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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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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及時滅火和疏散人員,避免造成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一、組織結構

“一部、六組”即:指揮部、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組、救護組和後勤保障組。

(一)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保安部經理

成員:綜合辦公室主任、工程部經理、客物部經理、中控室主管、保安部主管

地點:由指揮部人員設定

電話:人員聯絡電話要進行登記備案

(二)各組組成人員、負責人及職責

1、滅火行動組:由警隊20人擔任

負責人:保安部帶班主管、警隊班長為義務消防隊隊長

職責:撲滅火災和防止火勢蔓延

2、疏散引導組:各客戶行政負責人25人,客物部4人

負責人:客物部帶班經理、各客戶主管行政負責人

職責:引導客戶從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擁擠損傷

負責人:中控室主管、客戶行政負責人、保安部

職責:保證各組與指揮部的通訊聯絡及情況的反饋

4、安全防護組:警隊5人

負責人:由警隊副隊長負責

職責:守護大廈各個出口,防止壞人進行破壞

5、救護組:工程部綜合維修4人、綜合辦公室2人、財務部2人

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任

職責:救護受傷人員

6、後勤保障部:工程部10人

負責人:工程部帶班經理或主管

職責:提供水、供火場用滅火器、斷電及搶險工具等

二、處置程式

(一)指揮部應急程式和措施

1、指揮部人員集合,指揮部成員(成員不在崗的,由帶班主管代替)接到通知後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據具體情況可直接在火場適當位置組成臨時指揮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揮)。

2、調集滅火組控制火點消滅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3、下達疏導客戶指令。根據現場火情情況,利用應急廣播或電話通知疏導組到現場疏導客戶撤離現場。

4、下達啟動消防設施指令。

5、調集物業公司各部門人員搶險救災,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119”和封樓。

(二)滅火組應急程式和措施

1、滅火區域的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用滅火器、消火栓撲救初期火災。

2、警隊後勤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到火場滅火。

3、滅火區域相鄰單位有關人員將易燃物品按統一指揮及時搬到安全地點防止火勢蔓延。同時聽從指揮。

4、消防中控室根據火場情況和指揮部的指令進行啟動相應的消防設施。

(三)疏散組的應急程式和措施

1、發生火災後,疏散組負責人和著火單位疏散組負責人立即到火災現場組織疏散。

2、其他相鄰單位疏散組負責人協助著火單位疏散人員並作好本單位的.疏散準備。

3、警隊5人分別到各出入口維護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進入大廈。

4、中控室向客戶進行廣播(廣播詞附後)。在緊急情況下中控室可直接啟動應急廣播進行疏散。

(四)報警、接警處置及通訊、聯絡等應急程式和措施

1、發生火警後,發現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報警或向行政負責人報警。

2、消防中控室接到報警並確認火情後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和公司領導及指揮部其他成員到消防中控室集合。

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員、監控值班經理(公司總值班人員)各單位通訊組人員隨時向指揮部轉達火場資訊和傳達指揮部命令。

4、指揮部成員、各單位行政保衛負責人將聯絡電話和手機號碼留存中控室以便隨時聯絡。

5、各行動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執行任務的情況。

(五)安全防護組應急程式和措施

1、大廈發生火災後,外勤警員立即到大廈正門和地下車庫門口布置警力進行警戒,防止外人進入大廈。

2、幫助撤出人員撤離大廈,並進行安置。

3、指揮引導消防車進入大廈外圍,停靠至適合滅火位置。

4、疏導圍觀群眾,不要堵塞道路。

5、大廈車場停靠的車輛,要及時通知客戶開駛離走,以免損壞。

(六)救護組應急程式和措施

1、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

2、對受傷嚴重的要及時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

(七)後勤保障組的應急程式和措施

1、向火場運送滅火器以及其它所用工具。火區煙霧大時,應向滅火搶險人員提供溼毛巾。

2、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執行。

3、及時排除消防設施故障。

三、要求

1、在搶險救火中,各客戶都要積極發揮主動作用,作好配合滅火和疏散工作。

2、所有參戰人員都要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接到命令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3、各級人員要協同合作,共同完成緊急情況下的各項任務。

4、煙霧較大時搶險人員應用隨身帶的溼毛巾將口、鼻捂住並身體貼近地面行走,撤離火場時要沿著安全出口指示燈的方向撤離。

5、本預案中指揮部及各客戶負責人員如未在班,由代班人員履行其職責。

6、由總值班室收集各客戶負責人員聯絡電話,以備緊急聯絡。

四、注意事項

1、預案貫徹。公司員工及各客戶要認真學習本預案,熟悉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2、預案各組的組成。本預案要求各組的組員也是上一級滅火組的組成人員。例:樓層級滅火員也是大廈物業公司級滅火組人員。

