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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黑龍江省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3.21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黑龍江省國內旅遊組團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黑龍江省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有關黑龍江省國內旅遊組團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

通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1)團號_____________。

(2)旅遊行程安排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遊行程表”。

(3)交通工具及標準、乘載條件。

(4)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_____次,正餐_____次,標準_____元/人天)。

(5)住宿標準及條件(按照星級飯店檔次級別)。

(6)導遊安排(全程安排持證導遊)。

(7)購物安排、旅遊日程。

(8)購物次數_____(次以內)。

(9)娛樂安排。

(10)旅行社責任險。

(11)自費專案及價格(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遊行程表”)。

(12)應交納團費總額。

(13)轉(並)團旅行社名稱。

(14)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經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後,即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旅遊費用

1.費用包括:旅遊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途中交通、餐費(不含酒水)、房費、非自費旅遊專案第一門票;導遊服務費。

2.費用不包括:旅遊行程表所列自費專案及旅遊行程表以外活動專案所需費用;機場建設費;航空保險費;衛生檢疫費;旅遊意外保險。行李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託運費;酒店內酒水、洗衣、通訊費等一切未在合同約定內的私人開支。

三、權利和義務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應提供參加旅遊的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1.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丟失的,責任自負。如經公安機關認定系乙方責任所致,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合同約定的旅遊活動安排。甲方有對自費專案選擇權。

3.行程中甲方購物自願,乙方導遊和駕駛員不得誤導強行購物,乙方對甲方因購物發生的質量、價格等糾紛不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如攜帶小孩應妥善監護。

5.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6.乙方應全面、如實向甲方介紹其服務專案、質量和收費標準,並按規定在甲方報名時簽訂本合同。甲方報名時應一次付清團款。

7.乙方因參團人數不足不能單獨成團,將甲方轉讓給其它旅行社出團,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總團款_____%的轉團違約金。

8.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當甲方在旅遊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意外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取得與事故相關的有效憑證,並會同甲方或代理人按照旅遊意外保險的有關條款和投保合同的約定,向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在組織滑雪、漂流等旅遊專案時,應明確具體活動地併為甲方辦理旅遊意外險。

9.甲乙雙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違者責任自負。

10.團隊執行過程控中,乙方應保證執行計劃的實施,任何人不得無故擅自改變。但遇有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在徵得本團三分之二以上旅遊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改變執行計劃。

11.乙方增加服務專案需要加收費用,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成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並全額退還已交團款。否則,除全額退還甲方已交團款外,應承擔已交團款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報名簽約後要求退團,除須承擔乙方由此發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外(含機票、訂房、保險等),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金:出發前_____天以上,已交團款的__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當天因自身原因誤機、車、船而未成行的,已交團款的_____%。

3.甲方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已約定的某項團隊活動,均視為自動放棄,所交費用恕不退還,損失自負。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有努力補救損失的責任和義務,並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5.乙方在旅途中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如:因交通原因延誤行程等情況,在保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可對行程作適當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或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在旅遊行程中,甲乙雙方就會同約定的事項是否如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通過協商又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不能因此單方面中止旅行,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應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做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違約行為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全省各級旅遊執法(質監)機構投訴。甲乙雙方還可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有關黑龍江省國內旅遊組團合同2

一、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協議相關條款

1.甲方義務:

(1)向乙方無條件提供種植樹林所需土地並應符合以下要求:

a.地勢平坦、易於樹種成活、光照適中、有各種保證樹種成活的護林裝置(若目前裝置未準備就緒,必須在樹種種植後_________周內給以補上)。便於參觀和管理。

b.大小必須滿足樹種數量的要求。

c.必須為永久性林地。

(2)向乙方無條件提供樹種,並應符合以下要求:

