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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在法院的實習報告集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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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在法院的實習報告集合9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調查內容:供暖糾紛的特點及其產生的原因

調查時間:20xx年8月29日—20xx年9月23

調查地點:xx市xx區人民法院民三庭

調查方式:資料彙總 調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產生的糾紛越演越烈,供暖糾紛案件大幅激增,成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長最為迅速的一類。供暖作為一項社會公用事業,維持著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由於供暖糾紛涉及面廣,影響面大,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處理該類糾紛,還必須對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建立一個適應社會發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過對供暖糾紛的特點及產生的原因的調查分析,來解決供暖領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問題。

調查結果:在實習期間我有針對性的對在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資料彙總:XX年鐵鋒區法院共受理供暖糾紛案件132件;XX年上升為206件,增幅56.1%;XX年更猛增到398件,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與XX年相比增幅高達129%。 近三年來,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成倍增長,我認為供暖糾紛案件激增現象的產生包括下面六個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導致業主拒交供暖費。近年來,大批住宅小區建成使用,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種矛盾,業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費的現象非常普遍。

二、業主個人因下崗、失業等客觀經濟原因而無力支付取暖費,從而造成拖欠。下崗工人、失業人員等社會低收入人群因經濟拮据無力承擔取暖費、而被供暖單位告上法庭,這類情況約佔供暖糾紛案件的80%。

三、供暖單位供暖質量不合格導致使用者拒交取暖費。例如住戶室內溫度不達標,沒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溫度標準、時間標準,所以使用者拒交取暖費。此類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熱單位無力支付供暖費引發糾紛。根據相關規定,供暖費原則上由單位負擔,除非採暖人沒有單位。隨著供暖費成本的逐年上升,單位的採暖費用負擔越來越大,有相當一部分用熱單位由於改制、重組,

職工下崗、分流,以及企業破產等變化因素,出現了無人交費,無力交費或者不願意交費的現象,造成供熱企業收費困難,致使供熱單位被欠費拖累的難以為繼。

五、用熱方未及時變更供暖協議引發糾紛。這種情況主要包括三種因素。其一,隨著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熱單位對供暖費的承擔方式也隨之進行了改革。用熱單位與職工約定,職工承擔一部分供暖費用,或是將供暖費用直接發放給職工個人,由個人直接交納供暖費,單位不再負擔該項費用。但是用熱單位卻未曾對原供熱協議中供暖費的承擔條款作出相應變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熱協議的一方相對人,仍應對供暖費承擔付款義務。其二,有些單位與供暖方簽訂供暖協議後,部分職工使用者與該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或調離本單位,而單位沒有及時與供暖方就職工供暖費的支付方式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解除,當供暖單位收取供暖費用時,又拒絕為該部分職工支付供暖費,從而產生糾紛。其三,有些單位職工購買了單位房屋的產權,但是未及時通知供暖單位變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職工不知交納,所在單位誤以為職工已經交納,而供暖單位等待用暖單位交納的脫節現象。六、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使用者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使用者拒交供暖費。目前的整體串聯供暖體系,在技術上無法滿足使用者自願選擇的要求,在供暖費用較高的情況下,部分不需集體供暖的使用者以拒交供暖費的方式表示抗拒,從而引發糾紛。 因此,供暖方只有訴至法院,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從而也就使得供暖費糾紛的案件大量湧現。因供暖合同具有連續性的特點,而一次訴訟或追討只能解決之前拖欠的費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下一個供暖季到來時往往會再次產生新的大量糾紛。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多彩。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一)學會用好法院辦公自動化軟體。 隨著資訊科技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法院也實現了辦公的自動化,我國法院並且還建立了自己的內部網路。辦案從頭到尾都網路自動化了。一開始立案要輸入電腦,建立電腦檔案,其中也要若干次進行網路化資訊處理,審判完了要把檔案錄入。如果執行也會轉到執行,網路記審理時間,不會超期,否則就輸入不了了。這都要求工作人員要有細心謹慎的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資訊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影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三)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鑑於去年暑假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並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於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該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並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四)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後將檔案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後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如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後只好由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裡,但是送去之後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不過對於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

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檔案,法院可以採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並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於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五)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於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並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

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三、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 (一)溝通能力欠缺。

