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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實習報告模板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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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你所見過的報告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在法院實習報告5篇,歡迎大家分享。

在法院實習報告模板合集5篇

在法院實習報告 篇1

臨近畢業,有了一次實習的機會,法院畢業實習報告。通過實習,我瞭解了法院訴訟的全過程,鞏固並檢驗了幾年來大學所學習的知識,對部分案件也得出了自己的想法,而且與法院的各位老師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增強了交往的能力。這些使我的社會經驗更加豐富,眼界也更加開闊,可謂受益匪淺。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訴訟文書的寫作。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現在我知道,舉證通知書是發放給原告和被告的,而應訴通知書是發放給被告的。所有的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給當事人,另一份法院儲存。每一份列印的訴訟書、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然後我還負責了這些檔案的編排、校對、列印等工作。這使我認識到法院工作的嚴謹性和程式性,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則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資訊知識和技能的必要。

2、聯絡當事人。在此期間我經常打電話聯絡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其他訴訟參與人。每次到立案廳給當事人或委託人送達相關檔案時,深切體味到一個法律人是為別人所尊敬的。首先我對著喇叭問“誰是……”,當有人回答時,我要做的是核對他的身份,“請出示您的身份證。”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

3、整理卷宗。在老師的指導下,我學會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裡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閱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在整理卷宗過程中,我大體上把握一個案件的辦案流程。剛開始時覺得有些無聊,很沒意思,而後來慢慢地認識到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這是瞭解每個案子案情的關鍵,也是接觸各類案件的最好機會,實習報告《法院畢業實習報告》。當我以仔細認真的查閱和整理過一本本濃縮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地瞭解了法院的具體工作,以及法官的辦案思路。

4、旁聽案件。在法院實習,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經常去旁聽庭審。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想象中的千差萬別:法庭並不大,沒有在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威嚴氣派,氣氛也不是很緊張激烈,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很短,一般不會超過三小時。儘管如此,在旁聽的過程中,我還是學到了許多,真真切切感到自己僅有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在加強理論修養的同時,更需要積累實際操作的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由於年輕氣盛,很多事情容易想當然,憑感覺辦事。但缺乏理性與經驗,做事時很容易犯錯誤。所以作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較高的文化修養和法律專業素養外,還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理性,並不斷積累豐富的經驗。

5、做案件的記錄。我有幸擔當過一起案件的記錄,平時從沒參加過速記方面的鍛鍊,不僅記不下全部內容,寫字塗改厲害,而且無法把握真正該記錄的內容,最後還是在老師的幫助下,重新寫了一遍,才讓當事人雙方簽字的。準確聽庭是書記員的基本功之一,現在做的不好可以原諒,但是將來真正走上崗位,就只有靠自己了。平常的工作還能應付,但是隨堂記錄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應該培養自己在實際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6、跟隨指導老師做庭外調解。這是一個離婚案件,男方因搶劫進了監獄,男方父母認為女方有外遇,女方無法忍受公公婆婆的懷疑,堅決提出離婚。男方父母不讓女方見小孩,女方實在沒辦法,請求法官帶領其一起去看小孩。我們到時,小孩一下子抱住了媽媽的腿,媽媽順手把寶寶抱在了懷裡,媽媽親了又親,眼淚不禁落了下來,男方母親熱情的招待了我們,一桌的熱開水,一碟穀子,這是鄉里人的風俗。母親和寶寶玩耍著,一桌的從遠近趕來的親朋好友看著笑著,而我呢,緊緊抱著我的卷宗,這是書記員的責任。看著眼前的場景,不禁令人含淚,曾經這也是一個和睦安穩的家庭啊,大人們鬧,最後苦的卻是孩子!

