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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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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流經人體電流小於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電流大於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並隨著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仍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三分鐘內就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好預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觸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1) 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施工(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① 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有企業的法人公章。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敷設,竣工後輸驗收手續。

② 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範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③ 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裝置、電燈等。

④ 根據不同的環境,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安全電壓必須由雙繞組變壓器降壓獲得。

⑤ 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⑥ 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或容易產生誤判斷、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定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提醒人們識別、警惕危險因素。

⑦ 採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裝置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⑧ 採用適當的保護接地措施,將電氣裝置中平時不帶電,但可能因絕緣損壞而帶上危險的對地電壓的外露導電部分(裝置的金屬外殼或金屬結構)與大地作電氣連線,減輕觸電的危險。

⑨ 施工現場供電必須採用TN—S或TT的三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注意事項有:

a) 在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裝置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裝置做保護接地。

b) 採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櫃兩側做重複接地,配電箱(二級)及開關箱(三級)均應做重複接地。其工作接地裝置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Ω。

c) 所有振動裝置的重複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d) 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e) 電動裝置和機具衽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熔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並定期進行檢查。

f) 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開關,開關箱漏電開關控制電源線長度≯30m。

(2) 發生:

① 觸電急救的要點是動作迅速,救護得法,切不可驚慌失措,束手無策。要貫徹“迅速、就地、正確、堅持”的觸電急救八字方針。發現有人觸電,首先要儘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然後根據觸電者的具體症狀進行對症施救。

② 脫離電源的基本方法有:

a) 將出事附近電源開關閘刀拉掉、或將電源插頭拔掉,以切斷電源。

b) 用乾燥的絕緣木棒、竹竿、布帶等物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者將觸電者撥離電源。

c) 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如帶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木柄斧頭以及鋤頭)切斷電源線。 d) 救護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乾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

e) 如果觸電者由於痙攣手指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先用乾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後再採取其它辦法把電源切斷。

f) 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得進入斷落地點8~10米的範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範圍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靴或臨時雙腳併攏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後,應迅速將其帶至8~10米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就地急救。

③ 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a)未採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面板和潮溼的衣服。

b) 嚴禁救護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觸控觸電者,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或其他絕緣效能差的物體(如潮溼木棒、布帶等)作為救護工具。

c) 在拉拽觸電者脫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d) 當觸電者位於高位時,應採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後,墜地摔傷或摔死(電擊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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