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工作方案>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9篇)

工作方案 閱讀(4.92K)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9篇)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1

為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切實提高我鎮火災事故撲救和處置能力,快速有效地指揮排程一切救援力量,消除災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火災損失,有效地保護我鎮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確保各項滅火救援任務的圓滿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鎮實際管轄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一般火災事故(Ⅳ級):(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3)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鎮一旦發生適用範圍內的火災事故,應立即啟動本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指揮系統,實施統一指揮。

(一)成立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鎮長。

副總指揮:鎮分管應急工作、安全工作的領導、XX鎮派出所所長。

成員:各村、社群主任、鎮黨政辦、安監辦、考核辦、XX鎮派出所、衛生院、事發地村(居、社群)、企業負責人。

(二)鎮指揮部職責

1、統一指揮全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2、負責啟動和解除本預案。

3、組織指導全鎮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4、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下達命令和進行監督。

5、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排程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裝置。

6、向公眾、新聞媒體釋出有關資訊。

(三)成員單位職責

1、鎮黨政辦:及時向越城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進展情況;

落實上級領導和鎮黨政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物資和能源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負責新聞報道和輿論宣傳。

2、鎮安監辦:負責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督促村(居、社群)、企事業單位制訂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組織全鎮滅火救援演練;

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

組織火災事故調查。

3、XX鎮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火災事故中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現場秩序穩定。

4、衛生院: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人武部:協同黨政辦做好物資和能源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協同派出所做好事故現場的維秩工作;

協同社事辦做好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工作。

其他鎮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需要,在鎮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三、應急救援及報告程式

(一)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單位除立即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鎮消防安全工作站,再由鎮消防安全工作站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並由黨政辦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

(二)鎮政府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立即按照鎮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各成員單位應按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三)當鎮政府和現場指揮部確定火災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越城區區府辦報告,請求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援。

四、事故現場處置

(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火災事故後,總指揮、副總指揮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二)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工作組:

1、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該組由鎮消防安全工作站、村(居、社群)義務消防隊伍組成,鎮消防安全工作站負責。

2、傷員搶救組:負責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並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該組由鎮社事辦及鎮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組成,鎮社事辦負責。

3、治安維護組:負責進行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

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該組由派出所、城管中隊、事故單位和所在村(居、社群)有關人員組成,XX鎮派出所負責。

4、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該組由鎮黨政辦、城管辦負責。文章定製服務電話:4000-121-855

5、專家諮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該組由鎮安全辦負責。

6、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釋出,事故報道及協調管理等相關工作,鎮黨政辦負責。

7、善後事宜處理組:事故發生後,鎮黨委、政府有關領導負責組織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後事,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

8、預備機動組:由總指揮部臨時確定。

五、事故調查處理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和取證工作,並積極配合省、市、區調查組的聯合調查。

六、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三)防消結合,以防為主。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附則

(一)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有關責任部門和單位如不履行職責或玩忽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將追究其負責人相應的行政責任。

(二)本應急預案管理單位為鎮消防工作站,隨著形勢發展做出修訂與完善,必要時及時修訂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2

為建立健全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處置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村(居)和鎮消防支隊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各類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部門根據在滅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分工

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超出事發地村(居)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鎮辦成立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潘洋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汪渠擔任,成員由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鎮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緊急排程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裝置參加救援;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統一部署新聞報道、資訊釋出、接待採訪等事項。

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

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證救援工作道路暢通;

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隊:承擔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資訊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鎮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督促村(居)、各單位制定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員日常培訓演練,建立火災救援專家組,事後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安監站:根據相關規定,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衛生院: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

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指導消防部門開展救護技術培訓。

5.村建站: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排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人員及物資。協調供水、供氣部門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架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用水需要;

協調提供有關建築設計、配套設施資料和專業人員,提供相關搶險搶修物資裝備。

6.供電公司:協調相關地區電力部門採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為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7.民政辦:負責幫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

