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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勞動合同(合集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2.69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續簽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續簽勞動合同(合集15篇)

續簽勞動合同1

尊敬的公司領導:

本人XXX,女,XX歲,大學本科文化。自20xx年5月1日與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公司策劃部工作。時間一晃而過,轉眼我已經在這個崗位上工作了第三個年頭。

過去的一年裡,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和照顧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積極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三:

一是在策劃部工作期間,我經常與客戶接觸,交流。為樹立公司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公司的宗旨,耐心細緻地完成每項工作,同時積極幫助加盟商解決問題。解決不了的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爭取給加盟商一個滿意的服務。我努力幫助加盟商解決裝修、採購過程中的難題。按時交付加盟商前期需要用到的圖紙以及宣傳用的文稿等資料。由於我工作熱情,積極認真、一年來不僅未與客戶發生一起爭吵,而且贏得了客戶的讚賞和信任。

二是在日常工作中,以積極認真的態度做好上級交付的每一項任務,及時更新公司網站的內容。積極聯絡各店鋪製作、修改宣傳物料。密切追蹤宣傳物料的到位情況。積極配合市場部外出選址、量鋪等;協同營運部完成經營指導、考核評比、市場調查等工作。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能很好的和其他部門溝通配合。

三是在業餘的時間,努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能力。在領導和家人的支援下,我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

以使個人能力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經過一年的實踐和鍛鍊,現在不僅熟練完成本職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主動幫同事分擔工作上的難題。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在其他同事離職時,主動做好接聽電話、記錄、傳達資訊、接待客戶、處理投訴的工作。一年來,我個人在上班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因業務不熟而被難住、以致耽誤客戶時間的事件。

辭別了精彩的過去,迎來了嶄新而充滿機會的未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公司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在新的一年裡,每一個成員都懷著飽滿的'激情,大家的這份熱情與激情更激勵鼓舞著我,時刻提醒著我在新的一年裡要加強對自我的管理,提高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在工作中尋找問題並有效的解決問題,努力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各種知識,充實自己,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隊、不落伍,能夠更好地勝任本職工作。做到踏實肯幹,努力完成好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在公司,虛心向身邊的同事請教,通過多看多聽多想多問多做,努力使自己在盡短的時間內有效的提高自己。如果公司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認識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用優良的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公司的美好形象。為公司獻出自己的一份綿薄之力而努力。本人意向與公司續訂三年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本勞動合同。

一、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編號為:。本次續訂合同期限為第種形式。

1.固定期限:自起至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崗位,並於每月日之前按照本崗位的工資分配辦法和支付方式,以元支付乙方工資。

三、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原勞動合同相關內容應作為爭議處理的'依據。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的,按現行規定執行。

四、甲方和乙方在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效力延續至年月日,合同續約期為:年/月。雙方權利義務不變,仍適用原《勞動合同》的約定。

五、本合同私自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六、本勞動合同(續簽)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3

一、專題界定:

勞動合同續簽,是指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均有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的意願,經協商一致,延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雙方可以續簽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專題就主要涉及原有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終止後,用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問題,特別關注HR實踐中遇到的勞動者要求籤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問題、續簽合同時要注意的問題以及實踐中出現的一些糾紛和案例。另外,我們的線上問答也為將為您提供實時的幫助。

二、名詞解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不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是我國《勞動法》設立的,旨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維持用工雙方關係穩定的制度。《勞動法》

第20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後用人單位要承擔的義務

【案例】王某是某國有企業內聘職工。20xx年3月他接到了該企業的書面通知。通知裡講,王某的勞動合同於4月份期滿,屆時企業將不再與他續簽勞動合同。王某不服,與企業幾次交涉沒有結果後,就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經瞭解,王某於1997年4月被企業聘為內聘職工,因此連續三年與企業簽訂了一年期的勞動合同。由於這個企業效益不錯,離家又比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滿意。可是上班剛滿半年,王某就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後,又因乙肝病復發住進了醫院。這次住院治療,加上出院後的休息,他連續6個月沒有上班。因此,企業除了把工資改為生活費外,還做出決定:鑑於王某長期不能上班,原來由企業給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擔。開始,王某為了保住內聘工的身份