3、預案啟動。在火警發生時,立即投入滅火,並根據具體情況逐級啟動警隊、客戶級滅火,疏散預案,全力將火災控制在初期階段。如火災難以控制,立即啟動本預案。

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切實提高我鎮火災事故撲救和處置能力,快速有效地指揮排程一切救援力量,消除災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火災損失,有效地保護我鎮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確保各項滅火救援任務的圓滿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鎮實際管轄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一般火災事故(Ⅳ級):(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3)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鎮一旦發生適用範圍內的火災事故,應立即啟動本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指揮系統,實施統一指揮。

(一)成立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鎮長。

副總指揮:鎮分管應急工作、安全工作的領導、XX鎮派出所所長。

成員:各村、社群主任、鎮黨政辦、安監辦、考核辦、XX鎮派出所、衛生院、事發地村(居、社群)、企業負責人。

(二)鎮指揮部職責

1、統一指揮全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2、負責啟動和解除本預案。

3、組織指導全鎮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4、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下達命令和進行監督。

5、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排程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裝置。

6、向公眾、新聞媒體釋出有關資訊。

(三)成員單位職責

1、鎮黨政辦:及時向越城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進展情況;

落實上級領導和鎮黨政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物資和能源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負責新聞報道和輿論宣傳。

2、鎮安監辦:負責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督促村(居、社群)、企事業單位制訂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組織全鎮滅火救援演練;

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

組織火災事故調查。

3、XX鎮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火災事故中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現場秩序穩定。

4、衛生院: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人武部:協同黨政辦做好物資和能源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協同派出所做好事故現場的維秩工作;

協同社事辦做好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工作。

其他鎮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需要,在鎮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三、應急救援及報告程式

(一)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單位除立即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鎮消防安全工作站,再由鎮消防安全工作站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並由黨政辦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

(二)鎮政府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立即按照鎮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各成員單位應按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三)當鎮政府和現場指揮部確定火災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越城區區府辦報告,請求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援。

四、事故現場處置

(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火災事故後,總指揮、副總指揮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二)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工作組:

1、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該組由鎮消防安全工作站、村(居、社群)義務消防隊伍組成,鎮消防安全工作站負責。

2、傷員搶救組:負責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並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該組由鎮社事辦及鎮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組成,鎮社事辦負責。

3、治安維護組:負責進行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

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該組由派出所、城管中隊、事故單位和所在村(居、社群)有關人員組成,XX鎮派出所負責。

4、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該組由鎮黨政辦、城管辦負責。文章定製服務電話:4000-121-855

5、專家諮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該組由鎮安全辦負責。

6、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釋出,事故報道及協調管理等相關工作,鎮黨政辦負責。

7、善後事宜處理組:事故發生後,鎮黨委、政府有關領導負責組織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後事,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

8、預備機動組:由總指揮部臨時確定。

五、事故調查處理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和取證工作,並積極配合省、市、區調查組的聯合調查。

六、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三)防消結合,以防為主。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附則

(一)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有關責任部門和單位如不履行職責或玩忽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將追究其負責人相應的行政責任。

(二)本應急預案管理單位為鎮消防工作站,隨著形勢發展做出修訂與完善,必要時及時修訂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保安員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後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並做好應急準備。

1、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後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的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消防監控室報警

2·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裝置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消防專管員。

2·2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物料部經理。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檢視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割槽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起火地點;

B、起火部位;

C、燃燒物品;

D、燃燒範圍;

E、報警人姓名;

F、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講清:

A、小區名稱;

B、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

C、火災發生部位;

D、燃燒物品;

E、火勢狀況;

F、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報警人姓名;

H、報警人電話。

4、成立臨時指揮部

4·1物業總經理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物料部經理、行政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執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開啟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5、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後,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成立警戒組,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後工作

7·1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後,工程物料部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管理運作部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總經理。

7·4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使用者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由物業總經理髮動員工,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並責成消防專管員寫出專題報告,分清責任。

7·8如果小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絡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消防組織架構:

1、指揮部:由管理處主任和保安主管任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2、保障小組:由工程部人員組成;

3、搶救疏散小組:由管理處辦公室人員以及管理處其他部門人員組成;

4、滅火小組:由保安隊長和小區全體保安人員組成(小區義務消防隊員)。

(二)報警程式:

監控中心值班員發現消防系統報警訊號或接到火警報告後(尤其是消火栓報警),應:

1﹑用對講機通知巡邏保安員或管理員迅速趕往報警現場核實,查明報警原因;

2、巡邏保安員或管理員接到火警通知後,迅速趕往報警地點核實;

3、經報警地點現場檢查屬誤報,立即進行系統復位;

4﹑現場檢查人員確認屬實,立即中控室值班員反饋,說明火勢大小、燃物質的屬性;

