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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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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1

為規範防汛抗洪程式,及時、有序、科學、高效地開展防洪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期洪災危害,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人民生命高於一切的理念,遵循“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方針,立足於“防大汛、抗大災、早部署、爭主動”,以保障師生安全和減輕財產損失為目標,按照統一指揮、高效應對的原則,組織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確保學校安全度汛。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長:牛國巨集

副組長:

成員:全體老師及在校員工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防汛抗洪的組織、籌劃工作;加強對防汛抗洪工作的研究與部署,制定完善應急預案,落實各項措施。

2、指導健全校級防汛抗洪組織機構,分層級建立防汛抗洪管理體系;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制定預案,並監督其貫徹執行。

3、全面掌握汛情、災情防汛抗洪工作基本情況,重要資訊要在第一時間上傳,保證資訊渠道暢通。

4、積極籌集防汛抗洪物資,強化管理,始終保持良好備戰狀態。

5、部署和指揮實施防汛救災行動。

6、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學校的防汛和搶險工作。7、後勤保障以及災後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等工作,嚴防災後發生疫情。

三、防汛措施

(一)準備期間

1、學校要立即修訂完善本校防洪防汛應急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備足物資,密切注意汛情通告。並廣泛開展防汛抗洪中的自救和互救演練,切實提高廣大師生防汛逃生的基本技能

2、做好思想準備工作,接到上級指示或通知後,領導小組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啟動防洪防汛應急預案,隨時準備部署、執行防汛抗洪任務。

3、加強檢查和防範工作,對校舍牆體、屋面、門窗、電氣,以及圍牆等進行定期安全檢查,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堅決封閉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門衛、財會、電教室、儀器裝置等重要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汛抗洪的順利進行。

5、要通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汛期安全教育,讓每一位學生都知道汛期應該注意的安全事項,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

6、要加強各類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全力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

7、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防汛救災物資。

(二)預警期間

1、當降雨量較大或氣象等有關部門釋出暴雨預警後,領導小組及負責人必須臨陣待命,及時向各班班主任通知防汛資訊,通報風情、水情、雨情。要堅持24小時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記錄,必要時,集結好搶險隊伍,隨時準備應對各種突發災情,及時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2、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3、學校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低窪易澇、緊靠山體學校更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

(三)救災期間

1、發生洪澇災害後,防汛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緊急會議進行部署,形成指揮體系,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指揮崗位。

2、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學校防汛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人員檢查,疏通排水;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學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線路(除應急照明系統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洪水後滋生其他危害。

3、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要迅速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並組織師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帶。要把校舍倒塌、師生受傷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4、災後,各校要根據校內的特點,立即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隱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時要採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5、暴雨和洪水過後,要及時組織相關力量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2

一、總則

為建立和完善地震應急救助體系,提高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防禦工作水平,避免或儘可能地減輕地震造成的損失,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1、學校成立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楊會年

副組長:於農、繆獻文、汪義泉

成員:汪洪、楊偉、姚軍、陳懷喜、宋貞文、王桂友、張代娣

2、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儘速到達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3)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

(5)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詢原因和落實責任。

3、臨時組建四個小組,各小組成員及職責如下:

應急救護組

組長:分管安全副校長成員:現場及附近教師、安全督查員、年級主任、班主任、校醫等等。

(1)控制現場,搶救受傷人員,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組織引導學生疏散到安全區域,排查受傷人員,送傷員到醫院救治。

(3)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並跟蹤瞭解傷病情動態。

(4)接應趕到醫院的.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防止出現情緒過激情況。

聯絡協調組

組長:德育主任成員:安全督查員、大隊輔導員

(1)按照指揮領導小組的決定,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通報事故情況。

(2)做好學校內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根據情況需要,及時撥打120、110報警。

事故調查組

組長:教學副校長成員:教務處人員

(1)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瞭解事故發生情況。

(2)採集事故全過程的各種資訊資料。

(3)撰寫事故的書面報告,整理取證材料。

善後處理組

組長:分管德育副校長成員:工會主席、總務主任

(1)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支援配合工作。

(2)做好家長接待工作,做好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的服務工作。

4、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由下一級成員代履行職責。

5、本著以人為本,救人為先的原則,聯絡協調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必須在協助應急救護組有序開展救護工作基礎上再落實本組相關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發性地震或自然災害引發的危害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事故災害。

四、危險分析

地震或自然災害的發生,引發校舍倒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校舍的安全直接影響著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的安全。

五、資訊報告

1、設立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0255xxxxxx

2、發生重大地震或是自然災害後,對造成師生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情況,立即認真核實,立即上報區教育教育局和街道,不得拖延。

六、應急處理程式

發生地震等突發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程式

(1)發緊急撤離、集中訊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後一個撤離。

(3)科任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發生時等其他災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訊號後就開啟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開啟暢通。

(6)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7)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出反映指揮成立疏散引導小組、通訊聯絡小組、應急救護小組、後勤保障小組,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七、培訓與演練

1、通過各種方式向師生宣傳地震等自然災害中自救自護常識,增強師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緊急避險技能。

2、每學期組織一次安全演練活動,使學生在危險來臨時能保持鎮靜,能積極配合教師,進行快速、有序地疏散。

八、責任與獎懲

1、對在處理突發地震或自然災害應急行動中,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在處理突發地震或自然災害應急行動中,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的的人,予以通報批評;對由於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挽回的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九、附則