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8.財政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資金。

9.監察室:負責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依法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10.通訊運營商: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應急通訊保障,確保滅火救援指令、資訊傳遞暢通。

11.人武部: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火災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依據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民兵和所屬部隊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2.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相關工作。

(二)日常辦事機構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值守、資訊彙總和綜合協調,組織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工作,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應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鎮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由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故處置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為便於指揮,現場指揮部應設於火災現場附近合適地點。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儘快組織實施火災撲救和人員救援,減少事故損失;

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

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現場處置和善後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資訊報告。火災事故發生後,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及時調集消防警力到達現場,按相關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滅火救援,同時根據火災情況確定火災事故的等級,報告鎮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後,各村(居)應立即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火災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並向鎮政府和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啟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或較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到場參與處置。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工作。

(四)聯合救援。鎮應急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依照事發地的請求,統一調集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裝置,組織若干滅火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行動。接到鎮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各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滅火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滅火救援現場。鎮應急指揮部下設5個專業組,由總指揮統一指揮。

1.滅火救援行動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預案,指揮調動消防力量和裝備進行支援。該組由消防支隊負責,下設作戰、通訊、供水等小組。

2.滅火救援保障組:負責滅火救援物資、人員的調集,指揮調集社會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做好各項戰鬥物資的保障工作。下設物資裝備小組,負責滅火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消防專用裝備及滅火劑除外)的供應和運送,由鎮相關部門負責;

專家諮詢小組,負責指導戰術方案的制定,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火災進行判斷和評估,決定消防力量行動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門負責;

給養小組,負責參戰人員的飲食保障,由事發地村(居)、單位負責。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由衛生院

負責。

4.現場維護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由派出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小組。

(五)善後處理。事故危險消除後,由事發地、鎮辦負責善後處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援。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

對火災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特別是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的物資損耗按照規定給予補償;

及時採取心理諮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六)資訊釋出。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資訊釋出、接待採訪等事項由鎮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新聞報道應及時、準確、全面、客觀。

(七)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派出所、消防、安監、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後及時、全面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事故責任。

(八)調查評估。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鎮辦,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和應急決定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鎮辦提交專項報告。

四、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訊系統建設,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

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火災事故的資訊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轄區內各通訊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訊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鎮辦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應存放於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消防車輛以及照明、滅火、破拆等滅火救援專用裝置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灑水車作為消防車的補充,所屬單位應落實應急制度,並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三)資金保障。將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員培訓、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鎮

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習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隊伍保障。依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XX鎮“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公安消防站規劃和建設工作,提高撲救火災能力;

鎮辦和企(事)業單位、各村(居)、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廠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五、宣傳、培訓與演習

鎮辦應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火、滅火意識。各村(居)和消防支隊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志願(義務)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應積極組織志願者及群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鎮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演習,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救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六、有關要求

(一)本預案是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的指導性方案,村(居)和各有關部門應當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實施意見。消防支隊的滅火救援相關預案是本預案的子預案,相互配套聯動。

(二)本預案是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及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和義務,依法實施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認清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加強聯絡,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做到滅火救援工作反應快、行動快、效果佳,確保萬無一失。

(四)滅火救援指揮必須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參加滅火救援的單位和人員要服從指揮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離職守,要加強請示、彙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滅火救援始終要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及“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原則。

(六)鎮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提高各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火災聯合救援工作有效實施。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3

1.0目的

發生火災事故時,採取得當措施控制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0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位於物業管理範圍滅火應急處理。

3.0機構與職責

3.1管理處責任人是本管理處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對本小區的消防安全負責。

3.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職責如下:

