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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的法律思考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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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的法律思考調研報告

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是鄉鎮人大代表履行職責的重要方式,也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對人大代表建議的答覆情況尤其是落實情況,直接影響鄉鎮人大主席團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地位,間接影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活力。辦理好代表建議,對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具有重要意義。

提出建議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職責

《憲法》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規定,代表有權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人大代表應當履行“與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絡,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的義務。這就明確了代表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是不僅是一種權利,更是一種義務,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代表人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具體體現。

辦理建議是有關國家機關和組織的法定職責

《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作為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範文寫作人大代表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是法律賦予的職權,也是代表人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形式。承辦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是有關機關、組織應盡的職責,是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具體體現。各承辦單位必須認真辦理,及時向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代表作出負責的答覆。

存在的問題

代表提建議存在的問題

不想提。有的代表履職意識不強,認為自己的代表身份只是政治榮譽,提不提建議無關緊要,乾脆不提;也有的代表怕麻煩,提建議要學習、要調研,提交以後還會有人來見面答覆,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敢提。有的代表怕得罪人,尤其是怕得罪領導被“穿小鞋”;有的代表怕提了以後最終“誰提的建議誰來辦”。

不會提。有的代表缺少提建議的相關知識,不懂得怎樣提建議;有的代表對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掌握不夠,捉出的建議說不到點子上;有的代表對問題缺少深入調查和分析研究,提出的建議不全面,深度不夠;也有些代表平時聯絡群眾和選民不夠,沒有用心去思考、範文參考網去搜叢集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不出建議。

代表建議交辦存在的問題

老建議重複交辦。一些往年已經答覆過的代表建議,因沒有達到代表的目的,代表連年提出,連年交辦。

應由政府辦理的卻交給部門辦理。從目前代表建議辦理實踐情況來看,有的建議本來應當由政府具體落實,卻被轉到有關部門辦理,致使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

應由多部門共同主辦的卻交給一家主辦。有的代表建議應由多個部門承辦,但因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責任不明而相互推諉扯皮,導致建議被“懸空”而難以落實到位。

代表建議承辦存在的問題

認識不到位。有的承辦單位對代表建議不重視,辦理工作不主動,有敷衍思想;有的承辦單位認為人大代表提建議是找事,給自己找麻煩、添負擔;有的承辦單位對代表意見重視不夠,導致建議件層層轉辦,辦理力度逐級衰減。

溝通不到位。有的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與代表經常性溝通不夠,辦理工作缺乏針對性、有效性;有的承辦單位只注重反覆找代表溝通尋求“滿意”,而不採取具體舉措落實代表建議。

配合不到位。對一些沙及範圍廣,需要多部門協同辦理的建議,政府沒有及時牽頭協調,部門之間缺乏溝通,有個別承辦單位存在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現象,導致本可以辦理的建議沒有得到及時落實。

落實不到位。有的承辦單位辦理代表建議存在“重答覆輕落實、重代表滿意輕問題辦結”的現象;有的單位把答覆代表建議當作突擊性工作,簡單完成了事,辦理代表建議沒有與本單位年度工作緊密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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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議質量

加強代表培訓。鄉鎮人大主席團應經常組織代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建議方面的業務知識等,不斷增強代表履職意識,掌握撰寫建議的基本知識,提高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能力和水平,使代表善於用全面的、聯絡的、發展的觀點認識和提出解決經濟建建設研究與探索設和社會發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拓寬代表知政渠道。認真組織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邀請代表列席鄉鎮人大主席團會議;有計劃地組織代表深入選區、深入實際,圍繞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增加代表參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活動的頻次;指導代表小組積極開展活動,加強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絡,使所提建議能關注民生、代表民意、維護民權,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精準承辦單位

明確鄉政府承辦代表建議事項。對涉及全域性性工作的重點代表建議,明確由鄉政府承辦,不得批轉給工作部門辦理。

明確多單位承辦代表建議的牽頭單位。對涉及多個單位承辦的代表建議,要明確牽頭單位、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使各承辦單位能夠協同合作,依職責和許可權辦理代表建議。

強化建議辦理

加強領導。鄉政府應加強和改進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個人簡歷辦事機構具體抓的工作機制,使建議辦理按要求、有計劃地實施。

密切聯絡。在辦理代表建議前,對內容不夠明確的,需聽取代表意見,瞭解提建議的意願、背景和辦理要求。在辦理中,邀請有關代表參與調查研究,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辦法。必要時,鄉鎮人大主席要直接參與有關調研工作。辦理後,徵求對建議答覆的意見。這不僅有利於代表瞭解實際工作情況,也有利於推動辦理工作的開展,做到代表“真滿意”。

加強溝通。鄉鎮人大主席要加強與承辦單位的聯絡與溝通。尤其是對那些涉及多個部門、綜合性強、辦理難度大的代表建議或代表多年持續提出的建議,要及時掌握建議辦理動態,充分發揮好組織、協調等職能,積極推動問題解決。

注重辦結。要改變以往那種只注重答覆、讓代表籤“滿意”的過關思想。辦理意見要明確,有針對性。能夠及時解決的,明確答覆代表何時、用何種措施予以解決;能夠解決但一時難以落實解決措施的,提出辦理計劃,明確辦結時限;對實在不能解決的,應充分說明原因,給予詳細答覆,取得代表理解。

以上就是《加強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的法律思考調研報告》的範文全部內容,涉及到代表、建議、辦理、有的、提出、承辦單位、工作、問題等方面,看完如果覺得有用請記得(CTRL+D)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