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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試點方案模板9篇

工作方案 閱讀(2.01W)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試點方案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試點方案模板9篇

試點方案 篇1

引導大學生以科技創業帶動社會就業工作,是科技企業孵化器在特定時期的重點任務之一。建立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旨在依託國家科技創業孵化體系,通過提供創業環境與硬體保障、創業培訓與輔導、專業技術公共平臺和投融資服務、市場拓展服務,以及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扶植等特殊優勢,引導集聚社會資源,培育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能力,為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持續不斷地培養和儲備大批的大學生創新創業人才。

一、指導思想

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充分利用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引導大學生以技術創業帶動社會就業,促進大學教育資源與科技成果產業化工作的緊密結合,為建設創新型國家輸送新鮮血液,培育後備力量。

二、總體目標

依託科技企業孵化器,計劃在3年期間,建立一批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通過組織大學生創業培訓、創業見習、模擬創業和創辦實體四個階段,力爭每個基地平均吸納3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共創辦10000家大學生企業,孵化畢業7000家大學生企業,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收入達1000萬元的規模企業,帶動數萬名大學生就業。

三、重點任務

通過基地建設,引導孵化器加強與大學合作,逐步建立並完善大學生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體系,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科技創業能力。

通過設立基地,引導社會資源向大學生科技創業集聚,營造良好的創業孵化環境,形成全方位、深層次、高效率的創業保障和執行機制。

通過引導大學生以科技創業帶動社會就業,為國家高新區“二次創業”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目標培育並儲備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四、基地產生

依託孵化器引導集聚政府、大學、科技服務機構和各種政策資源,形成政策引導、孵化器支撐、產學研結合的大學生科技創業育成機制。

產生條件。

基地的主體為科技企業孵化器。基地的設立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器設立不少於300萬元的創業孵化基金或資金。並對基地內的大學生科技創業活動和科技專案給予優先支援、資助或投資。

2、孵化器與一所以上大學建立促進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合作關係。明確在大學科技成果轉移、實驗室開放、教研資源及大學生學籍、戶籍、檔案管理等方面,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便利和支援。

3、建立大學生科技創業培訓機制。開展國家科技產業政策解讀、科技創業案例剖析、科技創業諮詢與引導等培訓。

4、組織大學生創業實踐和交流。每年至少組織一期大學生到在孵企業見習活動,每期一般不少於20個工作日和10個見習崗位。

5、提供大學生模擬創業服務。對每個大學生創業團隊至少保證3個月的免費工位或公共場地,並無償提供創業諮詢和專案論證服務。

6、提供大學生企業的創業服務。包括企業註冊服務、“一對一”創業輔導、統一的財務代理、總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於2年的免費場地、非盈利的專業技術平臺服務和電腦等辦公裝置保障。

7、已經吸納1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並承諾3年內吸納3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

產生程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門向科技部推薦。推薦資料包括:

孵化器與大學有關機構關於支援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合作檔案、資料;

孵化器上級管理機構或所在地政府部門有關支援大學生科技創業的政策檔案、資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負責資料受理和條件複核。

3、科技部稽核確認後,發文公佈“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單位”名單。

4、每批基地認定期限為3年,每年稽核認定一批基地,並納入國家火炬計劃孵化器年度統計體系和業務指導範圍。每年進行指標考核,每3年進行條件複核,實行動態管理。

引導政策。

在符合國家有關科技、財政政策和制度範圍內,對基地建設和大學生科技創業企業給予重點支援。

1、對服務於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國家孵化器專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專案優先支援,並對成效顯著的加大資助力度。

2、對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基地內大學生創業專案優先支援,並作特別“標識”。

3、對獲得風險投資的大學生科技創業專案,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大支援力度。

4、研究出臺其他政策,支援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建設。

五、基地界定與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學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讀或畢業未超過二年的大學生、研究生和回國留學生。

大學生科技企業是指由大學生獨自創辦或大學生團隊合作創辦的科技型小企業,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大學生本人應是本企業的專職人員,負責本企業主要的技術研發或經營管理,承擔主要職責。

基地內的大學生科技企業,通常指創業期限在36個月以內,註冊資本金一般在200萬元人民幣以內的大學生科技企業。

基地管理。

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工作,納入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工作體系和管理序列,實施年度指標考評和動態管理。