,接受了企業的決定,但這次企業要終止勞動合同,王某感到實在無法接受。他認為自己並沒有犯什麼錯誤,企業不能不要自己。該企業

則認為王某因病長期無法堅持正常工作,且勞動合同已經期滿,企業有權不再與他續簽勞動合同。

經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二、企業支付給王某相當於其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和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三、企業補發王某病假期間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評析】本案涉及兩個關鍵問題:

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企業是否可以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延續勞動關係需要雙方訂立新的勞動合同。由於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是自願原則,這也就意味著勞動合同期滿時,企業和勞動者都有權不與對方續簽勞動合同。該企業不與王某續簽勞動合同並不違反法律規定。對這個問題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還有不少職工沒有正確的認識。

二是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應履行哪些義務。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履行相應的義務:1、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2、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其標準為,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或絕症的,還應當適當增加醫療補助費。4、用人單位有義務協助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手續等。5、對於勞動者患病,或女職工懷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到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本案中用人單位未履行相應的`義務是不對的。此外,該企業對患病職工只發生活費的做法不妥,勞動者應當享受相應的醫療期和病假工資;要求王某自負應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也欠妥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隨意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

案例二:勞動者因工負傷,應續簽勞動合同

【案例】近日,西城法院審結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判決原告某出租汽車公司與被告宋某續簽勞動合同;原告退還被告車輛價值保證金、營運收入保證金及合同管理費共計1.4萬餘元。

原告某出租汽車公司訴稱:1999年1月,我公司與被告簽訂了為期4年的勞動合同及營運任務承包合同。20xx年2月,被告因疲勞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有關部門認定被告負事故全部責任。20xx年1月20日,我公司與被告續簽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20xx年1月31日止。根據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我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按規定給予被告一次性補助。被告的個人行為致使《營運任務承包合同 》中止,屬被告的違約行為,故起訴要求不與被告續簽勞動合同,不退還被告的車輛價值保證金、營運收入保證金及合同管理費。

被告宋某辯稱:我於20xx年被評定為7級傷殘,不應適用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風險抵押金,故車輛價值保證金、營運收入保證金及合同管理費應予以退還。

法院認為:被告於20xx年1月進行了工傷認定,故原、被告之間的糾紛不適用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根據有關規定,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續簽勞動合同。被告因工傷致使《營運任務承包合同》無法履行,不屬於被告無故違約,故被告要求原告退還部分車輛價值保證金、營運收入保證金及合同管理費,理由正當。

【評析】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因工緻傷殘後,如勞動者主動提出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拒絕。本案中計程車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合法律規定,因此無效。但如果被告不主動提出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相關法規規定的經濟補償金。因此我們建議用人單位在與工傷人員續簽勞動合同時謹慎選擇,協商一致,不可單方面強行抉擇。

案例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爭議

【案例】劉先生在某公司已經連續工作多年,公司只與劉先生簽訂過一次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此後雙方雖然未再續簽勞動合同,但還是繼續保持了原工作關係。工作中,劉先生聽說勞動法規定:只要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勞動者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於是,劉先生就格外關注自己的連續工作年限。某日,劉先生計算出剛好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於是就找公司領導商議,要求公司按勞動法的規定續簽一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領導認為公司的後續經營存在一定問題,目前難以與劉先生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表示:由於工作疏忽,多年來未與劉先生簽訂過勞動合同,以致雙方長期處於無合同狀況,現願意馬上與劉先生續簽一份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可是劉先生不同意,堅持要求

公司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經過幾次協商,雙方還是各持己見,以致合同續簽的問題一時難以確定。