3.2.1總指揮1名(由護衛部長擔任),負責火災應急響應的總體決策及指揮。

3.2.2副指揮1名(由護衛主管擔任)負責應急現場的指揮與協調,總指揮不在由副指揮負責決策和指揮。

3.2.3消防組:負責組織力量投入自救滅火,並負責對火災消防力量的聯絡與接應。

3.2.4工程組:負責組織力量及時排除險情,保證火災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

3.2.5急救組:負責及時搶救傷員,並與外援急救力量聯絡。

3.2.6客戶組:負責及時疏散人員,並與鄰近相關方通報聯絡。

3.3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聽從指揮,按消防應急預案落實預防措施,做好相應搶險和疏散的準備工作。

4.0小區消防基本概況

4.1地面情況:

4.1.1沿小區內部道路為消防通道,小區內停車場為消防操作場;

4.1.2小區內在3棟後及6棟後設有消防接合器,由環網管供水;

4.2地下室

4.2.1地下室消防系統由煙感、溫感、送風、排煙、噴淋、消火栓等系統組成,現場配備手提式乾粉滅火器;

4.2.1地下室每層分5個防火分割槽,區與區之間由防火牆及防火捲簾分隔;每個區均防火捲簾可由消防中心自動或手動控制,配有獨立煙感探頭及噴淋系統;

4.2.3配電房配有獨立的排煙系統,發電機房配備CO2自動滅火系統;

4.2.4地下負三層水泵房水池為消防、生活兩用,其中消防水容量為748M3。

4.3塔樓

4.3.1會所:兩側均設有走火安全疏散樓梯、消火栓及獨立的噴淋系統。

4.3.2塔樓:相鄰兩棟天面相通,共用一個18M3的天面消防水池,每棟配備一部消防電梯;核心筒內設有兩道疏散走火樓梯,每個分隔空間均安裝了煙感,每層有兩個消火栓;大堂配備兩個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因樓層較高,給逃生和自救帶來困難,必要時可以沿下水管道下滑進行自救和逃生。

4.4消防中心有關消防的裝置有:

4.4.1消防主機為能美R-21Z型,總有2臺,通訊、聯絡櫃共6臺,保持聯動狀態。

4.4.2燃氣報警系統及地下車庫可燃氣體報警系統。

4.4.3消防器材:消防衣、消防斧、頭盔、防毒面具、保險繩、撬棍等。

5.0消防知識培訓和器材使用演練要求

5.1護衛部長負責日常消防知識培訓和器材使用演練,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全面消防演習;

5.2工程部負責滅火器材的檢查、更新,確保意外發生時器材的正常使用;

5.3消防器材使用演練要求見消防技能訓練規程。

6.0應急處置程式

6.1接到報警後,消防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就近巡邏員到現場確認。

6.1.1若為錯誤報警時,應立即通知消防監控中心將報警系統復位,並向客戶服務中心報修,向在場受驚的住戶解釋、致歉。

6.1.2若火警屬實,須立即用對講機(燃氣洩漏除外)通知消防中心,告知火災位置、大小及可能起火原因。

6.1.3注意事項

①所有管理處人員都應熟記消防監控中心的電話;

②消防值班員能很快根據監控系統判斷火警位置,並能準確的表達;

③應保持消防值班室電話的暢通;

④到現場確認護衛員須就近攜帶手持式滅火器。

6.2火警確認後的人員召集

6.2.1消防監控中心立即通知當班班長,由當班班長組織義務消防員到消防中心取滅火器、消防保護服、消防斧、手電筒等消防用具,增援現場護衛員。

6.2.2通知安保部長、工程主管到場,準確告知火災位置、大小等情況,由護衛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6.2.3現場指揮根據火災情況拔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通報火警(如果情況緊急由消防監控中心或客戶中心直接報警),並安排人員接應。

6.2.4現場指揮根據火災情況決定是否召集休息義務消防員,緊急集合由當班副班長負責。

6.2.5消防值班員用消防廣播通知著火層,著火層以上各層,有可能蔓延著火屋以下樓層人員說明情況,進行通報,說明疏散路線,按消防指示牌進行疏散,穩定住戶的情緒,防止發生混亂現象。