本校突發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由陶吳國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20xx年4月修訂並解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3

HD縣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及依據1.1目的。為建立指揮統一、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做好農作物冰雹、乾旱、洪澇等引發的突發性重大農業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抓好災後恢復生產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樹立農業災害可持續治理的科學發展觀,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所屬各有關單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1.3編制依據。制定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4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全縣範圍內突發性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後恢復生產自救。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2.1組織機構。成立以縣農業委員會主任為組長、分管副副主任為副組長,委屬農技推廣中心主任、作物栽培站站長、植保站站長、土肥站站長及各鄉(鎮)農技站站長為成員的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相互配合,統一指揮全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及時準確做好各種重大自然災害的預測預報工作,制定防治方案,快速傳遞資訊,要求在最短的時間內,讓農民掌握防治技術,適時開展科學有效的防治,最大限度地減輕和控制危害,儘可能減少損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辦公室,具體承擔日常工作。

2.2建立健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測報工作崗位責任制。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主要農作物高溫熱害、低溫凍害、乾旱、洪澇等災害的預測預警,提高效率,保證質量,確定專人負責各類災害的測報工作,實行定人員、定任務,定期檢查落實情況,充分調動測報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農技推廣中心要根據氣象部門釋出的天氣預報和氣象災害預警資訊,及時制定防災抗災技術措施,指導生產。

2.3經費保障。為保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預測與防治,縣財政每年預算安排一定的'工作專項經費。如遇突發事件,相應安排救災、抗災、減災經費。

2.4物資保障。由於高溫熱害和低溫凍害、乾旱、洪澇災害具有暴發性和突發性等特點,縣農委應安排好相應的農用物資(種子、化肥等)儲備,一旦災害發生,要及時組織調供相應的農作物良種,確保改種補種需求。

2.5辦公室職責2.5.1配合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民政等有關部門彙總、核查突發農業重大災害和應急工作的有關情況,提出建議意見,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在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後,牽頭實施應急預案。

2.5.2研究提出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提議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農業防災減災的具體工作。

2.5.3經常與有關部門聯絡,及時收集、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資訊。

2.5.4指導農業抗災救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指導災區調整農業結構,推廣應用防災減災技術。

2.5.5瞭解和督導災區落實農業防災工作措施。

2.5.6在自然災害多發時期,及時收集、核查災情,並報告災情動態。

3預防、預警3.1預警資訊。包括縣氣象局低溫凍害、乾旱、洪澇等預警資訊,各鄉(鎮)農業重大災害發生情況的傳真電報、報告等。

3.2資訊採集。採集內容包括農業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範圍;

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

損失程度和防治措施等。

3.3資訊報送。災害發生後,由縣鄉農業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業重大災害資訊做到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重大災害資訊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3.4預警報告。出現下列情況時,立即發出農業災害預警:收到氣象部門的低溫凍害、高溫熱害預測預報,乾旱及洪澇預報。

3.5預防控制3.5.1組織、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有關單位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5.2預案准備。根據農業重大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不同型別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禦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受災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農業生產的避災抗災能力。

3.5.3技術準備。積極組織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

3.5.4適時防控。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尚未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採取防護措施。接到低溫凍害等災害預報後,及時與有關部門協調,立即組織、指導農民採取覆蓋、灌水等相應防範措施。

4臨災和災後應急措施根據我縣重大農業自然災害的預測預報,一旦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前兆或災害發生時,主要採取的措施為: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縣政府請求立即做出應急處理;

領導小組協調有關部門實施防災預案;

辦公室迅速組織力量赴現場進行調查,分析災害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為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決策提供準確情報;

根據受災程度制定救災、減災措施,並幫助指導抗災救災工作;

報請縣政府採取有力的措施發動群眾開展群防群治,組織生產自救,減輕災害損失。

5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和應急響應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可分為一般(Ⅵ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預警,並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5.1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Ⅰ級)應急響應5.1.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

(1)受災面積(指因災害造成田間農作物產量損失10%以上的面積)佔全縣耕地總面積的20%以上。

(2)災害發生面積佔主要農作物種植面積的50%以上。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一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5.1.2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Ⅰ級)響應行動:

(1)縣領導小組啟動縣級突發農業災害應急預案,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部署抗災工作,並報告縣人民政府。

(2)縣領導小組派出技術組,深入災區調查瞭解受災情況,指導災區開展抗災減災工作。

(3)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援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

5.2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Ⅱ級)應急響應5.2.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為重大(Ⅱ級)應急響應:

(1)受災面積佔全縣耕地總面積的15—20%。

(2)災害發生面積佔主要農作物種植面積的35—50%。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二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5.2.2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Ⅱ級)響應行動:

(1)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抗災應急工作,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災情,申請啟動應急預案。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派出技術組深入災區調查瞭解災情,指導幫助災區開展農業救災工作。

(3)研究提出支援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

5.3較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Ⅲ級)應急響應5.3.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為較大(Ⅲ級)應急響應:

(1)受災面積佔全縣耕地總面積的10—15%。

(2)災害發生面積佔主要農作物種植面積的15—35%。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三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5.3.2較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Ⅲ級)響應行動:

(1)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會議,分析災情發展趨勢,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災情動態,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根據災區抗災工作的要求,提請領導小組派出技術指導組,調查災情,指導災區救災工作。

(3)研究提出支援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

5.4一般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Ⅳ級)應急響應5.4.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為一般(Ⅳ級)應急響應:

(1)受災面積佔全縣耕地總面積的10%以下。

(2)災害發生面積佔主要農作物種植面積的15%以下。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四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5.4.2一般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Ⅳ級)響應行動:

由辦公室向領導小組彙報受災情況,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向受災地區派出技術組幫助指導工作。

5.5應急解除當災害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由領導小組報請縣人民政府宣佈應急解除。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4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蔣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負責教學區物業)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負責家屬區物業)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況正榮 13193082760(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孫中平 13983856809(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李昌勇 13627699105(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李榮慶 62652778 13983031102(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定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員及聯絡方式:吳勝寧 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傑、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

孫中平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員及聯絡方式:

第一梯隊: 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傑、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洩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 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員及聯絡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儘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儘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絡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並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範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範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絡電話62652882;安管處24小時聯絡電話62651111.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李雲霄62652777.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後,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後,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xxx(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xxx(負責教學區物業)

xxx(負責家屬區物業)

xxx(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xxx(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xxx(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xxx(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xxx(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xxx(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定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絡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傑、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絡方式:

第一梯隊: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傑、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洩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絡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儘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儘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絡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並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範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範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農業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農業損失,保障都市型現代農業安全、有序和可持續發展。

1.2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有中國特色的世界城市、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的需要出發,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農業自然災害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對北京農業造成的損失。

1.3工作原則

1.3.1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最大限度減輕農業自然災害損失,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1.3.2堅持生態治理與防災減災相結合,預防與抗災相結合,以預防為主。

1.3.3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和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抗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1.3.4依靠科技,充分發揮農業與相關減災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農業災害預警水平和應急能力。

1.4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北京市防汛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北京市農業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5事件等級

依據農業自然災害造成或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Ⅰ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半數以上區縣的區域性特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100萬畝以上,或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5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災,部分農田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30%以上。

(2)一個區縣發生特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8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災,部分農田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50%以上。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佔農作物種植面積的80%以上且絕大部分可能受災,大部分可能成災;或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已在本市大範圍發生並迅速蔓延。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特別重大(Ⅰ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5.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重大(Ⅱ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區縣的區域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50~100萬畝,或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30%~50%,且其中有相當部分可能成災,少部分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20%~30%。

(2)一個區縣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50%~80%,且其中有相當部分可能成災,少部分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30%~50%。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佔農作物種植面積的50%~80%,且大部分可能受災,少部分可能成災;或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已在本市多個小片區域發生並繼續蔓延。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重大(Ⅱ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5.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較大(Ⅲ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區縣區域性較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30~50萬畝,或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20%~3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災,個別地塊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10%~20%。

(2)一個區縣發生較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30%~5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災,個別地塊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20%~30%。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佔農作物種植面積的30%~50%,部分地塊可能受災,個別地塊可能成災;或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已在本市多點發生。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較大(Ⅲ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5.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一般(Ⅳ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區縣區域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10~30萬畝,或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10%~20%,少數地塊可能成災;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5%~10%。

(2)一個區縣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20%~30%,少數地塊可能成災;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10%~20%。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佔農作物種植面積的10%~30%,少數地塊有可能受災;或發生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的傳播源已接近本市。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一般(Ⅳ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6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範圍內危害農業生產的各類自然災害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

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區域涉及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北京市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涉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按照《北京市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市農委、市農業局成立“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市農委主任任組長,市農業局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市農委、市農業局主管領導為副組長;市農委辦公室、產業發展處、發展規劃處,市農業局辦公室、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糧經作物管理處、蔬菜管理處、畜牧管理處、水產管理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村能源生態處、農產品質量安全處,各郊區縣農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應急處。

各郊區縣農業主管部門也要設立本區縣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

2.2 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組織部署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農業災情和生產恢復情況,及時做出啟動或解除應急預案的決定;指導農業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參與國家和本市農業救災資金的管理,負責救災種子儲備和調劑,協調救災化肥、農藥等物資供應,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2.3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3.1編制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

2.3.2密切與氣象、水利、地質等部門的聯絡,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資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分析對農業生產的可能影響。根據災情及時提出應急預案啟動或應急解除建議。

2.3.3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核查災情並報告災情資訊及動態。

2.3.4在災情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協調相關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

2.3.5負責協調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和分配。

2.3.6負責組派農業抗災救災工作組和專家組。

2.3.7督導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2.3.8負責處理農業防災減災的其它日常工作。 2.4 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2.4.1市農委、市農業局辦公室:協調委、局各成員開展防災減災工作,做好值班人員安排和後勤保障。

2.4.2產業發展處:負責協調、制定和組織實施農業自然災害的有關政策措施。

2.4.3發展規劃處:負責瞭解災後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情況。

2.4.4應急處:承擔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職責。

2.4.5糧經作物管理處:負責糧經作物的災情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糧經作物防災減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協調救災物資(含救災備荒種子)的分配調劑和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災後耕地質量監測、農田修復與土壤改良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承擔農業防災減災方面的具體工作。