在法院實習報告 篇2

調查內容:供暖糾紛的特點及其產生的原因

調查時間:20xx年8月29日—20xx年9月23

調查地點:xx市xx區人民法院民三庭

調查方式:資料彙總 調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產生的糾紛越演越烈,供暖糾紛案件大幅激增,成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長最為迅速的一類。供暖作為一項社會公用事業,維持著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由於供暖糾紛涉及面廣,影響面大,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處理該類糾紛,還必須對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建立一個適應社會發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過對供暖糾紛的特點及產生的原因的調查分析,來解決供暖領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問題。

調查結果:在實習期間我有針對性的對在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資料彙總:XX年鐵鋒區法院共受理供暖糾紛案件132件;XX年上升為206件,增幅56.1%;XX年更猛增到398件,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與XX年相比增幅高達129%。 近三年來,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成倍增長,我認為供暖糾紛案件激增現象的產生包括下面六個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導致業主拒交供暖費。近年來,大批住宅小區建成使用,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種矛盾,業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費的現象非常普遍。

二、業主個人因下崗、失業等客觀經濟原因而無力支付取暖費,從而造成拖欠。下崗工人、失業人員等社會低收入人群因經濟拮据無力承擔取暖費、而被供暖單位告上法庭,這類情況約佔供暖糾紛案件的80%。

三、供暖單位供暖質量不合格導致使用者拒交取暖費。例如住戶室內溫度不達標,沒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溫度標準、時間標準,所以使用者拒交取暖費。此類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熱單位無力支付供暖費引發糾紛。根據相關規定,供暖費原則上由單位負擔,除非採暖人沒有單位。隨著供暖費成本的逐年上升,單位的採暖費用負擔越來越大,有相當一部分用熱單位由於改制、重組,

職工下崗、分流,以及企業破產等變化因素,出現了無人交費,無力交費或者不願意交費的現象,造成供熱企業收費困難,致使供熱單位被欠費拖累的難以為繼。

五、用熱方未及時變更供暖協議引發糾紛。這種情況主要包括三種因素。其一,隨著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熱單位對供暖費的承擔方式也隨之進行了改革。用熱單位與職工約定,職工承擔一部分供暖費用,或是將供暖費用直接發放給職工個人,由個人直接交納供暖費,單位不再負擔該項費用。但是用熱單位卻未曾對原供熱協議中供暖費的承擔條款作出相應變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熱協議的一方相對人,仍應對供暖費承擔付款義務。其二,有些單位與供暖方簽訂供暖協議後,部分職工使用者與該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或調離本單位,而單位沒有及時與供暖方就職工供暖費的支付方式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解除,當供暖單位收取供暖費用時,又拒絕為該部分職工支付供暖費,從而產生糾紛。其三,有些單位職工購買了單位房屋的產權,但是未及時通知供暖單位變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職工不知交納,所在單位誤以為職工已經交納,而供暖單位等待用暖單位交納的脫節現象。六、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使用者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使用者拒交供暖費。目前的整體串聯供暖體系,在技術上無法滿足使用者自願選擇的要求,在供暖費用較高的情況下,部分不需集體供暖的使用者以拒交供暖費的方式表示抗拒,從而引發糾紛。 因此,供暖方只有訴至法院,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從而也就使得供暖費糾紛的案件大量湧現。因供暖合同具有連續性的特點,而一次訴訟或追討只能解決之前拖欠的費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下一個供暖季到來時往往會再次產生新的大量糾紛。

在法院實習報告 篇3

在民庭實習的幾個月裡,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儘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旁聽案件。漢陰縣人民法院管轄區域人口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草擬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公告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是還是免不了出現一些問題,真是映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4、跟隨法官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節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裡,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裡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程序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理論和實踐是不可分的。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和提高。同時,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他們對於我的實習進行了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過本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

1、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說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我們都認為會是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為了節省時間都是直接寫判決書或裁定書,讓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律師)來領,就算代替宣判,遠沒有我們平常看到的當庭宣判的莊嚴效果;

2、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者是無視國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我是在民庭裡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都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在上班比較空閒的時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報告總結,我發現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說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外情;

4、吵架問題,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

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本次實習讓我知道法律的學習及案件的審理,遠遠沒有自己想像及書本上說的那麼輕鬆,案件的複雜性不是一兩句話就能總結出來的,我自己還要加大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實踐。

在法院民庭各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指導和幫助下,我把在課堂上學習到的知識與實際工作相結合,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將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不斷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法院實習報告 篇4

