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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彙總10篇

合同協議 閱讀(2.51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勞動合同彙總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簽訂日子: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 方

文化水平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辰子__年__月__日

或委託代理人 住平易近身份證號頭

到場本單元事情時間

__年__月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隸屬街道管理處

根據《中華人平易近***國勞動法》,甲乙兩邊經平等協商贊成,志願簽訂本合同,共同篤守本合同所列條目,汽修廠勞動合同樣板。

一、勞動合同刻日

熬頭條 本合同刻日型別為____刻日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子__年__月__日,此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事情內容

第二條 乙方贊成根據甲方事情需要,擔任____崗亭(工種)事情。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事情數目,達到規定的質量規範。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前提

第四條 甲方擺設乙方執行____事情制。

執行按近期國內外大事情制的,甲方擺設乙方逐日事情時間不跨越八鐘頭,平均每一週不跨越四十四鐘頭。甲方包管乙方每一週至少蘇息一日,甲方因為事情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事情時間,一般逐日不患上跨越一鐘頭,因特殊緣故原由需要延長事情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板的前提下延長事情時間逐日不患上跨越三鐘頭,每個月不患上跨越三十六鐘頭。

執行綜合計較工近期國內外大事情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事情時間不跨越法定例範事情時間。

執行不按近期國內外大事情制的,事情和蘇息休假乙方自行擺設。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事情時間,應擺設乙方劃一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關餉。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供給須要的勞動前提和勞動東西,成立健全出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事情規範和勞動擺設衛生軌制及其規範。

甲方應按照國度或首都市涉及部分的規定社團擺設乙方進行健康查抄。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於乙方進行政治思惟、職業品德、營業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涉及規章軌制的教育和培養訓練,合同範本《汽修廠勞動合同樣板》。

四、勞動人為

第八條 甲方的關餉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施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按近期國內外大事情制或綜合計較工近期國內外大事情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事情使命,甲方每個月__日以錢幣情勢足額支付乙方關餉,關餉不低於__元,此中試用時期關餉為__元。

執行不按近期國內外大事情制的關餉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擺設乙方加班或延長事情時間跨越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關餉人為。

第十一條 因為甲方出產使命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包管乙方的月餬口費不低於__元。

5、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兩邊應按國度和首都市社會形態保險的涉及規定繳納職工養老、掉業和大病醫療兼顧及其它社會形態保險用度。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兩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涉及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其病假關餉、疾病佈施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受傷的關餉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度和首都市涉及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供授予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6、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篤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軌制;嚴酷篤守勞動安全衛生、出產工藝、操作規程和事情規範;愛惜甲方的財產,篤守職業品德;踴躍到場甲方社團的培養訓練,提高思惟醒悟和職業技術。

第十七條 乙方違違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元規章軌制,賜與紀律處分,直到解除本合同。

7、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令、行政法例、規章變樣,本合同應變更相干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不雅環境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沒有辦法履行的,經甲乙兩邊協商贊成,可以變更本合同相干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兩邊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面所開列景象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時期,被證實不符合任命前提的;

2、緊張違違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軌制的;

三、緊張掉職、假公濟私,對於甲方好處造成重大侵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面所開列景象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早三十日以文字表達情勢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事情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擺設的事情的;

2、乙方不能完全可以擔任事情,顛末培養訓練或調整事情崗亭,仍不能完全可以擔任事情的;

三、兩邊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停業進行法定整頓期偶爾者出產謀劃發生緊張堅苦,經向工會或總和職工申明環境,聽從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分陳訴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面所開列景象之一,甲方不患上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復員退伍義務兵和配備佈置裝置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首次到場事情未滿三年的;

四、義務現役時期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受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判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掉生產能力的,按______管理,不患上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該當提早三十日以文字表達情勢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面所開列景象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威嚇、禁錮或不法限定公民自由的手眼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人為或供給勞動前提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刻日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兩邊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於方暗示續訂意圖。甲乙兩邊經協商贊成,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廣西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南寧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單位領導:

我叫xxx,女,xx歲,大專文化,xxxx年xx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單位xxxx營業所上班。兩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援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內,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我在xxx營業所上班。由於該所地處鬧市,因此,上班時間工作之忙,業務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為樹立單位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貴單位的服務宗旨,總是做到早上班、遲下班,耐心細緻地數好每一分錢,給客戶一個滿意的服務。由於我工作認真、過細,兩年來不僅未發生一筆誤差,未與客戶發生一起爭吵,而且因我的優質服務,贏得了客戶的滿意和信任。二是合同期內,以頑強的毅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兩年來,在愛人的支援下,工作之餘,我總是主動放棄休息和娛樂時間,拋開繁瑣的家務,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現在,五筆打字,abis操作等項業務工作我都爛熟於胸,操作流利。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兩年來,我個人在當班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因業務不熟而被難住、以致耽誤客戶時間的事件。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貴單位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如果貴單位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單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敬禮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____年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註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

[篇六:簡易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xx)。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廣義上的勞動法——是指調整勞動關係以及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的其他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

勞動法調整的物件——是指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的其他關係。其中,勞動關係是我國勞動法調整的主要物件。 2.

