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7.51K)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

承包方(乙方)代表姓名: 身份證號:

承包方代表住址: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經營體制,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本集體土地 份 畝,其中:田 畝,土 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地塊詳見登記表。承包期限從1999年9月1日起至2029年9月1日止。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集體,乙方只有承包經營權。

二、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1、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2、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3、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4、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三、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承包方享有的權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2、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承包方承擔的義務: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損害;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五、本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鎮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各一份。

發包方(甲方): (蓋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蓋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 [篇2]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乙方通過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農村耕地700畝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農村耕地700畝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2017年03月25日起至2024年03月25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700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700畝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