一、 實習情況

專業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協助司法人員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事務,是跟著指導老師學習司法經驗和了解、掌握案件處理方法和程式的過程,專業實習是一種課堂內外的學習。在近兩個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課堂內外學不到的東西,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1、瞭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門和工作程式法院是一個處理糾紛,處理矛盾,給當事人公平、公正的結果的地方,而法院對外的第一個視窗是立案庭。我雖然沒有在立案庭實習,但是因為有時有些案子和檔案也會送到那裡,並且也從在立案庭實習的同學那裡瞭解了一些情況。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當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不僅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員,有企業、律師,也有教師、工人、老人等等,這些當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蠻不講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常要與這些當事人進行說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稽核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麼簡單。

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式或者是不懂得怎麼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提供方面,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範本進行填寫。立案庭還有一個信訪接待室,負責法律諮詢、非訴信訪的處理、訴前調處糾紛及日常信訪接待中的解釋、息訪工作。法院信訪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的聯絡的重要橋樑和紐帶,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維護法律尊嚴和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實保障公民的信訪申訴權利的重要視窗。信訪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別的多,群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當事人充分行使其訴訟權利的行為,有利於法院的改進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當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處理。

立案庭立案後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最後再送到立案庭。可以說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關,是法院工作的開始,佔據很重要的位置。洪山區人民法院有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庭、執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我們的實習是由政治處進行安排的,政治處主要負責法院內部的事務,由於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審判庭那麼多事務,因而這次沒有同學在行政庭實習,審監庭是對法院審判工作進行監督的部門,這次也沒有同學在那裡進行實習。

我們同學大部分被分配到執行庭、刑庭和民庭實習。執行庭是審判工作的最後環節,是當事人在判決後因為對方不履行判決的義務而有權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的一項權利,是當事人實現權利的保障。執行工作並不輕鬆,特別是在這種高溫的天氣下,執行局的法官們要到當事人那裡進行執行工作,大部分時候執行工作都是困難重重,很多當事人都不配合,而法官們還要依法辦事,真是苦了執行的人員。刑庭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是伸張正義的地方。

雖然洪山區人民法院是基層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卻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對簡單一些。簡單但並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個案子對於與案子有關的當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實習期間到刑庭去旁聽過,與民庭有較大的區別,更嚴肅和謹慎。刑庭的法官要審理案子,也要到看守所去訊問當事人,以便對案件有更清楚的瞭解,以便作出更加合理的判決,讓當事人心服口服。民事審判庭又分為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審判第三庭三個庭,民二庭主要處理的是醫療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處理人身損害賠償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我實習的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離婚糾紛、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遺囑繼承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以及勞動爭議糾紛的案件,從上述民一庭的主要受案範圍可以看出民一庭處理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糾紛,十分的瑣碎,民一庭在洪山法院創下了幾個最:民事審判庭裡案件最多的,是用調解方式結案最多的,同樣也是上訪最多的,畢竟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些案件因為與當事人密切相關,法官在審理時都很認真,但是正因為太緊密了,一旦稍有不稱心意當事人便會上訪。除了以上的部門以外,我對法院的保衛部門也有了一個較為深刻的認識。

雖然眾所周知,保衛科就是為了保證單位工作順利的部門,但是正是因為法院地位的特殊性,以及重要性,保衛部門的工作也就相對更重要一些。我們到法院實習每天都是要憑政治處發的實習工作證才可以進入法院的,偶爾忘了帶,那就比較麻煩了。進入法院有一個檢測儀器,用來檢測是否帶有危險品的,當事人或者是旁聽人員進入法院要攜帶身份證進行登記,到樓上找法官的要將身份證放在保安那裡,並且領一張來訪單,要有接待法官的簽名才可以拿回身份證離開。

如果不是這麼繁雜的手續,也許法院就不是那麼平靜了,不管法官如何公平合理的判決,總有一部分的人是不舒服的,誰也不知道他們會是怎麼樣的一群人,會做出什麼舉動,就像那天就有一個當事人因為判決後執行上的問題,找承辦法官鬧事,在民一庭裡大呼小叫,將好心倒給她的水潑到法官坐的椅子上,甚至更過分的是竟然用高跟鞋把法官的門蹬出了一個洞來,如果她帶了什麼其他危險品那後果就嚴重了,可見保衛部門是很重要的,不只是維護法院的秩序,保護法院的工作人員,同時也有對來法院的當事人的保護,是法院不可缺少的一個部門。