5、向主管報告,據火勢大小徵求意見向消防部門報警,報警述語:"我們是百帝苑小區,位置在江岸區西馬路85號號現××樓××層發生火災,燃燒物質中XXX,請求滅火。"並記錄報警時間。做到:報警準確、通迅暢通,迅捷清楚;

6、做好火警相關記錄。

(三)發現初期火警,現場人員應該:

1﹑應立即按動現場附近手動報警器按鈕,同時用對講機或消防電話向中控室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具體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等;

2﹑立即按照滅火策略及方法利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撲救,儘量控制火勢蔓延並將火災撲滅在火災初期;

3﹑中控室收到收到報警訊號後,應使消防主機處於聯動狀態;

4﹑啟動該區域電梯迫降按紐,迫降電梯;

5﹑啟動該區域正壓送風機和排煙機;

6﹑如火災發生在地下車庫,還要啟動消防廣播,引導客戶疏散;並迫降倦閘門。

(四)若火勢較大,滅火器不能撲滅大火,

1﹑現場人員應開啟火災現場附近消火栓;

2﹑按動消火栓報警按紐報警;

3﹑同時接好水帶撲滅火災;

4﹑如果火災現場在樓層,則應用沙袋堵在電梯廳門口,防止水進入電梯,損壞電梯;

5﹑中控室接到消火栓手報訊號後,立即啟動消火栓泵。如果接到水流指示器報警,則立即啟動噴淋泵。

(五)消防總指揮接到報告後:

1、向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及有關人員查詢起火的具體方位、燃燒物質、人員分佈及疏散情況,消防裝置的執行狀況及滅火人員的到位情況;

2、命令監控中心值班員啟動相應的消防系統,監視報警執行訊號,開啟應急廣播,根據失火的方位、火勢的.大小,通知小區有關的人員緊急疏散;

3、命令各級指揮員根據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明確佈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方案;

4、掌握火場撲救情況,命令火滅現場搶救指揮員使用安全通道緊急疏散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範圍內的人員。

(六)保障小組接到報警後:

1、在工程主管領導下,負責消防裝置的正常運作;

2、切斷電源火災現場電源,關閉所有非消防用電裝置,啟動備用電源;

3、確保消防供水;

4、確保通迅聯絡暢通;

5、確保消防電梯正常執行。

(七)現場滅火組指揮員接到指令後:

1、根據總指揮的命令,帶領義務消防隊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

2、確切判斷燃燒物質的性質,決定和指揮義務消防隊員使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裝置滅火;

3、迅速向總指揮報告火災現場情況;

4、向總指揮建議採取和改變某種撲救方式;

5、根據現場需要通知消防中心值班人員操作相應的消防裝置。

(八)現場搶救疏散組指揮員接到指令後:

1、指揮搶救組火速趕赴現場,本著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按順序救護人員,搶救物資;

2、引導使用者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無法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時,引導使用者疏散到天台上風處等待營救,並組織水槍掩護;

3、逐房檢查,核實疏散人員是否完全撤離火災現場;

4、指揮引導火災區域人員安全疏散;

5、指揮醫療救護小組運輸組救護重傷員到附近醫院進行搶救;

6、指揮運送火場急需滅火消防器用品;

7、指揮看護組看護好貴重物品;

8、指揮保安人員維護好小區外圍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趁機盜竊、破壞,嚴禁非救火人員進入和靠近小區;

9、指揮清除路障,指揮無關車輛離開現場,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10、安排人員在主要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到達現場。

(九)滅火的策略及方法:

滅火策略有以下幾種:

1、室內滅火,內攻近戰——撲救樓層火災要深入內部,打近戰。進攻的途徑可從建築內部的樓梯間、廊等,也可由外部從視窗、陽臺或臨時架設的消防梯、登高消防車等進入樓層內,進行滅火。

2、樓房火災,分層截擊;下層火災,上層設防——這兩個方法相似,主要是為了防止火勢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蔓延。在起火的樓層部署滅火力量的同時,要在受火勢威脅較大的上面樓層部署力量堵截火勢;在起火層的下層也要部署一定的力量,防止蔓延。

(十)疏散救人的方法

1、由指揮部發出疏散指令,消防中心利用廣播引導人們從消防梯疏散到安全地帶,搶救疏散組負責安排疏散工作。

2、疏散順序:首先為著火層人員,其次是著火層上一層人員,再次為著火層上二層人員,並依次往上。當火災層以上很有可能受火災影響的人員全部疏散後,開始依次疏散火災層下一層、下二層人員。

3、疏散時注意牆角、門旁以及桌子和其他物體的下面,以防受困人員疏漏。

4、當樓層火災面積大,受困人員較多時,可先引導、疏散受困人員到安全地帶,然後再設法轉移到地面。

5、如被困的人員無法利用消防樓梯疏散時,可利用雲梯、曲臂車等登高工具,架設在樓房安全位置實施搶救;也可利用室外排水管或安全繩搶救被困人員;也可張開救生網或帆布,把棉被鋪在地面,以供被困人員跳樓逃生。