一個月後,公司發現劉先生仍然堅持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於是就書面通知劉先生:如劉先生在一週內不與公司續簽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則公司只能依照規定通知劉先生終止勞動關係。接到公司的通知後,劉先生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要求公司與自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劉先生認為: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自己在公司已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單位就應當與自己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公司認為: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協商一致,公司只同意與劉先生續簽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不成,公司可以按規定提前通知終止勞動關係。

【評析】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劉先生在未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工作年限滿十年即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十七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以上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標誌,訂立(包括續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那麼,當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或經協商不一致簽訂不成)但又維持勞動關係的性質如何確定?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了勞動義務的,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係成立”。根據以上規定,當事人符合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條件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確認當事人雙方之間具有勞動合同的關係。由於“應訂未訂”是一種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當事人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限上存在不確定性,因此,《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該條款對當事人雙方提出終止事實勞動關係的期限作了規定。

那麼,當事人之間未簽訂書面合同,勞動者連續工作十年以上時,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依據前條規定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方式提出終止勞動關係?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狀態,用人單位未依據《條例》第四十條規定通知終止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以上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又繼續保留勞動關係狀態,而此時用人單位尚未依據規定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在此前提下,勞動者提出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其訂立。

本案中,劉先生在三年期勞動合同期滿後繼續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當事人之間未再續簽勞動合同,劉先生與公司屬於“應訂未訂”的勞動關係並處於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狀態。此時,用人單位如依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提前通知劉先生終止勞動關係的,則雙方勞動關係可以按公司的通知而終止;但劉先生在公司依據規定提前通知終止勞動關係之前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公司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案例四:強迫續訂勞動合同應為無效

【案例】王某是某公司的部門經理,20xx年12月,與公司簽訂的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他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書面報告。合同期滿後,去人事部辦理調離手續遭到拒絕。理由是,根據《員工守則》規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員至少應服務5年,所以必須與公司再續簽兩年合同,否則就要交20xx元違約金才能調離。

【評析】公司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因為雙方是否續訂合同,應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由當事人協商決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續簽勞動合同的要求。《員工守則》只是公司的內部規章制度,即使該守則在公司與王某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就已頒佈實施,但鑑於該守則只是一個一般性的約定,針對的物件是全體員工,而勞動合同只針對特定的當事人。當初他和公司簽訂的是三年期勞動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愛才也罷,總之是以特別約定的方式排除了《員工守則》的有關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兩者對服務期限的規定發生衝突時,按照“特別優於一般”的原則,應執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至於交20xx元違約金才能調離的說法,同樣沒有任何法律根據。違約金是對違約方違約行為的一種懲罰性措施,即只有發生了一定的違約行為,才發生違約金的支付。勞動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而告終止,其間並無任何的違約行為,故而20xx元違約金無從說起。

續簽勞動合同4

勞動者如果和用人單位之間達成了共識,形成了勞動關係之後,是需要雙方之間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有助於保障雙方之間的利益,那麼職工不續簽勞動合同咋辦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瞭解。

1。對該員工採取勸說的方式,說明合同是為保障他的合法權益。否則,當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時,將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說明公司的立場,即假如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將沒有權利任用任何一名員工。假如他還不肯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3。假如該員工仍不簽訂勞動合同,說明該員工已經存在隨時要走的想法,那麼,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將來承擔雙倍工資,並且這樣的職工對用人單位也已經喪失了忠誠度,對於企業會存在更大的隱患。

4。在新職工入職的時候,如果是考察的比較滿意的職工,建議在入職時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好試用期等,對於不辦理入職手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建議不用聘用。

5。對於部分在入職時就明確表明不想簽訂合同的職工,建議不要錄用,如果因為工作需要,必須錄用的,建議直接要該職工在入職時明確表明不願意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直接在入職時向該職工送達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規定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通知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職工拒絕簽訂,責任就不再企業了,當然,簽訂合同通知書的樣式要進行設計,防止職工扯皮,主張他們根據通知書要求籤訂合同,企業拒絕簽訂的相關說法,關於通知書的設定,本書稿會專門講解,再次不再多說。