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是指在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使用者)之間的社會勞動關係。 3.

勞動法律關係——是指勞動法律規範在調整勞動關係過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關係。

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是指依照勞動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勞動法律關係的'參加者。

勞動法律關係的內容——是指勞動法律關係雙方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勞動法律事實——是指勞動法律規範規定的,能夠引起勞動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它是引起勞動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必要條件。分為行為和事件兩大類。 4.

勞動法律關係的產生——是指勞動者同用人

單位根據勞動法律規範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 5.

勞動法律關係的變更——是指勞動者同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規範,變更原來勞動合同中確定的權利義務的內容。 6.

勞動法律關係的消滅——是指勞動者同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規範,終止其相互間的勞動權利義務關係。

勞動法體系——是指構成勞動法律部門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間有內在聯絡的法律規範的統一整體。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指的是包含在整個勞動法體系之中,集中體現勞動法的本質和基本精神,貫穿於勞動法的立法、執法、司法的全過程的總的指導思想和根本準則。

勞動就業——是指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自願從事有一定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社會勞動。

勞動者自主擇業——是指勞動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就業方式、就業領域和具體實現就業的用人單位。 7.

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 投資開發,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財政扶持,並以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為主的工作崗位。 8.

公平就業——即反就業歧視,是指勞動者在就業過程中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不因勞動者的性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戶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對待。9.

就業服務——是指法定機構為勞動者實現就業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提供的各種社會服務。 10.

職業中介機構——是指由法人、其他組織和公民個人舉辦,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和勞動者求職提供中介服務以及其他相關服務的經營性組織。 11.

職業教育——又稱職業培訓、職業訓練、職業技術培訓或職業開發,是指根據社會各種職業需求以及要求就業的失業者和在職勞動者的人業意願和條件,對其進行的培養和提高其專業技術知識和職業技能的教育和訓練。 12.

勞動合同——亦稱勞動契約,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確立勞動關係,依法協商達成的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形式。 13.

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在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一定期限內,勞動者不得從事與用人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工作。 14.

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和經營資訊。 15.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依法就勞動合同條款進行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從而確立勞動關係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 16.

勞動合同的效力——是指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勞動法賦予勞動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及相關第三人的法律約束力。 17.

勞動合同履行——是當事人雙方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履行自己所應承擔義務的行為。 18.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已經訂立的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協議的法律行為。 19.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簽訂以後,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它是因發生一定的法律事實,導致有效的勞動合同在期限屆滿之前終止。分為法定解除和協商解除兩種。 20.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24時小時的用工形式。 21.

工會法——是調整工會與國家、用人單位以及職工和會員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22.

職工民主管理——又稱職工參與、勞動參與,

指勞動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管理活動並對和自身利益有關的管理資訊有知情權。 23.

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24.

集體協商——亦稱集體談判,是指用人單位工會或職工代表與相應的用人單位代表,就勞動標準和勞動條件進行商談,並簽訂集體合同的行為。 25.

我國集體合同——亦稱集體勞動合同是指集體協商雙方代表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籤訂的書面協議。 26.

工資——是指基於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按照法律的規定和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貨幣報酬。 27.

計時工資——是指按照勞動者技術熟練程度、勞動繁重程度和工作時間的長短支付工資的一種形式。

計件工資——是指按照合格產品的數量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單位來計算工資的形式。

津貼——是對在特殊情況下工作的職工所付出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用進行合理補償的附加勞動報酬和物質鼓勵,是勞動報酬的一種補充形式。 28.

企業經營者年薪制——是以年度(一般為企業財政年度)為計算單位,依據經營者的責任、風險和管理業績確定其報酬所得的一種工資制度。 29.

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是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在特殊時間內或者特殊工作情況下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30.

最低工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對單位時間勞動必須按法定最低標準支付的工資報酬。 31.

工作時間——是指勞動者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在一個晝夜或一週內從事本職工作時間。 32.