支援社會其他機構和非國家級孵化器開展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建設工作,對成效顯著的,可參照專業孵化器界定標準,優先納入國家孵化器認定程式。

基地的申請和受理工作,自本釋出之日啟動。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試點方案 篇2

為優化產業結構,打造品牌產業,結合加腦特色苗寨和獨有的萬泉河自然優勢,扶持發展飼養“加腦鵝”,促進農民增收,鎮委鎮政府決定對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進行資金補貼扶持,結合我鎮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目標

對我鎮加腦村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給予資金補貼扶持,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提高“加腦鵝”商品的出欄率,保障“加腦鵝”肉市場供應。

二、實施內容

(一)補貼物件及標準

納入本次補貼範圍的物件是指在我鎮加腦村所有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在現場核實時對存欄活的“加腦鵝”補貼標準為60元/只,對申報時有而核實時已死亡的“加腦鵝”補貼標準為10元/只。補貼資金的用途主要是用於發展“加腦鵝”養殖業。

(二)補貼發放方試

“加腦鵝”飼養補貼資金由鎮政府通過“一卡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直接兌付到養殖場(戶),暫時不具備“一卡通”的農戶,可能通過“農信社賬號”的方式兌現補貼資金。

(三)補貼資金來源

本次對飼養“加腦鵝”的補貼資金從鎮產業扶持資金中支付。

三、實施程式

(一)摸底統計。

鎮政府牽頭組織開展“加腦鵝”養殖情況的調查摸底、統計核實、建檔立檔工作。試點工作期限一年,在核定期限內(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由村幹部填寫“加腦鵝”補貼試點調查情況登記申報表(附表1),並向鎮農業服務中心申報備案,鎮政府組織稽核小組每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星期對申報情況進行現場核實、拍照並填寫“加腦鵝”補貼試點調查情況核實表(附表2)存檔及張榜公示,若公示無異議後,核實結果作為“加腦鵝”補貼發放的依據,同時,每隻鵝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每個季度撥付一次補貼資金。

(二)彙總公示。統計核實“加腦鵝”數量必須做到“三見”,即:見“加腦鵝”。由駐村幹部或村級防疫員和農業服務中心人員逐戶逐頭調查,對於拒絕核查的養殖戶和現場核實後增加的“加腦鵝”,不得納入補貼範圍,即:見人。現場調查的“加腦鵝”數量要經“加腦鵝”養殖戶和統計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即:見榜。統計結束後,儘快在行政村公示欄張榜公佈養殖戶“加腦鵝”飼養數量,接受村民監督,數量不實及時更正。

(三)資金撥付。根據此次統計核查結果,及時向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兌付“加腦鵝”補貼資金。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或“農信社賬號”的形式直接兌付到養殖戶。

四、組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腦鵝”的補貼工作。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做好“加腦鵝”補貼工作的重大意義,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策的實施成效。

(二)要落實責任。鎮政府組織鎮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此次資料統計與核查工作,細化任務分工,落實核查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在規定的時間內(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集中開展資料統計核實工作,確保資料真實可靠。對於虛報、多報、重複報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以後一律不得享受此項政策。

(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鎮領導任副組長,鎮農業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參加專案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在鎮農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專案實施工作,確保政策的實施成效。

(四)強化資金使用管理。補貼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五)加大宣傳和資訊報送,增強聯動效應。高度重視專案實施的總結宣傳工作,有計劃、有重點地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同時,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隨時掌握和總結專案經驗和做法,及時宣傳推廣,擴大社會影響,努力營造有利於推動工作向縱深發展。

試點方案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存權利和人格尊嚴,最大限度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突遇不測、因病因災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戶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時救助,根據國家民政部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安排,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我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落實好各項社會救助制度、構築基本民生安全網、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與公平正義的任務日益緊迫和艱鉅。開展“救急難”工作,讓突遇不測、因病因災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戶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時救助,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不僅是社會救助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為本”執政理念的具體體現。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教育、住房、災害、就業、流浪乞討等專項救助和應急處置救助制度,大力開展社會互助,並使各項救助有機銜接,積極有效開展“救急難”工作,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幸福渭濱的需要,對於維護我區改革、發展、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職責,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要以《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為依據,按照法規賦予的職責,在社會救助制度體系框架內,立足於“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目標,創新機制,探索路徑,積極開展對遭遇各種急難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居民給予救助和幫扶。