6.2.6當班班長組織義務消防員迅速趕到該樓電梯口,將客梯、消防梯迫降,然後乘消防梯到著火現場,關閉周圍電源,到樓頂關閉該單元燃氣管總閥,引導火層及上、下層人員的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並通過消防通道或消防電梯轉移到安全位置。

6.3.3開啟消火栓箱,安裝水帶水槍,啟動消火栓進行滅火(小的火情,可用乾粉滅火器直接撲滅),地下室用拖動滅火器,接消火栓對發火點進行撲滅,技工在泵房現場守護,監控裝置執行。(用水滅火時,應注意避免救火時電梯被水浸溼而損壞)

6.3.4電路引起的火災,應首先關掉電源,確認電源關閉後才可進行撲火。滅火時,可採用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但在沒有關閉電源之前切不可用自來水作為滅火劑。

6.3.5液化氣管道漏氣起火,應當馬上關掉失火單元的液化氣分閘或總閘。

6.3.6液態燃料起火時,不能用自來水作為滅火劑。

6.3.7液化氣瓶漏氣起火,應採用絕燃材料隔斷空氣的方法撲火焰。

6.4火災撲救

6.4.1護衛主管應臨指揮,具體要求如下:

①向“110”臺報警,並派隊員到必經路口引導;

②通知護衛班長緊急組織護衛員趕赴火災現場,進行外圍警戒和交通管制;

③通知護衛班長立即組織安全員員趕赴火場進行疏散,救護被困人員,搶救財物,協助滅火;

④通知機電處電工斷開相關電源,開啟自動滅火系統、排煙系統防水泵,保證消防供水;

⑤組織義務消防員鋪設水帶,施放滅火,控制火勢。

6.4.2火災現場及影響區人員的疏散:

公共娛樂場所、超高層樓座的消防控制中心應通過消防應急廣播裝置進行廣播,通報火災情況,說明疏散路線,穩定住戶的情緒,引導群眾疏散;

護衛員應逐戶(樓層)通知受影響的住戶、顧客,引導住戶疏散;或做好撤離準備;

值班電工在切斷電源後應開通應急照明電源,火災現場義務消防員開啟所有安全通道,引導住戶有序地撤離。

6.4.3撲救:

公共娛樂場所和超高層樓座的消防控制中心應立即進行操作,同時遵守《消防系統操作作業指導書》,將火災單元的'電梯迫降到低層,供消防隊員撲救用;

撲救工作應有組織的進行,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之前,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或履行其職責的人應負責火災現場的指揮,調動一切人員利用所有消防裝置和裝備器材開展撲救工作;

公安消防隊到達以後,消防中心迅速向公安消防隊指揮員報告火情,移交指揮權,組織公司所有參戰人員配合撲滅火災。

6.5交通管制和現場治安的維護:

6.5.1護衛主管親臨火災現場組織並指揮所屬安全員員對火災現場進行交通管制和現場控制;

6.5.2撤出或移走妨礙消防和救護車輛通行的障礙;

6.5.3阻攔與撲救無關的人員進入火災現場或影響區,防火場中物品被盜竊;

6.5.4看管被搶救的公私財物,在火災撲救前嚴禁任何人轉移;

6.5.5保護現場使用的消防器材裝備正常使用。 6.6人員疏散及轉移物資:

6.6.1護衛員應協助安頓、疏散住戶,協助轉移火場中被困或受傷人員;

6.6.2護衛員應積極主動進入火災現場,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搶救公私財物。

6.7滅火善後

6.7.1火災撲滅後要向受到影響的業主解釋。

6.7.2採取有力措施封閉火災現場,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災情,研究善後處理對策。

6.7.3已購保的通知保險公司前來視察現場;通知受損裝置的承包維修保養公司前來搶修,使其儘快恢復正常運作。

7.0支援性檔案

7.1《消防安全管理作業指導書》

7.2《消防系統裝置設施操作及保養作業指導書》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機制,明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程式、職責和措施,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財產安全,及時、有效、正確地實施應急救援。根據國家的有關安生生產的法律法令,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突發性事件的內容