2、實習檢驗了我的法學知識,也提高和培養了自身的實踐能力。帶我的指導老師是書記員戴老師,第一天去的時候老師就教給我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參加審判案卷的整理即整理已經審結並且已經宣判的案子的卷宗。我起初以為這個懂得看那個正卷目錄的人都懂,可是我錯了。整理卷宗看似簡單,是個不需要動腦的體力活而已,但事實並不是這樣的,它也需要你動腦筋來思考,需要十分的耐心和謹慎。

卷宗記錄著當事人提交的證據、辯護以及法院的庭審過程、調解、法官對案件的評議、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送達回證等重要的內容,這些內容都是不可遺漏的。對照著正卷目錄,我整理了三四份,雖然只有這幾份,卻不是那麼順利,有一些材料我不知道應該放在哪裡,看著似乎可以放在最後“其他”那一部分裡,可是又好像不是,只好將這些疑問一一向老師問清楚。按順序將材料整理好後,要對它們進行編頁,我起先是將它們先都用錐子鑽三個洞,然後用繩子綁起來,要將它們綁得整齊有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時候卷宗比較厚時可以用專門的鑽孔機,我第一次用的時候還挺緊張的,以前都沒有碰過。

穿繩子時也是有技術的,我以前在圖書館看見壞的圖書被很好的釘起來,一直在想那繩子是怎麼穿的,不過一直不明白,在法院終於學會了,也是一個具有技術的活動呢。用繩子穿好後,將編的頁碼填到第一頁的正卷目錄中,編頁的要求是正反面都有內容的材料兩面都要編上頁碼。邊編頁也是邊檢查的過程,剛開始時發現了錯誤,可是由於我已經用繩子綁起來所以只好重新拆開,調整好後再綁上,後來我就學會了先將頁碼編好再綁繩子。頁碼編好後要在最後一頁的背面貼上封條。這就差不多完成了,還需要老師和承辦法官的檢查。

因為老師跟我說的較為簡單,整理的那幾個案子也相對簡單,第二天另一個老師叫我幫我同學一起整理時,發現還有很多我沒有學到,比如普通程式的案子,有合議庭的評議要另外挑出來,整理成一份副卷,正卷是可以提供給當事人檢視的,但是副卷則屬於內部文件,不能將其提供給當事人查閱;還有如果證據較多可以單獨整理成一卷等等內容。在整理卷宗時不要單單只是為整理而整理,在整理的過程可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機會,可以完整的看到案件,可以先看案子,看一下庭審筆錄,然後用所學的知識自己判斷案子該怎麼處理,然後對比法官的判決,這樣既可以運用所學也可以找到不足,實在不明白原由則可以去找承辦法官進行請教。

在法院實習一個很重要的學習活動是是參加開庭審理。我聽得比較多的是民庭的案子,有其他同學有擔任書記員出庭記錄,我沒有這樣學習的機會,不過我仍然珍惜可以作為旁聽人員進行學習的機會。旁聽可以讓我對訴訟法中所學的程式有一個更加深刻和真實的體會,在庭審中可以觀察原被告是如何進行舉證、質證的,原被告如何進行辯護,以及法官是如何掌握和排程整個庭審的進度和秩序的。也可以思考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作為法官應該如何進行判斷和判決。旁聽有旁聽的秩序,法官會對使用手機和說話等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進行制止。

現實的法庭與我們在學校所進行的模擬法庭是不同的,現實的法庭庭審程式是比較簡單的,當然庭審的過程也不是一帆風順,有時候庭審過程就像是在菜市場吵架,法官要制止好久才能讓他們停下來。在庭審中有律師參加,這也讓我對律師這一行業有真實的認識。以前覺得律師就是百辯之雄,不過在現實當中,律師可是有各種各樣,有能言善辯的,也有言辭不清的,有思維邏輯性強的,也有比較亂的,這才是真實的,只有認清了,以後的路才好走。製作審判法律文書是在法院實習的另一個學習內容,即使先前學習過法律文書的寫作,到了自己真正動手還是很難的。我打過判決書、調解書和裁定書,每一種文書都不同的,在打的時候,判決書要詳細,對於雙方提交的證據要寫清楚證據名稱、證明的內容等,要從證據中查明案件的事實,然後寫明法院的判決理由和事實,判決的結果。