(二)部門聯動。民政部門要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賦予的統籌社會救助工作職能,不斷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按照民政統籌、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堅持部門職能作用發揮與高效聯動的有機結合,統籌使用救助資源,推動形成民政部門牽頭統籌、相關部門參與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會救助的綜合效益。

(三)社會參與。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廣泛動員和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引導、鼓勵慈善組織、企事業單位、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願者、愛心人士、社會工作者等參與“救急難”工作,多層次、多途徑的開展對困難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長擔任組長,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公室、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教體局、區衛生局、區計生局、區老齡辦、區殘聯、區慈善協會、區住建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開展“救急難”工作試點領導小組。

四、工作機制

1、我區“救急難”工作實行區、鎮街兩級負責制。按照民政統籌,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要求,建立區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主席由區長擔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區長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研究擬訂完善本區的社會救助制度、政策、體制和機制,向區政府提出建議;統籌做好轄區最低生活保障與醫療、教育、住房等其他社會救助政策以及促進就業、扶貧開發政策的協調發展和有效銜接;研究解決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跨部門資訊共享問題;推進全區社會救助工作任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和監督,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席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擔任。辦公室負責社會救助統籌規劃、綜合管理、資訊統計等日常工作。

聯席會議由總召集人負責召集,每年召開1-2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定期檢查社會救助工作落實情況,瞭解城鄉居民救助需求,及時彙總相關資訊,適時提出整改方案,並向有關部門反饋,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2、在區城鄉居民低保中心加掛區社會救助中心牌子,統籌負責全區社會救助工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工作協調與政策落實等。成立區城鄉居民家庭經濟財產狀況資訊核對中心,開展跨部門、多層次的城鄉救助物件家庭經濟狀況資訊核對,實現救助物件資訊與救助資源資訊、民政部門救助資訊與相關部門救助資訊、政府救助資訊與社會組織救助資訊的有效對接,保障社會救助工作公平與效率。

3、依託區政務大廳、各鎮街、社群公共服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諮詢與受理視窗,方便群眾“求助有門”,依託轄區城鄉社群黨組織、群眾性自治組織,駐村(社群)幹部、城鄉社群服務志願者、慈善工作者、基層事務助理、照護、安保人員,及時瞭解、掌握、核實轄區居民遭遇突發、意外事故、家庭成員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主動幫助提出救助申請。在區民政局開通全國統一的“12349”社會救助熱線,暢通困難群眾申請社會救助渠道。區民政局對求助資訊及時進行分類,通過工作轉接、協調其他各職能部門直接受理,確保困難家庭第一時間得到救助,實現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

五、工作重點

將臨時救助定位於基本生活救助和社會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難、託底線”的特點。進一步整合節日慰問等各類臨時性、季節性補貼,將其整合於臨時救助制度,通過規範的制度安排,讓困難群眾對自己的生活有一個穩定的心理預期。

1、完善和修訂區臨時救助辦法。在救助範圍上實現全覆蓋,不論戶籍(非戶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將遭遇突發性、臨時性困難和其他特殊困難而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全部納入救助範圍。讓每一個遭遇困難的家庭都能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

2、進一步提高臨時救助額度。針對“生活類困難、急難性困難、支出性困難”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標準,使救助標準水平和目前的市場物價上漲水平相匹配,在公平與效率基礎上,真正體現出“救”的效果。

3、進一步規範救助申辦程式。按照科學、規範、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評議、末端公示制度,對急難型貧困家庭的申請,進一步簡化工作流程,縮短審批時間,採取事前審批與事後審批相結合、分級審批與直接審批相結合的辦法,最大程度地幫助困難群眾獲得及時有效救助。

4、不斷豐富救助內容。有效銜接職業勞動技能培訓,制定完善促進救助物件積極就業扶持政策,倡導通過勞動改善生活的社會救助範圍。政府除給予救助物件資金、實物上的幫助外,依託社群服務平臺,將社群養老服務託管中心、社群青春驛站、社群文化工作站、社群婦女工作站、社群計生服務站以及社群志願者隊伍、社群登記註冊的在職黨員隊伍引入臨時救助服務範圍,對遭遇突發性事件家庭,既給予生活上關心照顧,同時通過專業社工進行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給予他們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會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災害社會捐贈制度。大力倡導“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協作精神,發揚“扶危濟困”的優良傳統,動員社會各界捐贈款物,按照捐贈單位和個人的意願發放捐贈款物,並向社會公示捐贈款物使用情況。二是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開展“扶貧濟困一幫一”活動;繼續搞好“定點幫扶”和“結對幫扶”工作,幫助貧困群眾脫貧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發展社會慈善事業,培育發展民間慈善組織,充分發揮慈善機構和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的優勢,倡導並支援慈善組織積極開展特困家庭助醫、助殘、助學、助困等活動;廣泛動員和組織志願者為困難群眾提供各種“義工”服務。