一、預防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近期主要是預防火災安全;

二、預防疾病;

三、預防食物中毒;

四、突發性工傷事故。

第二條、突發性事件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一、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餘樵

副總指揮:季峰 丁崢元

成 員:劉文海 王海金 唐榮 王豪 陸俊 卞介永

二、總指揮、副總指揮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全面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受傷人員現場搶救及護送轉院等工作;

三、保安人員負責現場滅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導、治安保衛、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四、行政部負責指揮、組織人員現場救火和事後現場保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調查瞭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事件結果評估,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五、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支援;

六、在緊急狀態下,各部門負責按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準確地實施生產、電器等裝置的緊急停用及相關事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儘量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七、浙CV34六十五、浙C06五十八、滬D5640九、浙CV6782為應急救援指定用車,在接到指揮部救援指令後,必須火速趕赴現場集結待命。

第三條、應急保障措施

一、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快速反應、協調作戰、單位救援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二、配備、配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經常性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長期處於良好狀態,當前重點是要定期檢查滅火設施,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常識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救援演習,提高員工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確保公司各處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可以依法支配、統籌、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裝備、器材、物資等資源;

五、災害發生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實施救助,並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報警:火警1十九、中毒疾病1二十、傷害事件110。

第四條、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職責

一、日常管理、一般突發性事件由行政部負責,其他各部門協助;

二、發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開展工作,行使工作職責;

三、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救援行動,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第五條、任何員工都負有保護公司生產設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損壞的義務,嚴禁任何人亂用和損壞安全設施。

第六條、各部門都應積極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的第一時間內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並積極組織、實施救助,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實施救援,並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七條、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開展應急救災演習活動,提高全員自救、互救能力,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打好基礎。

第八條、凡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甲肝、乙肝等)的員工,應及時治療和休養。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嚴格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應急救援的緊急指令,全力以赴參與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5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校園值班人員,生活輔導員及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陽羅二中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校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公路十字路口、校門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學校班子成員為主,除組織疏散的老師外,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各級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

(5)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6)有人員受傷及時撥打“120”進行救護。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6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機制,明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程式、職責和措施,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財產安全,及時、有效、正確地實施應急救援。根據國家的有關安生生產的法律法令,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突發性事件的內容

1、預防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近期主要是預防火災安全;

2、預防疾病;

3、預防食物中毒;

4、突發性工傷事故。

第二條、突發性事件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餘樵

副總指揮:季峰 丁崢元

成 員:劉文海 王海金 唐榮 王豪 陸俊 卞介永

2、總指揮、副總指揮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全面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受傷人員現場搶救及護送轉院等工作;

3、保安人員負責現場滅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導、治安保衛、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4、行政部負責指揮、組織人員現場救火和事後現場保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調查瞭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事件結果評估,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5、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支援;

6、在緊急狀態下,各部門負責按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準確地實施生產、電器等裝置的緊急停用及相關事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儘量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7、浙CV3465、浙C0658、滬D56409、浙CV6782為應急救援指定用車,在接到指揮部救援指令後,必須火速趕赴現場集結待命。

第三條、應急保障措施

1、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快速反應、協調作戰、單位救援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配備、配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經常性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長期處於良好狀態,當前重點是要定期檢查滅火設施,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常識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救援演習,提高員工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確保公司各處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可以依法支配、統籌、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裝備、器材、物資等資源;

5、災害發生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實施救助,並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報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傷害事件110。

第四條、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職責

1、日常管理、一般突發性事件由行政部負責,其他各部門協助;

2、發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開展工作,行使工作職責;

3、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救援行動,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第五條、任何員工都負有保護公司生產設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損壞的義務,嚴禁任何人亂用和損壞安全設施。

