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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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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鄂人社考[2015]25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50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51號)及我省有關檔案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它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二科”報考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稽核報考條件。
二、 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設:《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4個科目。
三、 報名程式及報名辦法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資訊,上傳近期1寸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佔滿圖片框)。對提供虛假資訊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後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資訊,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稽核同意(蓋章)後,持有關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資格證或聘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

1、省直單位報“考全科”的人員,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處(武漢市武昌區公正路18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並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後,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2、市州以下報“考全科”的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後,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繳費。

(二)續報考生。已參加過全科考試的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中,點選老生報考圖示,直接憑檔案號通過網上提交報考資訊,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做資訊稽核確認標記,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市州以下考生,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三)“免二科”人員。符合“免二科”條件的新老報考人員,均須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資訊,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稽核同意(蓋章)後,持有關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資格證或聘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

1、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處和省職改辦現場資格審查(蓋章),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後,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2、市州以下報考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人社(職改)部門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後,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准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查詢。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26日9:00—7月8日16:00。 點選報名入口>>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1、省直單位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5年6月26日9:00—7月9日16:0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2、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時間,並予以公佈。
(三)繳費確認時間
1、省直網上繳費確認時間為2015年6月26日9:00—7月10日16:00。
2、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繳費確認時間,並予以公佈。
(四)准考證網上下載時間
2015年10月8日—10月12日。
(五)考試時間
2015年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2015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各地於2015年7月27日前將報名資料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五、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六、考試成績及資訊管理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資訊採用《人事考試管理資訊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程式碼如下:
類 別
級 別
專 業
科 目
26.執業藥師
4.考全科
01.藥學4科
1.藥事管理與法規

2.藥學專業知識(一)

3.藥學專業知識(二)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02.中藥學4科
1.藥事管理與法規

5.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6.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2.免2科
01.藥學2科
1.藥事管理與法規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02.中藥學2科
1.藥事管理與法規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為便於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地在報名時認真稽核“國籍地區”資訊項,防止考生誤填誤報。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資訊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或考前一週,憑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資訊更正申請表》按程式更正。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資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規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詳見湖北人事考試網公告)。

七、考區設定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八、考試用書
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以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2015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的通知》(食藥監人函[2015]23號)為依據,請報考人員自行選購,具體郵購辦法請與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湖北發行站聯絡。聯絡電話:027—87392021、85882228,聯絡人:付麗霞。

九、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檔案規定,執業藥師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0元。
各地人社、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嚴格按規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考人員,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