6、繼續擴大區級“一站式”醫療救助服務醫院數量。通過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制度,實現救助物件“隨來隨治,隨走隨結”,醫療費用“同步結算、同時兌現”,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眾就醫。

7、落實相關配套救助和優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費為困難群眾提供優質的法律救助和服務。全面落實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階段各項減免政策,逐步減免高中階段學費;制定優惠政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深化愛心助學行動,資助貧困大學生完成學業。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緩解困難群眾住房難問題。繼續落實好對低保物件、下崗職工的參保減免和農村特困群眾的參合代繳政策;逐步減免門診費用,落實濟困病床減免。制訂就業援助計劃,積極扶持貧困家庭大學生就業,努力改變困難群眾的生活狀況。

8、做好相關保障制度的銜接。一是通過醫療救助制度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是進一步加強資訊化建設,實現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醫療單位間人員資訊、就醫資訊和醫療費用資訊的共享。三是通過部門合作,加大對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切實增強醫療收費透明度,規範基本藥物目錄和診療目錄,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205傳黨和政府在推進社會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積極努力。目前,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同時,貧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會問題凸顯,部分人在經濟轉軌的過程中生活遇到困難,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導致生活貧困。為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黨和政府積極開展社會救助工作,充分發揮兜底保障作用,為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要深入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在重視民生保障工作、落實目標責任、加大社會救助資金投入、出臺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親民之意、為民之舉”傳遞給老百姓,營造社會救助工作的和諧氛圍,積極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2、抓好資金配套和監管。要嚴格按照省、市關於社會救助有關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資金。要進一步規範健全社會救助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實行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和扣撥、扣發社會救助資金以及配套工作經費。積極編制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及臨時救助等專案的年度預算,協同審計等部門定期對社會救助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3、強化監督檢查。保證各項救助制度規定的救助範圍、標準、程式、結果等資訊真實,並及時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監察、審計等部門建立社會救助資金管理審計檢查制度,確保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順利進行。

試點方案 篇4

根據<湖北省省直行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一、參加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資格複審合格人員中,按入圍人數與招錄計劃5:1的比例確定參加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時間安排

職位能力水平測試於7月26日至27日採取實地調研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生於26日上午7:50在省公安廳東院(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181號)南樓一樓大廳集合,上午8:10仍未到達指定地點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面試於7月28日至29日進行,採取即興演講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相結合的方式,滿分均為100分。按即興演講得分佔50%、無領導小組討論得分佔50%的比例計算最終面試得分。28日舉行即興演講,29日舉行無領導小組討論。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系基層民警的還需攜帶人民警察證)、筆試准考證、遴選報名登記表、畢業證。

2、此次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共需4天,請考生帶好換洗衣物和食宿費用。其中26日晚上統一安排住宿,其他時間由考生自行安排住宿。

3、考生應服從管理,聽從指揮,遵守考試紀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否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人員名單

試點方案 篇5

近日,西安下發了《西安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到20xx年底,西安要基本完成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任務,徹底切斷醫院醫務人員與藥品間利益鏈。

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比例將降至30%以下

根據《方案》要求,到20xx年底,公立醫院公益性質將充分體現。我市將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建立新的城市公立醫院管理體制,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藥品、醫用耗材和檢驗檢查費用佔醫療收入比重明顯下降。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總體上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衛生總費用增幅與全市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幅相協調,醫療總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

群眾就醫體驗切實改善,全市範圍內建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城市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佔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的比重明顯降低。

城市公立醫院運營規範高效,公立醫院現代管理制度普遍建立,自主經營權得到落實,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充分體現,醫療服務質量明顯提升,醫療服務流程明顯優化,醫療服務安全更有保障,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標更加合理。

