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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範文合集9篇

合同協議 閱讀(2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勞動合同範文合集9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主要負責人):

電話號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1—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位工作,乙方工作地點為本幼兒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乙方每週工作五天,工作時間參照具體作息時間表。

第四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重視乙方在園內的安全。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滿後,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績效工資:領導力與執行力 元/月,班級管理 元/月,遵守園規/月,業務考核(包括教學質量獎,含備課) 元/月。 目標獎:安全獎 元/月,滿勤獎 元/月,出勤獎元/月,家長評價獎/月,班級效益、貢獻獎元/月。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勞動紀律,履行崗位職責,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寫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作違約處理。

第十二條:甲方繼續聘用乙方,應續簽勞動合同。

七、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乙方須嚴格遵守園紀、園規,並按本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方案執行獎懲。

2、各教職員工簽訂本合同後,需交納押金800元/人,如

無違約,合同期滿後退還,如續簽可不退(雙方自願)。如違約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閱讀,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茲有 同志,性別: 年齡: 於 年 月 日被我單位錄用,從事 工作,月工資 元。 年 月 日因 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

合同鑑證編號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寫

本證明書。

2、本證明書一式五份。單位、個人各一份,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處理處、勞動就業辦公室、社會保險辦公室,各一份。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僱主):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僱員):

身份證: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風險提示:工作崗位及工作時間

僱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從事的工種要註明在什麼崗位從事什麼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

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註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每週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週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國際慣例,在節假日,僱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春節等。

建議雙方在籤勞務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約定相關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以及勞務報酬等問題,避免之後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

一、勞務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勞務合同期限以完成_______水電安裝工作任務為勞務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務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水電安裝工作。具體負責甲方專案內的水、電力、消防等設施的安裝、維護、巡視、檢修、更新改造和相關費用的抄核收等工作。

2、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工作質量檢查,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4、甲乙雙方約定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樓。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________天,每週休息________天。

2、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休假的權利,如因工期需要無法休假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具體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風險提示:勞務費用

勞務合同僱員提供勞務服務,僱主主需要依據協議支付勞務報酬,這裡要區別於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需要為勞動者繳納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務費,僱主也不用像勞動合同那樣為僱員繳納社保的義務,是否繳納可以雙方協商約定。

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僱主應付加班費或夜班津貼等相應勞務費用,並據此作出詳細約定,以免給僱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糾紛。

1、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2、乙方的工資報酬為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乙方如在約定工期內提前完成該樓水電安裝工作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獎金。

4、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每小時______元計算。

五、甲方權利義務

風險提示:僱主義務

勞務關係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雙方當事人在不違背法律規定情況下自由協商,任意性很強,僱主可以與僱員協商約定相關義務;

但是,僱主必須按所在國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場所和必須發放勞動保護費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濾光墨鏡等;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僱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藥物。

另外,建議僱主應給僱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使勞務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僱主負擔。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崗位職責等培訓。

2、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

(2)在用水、用電、消防等工作職責中有貪汙、挪用公款以權謀私行為的。

(3)乙方違反操作規程制度等,造成人身、裝置等責任事故的。

(4)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與第三方發生勞動關係的。

(5)乙方隱瞞真實身份或其他情況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如:安全生產、行風建設、安全事故等)造成損害的。

六、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自覺地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各項任務和工作指標。

2、遵守專案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企業聲譽、利益和形象,愛護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3、主動宣傳安全知識,嚴格按照安全規程進行工作。

4、愛護裝置、設施和工器具,並對所使用的裝置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七、社會保險和勞動保護

風險提示:

勞務合同中,企業沒有義務為勞務提供者繳納“五險一金”。勞動者若想要取得“五險一金”就應當在勞務合同中做出明確的約定。否則,在合同實際履行時,企業有權拒絕繳納投保。

1、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應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3、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4、甲方對乙方從事水電工職位可能的危險性,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1、勞務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不得塗改。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可以主張哪些工資?

1、實際工作時間應付的勞動報酬。

2、超過一個月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一年內的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維權的途徑

1、和單位協商。

2、協商未果,可以收集證據向當地勞動局投訴。

3、也可以收集證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應準備的證據

1、首先要準備你與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據:

有簽訂合同的,可以提供書面勞動合同;

沒有簽訂合同的,可以蒐集工作證、服務證、同事的證言等能夠證明你在該單位上班的證據。

2、欠薪事實證據:

你想主張你付出實際勞動的工資,應該儘可能地蒐集你在這期間,確實付出勞動的證據。譬如打卡記錄、同事證言等。

倘若通過勞動仲裁也還不能拿到報酬的,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來維權。這個時候需要主張的證據需要新增兩個: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2)關於勞動仲裁委員會對起訴方裁決書送達日期的證明。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服務工作需要,擔任司機崗位的本職工作。甲方可依照服務要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未經乙方同意不的強行按排其他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1、甲方實行 小時工作制。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2、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或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3、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按照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4、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5、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好車上貨物的裝卸工作。