學生在校期間,面對的是相對單純的同學間及師生間交往,學習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當事人均被抽象成為一個虛擬的符號。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案件做出判斷需要的是合乎邏輯的法律推理。而現實生活中,一個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個法律關係。當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個符號,而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有情緒、有思想的人。

一個案件所涉及的不單單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會,等等。對一個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慮法律的規定,更多的還要考慮裁判結果的社會影響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結果之前,法官需要與當事人進行大量的交流、溝通,瞭解當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結果可能引發的後果及相應的對策,而這些都需要一個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學生在校的學習有很大的區別。

(二)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欠缺。

學習不單單是學校內的書本知識的掌握,而且是一個畢生的事業。作為個人,只有掌握了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才能不斷的提高學習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不斷的進步。學習效果與學習動機有很大的關係,而這受到一系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如原有的學習基礎、老師的指導、學習方法、學習習慣、智力水平、個人特點、健康狀況等。

兩週的實習生活就這樣落下了帷幕,回想起這段時期在法院的經歷與所見所聞不禁對逝去的實習生活有些懷念。很感謝各位老師為我提供瞭如此好的鍛鍊機會,也很感激xx區法院的各位同志們能如此認真而又細心的教導我,讓我在學習理論的同時對司法實踐也有了自己的認識。本次實習時間雖然不長,但是收穫卻也頗豐。

一、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瞭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絡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並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並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瞭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xx市xx區人民法院,其成立於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昆區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昆區法院具有規範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鑑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絡不可分離,共同為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鬥。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四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四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

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執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範圍有整理並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實習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餘,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於實習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並沒有涉及到,在以後的時間裡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資訊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影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

對於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這種整理工作對於我這個實習生而言並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裡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裡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緻的為我講解。

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並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國小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麼問題。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資訊綜合之後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

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後,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說兩個應該寫到一起。於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說,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於法院檔案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說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後續權利。

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並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諮詢下,她採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通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啟發:第一,法學作為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

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並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並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執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必須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如果一個領域的工作人員對於其工作領域所涉及的知識沒有最基本的瞭解的話,那麼他的工作必將是盲目而又危險的。對於掃描卷宗,我想這也是一項比較輕鬆地工作,機械的將一頁頁的資料放到掃描器裡,等掃完後再將它們取出來訂上。雖然很無聊,但是依然會有收穫,因為這樣就可以再次確定案卷整理的順序,所以說兩者應該是互補的。

2、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鑑於去年暑假在巴東縣法院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並不陌生。由於地區差異性以及我自身的原因,在做這項工作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困惑。首先,昆區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於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昆區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並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其次,由於我不是xx本地人,所以語言了成了很大的障礙。開庭期間,大多數當事人都是用的方言,其速度之快、言辭之激烈難懂並非我所能應付的,所以很多東西都是不知所云也不知所往。不過這也讓我明白了,為什麼在招書記員的時候更傾向於本地人的緣故了。語言作為交流的工具在這個時候起到了關鍵性的決定作用,也許這也算是地區就業的優勢吧!不過做筆錄也不全是機械性記錄,其中存在一些小技巧。

比如說,在庭審過程中並不是當事人及審判人員說的每一句話都得寫下來,我們可以只記下關鍵性的語句或者詞語,這樣就可以提高效率。當然一般在庭審過程中,法官都會對於比較複雜的部分會加以總結,這樣就直接減少了書記員的思考時間,也是提高速度的好方法。總之,筆錄對於法官的裁判會起到很大甚至是決定性作用,這就對於書記員的工作有更高更細的要求,認真對待每一句話、寫好每個關鍵字也許是對書記員工作的基本要求。

3、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後將檔案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後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不過我這次沒碰上。去年暑假實習的時候倒是碰見過一次,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後只好勞駕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裡,但是送去之後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

不過對於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檔案,法院可以採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並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於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4、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於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並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四、實習總結及體會 本次實習是我從學習法律以來所經歷的第二次與專業有關的實踐活動,總結兩次實習經驗的統一性和差異性讓我對於現實司法活動有了更濃厚的興趣,同時對於基層法院在司法審判中的優勢及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對於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在實際運用中的差距甚至背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認識,從而對自己以後的學習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較現實的借鑑意義。