調解書對於法院判決的理由就不用書寫,但是要根據調解筆錄將調解結果寫好,最後要在調解書最後將調解書的效力寫入。裁定書應該說是較為簡單的,我只打過關於撤訴申請予以確認的裁定,只要修改一下案號和當中的當事人資訊就差不多了。判決書和調解書要寫得既簡潔又要豐滿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確,表達也要通順,一份判決書或者是調解書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讀一些書才能寫出一份好的審判文書。我的老師還是民一庭的內勤,她要簽收從立案庭送過來的案子,然後將案子送給庭長進行審批,最後再送到各位法官手裡簽收,還有就是移送案件、調卷等等工作,這些工作雖然簡單,卻是法院工作的一部分。

3、實習讓我對民事調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民一庭處理的糾紛主要是生活中的糾紛,因而調解的方式在民一庭中被頻繁的使用,民一庭 月份收到離婚訴訟共 件,其中以調解結案的有 件,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共 件,其中調解結案的有 件, 從這些資料中可以看出調解在其中佔據著重要的地位。很有調解經驗的楊法官說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有一定的威望,說話有分量的人,他能夠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眾。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

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

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並不是說調解者就應該板著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者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並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著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後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後調解的也有。要做好調解工作,不能就事論事,會陷於被動。調解應積極做好預防工作,預防民間糾紛的發生,將糾紛化解於萌芽狀態。

對已發生的糾紛,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激化,防止糾紛的惡化的轉化,調解員的工作方針是調防結合、以防為主,要寓防於調,以調促防,以防保調,在進行調解工作時,要時刻注意預防工作,化被動為主動。調解要尊重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雙方都要自願,調解的過程中要合法,平等對待當事人,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調解的進行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候會情緒激動,說話沒有仔細考慮,語氣十分惡劣,法官面對的當事人經常是這樣子,經常可以聽見當事人生氣的聲音以及指責的聲音,法官要好好的勸解他們,將他們再帶回到矛盾的焦點上。看著法官們辛苦的調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慚,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4、實習增強了我的綜合素質在民一庭學習,經常有當事人過來進行調解,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諮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會接接電話,幫法官接待一下當事人,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人,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和參加庭審,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鍊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緻,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5、通過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 前去法院實習之前,由於幾乎沒有接觸過法院,法院在我眼中是很神祕的地方,既有正義又時常有輿論認為法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院是花錢的當事人的話筒,法院****是最大的****。我在法院實習期間看見的是法官們認真辦案的情形,以及他們為當事人盡心盡力辦事,雖然偶爾有人說法官因為當事人一方是其同學而故意刁難另一方當事人,不過我想決大部分的法官還是比較遵守法官的職業道德的,****並不是主要的。

二、實習表現

1、法學教學過程中的問題三年的法學學習在這次的實習中並不能讓我們實踐起來很快,法學的教育主要培養了我們的理論素質,但是對我們的實際動手解決事情能力的培養則比較不夠,雖然有模擬法庭、有法律文書寫作課,但是與實際還是有較大的差距。接觸的案例也較少,對現實涉足太少,把現實看得太簡單,處理問題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學人格培養,做事情不夠穩重。

2、實習本身存在的問題實習的時間短了一些,實習是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我們要用一些時間去適應這個新環境,兩個月的實習只是讓我們剛剛熟悉了這裡,熟悉了一些程式上的情況,對於實體方面則只有很膚淺的認識,跟老師的學習還沒有深入,還沒有達到自己能處理一些很簡單的案子的地步和獨立處理案子的程度。我在實習過程中很羨慕其他同學有機會去嘗試著獨立辦理案件,可是卻缺乏機會。

三、實習設想與建議

我覺得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有一段距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地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儘量避免畢業後出現眼高手低的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在實習的時間上可以適當的延長,最好能讓同學們分別到不同的司法機關進行實習,這樣可以多熟悉一些部分的工作情況,這可以提高同學們的適應能力和學習各種知識和實際動手能力。

在法院實習報告 篇5

實習單位: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3月至4月

實習內容:瞭解中級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中級法官辦案流程、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寫有關文書等。

由於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必須立案,告市政府的都轉為中院審現在來中院的案子,這一年裡行政的超過民事的,成為最多的,刑事的則少得多。行政案子從一審二審二百個到現在單是二審就八百個,這是翻了多少倍。行政庭因此由原來的兩個合議庭增加到了四個。立案庭將案子分給各個法官,由於我們辦公室裡的法官結案很快,分下來的案子也多,三四月份立的案子往往都安排到了六七月份。