第五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指派超出乙方本職範圍的工作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的工資為___/月。[大寫: ]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定時支付乙方工資,不得拖欠。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條 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1、 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乙方獎勵 元。

2、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乙方在空餘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

4、乙方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5、乙方因違章(闖紅燈、超速)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如屬甲方執意所為{如違章超載、超員等},則由甲方負擔。

6、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隨時等候出車,不得擅自外出;出車回來,應立即

向後勤主管報到。

7、乙方必須身帶手機,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通訊費用有甲方承擔。

10、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二條 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有關制度予以賠償或處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傷害,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 甲方按照第十七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三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編號: ______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

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機關(蓋章) 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中國的勞動合同制度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試點,在九十年代得到大力推行, 勞動合同制度表決通過

至今已在城鎮各類企業中廣泛實施,勞動合同 制度。中國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建立勞動關係,應該書面訂立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勞動關係雙方必須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明確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了勞動者擇業自主權和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

編輯本段制度作用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是通過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 勞動合同制度漫畫

間穩定***勞動關係的制度;是通過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制度。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從源頭上規範企業用工行為。勞動合同制度是勞動社會保障工作的基礎工作。通過勞動合同制度,來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調整好勞動關係,加強企業管理,提高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事實越來越被人們肯定。為此,各級政府要重視勞動合同工作,把它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議程。勞動保障部門更應對勞動合同工作引起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勞動合同制度在整個勞動社會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統一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合同範本《勞動合同 制度》。

編輯本段管理體制

隨著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制度的確立,勞動保障部門對勞動用 勞動合同制度分析

工管理的任務越來越重,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的迅速發展,勞動用工管理的面和量都有明顯的增多。為此,要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必須加強、完善勞動合同管理體制。

1、要建立勞動管理的專門部門或科室

隨著企業用工自主權的擴大,一些地方在機構改革中將勞動保障部門中勞動管理的科室撤銷或合併,致使勞動管理的功能削弱。筆者認為企業自主用工,不等於勞動保障部門不需要勞動管理,而是要求勞動保障部門按照企業自主用工來進行勞動管理,也就是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因此,必須要加強勞動管理的部門或科室的建設。由其全面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備案、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管理。

2、要建立科學、規範的勞動合同管理程式

按照《勞動法》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合同制度的要求,從勞動者擇業、企業用工,到簽訂勞動合同、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等勞動合同管理的全過程進行梳理,對每個環節的時間、條件、要求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使用工單位、勞動者、勞動管理部門都能按規定的程式進行執行。還要建立勞動合同簽訂登記、變更、解除、終止預報制度,存檔管理制度,履行檢查制度,統計分析制度,確保勞動合同制度規範有序地實施。 勞動合同制度有法可依

3、要加強勞動用工錄用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工作 勞動保障部門應配合專職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錄用備案工作,同時,還要發揮社群(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的作用,由其負責做好本區域的合同簽訂臺帳,個人勞動合同簽訂臺帳,並及時將每年勞動合同、錄用資料裝訂歸檔。要充分運用計算機來管理勞動合同,建立企業和個人勞動合同資料庫,及時將錄用備案的企業和個人情況輸入資料庫中,並要實現社群(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的計算機與勞動保障部門的計算機聯網,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提供方便。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後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_____部門擔任_____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八條 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於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並接受。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成都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以下_____社會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A、基本養老保險

B、基本醫療保險

C、失業保險

D、工商保險

E、生育保險

F、大病險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非因工負傷,均按國家和成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其他福利,甲方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為乙方購買住房公積金。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五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乙方存在貪汙受賄或其它不廉潔行為的。

1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應屬甲方經營的業務轉讓給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相關部門及人員手中為準;

第三十條 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三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黃某於20xx年11月進入某服裝公司工作,從事生產管理工作,月工資5000元,雙方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20xx年11月,合同到期後,服裝公司與黃某的解除勞動關係,但未向黃某支付經濟補償金。20xx年2月,黃某向當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服裝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10000元及加付經濟補償金一倍的賠償金10000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支援了黃某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請求,但駁回了其加付賠償金的請求。黃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訴。

【分歧】

本案加付賠償金的請求是否應該支援?

【律師分析】

第一種意見認為,對本案加付賠償金的請求不應支援。

同意第一種意見,理由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該條正確理解是: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同時也可以主張加付賠償金。但加付賠償金如果想要獲得法院的支援,必須有一個前提,即勞動者必須就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的違法行為先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在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後,用人單位仍未支付,此種情況下才存在加付賠償金,如果未經過這一前提程式,勞動者直接主張加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二種意見認為,對本案加付賠償金的請求應該支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即加付賠償金的請求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勞動行政處理程式不是必經程式,向法院起訴與勞動行政處理程式是平行的,勞動者可以選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該條規定法院應予受理的前提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正是要求加付賠償金的請求必須經過勞動行政處理程式。所以認為加付賠償金的請求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無須經過勞動行政處理程式的觀點是錯誤的。

本案中,黃某未經過勞動行政處理程式,直接向法院要求加付賠償金的請求,不能得到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