標準工作時間——是根據法律規定正常情況下的工作時間,分為標準工作日和標準工作周。 33.

縮短工作時間——是指法定特殊條件或特殊情況下少於標準工作時間長度的工作時間。 34.

探親假——是指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的職工,在一定期限內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帶薪假期。

年休假——是指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的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 35.

延長工作時間——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在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一般分為兩種情形——加班和加點。 36.

職業安全衛生——又稱勞動安全衛生,我國過去稱為“勞動保護”,指直接保護勞動者在勞動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法律制度。 37.

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制度——是指國家勞動安全行政部門依照法定程式制定和公佈的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時參照或依據的各項指標或規定。38.

職業安全衛生認證制度——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進行之前,依法對參與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的能力、資格以及其他安全衛生因素進行審查、評價並確認資格或條件的制度。 39.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 40.

勞動合同 篇6

通過半個學期學習《勞動合同法》,在老師的精彩授課中讓我對勞動合同法有了一定的認識和了解。我覺得我選修《勞動合同法》來學習是非常有必要的,學習勞動合同法對我以後出去工作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非常有幫助的。以下我說說我自己對勞動合同法和勞務合同法的瞭解。

一.勞動合同法特徵:

1、勞動法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側重保護勞動者,使其進行有尊嚴的勞動,通過法律的強制彌補勞動者的弱勢地位。

2、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相結合,以強制性規範為主。勞動法大多屬於強制性規範,尤其是勞動強制標準,它是國家對用人單位設定的義務,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不能降低標準,只能在最低標準之上給予勞動者更好的勞動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

3、在政府內部設定專門的部門執行勞動法,貫徹勞動法的實施,並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法的行為進行監督。政府的勞動保障部門對於違反勞動法中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工資、勞動保護等規定的行為,負有監管之責,政府的勞動監察部門義不容辭地要去查處。政府勞動部門的工作方式是採取接受勞動者舉報進行查處與定期和不定期到企業進行檢查督促相結合,發現企業違法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罰。

4、勞動法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側重保護勞動者。有人認為,既然法律追求的是平等,那麼作為勞動關係雙方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應處在同等水平予以保護。前面已經分析過,勞動關係是一種不平等的關係,資本的巨大支配力很容易把勞動者變成它的附屬。要保護勞動者,使其獲得有尊嚴的勞動,就必須通過法律的強制來彌補勞動者的弱勢地位,因此,側重保護勞動者是勞動法與生俱來的使命。但這並不意味著不保護資本者或經營者的利益,一方面,勞動法的制度設計也是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勞動法也規定了勞動者的許多義務;另一方面,資本者或經營者的利益可以通過其他的法律得到保護,如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智慧財產權法等等。

5、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相結合,以強制性規範為主。勞動法大多屬於強制性規範,尤其是勞動基準法,它是國家對用人單位設定的義務,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不能降低標準,只能在最低標準之上給予勞動者更好的勞動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即使是調整勞動合同關係的任意性規範,也與調整一般民事合同關係的任意性規範不同。例如,在勞動合同關係中,合同自由原則既要受法定勞動基準的限制,還要受集體合同的限制,凡是與法律相沖突或低於集體合同標準的條款都無效。從這一特徵也可看出,勞動法不屬於以意思自治為核心理念的私法,而是典型的社會法。

6、實體法和程式法相統一。一般而言,實體法和程式法是一種互為依存的關係,有一定的實體法,就有與之對應的程式法,例如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勞動法則不然,其本身既有實體性法律規範,也有程式性法律規範,這是由勞動法的特殊性所決定的。由於勞動爭議具有複雜性和特殊性,勞動爭議的解決程式也有不同於普通民事糾紛和商事仲裁的特點,因此必須專門做出規定,這就使得勞動法既有實體法的內容又有程式法的內容。

二. 勞務合同的特徵: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一般不作為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同時,雙方完全遵循市場規則,地位平等。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公平原則進行。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勞務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務,它是一種行為。勞務合同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只不過每一具體的勞務合同的標的對勞務行為的側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側重於勞務行為本身即勞務行為的過程,如運輸合同;或側重於勞務行為的結果即提供勞務所完成的勞動成果,如承攬合同。

3.內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以外,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就勞務的提供與使用、受益雙方意定,內容既可以屬於生產、工作中某項專業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屬於家庭生活。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自願原則進行。

4.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勞務合同中,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故為勞務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大部分勞務合同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別規定者外。

三.勞動合同法和勞務合同法的區別: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僱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係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