6、當火場被困人員暫時無法施救時,可利用消防廣播引導火場人員進行自救:如用被條連結成繩吊落下層的方法;或密閉窗、堵塞孔洞,防止煙氣竄入房間,再用水淋溼門窗降溫,清除這些部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勢蔓延進來,若房內有救生器材,則引導他們使用這些器材,如救生繩、緩降器、救生袋進行自救。

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建立健全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處置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村(居)和鎮消防支隊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各類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部門根據在滅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分工

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超出事發地村(居)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鎮辦成立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潘洋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汪渠擔任,成員由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鎮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緊急排程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裝置參加救援;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統一部署新聞報道、資訊釋出、接待採訪等事項。

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

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證救援工作道路暢通;

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隊:承擔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資訊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鎮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督促村(居)、各單位制定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員日常培訓演練,建立火災救援專家組,事後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安監站:根據相關規定,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衛生院: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

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指導消防部門開展救護技術培訓。

5.村建站: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排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人員及物資。協調供水、供氣部門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架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用水需要;

協調提供有關建築設計、配套設施資料和專業人員,提供相關搶險搶修物資裝備。

6.供電公司:協調相關地區電力部門採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為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7.民政辦:負責幫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

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8.財政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資金。

9.監察室:負責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依法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10.通訊運營商: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應急通訊保障,確保滅火救援指令、資訊傳遞暢通。

11.人武部: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火災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依據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民兵和所屬部隊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2.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相關工作。

(二)日常辦事機構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值守、資訊彙總和綜合協調,組織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工作,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應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鎮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由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故處置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為便於指揮,現場指揮部應設於火災現場附近合適地點。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儘快組織實施火災撲救和人員救援,減少事故損失;

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

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現場處置和善後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資訊報告。火災事故發生後,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及時調集消防警力到達現場,按相關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滅火救援,同時根據火災情況確定火災事故的等級,報告鎮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後,各村(居)應立即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火災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並向鎮政府和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啟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或較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到場參與處置。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工作。

(四)聯合救援。鎮應急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依照事發地的請求,統一調集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裝置,組織若干滅火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行動。接到鎮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各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滅火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滅火救援現場。鎮應急指揮部下設5個專業組,由總指揮統一指揮。

1.滅火救援行動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預案,指揮調動消防力量和裝備進行支援。該組由消防支隊負責,下設作戰、通訊、供水等小組。

2.滅火救援保障組:負責滅火救援物資、人員的調集,指揮調集社會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做好各項戰鬥物資的保障工作。下設物資裝備小組,負責滅火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消防專用裝備及滅火劑除外)的供應和運送,由鎮相關部門負責;

專家諮詢小組,負責指導戰術方案的制定,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火災進行判斷和評估,決定消防力量行動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門負責;

給養小組,負責參戰人員的飲食保障,由事發地村(居)、單位負責。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由衛生院

負責。

4.現場維護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由派出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小組。

(五)善後處理。事故危險消除後,由事發地、鎮辦負責善後處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援。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

對火災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特別是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的物資損耗按照規定給予補償;

及時採取心理諮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六)資訊釋出。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資訊釋出、接待採訪等事項由鎮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新聞報道應及時、準確、全面、客觀。

(七)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派出所、消防、安監、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後及時、全面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事故責任。

(八)調查評估。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鎮辦,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和應急決定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鎮辦提交專項報告。

四、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訊系統建設,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

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火災事故的資訊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轄區內各通訊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訊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鎮辦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應存放於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消防車輛以及照明、滅火、破拆等滅火救援專用裝置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灑水車作為消防車的補充,所屬單位應落實應急制度,並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三)資金保障。將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員培訓、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鎮

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習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隊伍保障。依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XX鎮“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公安消防站規劃和建設工作,提高撲救火災能力;

鎮辦和企(事)業單位、各村(居)、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廠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五、宣傳、培訓與演習

鎮辦應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火、滅火意識。各村(居)和消防支隊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志願(義務)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應積極組織志願者及群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鎮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演習,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救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六、有關要求

(一)本預案是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的指導性方案,村(居)和各有關部門應當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實施意見。消防支隊的滅火救援相關預案是本預案的子預案,相互配套聯動。

(二)本預案是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及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和義務,依法實施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認清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加強聯絡,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做到滅火救援工作反應快、行動快、效果佳,確保萬無一失。

(四)滅火救援指揮必須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參加滅火救援的單位和人員要服從指揮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離職守,要加強請示、彙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滅火救援始終要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及“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原則。

(六)鎮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提高各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火災聯合救援工作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