2.4.6蔬菜管理處:負責蔬菜生產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蔬菜作物防災減災、災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2.4.7畜牧管理處:負責畜牧生產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畜牧養殖業防災減災、災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2.4.8水產管理處:負責水產生產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水產養殖業防災減災、災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2.4.9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負責組織督導區(縣)農機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2.4.10農村能源生態處:負責與防災及災後恢復有關的農業生態工程建設;組織對因災損毀農業可再生能源及農業生態工程設施的修復。

2.4.11農產品質量安全處: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因災受損可能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農產品進行檢測和指導處置。

2.4.12區縣農業部門:負責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或解除;安排部署本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織指導本區縣農業抗災救災、災後恢復生產、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示範與推廣應用;參與國家和市政府下達本區縣的農業救災資金管理,負責救災種子儲備和調劑,協調救災化肥、農藥等物資供應;組織重大病蟲害的統防統治。

2.5 專家顧問組職責

成立農業減災專家顧問組,主要職責:

(1)為編制北京農業減災有關規劃和農業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等提供諮詢、建議。

(2)在發生農業自然災害時,協助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分析判斷災害型別與特點,評估災害形勢與可能造成的損失,為確定預警和響應等級提供建議和諮詢。

(3)協助市農業主管部門開展重大農業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技術難點的攻關研究和農業防災減災的技術培訓等。

3監測和預警

3.1監測

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與氣象、水務、地質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資訊交換機制,健全和完善農業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及時掌握氣象預警資訊、水情、汛情、旱情、地質災害等農情資訊,加強對農業病蟲災害的`監測,對農業自然災害進行適時監測,確保有效監測、及時發現並逐級上報災情。

3.1.1資訊採集

(1)採集途徑。市農委、市農業局與氣象、水務、地質等部門定期、不定期會商災情;區縣農業主管部門農業報告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情況。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要與區縣建立穩定暢通的資訊交換渠道,確保農業資訊網路系統暢通。

(2)採集內容。降水、水文、汛情等資料;氣溫、光照、風雹等情況;農業自然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損毀程度;農業直接經濟損失;採取的對策措施等。

3.1.2資訊報告

(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後,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情況後,統一向市應急辦或市政府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並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2)區縣發生農業自然災害的,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立即向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災情狀況。

(3)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自然災害資訊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在發生後24小時內補報詳情。

(4)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資訊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事件發展趨勢、已採取的措施等,並及時續報事件處置進展情況。

3.1.3資訊研判

收到氣象、水務、地質及其它部門的黃色或橙色自然災害預警資訊,或收到農情資訊部門的自然災害上報資訊後,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會商和研究災害形勢,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產量和經濟損失,初步判斷災害等級,提出釋出災害預警及其等級的意見。

在災害發展過程中跟蹤採集資訊和動態研判,為及時調整預警等級和響應行動提供依據。

3.2資訊釋出

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後,確需對外發布的,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渠道釋出。

3.3預警的級別

依據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預警級別,依次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

3.3.1藍色預警(Ⅳ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或預警資訊,事件即將臨近,可能造成局地農業受災,預計將要發生一般農業自然災害;或已輕微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發展趨勢,事態可能會擴大。

3.3.2黃色預警(Ⅲ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自然災害預警資訊,事件已經臨近,預計將要發生較大農業自然災害;或已輕度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發展趨勢,可能造成較明顯的農業災害損失。

3.3.3橙色預警(Ⅱ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黃色或橙色自然災害預警資訊,事件即將發生,預計將要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或已中度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蔓延擴充套件或明顯加強趨勢,事態正在逐步擴大,可能造成較為嚴重的農業災害損失。

3.3.4紅色預警(Ⅰ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橙色或紅色自然災害預警資訊,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農業自然災害,事件會隨時發生;或已重度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迅速蔓延擴充套件或急劇增強趨勢,事態正在不斷蔓延,可能造成特大的農業災害損失。

3.4預警釋出和解除

3.4.1預警釋出

(1)藍色預警和黃色預警,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釋出和解除,並報市應急辦備案。

(2)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應急辦提出預警建議,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和解除。

(3)預警資訊應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3.4.2預警等級變更

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農業自然災害致災因子強度、範圍及農業災情的變化,分別提出預警等級升級或降級變更的意見。

(1)由黃色預警或橙色預警升級為橙色或紅色預警,或由紅色或橙色預警降級為橙色或黃色的變更,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應急辦提出預警建議,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

(2)藍色預警升級為黃色預警,或由黃色預警降級為藍色預警的變更,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釋出和解除,並報市應急辦備案。

3.4.3預警解除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致災因子強度和範圍的縮小及農業災情的逐步緩解,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預警等級變更的程式,釋出解除較重一級預警並轉入較輕一級預警,直至解除全部預警。

3.5預警響應

3.5.1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根據發生農業自然災害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級農業自然災害應急機構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傳真、專用通訊渠道等形式,將預警資訊傳送至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的網站、手機簡訊等渠道向社會發布農業自然災害預警資訊。

(2)與氣象、水務、地質、植保等災害監測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加密農情觀測,加強農業自然災害資訊監測和採集,及時分析評估災害形勢。

(3)受災地區的各級農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和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確保聯絡暢通。