民庭有法官助理,但是行政庭沒有,法官和書記員的工作量就相對大了。好多工作多虧有實習生分擔。員額制改革還在逐步推進,將使一些法官待遇提高,一些則降低。書記員每個季度會統計工作量,工作量是按字數算的,一般一個案子一萬字左右,上個季度我們辦公室書記員80多萬,少的書記員才20萬,差距很大。說實話,若沒有實習生,這些工作單靠書記員一人是難以完成的。

每個辦公室有一到三名實習生,民庭是最多的,刑庭最少,實習生大多會選擇民庭。實習生主要是來自學校和律所,實習一兩個月後,一批批更換,源源不斷。實習生需要辦理實習證,以便出入法院。

這兩個月做了很多工作,學到很多,也有很多感悟。接下來詳細介紹一下我在實習中的經歷。

一、整理裁判文書。下來了裁判文書,每份都影印十份以上,要扣核對無異的章,摺疊、裝訂,郵寄、填寫回執單。有一次出了8份判決,印了80份,每份好幾頁,這一系列幹完需要好幾個小時。幾乎每天都需要去立案大廳郵寄,那裡為郵局工作人員設了視窗,每天四點前送去郵寄,少則兩三份,多則十多份。

二、寫各種文書、材料。除了寫一些雜亂的東西,我還學會了寫傳票,退卷函,證據目錄,審理報告等。

三、寫案卷封皮。案號,案由、當事人,審判員及書記員,立案及結案日期,原審法院及案號,一審、二審結果,保管期限,正副卷冊數,頁數。通過看卷宗,主要是立案審批表和裁判文書才找這些資訊。每份卷宗的正副卷封皮都需要寫,有的兩三冊正卷,就需要寫好幾遍。通過這些,瞭解了一審案件若是作出判決,卷宗儲存60年,若裁定則是20年,上訴案件都是保管20年。另外,審理的案件大多是上訴案子,一審結果基本都是裁決駁回,二審維持原判。

四、接聽電話與來訪人。由於法官和書記員因為開庭常常不在,需要幫忙接聽電話。每天會接到很多電話,過來送材料的,交費的,領文書、上訴狀等的,詢問開庭安排以及案情的,來見法官的。通過一段時間的熟悉,知道了不要跟當事人說太多,尤其是案情,你很可能說錯了。曾接到一個當事人電話,說怎麼不開庭就出判決了,怎麼案卷還沒送到高院,我吸取教訓,不能說太多,說我只是實習生,不知道不了解。她不依不撓,竟然又問課本上怎麼學的,還說要找媒體。再就是之前對不能私下會見法官理解錯了,當事人可以打電話或者來法院諮詢法官的。

五、訂卷歸檔。案子審結後需要將案卷材料歸檔,但之前的準備工作很多。實習的這段日子基本隔一週就有二三十本案卷歸檔。材料齊後,要把案卷送去掃描室逐頁掃描,加蓋騎縫章。一般這二十多本卷需要幾天的時間,掃描後要按照目錄排序,包括立案審批表、起訴書、送達回證、答辯狀、當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證據、傳票、開庭筆錄及裁判文書等等。排序後需要編頁碼、編頁碼需要登記每樣材料多少頁,正副卷各多少頁等資訊,之後就是訂卷宗。正副卷分別鑽孔,穿線,貼封條,扣章。行政案子案卷相對較厚,訂卷宗這項浩繁的任務是最費時費力的。另外,只要開庭審理的案子都要將庭審錄影可在光碟上,而且是兩份,光碟上、光碟外科上以及內側都要寫上案號,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燒錄人與燒錄時間。

一個案子從立案到最後歸檔,要遵循這各種繁雜的程式,而且程式越來越嚴格,每個流程都需要登記。比如之前裁判文書印好了直接去拿就好,各個合議庭互相捎帶下來,後來要求必須拿著發文稿去領,而且登記。因為行政庭大多是告政府的案子,很多都是政府不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式辦事,尤其是之前。雖然改善了,但涉及到拆遷,還是問題百出。