6。對於招用的職工,沒有立即簽訂勞動合同,馬上就到一個月的,應該怎麼辦呢?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職工在入職後一個月內用人單位必須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職工有權要求企業自入職第二個月的第一天開始支付職工雙倍工資。國家之所以制定該懲罰措施,目的是為了促進企業與職工積極簽訂勞動合同,防止一些企業為了規避法律,用工後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與企業發生爭議後,沒有任何依據,只能承擔不利後果,為此,國家在此次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企業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嚴重後果,就是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對於這種情況,企業應當即時向職工書面下達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要求職工書面簽收,企業保留好證據。如果更穩妥一些,建議在下達書面簽訂勞動合同簽署通知書的同時,最好要職工寫一份宣告,宣告內容大體為,“職工由於個人原因,拒絕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由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切後果由職工自己承擔,與企業無關,職工不得以未籤勞動合同為有主張2倍工資。”

7。建議在規章制度裡面明確約定,職工要限期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職工不簽訂勞動合同,視為公司企業通知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拒絕簽訂。

8。建議在職工入職通知書中先列名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時間,並明確表明職工不簽訂勞動合同視為書面通知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拒絕簽訂的字樣,防止職工將來有意拖延簽訂合同,企業承擔不利後果。

9。企業一定要將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據資料予以保留,並且保留期限不得少於職工離職後的一年,防止職工離職後的一年內隨時主張雙倍工資。

10。企業可以召開全體職工會議,以會議的形式通知全體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將會議記錄由每位參會職工進行簽字確認,特別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公司做好備案。

11。企業在運作過程中,還存在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企業通知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不明確表示拒絕簽署,但是,職工手中還有許多企業非常重要的工作沒有完成,或者是公司的一些老員工,不好意思辭退,經企業多次通知簽訂合同拒絕簽訂,對於企業書面通知拒絕簽字,企業最終也沒有辦法,往往得過且過,結果,等專案結束,職工離職了,反過來告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我們建議的辦法就將是,如果對於拒絕接收通知的職工,可以採取郵寄送達的方式進行通知。在郵寄送達的備註欄目及中,明確寫明書面送達簽訂合同通知書的字樣,以備將來進行訴訟時可以有迴旋餘地。

12。除此之外,建議企業對於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最好是解除勞動關係。只有這樣,企業的風險才可以將到最低。當然,因為拒絕簽訂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企業仍舊需要支付勞動報酬但是企業可以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13。針對職工因為逃避保險而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建議企業最好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不能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定要職工自己寫明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因,企業做好備案,以防備將來職工向企業索要雙倍工資。

14。針對一些企業職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目的是為了擔心需要個人交納社保的問題,可以與職工約定提高職工的部分工資待遇,職工個人應當交納的社保由企業承擔,包含在社保以內。

15。關於一些職工擔心簽訂合同會影響職工的跳槽問題,如果企業真的想保留該職工,需要該職工提供工作,企業可以在勞動合同中作出讓步,比如,可以約定職工需要離職時,可以隨時離職,企業不追究職工的責任。

16。當然,需要明確說明的事情是,現在,對於職工明確表示不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到底應當怎麼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並不特別明確,通州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杜仲裁官認為,企業通知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就要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如果企業不與勞動者終止該勞動關係,繼續聘用該員工,如果該員工以未簽署勞動合同為由主張雙倍工資企業還是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的。

公司要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已經和員工提出過以原來的合同約定條件來續簽勞動合同,員工明確表示不同意續簽的,公司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是不違法的。