(4)及時向可能受災地區釋出災害資訊,提出防災減災的措施建議。

(5)根據需要調動受災區縣的應急救災隊伍、物資、資金等應急資源。

3.5.2橙色、紅色預警響應: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的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各級農業自然災害應急機構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傳真、專用通訊渠道等形式將預警資訊傳送至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並報送至市應急辦以及市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的網站、手機簡訊等渠道向社會發布農業自然災害預警資訊。

(2)加強與氣象、水務、地質、植保等災害監測部門的會商與資訊採集,相關農情資訊實行日報告制度。

(3)市級農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和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確保聯絡暢通。

(4)及時向受災地區釋出災害資訊,提出抗災或補救措施建議。

(5)根據需要調動市級應急救災隊伍、物資、資金等應急資源。

3.5.3預警資訊釋出後,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農業自然災害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顧問組提出的調整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

3.5.4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並通報相關部門。

3.6災害預防和應急準備

3.6.1 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6.2風險管理準備。組織有關部門、有關企業、農村幹部並動員農戶加大轄區農業自然災害隱患排查,評估災害風險、找出薄弱環節、確定災害風險對策。

3.6.3預案准備。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農業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禦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的避災與抗災能力。

3.6.4工程準備。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築的加固和防護,配合水利部門做好水利基礎設施的維修和加固,增強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3.6.5適時防控

(1)及時組織搶收災前已成熟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採取防護措施。

(2)根據旱情和作物生長狀況,及時組織採取中耕、鎮壓、灌溉等抗旱措施;建議氣象部門利用有利時機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根據受澇程度與地形、土壤、作物狀況及時採取排水和耕耙散墒、補肥等措施。

(3)接到低溫凍害、乾熱風等災害預報後,根據災害強度與作物生長狀況,必要時組織、指導農民採取薰煙、覆蓋或噴灌、噴藥等相應防範措施。

(4)接到大風、冰雹、大雪等災害預報後,要對果樹和大棚、畜舍等農業設施採取臨時保護與加固措施。

4應急響應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發生範圍、危害程度、受災面積和緊迫性,分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一般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Ⅳ級)應急響應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會商,做出工作安排,指導救災工作,並報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關注事態發展,必要時報告市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

4.1.2較大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Ⅲ級)應急響應

(1)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主持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災情,並通報有關部門。

(2)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前往受災區縣現場檢查情況,及時掌握受災區縣農業災情。

(3)根據災情需要,提出救災意見和災後恢復農業生產的措施,派出專家組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救災技術服務。

4.協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物資;必要時動用救災備荒物資。

5.監督救災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

4.1.3重大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Ⅱ級)應急響應

(1)提請市有關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市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需要,派出救災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救災技術服務。

(3)適時提出支援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和措施,建議市政府從市級財政安排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救災需求,調劑、調運救災物資,必要時動用救災備荒物資,動員社會各界對重災區給予救助。

(5)監督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規範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

4.1.4特別重大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Ⅰ級)應急響應

(1)提請市有關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報請市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援。

(2)迅速向重災區派出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組織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救災技術服務。

(3)提出支援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和措施,建議市政府從市級財政安排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爭取國家救災資金。

(4)根據救災需求,調劑、調運救災物資,必要時動用救災備荒種子,協調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動員社會各界對重災區給予救助。

(5)監督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規範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

4.2響應升級

因事態發展,應急事件已超出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控制範圍,需要其他部門提供援助和支援時,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領導小組負責同志批准後,啟動擴大應急響應。必要時請求市應急辦或市政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參與。

4.3應急結束

4.3.1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完成,農業生產基本恢復正常時,應急處置工作宣告結束,並在1周內向市政府、市應急辦報告應急處置工作。

4.3.2一般(Ⅳ級)和較大(Ⅲ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全部結束後,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4.3.3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I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全部結束後,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辦批准後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5.1.1與民政部門協調開展區域自然災害的農業產量損失、農業設施裝備損失的調查評估與核實,準確掌握災情資訊。

5.1.2主動與水務部門溝通,及時掌握農田灌溉、排澇,損毀農田和各類受損農業基礎設施的修復情況。

5.1.3督促、幫助、指導災區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和畜牧生產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

5.2協調救助

5.2.1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區域間種子、化肥、地膜、農藥、飼草料等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

5.2.2積極與金融部門協商,落實災後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

5.2.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災害保險理賠工作。 5.2.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災民生活與生產救助。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根據災情程度,積極向上級申請專項救災資金。

6.2資訊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資訊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達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證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電話、網路等資訊渠道暢通。

6.3物資保障

各級農業部門為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儲備必要的種子,農藥等救災物資。應急預案啟動後,應優先保證救災物資的及時供應和調運。每次救災動用後,應在下一年度內補齊缺額。

6.4應急隊伍保障

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專人負責,並定期對救災應急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6.5職責保障

各級農業部門要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消除隱患,強化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推廣普及農業防災減災技術。

6.6宣傳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農業技術人員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路和手機等資訊手段,加強農業防災減災技術與法律知識的科普宣傳。

7附則

7.1名詞術語

7.7.1本預案中的農業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前者包括糧油等大田作物和蔬菜、瓜果、花卉、中藥材等園藝作物及食用菌生產,後者包括畜牧業、水產養殖、養蜂和其他養殖物件。