僅存在財產關係即經濟關係,還存在著人身關係,即行政隸屬關係。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係,即經濟關係,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3.主體的待遇不同。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報酬的性質不同。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隋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絡的。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為了保護勞動者, 《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

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勞務合同的僱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

6.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範調整。

7.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範來規定。如勞動合同的解除,除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外,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

8.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勞動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工資,拒絕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同時還可以給用人單位警告等行政處分。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

9.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發生後,應先到勞動機關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間內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式;但勞務合同糾紛出現後可以訴訟,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10.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在勞動合同關係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掌握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係;在勞務合同關係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________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

2、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3、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不得剋扣和拖欠工資。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可順延。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應依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第八條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擅自離職或者離職時未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乙方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乙方在工作中因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工資及提成。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8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崗位工作,並聘任_______設計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報酬。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認真鑽研業務技能,熟悉公司產品和各種材料、規格、價格等,以達到精確、美觀、節約的目的,並積極提高與客戶溝通能力。

(3)設計資料均為公司商業祕密,未經允許,不得對外洩露(含同行、同事、同學、親戚朋友等)。

(4)不得使任何第三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祕密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容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容、外部的人員洩露商業祕密資訊。

(5)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祕密內容的檔案、正本、副本、磁碟、光碟等。

(6)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7)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8)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祕密,將想甲方及時彙報,並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9)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商業祕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為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準為:_______元/月。

3、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4、甲、乙方約定的其它勞動報酬內容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記入個人賬戶,或由本人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約定執行。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4)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式裁員。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0、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將會給單位帶來技術專案終止,產業智慧財產權糾紛,技術失密以及可能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5、6項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4、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按方式(______)解決:

(1)依法向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案例

陳某自xx年xx月xx日起進入某酒店工作,任行政人事部門主管,工資每月xx6元,xx年xx月5日,酒店向陳某發出辭退通知,解除與陳某之間的勞動關係,這時,陳某已經懷孕,接到辭退通知後,陳某自行填寫了離職通知單,再交由酒店審批,雙方於當日結清工資,陳某也領取了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xx年xx月xx日,陳某向上海市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xx.恢復勞動關係;.按每月xx,6元的標準支付自xx年xx月5日至恢復勞動關係止的工資。該仲裁委員會未支援陳某的仲裁請求,陳某不服,於xx年月8日訴至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提出了與仲裁時相同的訴訟請求。陳某認為:企業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因此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審判結果:

一審結果:

某區人民法院認為,陳某與酒店自xx年xx月xx日起存在勞動關係。xx年xx月5日,酒店做出解除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意思表示時,陳某在明知自己已懷孕的情況下,未表示異議,而是自己填寫了離職通知單,再交由酒店有關領導審批及蓋章,且陳某與酒店於當日即結清了工資,並領取了一個月的離職補償金。陳某上述一系列行為表明其同意酒店實施的解除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行為,因此應視為屬於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陳某之後再提出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等請求於法無據,故對陳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二審判決:

一審判決做出後,陳某不服,上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依據規定,勞動者在懷孕期間的,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至哺乳期結束。但該規定是針對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所作的限制,法律並未禁止懷孕的勞動者在與單位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陳某的行為在當時是認可並接受公司的解除行為的。雖然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系酒店先行提出,但所謂的協商,總會經歷一方先提出,另一方繼而表示同意的過程,故即使是酒店先有解除的意思,但陳某以其實際行為接受了單位的決定,在是否解除勞動合同問題上,雙方可視為已協商一致,現陳某以酒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採納。

最後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陳某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請求,缺乏事實依據,不予採納。

專家分析: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與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任何一方,在法定情形下,通過法定程式解除與對方的勞動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動議,另外一方亦接受其動議的情形下,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

在本案中,假設如果陳某在收到酒店發出的辭退通知而不填寫《離職通知單》,那麼酒店的行為就構成了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然而,在酒店發出辭退通知後,陳某填寫了《離職通知單》,並且交由酒店審批。此時,勞動合同的解除實質上由酒店的單方解除轉化為雙方的協商解除。酒店的辭退通知相當於酒店發出的一份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動議。陳某填寫《離職通知單》,並且交由酒店審批,相當於陳某亦接受酒店的動議,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即這種情形下的勞動合同的解除屬於協商一致解除。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

編號:

說 明

1、本勞動合同供全日制用工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依法調整相應條款。

2、此合同被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日起至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辦理。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為:

2、甲方必須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其中乙方應承擔繳費部份,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