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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終止勞動合同彙編9篇

合同協議 閱讀(6.82K)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終止勞動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終止勞動合同彙編9篇

終止勞動合同 篇1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鑑於:

一、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的《xxx工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已經部分執行,建設方(xxx公司)已經事實上停止該工程專案的建設。

二、雙方確認,乙方已經完成原合同約定的設計工作量,甲方已經按原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應的工程設計費。

三、雙方已經充分認識到終止原合同的法律意義,並同意嚴格認真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

據上,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正式終止原合同事項特訂立本協議:

1、甲方確認已經收到乙方移交與原合同約定之工程專案相關之所有的工作資料和成果檔案給甲方。如甲方在後續工作中發現有未移交的乙方在履行原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與合同專案相關的一切函件、資料或檔案,甲方保留向乙方索取的權利,乙方不得拒絕。

2、乙方已履行了原合同規定的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止的義務和服務工作,乙方自本合同簽署後,不再繼續提供原合同規定的服務。

3、本協議簽署後,雙方之間不存在原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和責任。

4、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原件一份。

5、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有限公司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簽署日期:20xx年x月x日

乙方代表:

終止勞動合同 篇2

劉連友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男 ,身份證號370911196606105632, 20xx 年 5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20xx 年 5 月 18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

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20xx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4000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20xx 年 7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山東一山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終 止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身份證

號, 年月參加工作, 年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月日起與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年 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 條項之約定,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的 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解除(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 ,在甲方工作年限為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蓋 章: 籤 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籤 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終止勞動合同 篇4

一、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2、《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程式

1、合同管理員應提前四十五天向用人單位瞭解派遣員工情況,根據公司及用人單位的意見,提出終止員工勞動合同的報告。(終止勞動合同原因、人員名單、終止時間、經濟補償金數額等)

2、報告批准後,合同管理員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終止勞動合同員工本人並簽字認可。

三、終止勞動合同

1、起草終止勞動合同的請示報告,待研究批准後下文(關於終止某某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2、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員工的手續清繳。

3、移交社保部辦理停保等相關手續及經濟補償金的支付。

公司提出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辦理程式

一、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程式

1、向用工單位瞭解、收集員工本人情況(因病不能從事現工作崗位的;被鑑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不能從事現工作崗位的;被鑑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或轉崗後仍不能從事現工作崗位的;其他應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醫療期、是否能繼續工作等,瞭解並確認後再予以是否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2、用工單位對員工的情況及意見說明。

3、收取員工治病時的診斷證明、病例、每日清單等。

4、整理員工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工資發放數額,並要求員工簽字確認。

三、解除勞動合同

1、起草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報告,待研究批准後下文(關於解除某某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2、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手續清繳。

3、移交社保部辦理停保、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因曠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辦理程式

一、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鄭州市公共交通總公司職工獎懲制度》第三章第十條(一)1.3款:職工因經常遲到、早退,經批評教育、經濟處罰仍無效的,累計曠工達七天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3、《鄭州市公共交通總公司職工獎懲制度》第三章第十條(一)2款:職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十五天或年內累計曠工達三十天的,解除勞動合同。

注:曠工天數計算須除去國家法定節假日十一天及員工的正常休息日、公休日、調休日。

二、程式

1、取證

要求用工單位在員工曠工期間,向其下發《曠工通知書》並要求本人簽字認可。若聯絡不到,即時派人到其家中家訪並拍照取證及要求本人或家屬簽字認可。未能家訪的,改為快遞郵寄並要求郵局投遞時由本人或直系家屬(父母、妻子)簽收及註明與其的關係,留取郵局簽收的回執。若郵件被退回,一定要索取退回的憑證查其原因。否則,登報告示。

2、資料準備

員工考勤記錄、曠工通知書送達的情況、歷次曠工資料及處理結果、登報的報紙、用工單位的處理意見。

三、解除勞動合同

1、起草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報告,待研究批准後下文(關於解除某某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2、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手續清繳。

3、移交社保部辦理停保、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及相關手續。

員工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辦理

程 序

一、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程式

1、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事由(以書面的形式提出)。

2、公司應告知員工本人因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不享受經濟補償金待遇及失業保險待遇。

3、若公司不同意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應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送達並告知不予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

三、解除勞動合同

1、起草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報告,待研究批准後下文(關於解除某某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2、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手續清繳。

3、移交社保部辦理停保及相關手續。

終止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小時、每月按

2、因生產經營需要,若該月未休息者,甲方按基本工資支付加班費或補息。

四、勞動報酬

甲方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試用期為2個月,工資;試用期滿,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工傷養病期間按基本工資發放工資;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不願買社會保險的員工須提供承諾書)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未經甲方批准私自離廠者則扣除半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聯絡電話:

鑑於:

(1)甲方和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了《勞動合同》(詳見附件)。

(2)經乙方要求,並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勞動合同》。

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 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乙方向甲方提出並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勞動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並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1。2《勞動合同》解除後,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勞動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總計人民幣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乙方同意,該等錢款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錢款,除此之外,甲方沒有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務。

1。3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後,《勞動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勞動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

2、承諾與保證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2。1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2。2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式或行政程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

3。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上海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勞動合同》

甲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蓋章:

乙方:

簽字:

終止勞動合同 篇7

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 ,工作崗位:

你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單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因你本人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同意於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員工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合同,現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於___ 年___月____日予以終止。因終止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 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9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由於 原因,致使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

簽訂的 家庭居室裝飾設計合同, 以下簡稱“原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

協商後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已完成設計工作包括:

二、合同費用結算:原合同的設計費總額為元(幣種為 人

民幣 )。根據乙方設計工作實際完成情況和原合同中對設計費的約定,甲方應付

共計元,甲方已付元,甲方應付未付 元(大寫:元整),除此之外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費用。

三、甲方擁有包括設計成果在內的本專案資料的著作權。甲方保留在本專案

中繼續使用、深化該設計、或將設計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設計單位參考的權利。

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本協議生效、原合同終止。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