7.1.2本預案中的農業自然災害,是指乾旱、洪澇、低溫凍害(含冷害、霜凍、凍害、雪災等)、風雹(含雷雨大風、寒潮大風、龍捲風等風災及冰雹)、高溫(含乾熱風)、沙塵暴、陰害、重大動植物生物災害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

7.1.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本預案中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農業自然災害中的乾旱、漬澇、冷害、凍害、陰害和許多植物病蟲害屬累積型災害,並非突發;但在災害事態嚴重發展時,同樣會出現緊急事態,也應納入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範疇。

7.1.4本預案中的農作物受災面積,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穫量較常年產量減少10%~30%的農作物播種面積。成災面積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穫量較常年產量減少30%~80%的播種面積。絕收面積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穫量較常年產量減少80%以上的播種面積。受災面積不得重複計算,在同一播種面積地塊上如先後遭受幾種或幾次災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計算受災面積。

7.2預案管理

7.2.1本預案由市農委、市農業局編制和管理,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作相應修改,報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7.2.2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應依照本預案並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7.3預案的銜接

具體災種的應急響應等級與行動應與北京市相關部門已編制的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中與農業有關的內容銜接,如北京市地震應急預案、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北京市防汛應急預案、北京市抗旱應急預案、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北京市氣象應急保障預案、北京市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

7.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農委、市農業局負責解釋。

7.5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及時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規範應急處置行為,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學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校穩定,依據教育部印發的《教育系統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於學校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風暴、暴雨、沙塵暴、冰雹等自然災害的發生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害,對教學秩序造成影響的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三條 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黨政齊抓共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各部門和二級學院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儘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學校和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第四條 為切實做好我校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成立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突發事件發生後,由黨委宣傳部、團委、校長辦公室、學生處、後勤管理處、保衛處負責人共同協調處置。指揮部設在保衛處。

第五條 建立健全學校與二級學院、單位聯動協調機制,發生突發事件後,領導小組成員、各相關部門、二級學院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門、學院系統聯動、群防群控、全方位處置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工作局面,確保預防、檢測、預警、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和正確應對。

第六條 處理突發事件,要堅持從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依法開展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介入和求助。

第七條 宣傳部門要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絡和溝通,按照職責許可權及時、準確、客觀釋出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資訊,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第三章 應急預案體系

第八條 學校總體應急預案根據《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教育系統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

第九條 學校各二級學院在學校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根據學校總體應急預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訂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第十條 具體工作應急預案應針對某個時段、某項具體工作由主管、牽頭單位制定。

第十一條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第四章 預防和預警機制

第十二條 要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做好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十三條 向領導小組及時報送突發事件是各部門的重要工作職責,全校各單位要建立暢通的資訊傳送渠道和嚴格的資訊上報機制,完善應急資訊報送系統。

第十四條 學校要通過課堂教學、培訓、宣傳手冊、專題講座、展覽、板報專欄、網路、廣播等生動活潑的形式與途徑,加強對教職工和學生的防災減災教育,敏感時期要落實各級值班制度和請示彙報制度,提高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能力。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排查和消除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 要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實踐中不斷運用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要加強人員培訓,開展經常性演練活動,提高隊伍的素質和技能,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和實戰能力。

第五章 應急預案啟動標準

第十六條 參照國家有關標準,結合我校實際,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4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件(I級)

1.洪澇災害:重要江河發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水位超過保證水位,城市受淹,學校絕大範圍發生洪澇。

2.地震災害:發生6.5級以上嚴重破壞性地震。

3.損失情況:因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

(二)重大事件(Ⅱ級)

1.洪澇災害:發生10年—15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保證水位,城市受淹,學校大範圍發生洪澇。

2.地震災害:發生5.5級以上6.5級以下嚴重破壞性地震。

3.損失情況:因災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三)較大事件(Ⅲ級)

1.洪澇災害:發生5—10年一遇洪水或水位超過警戒水位,學校受淹,較大範圍發生洪澇。

2.地震災害:發生4.7級以上5.4級以下一般破壞性地震。

3.損失情況:因災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四)一般事件(Ⅳ)

1.洪澇災害:發生3—5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學校區域性範圍發生洪澇。

2.地震災害:發生4.7級以下一般破壞性地震。

3.因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其他自然災害參照國家、省、市標準,及和我校實際確定。

第六章 處置程式

第十七條 發現或接到較大以上預警資訊,必須在10分鐘內據實向領導小組報告,堅決杜絕謊報、瞞報、漏報、錯報。

第十八條 資訊報送應包括:

(一)時間、地點、規模、影響範圍、資訊來源等情況;

(二)事件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三)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

(四)事態現狀、處置準備情況和其他需報送的情況。

第十九條 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及時通報有關單位,全面、客觀、準確、及時釋出處置資訊。

第二十條 確認突發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工協作”的原則,成立指揮部,研究事件級別,制定處置方案,組織開展救援工作。各單位要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快速、準確、高效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啟動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指揮狀態,各相關單位應立即到位,並保持通訊聯絡順暢、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質規模、範圍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緊急情況需外部協助的,應立即向有關部門求助。

第二十二條 應急處置措施

(一)特別重大事件(I級)