合同期滿未續簽,但仍然堅持用工的,還有可能會產生雙倍工資的糾紛。

續簽勞動合同5

本人於 年 月 日與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一年來我在領導及各位同事的關心與幫助下,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各方面有了較大的進步。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現將日常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日常工作作為一名行政人員,每天應對繁雜瑣碎的.事務性工作,這一年來感覺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進步,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但要做到優秀,自己的能力學識還有一定距離,我將從多方面努力,進一步提高自身能力,以積極的心態面對每天的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本人能認真地開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經驗不足,在一些工作細節上還考慮不到位,以致於工作起來有時不能遊刃有餘,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今後我要加強學習,拓展知識面,靈活運用自己的知識,在實際工作中,優化工作質量。努力改正自身缺點,熱情、主動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續簽勞動合同6

尊敬的領導:

本人於xx年xx月xx日與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一年來我在領導及各位同事的關心與幫助下,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各方面有了較大的'進步。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現將日常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xx日常工作作為一名行政人員,每天應對繁雜瑣碎的事務性工作,這一年來感覺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進步,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但要做到優秀,自己的能力學識還有一定距離,我將從多方面努力,進一步提高自身能力,以積極的心態面對每天的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本人能認真地開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經驗不足,在一些工作細節上還考慮不到位,以致於工作起來有時不能遊刃有餘,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今後我要加強學習,拓展知識面,靈活運用自己的知識,在實際工作中,優化工作質量。努力改正自身缺點,熱情、主動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此致敬禮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續簽勞動合同7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

本人自xxxx年xx月xx日與xx局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將於xxxx年xx月xx日到期。一年來我在領導及各位同事的關心與幫助下,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通過這一年的學習與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較大的進步,現將日常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

作為一名辦公室的勤雜人員,主要負責領導及宿舍的衛生清潔工作、會議室、接待小餐廳的日常管理,每天積極應對繁雜瑣碎的事務性工作,我將從多方面努力,進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積極的心態面對每天的工作任務。

二、加強自身學習,提高工作水平

雖然我的職務是一名勤雜人員,但要做到優秀,自己的學識,能力等還有一定距離,所以總不敢掉以輕心,馬虎應付。這一年下來感覺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進步,協調能力及處理問題等各方面,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保證了各項工作的正常執行。

三、存在的問題

本人能認真地開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第一,我踏入社會不久,經驗不足,在一些工作細節上還考慮不到位,以致於工作起來有時不能遊刃有餘,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第二,業務知識不足,以後我將加強對辦公室後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學習,以知識彌補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計劃

1、積極認真配合同事搞好辦公室的各項後勤工作。

2、加強學習,拓展知識面,靈活運用自己的知識,在實際工作中,優化工作質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點,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原則,熱情、主動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續簽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我們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期限屆滿,單位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通知你終止勞動合同。

終止勞動合同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請你於接到本通知後至終止勞動合同前,按照公司規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相關手續,並按工作交接終結單領取經濟補償金。

特此通知。

甲方簽發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9

單位領導:

您好!

我叫 XXX,女,XX 歲,大專文化,XXXX 年 XX 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單位 XXXX 營業所上班。兩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援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 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 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內,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我在 XXX 營業所上班。由於該所地處鬧市, 因此,上班時間工作之忙,業務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為樹立單位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貴單位 的服務宗旨,總是做到早上班、遲下班,耐心細緻地數好每一分錢,給客戶一個滿意的服務。由於我工作認真、過細,兩年來不僅未發生一筆誤差,未與客戶發生一起爭吵,而且因我的優質服務,贏得了客戶的 滿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內,以頑強的.毅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兩年來,在愛人的支援下,工作之餘,我總是 主動放棄休息和娛樂時間, 拋開繁瑣的家務, 集中精力, 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 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 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現在,五筆打字、ABIS 操作等項業務工作我都爛熟於胸, 操作流利。

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兩年來,我個人在當班期間, 沒有發生一起因業務不熟而被難住、以致耽誤客戶時間的事件。 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貴單位的要求比, 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如果貴單位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 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單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禮 !