“十三五”期間,主城區原則上不再新建公立醫院

優化城市醫療資源配置,科學設定城市公立醫院。編制《西安市區域衛生規劃(20xx—20xx)》和《西安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20xx—20xx)》,完善城市公立醫院佈局和功能定位,推進部分一級、二級醫療機構向中醫、康復等專科醫療機構或社群衛生服務機構轉型發展。“十三五”期間,除已審批同意立項及在建的公立醫院專案外,主城區原則上不再新建公立醫院,嚴格控制城市公立醫院的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大型醫用裝置配置數量,公立醫院所提供的特需服務規模不得超過自身總服務量的10%。

制定分級診療標準和辦法,進一步明確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推行醫師多點執業,鼓勵城市公立醫院醫師將基層公立醫療機構作為第二、三執業地點開展醫療活動,城市三級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診人次在全市公立醫療機構總門診人次的比重下降10%以上,預約轉診數佔門診就診量的比例達到20%以上。

推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立醫院改革,堅持公立醫院在醫療服務體系中的主體地位,探索多種形式合作舉辦醫療機構,嚴禁出售、變賣政府辦公立醫院。大力支援社會力量優先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高階服務、臨終關懷等緊缺服務。

嚴控醫療費用,定期向社會公開財務資訊

公立醫院將規範醫務人員診療行為,強化醫療機構內控制度,促進合理檢查、治療和用藥,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將得到有效控制。公立醫院年平均門診人次診療費用和平均住院人次診療費用增長幅度低於同期居民消費價格增長指數,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到30%以下。

防止醫院高能耗執行,建立財務資訊公開制度,定期主動向社會公開諸如公立醫院收支情況、門診次均醫藥費用及增幅、住院人均醫藥費用及增幅、主要病種例均費用等社會公眾關注度較高的資訊。

繼續深化平安醫院建設,建立由公安、財政、民政、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共同參與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專門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構,積極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在二級以上醫院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規範化警務室,統一外觀標示,配備專職民警和必要的警用裝備,及時受理群眾報警求助。

徹底切斷醫院醫務人員與藥品間利益鏈

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推進醫藥分開,取消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綜合採取處方點評、藥品負面清單、合理檢驗檢查、醫保稽核監管、打擊收受回扣等措施,徹底切斷醫院、醫務人員與藥品間的利益鏈,促進藥物合理使用。到20xx年,城市公立醫院藥佔比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對公立醫院的投入仍按原渠道撥付,即政府舉辦的公立醫院由財政補助,高等院校附屬醫院由各高校補助,企業醫院由舉辦企業補助。落實對中醫醫院、傳染病醫院、精神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醫院、婦產醫院、兒童醫院以及康復醫院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

《方案》要求,總體上要降低藥品、醫用耗材費用和大型醫用裝置檢查治療價格,合理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中醫等服務專案價格。城市公立醫院嚴格執行省級藥品網上集中採購的相關規定,加強藥品(耗材)價格監管,防止價格異動,積極探索臨床檢驗試劑網上陽光采購配送管理機制。嚴禁壟斷經營和網下采購配送藥品醫用耗材,落實藥品醫用耗材採購及配送誠信記錄制度和市場清退機制。

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有效控制醫療費用

逐步建立複合型付費方式,建立按病種付費、按次均費用定額付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複合型付費方式,探索按疾病診斷相關分類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專案付費。20xx年底,臨床路徑管理的病例數達到公立醫院出院病例數的30%,管理病種不少於100個,單病種結算比例達到50%以上。

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作用,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診療、檢查、檢驗、處方等服務行為,監控重點藥品,遏制藥品浪費,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收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

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與實際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間的差距,力爭到20xx年縮小到10個百分點以內。推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多種保障制度的銜接,提高保障績效,進一步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

試點方案 篇6

為推進全鎮扶貧開發工作,幫助農村貧困人口解決基本生存條件實現脫貧致富的目標,根據自治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會議精神及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聯絡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專案實施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是一項牽涉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的工程。為積極穩妥推進專案的實施,在工作中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政府組織、群眾自願原則。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涉及經濟、社會、土地等政策,在具體實施過程上,鎮人民政府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和措施,確保專案順利實施。

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願的原則,要發揮中央專項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以及對生產生活條件的改善,調動搬遷戶自願搬遷的積極性。

(二)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鎮人民政府要積極做好專案實施的前期準備工作,堅持成熟一個,審批一個,開工一個,做到有組織、有計劃的穩步推進。