除按照Ⅱ級事件處置程式外,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保衛部門維護現場秩序,防止有人尋隙滋事,並及時請公安部門協助工作,有關部門做好裝備、物資準備。

(二)重大事件(Ⅱ級)

各單位投入搶險救災、疏散人員、救治傷員。

(三)較大事件(Ⅲ級)

保衛處進入現場,維持秩序,各單位做好單位和周邊的排險和師生疏散工作。

(四)一般事件(Ⅳ)

基建處、後勤管理處進行建築、水電的檢查修繕、疏通道路、排水設施,各單位積極配合。

第七章 後期處置

第二十三條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成以後,立即開展以下後期處置:

(一)工作重點從應急轉向善後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

(二)根據領導小組要求妥善安置受災師生,儘快復課,根據災情調整教學計劃和師生生活安排。

(三)校醫院要做好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工作,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工作組共同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和流行。

(四)做好心理救助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對受災師生進行心理輔導和救助。

(五)積極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師生員工和家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協助地方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

(六)做好受災師生的轉移和臨時居住安置工作必要時可向民政部門求助。

(七)加強校園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消防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校園秩序。

(八)對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和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全面檢查裝置﹑設施安全效能,對安全隱患及時防範﹑補救,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

(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鄉新市人民政府善後工作計劃,做好在災害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

(十)協助並會同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十一)根據受災情況組織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志願者參與善後救援。

(十二)外事處按照有關規定妥善安置外國專家,接待可能參與救災的外國救援人員。

(十三)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彙總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章 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四條 按照《鄉新學院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評價單位和單位領導在突發事件處置中的責任落實情況。

第二十五條 在突發事件處置或恢復重建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或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學校黨政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8

自然災害在我鎮發生較為頻繁,主要有乾旱、洪澇、風雹、病蟲等。這些自然災害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為保證在災害發生前準確地預報和有效地預防,災害發生後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安置、轉移災民和災後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市上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臨災應急反應

臨災應急是指上級釋出特大災害預報後的應急行為。臨災預報釋出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進入臨災狀態,並做好救災準備工作,對重點部位和易發災害的地方要重點關注。

1.啟動救災應急預案,成立救災機構。救災工作實行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社共同參與,全力實施,協同配合,各司其職。

(1)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胡智(鎮黨委書記)、鄧昌豔(鎮長)

副總指揮:盧敏(鎮黨委副書記)、李光福、楊海龍(副鎮長)、劉關蓉(副鎮長)、曹晉鬆(派出所所長、鎮黨委委員)、何東(副鎮長)。

成員:馬廷祥(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主任、鎮黨委委員)、黃貴洪(財政所所長、鎮黨委委員)、曾小麗(高坪鎮場鎮黨支部書記、鎮黨委委員)、楊牧晨(黨政辦副主任)、彭長生(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楊善春(武裝部副部長)、蔣澤(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主任)、向帆波(衛生院院長)、王祥金(畜牧站站長)。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馬廷祥兼任辦公室主任。

(2)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向市救災辦、民政局和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統一指揮全鎮的災害應急、救災工作和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指揮人員組織災區現場救災工作。

決定派遣搶險救災隊伍,協調解決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市上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和增撥救災款物。

及時彙總災情,統一發布災情資訊。

接受救災捐贈,分發救災款物。

協調跨單位及其他救災工作。

2.召開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成員、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會議,通報預測的災情,研究、部署預報區的防災減災工作。派出防災監督、檢查人員,赴預報區檢查督促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庫。

3.適時向預報地的村民和單位發出進行避災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隨時向上級報告災情變化,做好災害快速評估準備,及時提出延長臨災應急期或撤消預報建議。

5.民兵應急分隊組織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6.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含水利)、供電等部門,對預報區內的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要採取緊急抗災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7.派出所做好預報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對重要部位和重點企業加強保衛。

8.經濟與社會事務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在預報區廣泛宣傳防災、避災知識,及時平息災害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9.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鎮衛生院等部門做好救災準備。

(二)災後救災措施

災害發生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1.人員搶險與工程搶險

鎮武裝部迅速調集、指揮民兵應急分隊趕赴災區,搶救、轉移被困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並在受災現場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調整搶救和搶險隊伍。

2.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

衛生院、畜牧站在災後2小時內建立起傷員、家畜救治網路,迅速組織本鎮醫療機構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必要時請上級對口支援。災情發生12小時內派出防疫隊伍進入指定區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及時檢查、檢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資供應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財政所等部門要組織調運食品(飲水)、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災後3小時內,食品供應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饅頭、方便麵、餅乾等)、部分副食(純淨水、礦泉水等)標準供應災民。保證布匹、煤炭、鐵絲、木材等物資供應;負責救災車輛及油料供應。

4.通訊保障

與有關單位聯絡,儘快恢復被毀的通訊設施。

5.電力保障

與電力部門聯絡迅速調集搶修隊伍,協助災區儘快恢復被破壞的送、配電設施,保證災區用電。

6.災民安置

災情發生2小時內,鎮人武部民兵應急分隊和其他救援人員一起搶救遇險群眾、轉移和安置災民。採取借住公房、搭建簡易棚、調撥帳篷、對口接待、投親靠友等多種形式,組織群眾自救,救護傷員;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後事宜,組織群眾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承擔災民無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災引起疾病的醫治等救濟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7.災情報送和釋出

