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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源預防監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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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開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徹底得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消滅於萌芽狀態之中,特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預防控制措施。根據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在以下7個包含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中重點控制。

危險源預防監控措施

一、土方工程安全預防控制措施

1、挖掘土方時,必須由上往下進行,禁止採用掏洞、挖空底腳和挖“伸懸土”的方法,以防止塌方事故。

2、多人同時挖土操作時,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得小於2m,縱向間距不得小於3m。禁止面對面進行挖掘作業

3、用十字鎬挖土時,禁止戴手套,以免工具脫手傷人。

4、挖掘土方作業中,如遇有電纜、管道、地下埋藏物或辨識不清的物品,應立即停止作業,設專人看護並立即向施工負責人報告。嚴禁隨意敲擊、刨挖和玩弄。

5、基坑、基槽的挖掘深度大於2m時,應在坑、槽周邊設定防護欄杆,防護欄杆應符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

6、深基坑挖土時,操作人員應使用梯子或搭設斜道上下,禁止蹬踏固壁支撐或在土壁上挖洞蹬踏上下。

7、從基坑、基槽內向外拋土時,應丟擲離坑槽邊沿至少1.0m,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

8、深基坑挖土時,應按設計要求放坡或採取固壁支撐防護。

9、在設有支擋工程的地質不良地段作業時,除考慮分段開挖的同時,還應分段修建支擋工程。

10、作業中,作業人員不得在階坡及深坑和陡坎下休息。作業時,應隨時觀察邊坡土壁穩定情況,如發現邊坡土壁有裂縫、疏鬆、滲水或支撐斷裂、移位等現象,作業人員應先撤離作業現場,並立即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待險情排除後方可繼續作業。

11、在斜坡面上挖土作業,作業人員應繫好安全帶,坡面挖掘夾有石塊的土方時,必須先清除較大石塊,在清除危石前應先設定攔截危石的措施。作業時,坡下嚴禁車輛行人通行。

12、在滑坡地段開挖時,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部自上而下進行,嚴禁全面拉槽開挖,棄土不得堆在主滑區內。開挖擋牆基槽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部分段跳槽進行,並加強支撐,及時砌築和回填牆背,在作業時應設專人觀察,嚴防塌方。

13、在電杆附近挖土時,對於不能取消的拉線地壟及杆身,應留出土臺。土臺半徑為:電杆1.0-1.5m,拉線1.5-2.5m,並視土質決定邊坡坡度。土臺周圍應插標杆示警。

14、在公共場所如道路、城區、廣場等處進行開挖土方作業時,應在作業區四周設定圍欄和護板,設立警告標誌牌

二、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控制措施

1、從事高空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症以及其它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2、高空作業現場一切孔洞必須加強牢固蓋板,圍欄或安全網。

3、在進行高空作業時,所用材料必須放置穩妥。所用工具必須隨手裝入工具袋,以防墜落傷人。

4、非操作或非排除障礙的人,不得攀腳手架、起重臂、繩索和隨同吊物上下。

5、搭設腳手架,使用的木、竹、金屬管件必須牢固,嚴禁使用腐朽易折材料。

6、腳手架必須綁紮牢固,不得超負荷使用,腳手架踏板之間不得有空隙,並要有防滑措施。

7、凡施工建築物高度超過4米時,必須隨施工層在工作面外側搭設3米寬的安全網,首層必須支一道國定的安全網,直到確無高空作業時方可拆除。

8、在無法採用架設安全網等防護措施時,在3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在陡坡施工時要拉好保險繩。

三、塔吊起重工程安全預防控制措施

1、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訓練,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考核合格並取得操作證,要求其瞭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

各項效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技術。

2、塔吊必須由持證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後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3、作業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鬆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鬆開夾軌並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線螺栓無鬆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

4、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5、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迴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

6、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後,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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