(三)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搬遷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據各搬遷點具體情況,能就近插花安置儘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則分散安置。有經濟基礎、建房用地條件較好的搬遷點,要做到統一規劃、統一佈局。

(四)鎮人民政府實施、部門配合的原則。鎮人民政府作為工程業主,負責專案的具體實施;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根據各部門的職責,制定相應措施,積極支援工程建設;鎮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負責督促、負責檢查。

二、易地扶貧搬遷物件選擇

(一)搬遷物件選擇依據

搬遷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居住地生態環境惡劣,自然條件差的石山區貧困群眾,人均耕地面積在0.3畝以下的;水源涵養林、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工程建設中需要搬遷的農戶;貧困地區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農民。(屬地質災害搬遷須市一級國土部門鑑定並確認)。

2、有勞動能力,遵紀守法,實行計劃生育,願意到搬遷地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脫貧致富的。

(二)搬遷區域的確定

根據我鎮居住地生態環境及地質災害情況,搬遷區域確定為我鎮的高堆、甘棠2個村。

(三)扶貧搬遷物件的確定

1、凡符合扶貧搬遷條件的農戶,必須自願提出申請。

2、審批程式:搬遷戶自願申請。填寫好《蒙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農戶申請書》和《蒙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人口遷出審查表》,各一式四份。鎮派出所、鎮人民政府審查後籤意見蓋章,再由鎮人民政府統一報縣林業局審查籤意見蓋章,最後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定案。

(四)各遷出點的移民規模

全鎮計劃搬遷規模為4戶15人(其中高堆村2戶7人,甘棠村2戶8人)。

三、遷入地建設

(一)遷入地選擇依據

1、各搬遷戶就近插花安置,搬遷戶不改變其原住小組所在地行政性質,生活住宅建設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發展餘地。由鎮人民政府審查,上報縣土地局審批後方可實施。

2、有利於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

3、所在地的幹部群眾積極配合搬遷戶搬遷工作。

(二)遷入地的確定方法及各遷入點的搬遷人口規模

遷入地全部在遷出地本屯(組)選擇,不存在土地糾紛,也可降低搬遷成本,易於群眾搬遷。全鎮遷入地及搬遷人口規模為4戶15人,分別是:高堆村2戶7人,甘棠村2戶8人。

(三)遷入點的建設內容

1、遷入點的主要生活和生產條件及移民生產發展方向

各遷入點交通相對便利,具備路通、電通、水通條件,居住環境改善後,移民能安心搞好生產,通過發展種植、養殖業達到脫貧致富的目標。

2、搬遷戶的生產用地來源

搬遷戶仍使用原來生產用地,並在荒地、坡地墾荒開挖土地45畝(人均3畝)種植經濟作物。

3、搬遷戶生活資料建設及基礎設施建設

新開墾耕地45畝,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遷戶新建住房建築面積250平方米。

四、遷出地建設

(一)退耕還林方案

1、移民遷出後,在縣水果、林業部門的指導下,計劃種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復植被。

2、條件允許可墾為耕地,種植木薯或種桑等,發展經濟達到脫貧致富目標。

(二)方案實施時間

搬遷後,用兩年時間實施

完畢。

五、投資預算

工程總投資7.5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4.5萬元,地方配套3萬元)。

六、實施時間及進度安排

20xx年9月-11月,對2個搬遷點進行詳細的摸底調查,做好宣傳發動和搬遷戶的思想工作,完成專案的實施設計方案。

20xx年11月-20xx年6月,專案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期內要完成住宅、道路、水電、新開墾耕地等建設,組織農戶為下一步的生產、生活做好準備。

20xx年7月檢查驗收階段。專案竣工後,鎮人民政府組織人員自檢、自驗,並將專案的有關資料整理歸檔。自驗合格後,寫出申請報告,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後,再申報市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七、工程效益及試點意義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是我鎮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幫助農村貧困人口解決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實現脫貧致富的有效途徑;是促進全鎮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後,易地搬遷戶生產生活得到明顯改善,從而使未擺脫貧困的群眾和地質災害頻發區的群眾安居樂業,走上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試點方案 篇7

根據《法學兩院領導班子檢查分析報告》中提出的主要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基本思路,經過兩院領導班子的專題討論,決定在重點解決檢查分析報告中所提出的兩個突出問題,即“探索和完善法學兩院合作機制”和“完善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制定三項與教職工利益和規範管理密切相關的制度,以此切實推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長效機制的建設。