(1)災情評估。包括以下內容:災情發生的時間、時段、受災面積、成災面積、絕收面積、受災人數、成災人數、被困人數、轉移安置人數、無家可歸人數、飲水困難人數、因災傷病人數、因災死亡人數、倒塌房屋、損壞房屋、損失糧食、減產糧食、飲水困難大牲畜、因災死亡大牲畜、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缺糧人數、缺糧數量、需口糧救濟人數、需救濟糧數量、需救濟傷病人數、需衣被救濟人數、道路、橋樑、企業等受災情況。

(2)災情報送。在災情發生後,6小時內分別報市救災辦和市民政局,災情一時統計不準的,先報受災種類、受災區域、受災面積、受災人口等大致情況,待查實後作詳細書面報告。

(3)災情釋出。需要向社會公佈的,在徵得市上同意後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實施向社會公佈。

8.生產自救和生產恢復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等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及災後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農作物以及各類應時蔬菜。組織毀壞溝渠和其他設施的搶修。

財政所、經濟與社會事務辦、國土辦等負責組織、指導、幫助災區進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個別或部分農戶民房因災倒塌的,原則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個院落房屋倒塌的,統一規劃建房。

9.社會治安維護

武裝部、派出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秩序,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0.氣象及水位監測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絡,負責對天氣、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及時作好測報。分析預測未來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對可能出現的和已出現的災情、險情及時報告,並提出應對和緊急求援的建議。

11.宣傳報道

黨政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要依據救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按照宣傳提綱和災情統一報道口徑,及時向公眾釋出災情等有關資訊,做好宣傳工作,傳播救災知識,提高社會的防災、抗災和減災意識,鼓勵、動員民眾戰勝災害,及時平息災害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共建家園。

12、.其他緊急事項

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指定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9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xx(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

xxx(負責教學區物業)

xx(負責家屬區物業)

xx(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xx(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xx(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xx(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xx(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xx(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定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xx

成員及聯絡方式:xx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x

成員及聯絡方式:xx

第一梯隊:xx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洩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xx

成員及聯絡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儘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儘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絡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並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範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範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絡電話xx;安管處24小時聯絡電話xx。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xx;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xx。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後,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後,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突發災害事件應急預案10

1.1目的

為切實抓好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保障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堅持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樹立農業自然災害“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思想。

1.2.2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實行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一把手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1.2.3農業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1.3編制依據

編制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條例》、《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宣城市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旌德縣範圍內突發性乾旱、洪澇、低溫凍害和風雹等農業重大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任務

2.1組織機構

縣農委設立生產救災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全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和災後恢復工作。由縣農委主任任領導小組組長。縣農技推廣中心(縣蔬菜辦公室)、縣農機管理局、縣畜牧獸醫局、縣水產站、縣名茶辦等委屬單位和委機關農業資訊股、專案辦、財務室等股室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縣農委生產救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委辦公室。

2.2縣農委生產救災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協調、指導全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和災後恢復工作;研究制定全縣農業生產救災預案。

2.2.2組織開展全縣農業災情調查和統計,建立農業災情報告制度和資訊網路系統。

2.2.3分析研究,提出全縣農業生產救災的意見和建議。

2.2.4組織和指導災區抗災救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2.2.5組織機關幹部和科技人員深入災區開展科技服務和生產救災。

2.2.6開展生產救災的宣傳工作。

2.2.7爭取和籌集生產救災經費和救災種子、化肥等物資,提出分配意見。

2.2.8對各鄉(鎮)生產救災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2.3縣農委生產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3.1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

2.3.2與縣氣象、水利、民政等部門密切協作,採集天氣、水文災情等資訊,供領導參閱。

2.3.3與各鄉鎮災情統計部門共同對災情進行核實,掌握災情動態;負責全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災情資訊上報工作。

2.3.4及時瞭解各鄉鎮抗災救災行動情況,掌握抗災救災動態,供領導參閱,並提供給有關部門。

2.3.5負責生產救災文字資訊綜合工作,並辦好《農業生產抗災救災簡報》。

2.3.6對領導小組派往災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工作的機關幹部和科技人員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和聯絡工作。

2.3.7參與救災資金、物資的發放工作,並對資金、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了解和核查。

2.3.8負責處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縣農委生產救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產救災工作。

2.4.1委農業資訊股:負責全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抗災救災新聞宣傳報道等工作。

2.4.2委財務室和專案辦:爭取和籌集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物資,並根據領導小組分配意見,將資金、物資發往受災地區,爭取和落實農業抗災基礎設施專案及災後恢復重建專案。

2.4.3縣農技推廣中心:及時提出全縣農業生產救災預案,督促指導各鄉鎮做好災後農技服務和恢復生產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種植業災情。負責農作物病蟲草害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救災種子、肥料的籌集和儲備工作,做好災後恢復的土壤墒情和養份動態監測等工作。

2.4.4縣畜牧獸醫局和縣水產站:及時提出全縣畜禽、水產養殖業生產救災預案,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產養殖業受災情況。督促指導各鄉鎮做好畜禽、水產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負責指導災後動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導災區落實免疫、消毒、檢疫等防疫措施,協調疫苗、消毒劑等應急防疫物資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