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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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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關於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5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為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定於10月13日至14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2:00-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4: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中藥學)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各科目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的條件。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四、報名程式及要求。考試採用網路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於6月13日至27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諮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652(傳真)。

點選報名入口>>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後,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資訊,確認準確後下載列印(列印後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影網上交費通知單”。並在“報名表”上誠信宣告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後,於6月26日至28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聯絡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樓大廳(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號,電話0571-88903261。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原件和影印件、身份證(軍官證)影印件各1份。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稽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並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證書影印件各1份,並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後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務必於7月5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並打影報名表”(自己儲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後,即可在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於7月17日至26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於10月10日至12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影准考證”等資料,並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統一設定在杭州。請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2),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名材料報送等各項工作。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檔案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4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地的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送報名材料等費用,按每人20元的標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考試用書徵訂。
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試大綱》及《應試指南》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根據國家局(食藥監人函[2015]23號)檔案,調整編排了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試大綱》,並對《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內容進行了相應的修訂。考生在資格考試報名的同時,直接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徵訂調整後2015版《考試大綱》及與之相配套的《應試指南》(附件3)。

七、成績公佈。考試成績待國家下達合格線後予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影響大,涉及面廣,備受社會關注。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主管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2.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3.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輔導用書徵訂單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