一、整改的具體事項

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第三階段將著力修改、完善和制定好以下五項規章制度:

《法學院與刑科院協調發展實施綱要》。

《落實法學兩院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協議的規定》

《法學院本科教學質量監控和管理實施要點》

《法學院與刑科院教工激勵機制的規定》。

《法學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暫行規定》。

上述整改事項均在7月30號前完成。

二、整改的具體思路

完善《法學院與刑科院協調發展實施綱要》,進一步明確作為全國優勢學科的刑法學和訴訟法學帶動其他法學二級學科發展的途徑和舉措;進一步完善兩院在教學、科研、對外交流、分配等方面的協同規定,使法學兩院創新體制的潛在優勢得以更加充分地發揮。

制定《落實法學兩院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協議的規定》,鞏固與法律實務部門的聯絡,並以此為平臺提高法學兩院的司法服務能力、擴大北師大法學學利的影響和推進學生的素質教育。

完善和修改《法學院本科教學質量監控和規範管理實施要點》,鞏固本科教學評估的成績,規範教學管理活動,推動教學與科研和教學與實踐兩個方面的結合,切實提高本科教學質量。

完善和修改《法學院與刑科院教職工激勵機制的規定》,進一步調動全體教職工敬崗愛業的熱情和積極性,形成院內的良性競爭局面,尤其是為青年教工的脫穎而出創造必要的制度環境。

基於法學院青年教師的比重較大而高階職稱的教師比例偏低的實際情況,制定《法學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暫行規定》,促進教師結構的優化,並適當緩解青年教師在職稱評定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壓力,努力營造以人為本、共享學院發展成果的和諧氛圍。

三、整改任務的分工及進度

前述整改事項的具體分工和進度如下:

整改事項 牽頭人 直接負責人 完成時間

法學院與刑科院調發展實施綱要 趙秉志

張遠煌 陰建峰

黃振中 20xx年7月20日

法學院本科教學質量監控和管理實施要點 夏利民 熊躍敏 20xx年7月15日

落實法學院兩院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協議的規定 趙秉志

張遠煌 夏利民

劉志偉 20xx年7月20日

法學院與刑科院教職工激勵機制的規定 張遠煌

趙秉志 魏天經

盧建平 20xx年7月20日

法學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暫行規定 趙秉志

張遠煌 張遠煌 20xx年7月20日

試點方案 篇8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突出專項救助的“救急難”功能,解決群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根據《浙江省“救急難”工作試點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本縣實際,現就“救急難”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救急難”的實現路徑、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充分發揮各項社會救助制度作用,統籌各類社會救助資源,提升社會救助綜合效應,讓突遇不測、因病因災陷入生存困難的居民(含非本縣戶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時救助,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

二、具體任務

(一)健全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民政、財政、教育、人社、衛生、住建等為成員單位的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聯絡,整合民政內部和部門之間的政策資源,共同推動“救急難”試點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對重大的“救急難”工作事項和工作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的事項,由縣府辦牽頭,召開“救急難”工作聯席會議,協調各方,會商解決。

(二)完善社會救助政策。進一步完善各項救助制度,發揮在“救急難”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完善臨時救助政策,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難”的制度特點。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仍有困難的家庭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做到救助程式方便快捷,救助及時。完善醫療救助政策,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加大資金投入,完善人均籌資自然增長機制。加大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力度,進一步擴大救助物件範圍,適當放寬用藥範圍。簡化救助結算程式,完善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等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制度合力。健全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對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影響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轉移、安置,及時提供必要的食品、飲用水、衣被、取暖、臨時住所、醫療防疫等應急救助。發揮社會救助制度的綜合效應,統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各項救助,使全體居民在遭遇困難時,得到及時救助。

(三)建立健全發現報告和快速響應機制。建立“救急難”物件主動發現報告機制。組建村(社群)“救急難”聯絡員網路,及時瞭解、掌握、核實轄區居民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主動幫助其提出救助申請並協助落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干預。縣民政局要開通社會救助熱線電話12349,暢通困難群眾申請救助和有關人員報告急難情況渠道。建立快速響應機制,縣民政局應及時處理、轉辦救助申請和急難報告,相關縣級部門要各司其職,互相配合,積極落實“救急難”措施。如遇重大事項或無法解決的事項,由縣府辦牽頭協商,及時有效地救助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難群眾,維護全縣社會和諧穩定。