  申請人:

  xxxx年 XX 月 XX 日

續簽勞動合同10

用人單位(甲方):xxxxxxxxxx

地 址:xxxxxxxxxx

員工姓名(乙方): xxx

員工身份證號碼: xxx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20xx年11月1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期限從20xx年02月01日至20xx年02月18日止。原勞動合同書、變更協議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 期:日 期:

續簽勞動合同11

尊敬的__________:

你好!

本公司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與__________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以來至今,________________現因本公司與貴集團下屬單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即將到期,本公司向貴集團申請續簽合同,理由如下:

一、

二、

三、

基於以上理由及本公司對彼此以後的合作有充分信心,特向貴公司提出申請續簽_______________年的合同。望準為盼!

申請人: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續簽勞動合同12

 案例:王某於20xx年應聘到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做房產經紀人,公司與他簽訂了1年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合同快到期時,公司人事經理找到他說,這一年裡,他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長他的勞動合同期限,於是雙方就將勞動合同期限變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去年在王某的合同到期前,公司人事經理卻通知他說,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讓他提前做好準備。王某覺得儘管單位和他變更了一次勞動合同期限,但也應該算是簽訂了兩次勞動合同了,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他是不是可以要求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呢?

 評析: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變更的物件,只限於勞動合同中的部分條款,即依法可以變更的條款,但合同當事人條款及合同期限條款等是不能進行變更的.。而勞動合同續簽是指原訂的勞動合同終止執行後,由於工作需要,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一致,繼續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續簽的定義和特徵,延長勞動合同到期時間符合勞動合同續簽的相關特徵,因此變更勞動合同期限應該算是續簽了勞動合同。根據王某首次和單位已簽訂過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然後又延長了1年的勞動合同期限,完全符合兩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的規定,只要王某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就應當訂立。房地產中介公司試圖以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的方式來規避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數,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續簽勞動合同13

尊敬的領導:

本人於20xx年11月6日與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一年來我在領導及各位同事的關心與幫助下,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各方面有了較大的進步。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現將日常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xxxxx

一、日常工作作為一名行政人員,每天應對繁雜瑣碎的事務性工作,這一年來感覺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進步,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但要做到優秀,自己的能力學識還有一定距離,我將從多方面努力,進一步提高自身能力,以積極的心態面對每天的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本人能認真地開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xxxxx經驗不足,在一些工作細節上還考慮不到位,以致於工作起來有時不能遊刃有餘,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今後我要加強學習,拓展知識面,靈活運用自己的知識,在實際工作中,優化工作質量。努力改正自身缺點,熱情、主動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此致敬禮

  xx年xx月xx日

續簽勞動合同14

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勞動者是可以申請續簽勞動合同的。續簽勞動合同不是重新再籤一次之前的勞動合同,很有可能會因為現實情況的改變而變動勞動合同的內容。那麼勞動者在申請續簽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什麼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勞動合同終止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根據《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 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

1、勞動合同未明確勞動報酬的,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予以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調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平均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報酬最低標準。

2、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在實際履行中發生變化而勞動合同未依法變更的,實際履行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如低於勞動合同約定,不得作為續簽勞動合同的最低標準。

3、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訂的,應提前30日開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用人單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職工本人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視為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期滿即終止,雙方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4、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合同。

5、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訂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從雙方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一年。

7、企業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

許多勞動者在申請續簽勞動合同的時候誤認為這就是將之前的勞動合同重新籤一次字,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之前的勞動合同在經過幾年之後可能其中的某些條款需要修改,要是再按照之前那樣簽訂的話,對勞動者、用人單位的權益是有傷害的。

續簽勞動合同15

編號:

同志:

您好!

本公司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 年 月 日到期,請在接到通知書後7個工作日內,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續簽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公司將視為您方自願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於勞動合同期滿後即行解除。

人力資源部 年 月 日

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回執)

XXXXXXXXXX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貴部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本人已於 年 月 日收閱,本人 □同意 □不同意 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 (請在□打“√”進行選擇)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