第六條、各部門都應積極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的第一時間內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並積極組織、實施救助,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實施救援,並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七條、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開展應急救災演習活動,提高全員自救、互救能力,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打好基礎。

第八條、凡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甲肝、乙肝等)的員工,應及時治療和休養。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嚴格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應急救援的緊急指令,全力以赴參與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7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李忠寶

副組長:趙以平、付國玉

成員:學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檔案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組長:楊專(火險發生時,負責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學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組長:張創陽(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組長:趙靜(校醫)(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羅少輝

成員:各班班主任(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組、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圖書室陳燕(負責圖書館各處的消防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生)。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8

為落實《消防法》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確保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修訂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以單位負責人為總指揮、單位分管安全為副指揮、單位防火領導小組為組員的預案指揮部、指揮部通常設在值班室或安全辦。

2、成立以各部或科室義務消防員為基本的消防隊伍。

二、處置原則與方法

(一)、處置原則:沉著冷靜、消於初期、忙而不亂、先人後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財產的損失。

(二)處置方法

1、當得到報警訊號經實地檢視確定火災的危險性。

2、事發部門領導立即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員和其他同志採取各種手段撲救,爭取將火災消滅在初級階段,並及時向119指揮中心報警。

3、火災消除後、安全部門要做好現場的保護和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及時總結教訓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當發生火災,具有蔓延趨勢的:

(1)指揮部成員立即到指揮位置,組織人員疏散、財物的搶救。

(2)迅速向“119”報警並觀察火勢蔓延的方向和現場情況,開闢消防通道並向火場救災指揮部報告。

(3)發生人員疏散緊急命令,並利用廣播系統宣傳在人員疏散過程中應注意事項迫降消防電梯運送消防隊員和滅火器材到現場。

5、疏散方法

樓層消防隊員維持消防電梯前的秩序,必要的配備應急照明燈,為疏散人員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員應保持鎮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疏散人員後消防樓梯上應靠右邊依次下樓,右手扶樓梯把手,左手搭在前一個人肩上緊接而下,嚴禁擠、推、搶道、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三、各類人員職責

(一)火場總指揮員職責∶

1、組織設立指揮部、瞭解火場情況。

2、確定一名副手到總機房負責通訊聯絡、確保通訊暢通,提高通訊效率和準確性。

3、確認火災類別等級,根據著火地點的燃燒物品、著火空間、範圍判斷火災類別、等級(在短時間內有能力自救的`、可視為初級火情,火勢超初級火情的輕度或火勢雖小、但固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勢蔓延的、應視為中級以上火情)

4、根據火災類別和等級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報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員、向各部門下達指令、明確分工。

5、組織滅火搶救隊伍,以各部門義務消防員為主體撲救火災,救護傷員、搶救物資等。

6、公安消防隊員到場後,及時取得聯絡、聽從消防人員指揮及火災現場的基本情況等。

7、火災災撲救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清點人員、物資做好善後工作。

(2)、安全辦職責

1、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並根據火場情況向總指揮部提供有效的撲救方案。

2、按總指揮指令負責現場指揮,組織義務消防人員和就近職工投入救人滅火、搶救物資、疏散員工。

3、立即派人向火場運送滅火器材。

4、根據滅火需要,確定是否起用消防滅火系統。

5、指派人員在底層控制電梯使用和維護秩序。

突發火災事件應急預案9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產地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部門確定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代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節假日期間由部門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火災搶救工作,部門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車間各骨幹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排程,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安全負責人。

3、當班安全員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主任迅速調集全體人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和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質、人員圍困情況、聯絡電話和姓名等資訊)。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供水組、搶救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裝置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絡以彙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詳細彙報災情情況,協助消防隊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個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排程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後,各部門(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彙報上級做好記錄並存檔。

2、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裝置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車間)人員對受損裝置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險地,不拿財物;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撤離。

5、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使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