(四)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各鎮(街道)統一建立社會救助服務視窗,打造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的“綠色通道”。通過完善救助網點、簡化救助程式,精心打造“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部門合作機制。實行“首問負責制”。對於轉辦承辦事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及時辦理、快速處置的原則,限時辦結。

(五)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依託各級慈善組織,搭建政府部門救助資源、社會組織救助專案和公民個人救助意願與急難物件救助需求對接的資訊平臺,在確保政府救助公平、公正實施的同時,充分發揮慈善救助方法靈活、形式多樣的特點,鼓勵、引導、支援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等針對急難個案開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難”合力。動員本地具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大中型企業等設立“救急難”公益基金,在縣民政局的統籌協調下有序開展“救急難”活動。形成政府保障與社會幫扶互聯、政府資源與社會資源互補、行政力量與社會力量互動的良好格局。

(六)創新專業服務方式。促進社會救助向服務專業化、滿足個性化轉型,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由社會工作者針對不同急難情況的居民開展生活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資源連結、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多樣化、個性化服務。鼓勵各級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依託鎮(街道)、村(社群)或專業的社會工作組織,開展“救急難”社會工作個案管理,幫助急難物件發揮自身潛能,協調社會關係,適應社會生活。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動員階段(20xx年10月)。召開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聯席會議,研究相關事項,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和《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辦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5月)。在11月底實施《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辦法》,開通“12349”社會救助熱線,並在各鎮(街道)設立統一受理救助申請視窗。明確部門職責及分辦、轉辦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化解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開展社會救助資訊大平臺建設,實現縣級有關部門間救助資訊共享,及時、準確、動態地彙集城鄉各類困難群眾的資訊,真正實現資訊共享。

(三)評估總結階段(20xx年6月)。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完善“救急難”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充分認識“救急難“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主動把試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推進“救急難”工作與示範點建設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解決實際問題緊密結合起來,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統籌協調安排,千方百計、想方設法推進“救急難”工作措施的落實。

2、統籌安排,落實資金。縣財政局每年安排一定預算設立專項資金,縣慈善總會設立“救急難”專案資金,根據審批確定的用款計劃,及時將“救急難”資金撥付到位,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強化監督,注重實效。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組織對“救急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及時通報督查結果。對提供虛假證明、採取欺瞞手段騙取救助金的,一經查實,將全額追回冒領款物,並在一年內不再受理其本辦法相關的救助申請;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4、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做好政策宣傳,多角度宣傳開展“救急難”的作用意義、範圍標準和工作情況,引導群眾理性看待“救急難”工作,積極參與“救急難”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試點方案 篇9

縣地稅局穩步推進 “兩評一樹”試點活動,採取六項措施促使評樹活動更加公開透明。

一是宣傳公開。

召開幹部職工動員大會,制定活動方案,利用內外部網站等資訊平臺,大力宣傳“兩評一樹”活動的目的、內容、方法步驟及具體要求,層層動員,廣泛發動,激發幹部群眾參與熱情,營造濃厚的活動氛圍。

二是監督渠道公開。

緊緊圍繞評工作、評作風的內容,通過局長服務日、發放調查問卷、印製監督卡、召開特邀監察員座談會、設立意見箱、公開投訴電話、走訪服務物件等方式,廣泛徵求群眾意見,深入查詢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撰寫自查報告。

三是承諾公開。

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區別縣局班子、基層站所、機關科室和重點崗位人員,圍繞德、能、勤、績、廉以及建立“群眾滿意基層站所”活動標準和崗位風險等不同重點,深入開展自查自評,主動公開自查報告和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述職述德述廉公開。

由班子成員、中心所長、科室長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公開向幹部職工述職述德述廉,接受幹部職工面對面的質詢。

五是群眾評議公開。

按照工作評價和作風評價,設計縣局班子、班子成員、基層站所、中層以上幹部及重點崗位人員四種評議票樣,根據述職述德述廉情況,分層次進行民主評議,將評議結果進行公開。

六是整改措施公開。

結合自查自評、調查問卷、監督卡、民主評議所徵求的意見建議和評議結果,認真梳理分類彙總,針對存在的問題,建立臺帳,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專案、整改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明確職責分工,抓好整改全過程的公示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