a.樹種必須保證新鮮,無任何病蟲害。

b.樹種易成活,有較強的抗旱能力。

c.樹種必須為能長成柱料的樹木型別,並且有較長的壽命。

(3)向乙方無條件提供技術指導和相關植樹、護林的工具和裝置。

(4)甲方在乙方正常的教學活動期間及寒暑假期間無條件替乙方做好護林工作,並且在甲方的護理期間必須給予乙方所種樹木正常生長所需的各種養料,保證樹木正常生長。

(5)由於以下原因造成樹種死亡的,甲方必須無條件給予及時補種:

a.屬雙方非故意原因造成樹種死亡。

b.自然原因造成樹木死亡。

c.由於其他人為原因或非相關物體原因造成樹種有所損傷但找不到肇事者且無法追究任。

(6)當乙方離校後完全繼續無條件樹林維護工作。

(7)必須積極考慮並採納乙方對護林工作的合理意見和建議。

(8)必須接納乙方的護林監督且必須監督並指導乙方的護林工作。

2.乙方義務:

(1)在甲方提供土地和樹種後必須在指定時間內無條件到指定地種樹,要求做到以下點:

a.全班積極參與,每個同學必須以嚴肅認真的態度面對。

b.植樹工作必須在相關護林人員的'正確指導下有序地開展。

c.植樹方式:以宿舍為單位,每宿舍限植1-2棵,其中分散住宿的_________名同學限植2-3棵,若因特別意義需要,每個小團體限植一棵。植樹前,先可由各宿舍派代表一名選定各自宿舍的植樹點,地點一經選定不得隨意更改。為保證植樹活動有序進行,每個同學必須服從班委會和護林人員的安排。

(2)乙方在除以下時間段內無條件對自己種植的樹種上山進行護理,任何所需護林裝置均由甲方提供:

a.寒暑假期間;

b.正常的教學時間。

(3)乙方無條件接受甲方科學合理的技術指導,並虛心接納甲方中肯的意見和建議。

(4)乙方任何植樹小團體由於自身原因對樹種造成傷亡,證據確鑿的,必須無條件接受班級懲罰。(包括:提醒,班級批評和視情節輕重扣班級年終評分,宣佈退出本次活動。)

(5)乙方在必要時刻無條件協助護林人員的護林工作,如剪枝、鬆土等工作量較大的工作。並在樹林受到非相關人員傷害時無條件積極協助護林人員的調查工作,對責任人追究相關責任。每學期向甲方提供所能上山進行護林的時間表及人員安排名單。

三、甲、乙方的權利

1.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護林工作的監督權利;

(2)保護“________________”不受不合理損害的權利;

(3)宣傳權;

(4)更為合理科學的護理;

(5)非責任時間對樹林的護理權;

2.乙方的權利:

(1)對甲方護林工作的監督權;

(2)保護“________________”;

(3)宣傳權;

(4)非責任時間對樹林的護理權。

四、樹林歸屬

1.栽種到乙方離校期間歸乙方所有,但乙方沒有砍伐權。

2.乙方離校後歸______________大學所有。

3.樹林砍伐:

(1)砍伐權歸________________大學所有;

(2)砍伐行為必須發生在乙方離校後至少_________年後;

(3)砍伐時行為方應儘可能通知栽種者本人。

五、協議補充條款:對蓄意破壞者的相關懲罰

1.蓄意破壞者須對所造成的損失給與相應的經濟賠償,賠償限額為損失的_________倍,賠償數額由甲乙雙方及公正單位確定。

2.如破壞人為________________大學學生,除給與經濟賠償外還應通報學校及公正單位,有學校給予相應的懲罰。

3.如破壞者為社會青年,除給與經濟賠償外,與________________大學保衛處做出相應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可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參照相關條款執行,若其中條款與實際情況矛盾並有欠合理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作出修改。

本協議自公證單位給予公正之日起生效,若甲、乙雙方有違此協議條款造成“________________”有所損失的,監督方有請公證單位給予公正,並對責任方追究相應責任的權利。

七、以上協議條款雙方均已清楚且毫無疑義。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