六、旁聽。實習的另一方面的內容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嚴肅的庭審中,審判人員審查明事、總結爭議焦點、適用法律、控制局面的能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有的法官會表現得很不耐煩,有的法官則會很親切,有的法官審理中很拖沓,有的法官則乾脆利落。審判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很好的的展示。

書記員做庭審記錄,同步到法官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電腦上,可以隨時糾正,免去了審完後再去一一核對,打印出來各方簽字即可。庭審結束,審判人員會討論案件,我們實習生也會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去聽了一個比較少見的評烈士的案子。原告是死去男士的父親,為兒子申報烈士沒被批准告到了中院。覺得因為搶劫被殺害就要評烈士,確實很不合理,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烈士畢竟是少數人,比較神聖的。如果按評定標準,在這樣的年代沒多少人。可是發現一些省真的給抓小偷的,遭報復的交警評了烈士,法官馬彩雲被殺後被評為烈士也是備受爭議。

發現評定是多麼的主觀,地區差異,價值判斷差距如此之大。原告的兒子被殺了是可憐,但是該去提起民事賠償以及工傷撫卹金,結果都沒有,被公司一味蠱惑去評烈士,老人這些年來到處喊冤。案件的爭議焦點是被害人到底是自衛被殺還是為了保護集體財產被殺。法官們覺得不能通過刑事判決以及搶劫犯來認定被害人的動機和客觀行為,原告的證據則是公司、村委會覺得是烈士就該評為烈士。法官們意見不一,整個行政庭還討論了這個案子。

案子首先是合議庭討論,意見不統一整個行政庭的法官會一起討論,還是難得出結論的則上報審委會。審委會每週二開會,一個法院審委會就一個,每週二集中討論提交的案子,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

除了旁聽行政案子,還去旁聽了一個聾啞人告珠寶店的民事案子,那麼大一個法庭,就四個實習生旁聽。刑事和行政案子旁聽人員多些。法官、被告代理人說完那個手語老師都要翻譯給原告,原告表達意見後那老師再翻譯給我們聽,時間多了一倍以上,大多是在等待。很多法律術語當事人是不太懂的,也不好表達,就寫在紙上,太不容易了。民事案件,流程省了很多,不像刑事和行政,宣讀法庭紀律、請審判員入庭,宣讀身份,總之能省則省。翻譯費了那麼多時間一個小時就結束了,而行政的案子大多一個多小時,調查都超過一個小時。而民事案件開庭的少,大多是調查,而且二三十分鐘就完事,差距很大。

八、其他。法官在不同庭的待遇相差很大。在民庭,當事人往往很尊重法官,很配合工作。而在行政庭,很多當事人不尊重法官,擾亂庭審;有的是是鬧事專業戶,告狀專業戶,沒事就過來告,反正就50塊錢,告著玩或者出口氣或者撈點錢。課本上課堂上學到的都是民告官難,實踐中才知道不僅僅如此。實習時遇到法官在做調查時,旁聽的人坐滿了,拍手,起鬨,一直擾亂法庭,法警都過來了。調查後來沒進行下去,據說他們是專門過來找茬兒的。

每個政府機關都有固定的參加庭審的代表,隔三差五來一趟。而政府一般居高臨下,也不積極配合,原告或上訴人往往覺得法院與政府機關是一夥的,偏向政府,對於法官很不尊重與信任,往往喜歡鬧大出一口氣。原告一方的律師也利用委託人不懂法律攛掇鬧事。有一次組織雙方證據交換,證據交換是指庭審前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方面的資訊。行政案子往往證據很多,組織證據交換是為了開庭審理提高效率,原告的律師竟然說交換證據不就是過來交換一下證據就行了。委託人覺得律師做得很對,盲目聽從。

時間久了,法官會出現倦怠,覺得民事刑事案子是真的在解決問題,能解決問題,有些成就感。可是對於行政案子,原告一方一般證據不足,請求得不到支援,明明政府理虧但是很難判其敗訴。

總結

經過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這兩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該法院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提高了我的實踐能力,人際交往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對所學的知識掌握的不牢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4月份熊秉元老師來我校做講座,強調要先了解社會再瞭解法律,聯絡到最近的實習,課本課堂上跟實踐中的法律真的差很遠。我將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