通過本次實習,我發現了基層法院在司法體系及司法審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第一,法官及書記員的專業素養問題。在基層法院中,大多數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來源於軍人轉正或其他領域,而書記員就更不用說了,學什麼專業的都有。也許不僅是基層法院所存在問題,全國很多法院都是如此。雖然在司法審判的啟動上法院及法官處於被動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審理過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權要求了他們不僅應該是一個經驗豐富的社會人,更應該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

也許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從法律的角度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法官的專業素質必須得到提高。至於書記員,其雖然主要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文字及檔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來做,可能會更得心應手,這對於法官開展工作也是有利的。第二,判決書缺乏說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決書,不分案件大小或簡單與否,其頁數一般都在三頁左右。我一直在懷疑,如此“精簡”的判決書何以將那些對當事人來說並不簡單的法律問題和事實說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從我手中經過的每一份判決書,從而發現了一個共性——幾乎所有的判決書都沒有說理部分。

當然,在判決書的最後都會附上本案所適用的法律條文。我想,也許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個公民都當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說理部分不用贅述。或者說,根據以上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存在的某些合理性。第三,當事人程式上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訴訟過程中,不管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如何偏向,其程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應當盡最大的可能保證當事人平等的程式權利,保障看得見的正義。

鑑於以上的總結,對於以後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後民四庭庭長跟我說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侷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範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會發現,在學校學習法律跟在現實中使用法律完全是兩回事,兩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現背離,這都需要我們在不斷的實踐中去探索去權衡。這是庭長作為一個過來人對我發自肺腑的忠告,也會是我以後不斷努力的方向,學好理論知識只是基礎部分,最關鍵的是要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發展、成熟甚至強大。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專業實習是提高自身素質及知識,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一個過程。專業實習也是大學生活中所必備的課程,是我們大學生踏入社會的第一步。我的實習是由我院政管系安排的,在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民一庭進行實習。通過實習,我獲得了實際的專業工作經驗,檢驗並鞏固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實習期間,我瞭解了一些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這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的職務。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

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不少的民事案件,通過參加這些案件的庭審,使我對原本掌握不紮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我明白了只有通過理論知識與現實案件相結合,才能更準確的掌握法律的內涵。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

首先,理論和實踐是不可分的。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同時,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不少法官和律師朋友,他們對於我的實習進行了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其次,本次實習讓我知道法律的學習及案件的審理,遠遠沒有自己想像及書本上說的那麼輕鬆,案件的複雜性不是一兩句話就能總結出來的,我自己還要加大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實踐。

再者,在本次實習期間我第一次看見了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通過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

但是通過本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

1、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說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我們都認為會是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為了節省時間都是直接寫判決書或裁定書,讓當事人或委託律師來領,就算代替宣判。遠沒有我們平常看到的當庭宣判的莊嚴效果;

2、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者是無視國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我認為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

3、我發現在很多基層人民法院裡都是一些年齡比較大的法官,新鮮的血液補充不進來,使法院缺少活力和激情。希望我們這些即將畢業的大學生能學有所用,儘快加入到法官的行列中。

因為我是在民庭裡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都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在上班比較空閒的時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報告總結,我發現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說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外情;

4、吵架問題,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

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在法院民庭各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指導和幫助下,我把在課堂上學習到的知識與實際工作相結合,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不斷地完善自己,不斷地自我提高。

這幾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是我走向社會的一座橋樑,為以後步入社會打好了基礎。通過這次實習,我明白了做事先做人,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法院的各位審判員、書記員,他們都是我最直接的老師,他們的經歷和經驗都值得我去學習、體會和借鑑。這是我人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我永遠不會忘記,在此,我再次衷心地謝謝我的老師們!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一、感謝指導老師們教誨

史庭長的認真和細緻是法院出名的,他從來都是一絲不苟地對待工作,大到高院的規定小到一個標點符號。他對我們十分嚴格,不允許出一點差錯。不過儘管這樣,史庭長對待我們卻十分和氣,平易近人,我們都十分敬佩他。張老師和我一個辦公室,教給了我很多東西,比如執行通知書的簽發,出庭通知書的書寫等等,還給我講他以前辦案的事情,教給了我很多學校裡學不到的社會知識。還有其他幾位老師,他們的勤奮,嚴謹,飽滿的法學知識,豐富的人生閱歷,分析問題切入要害的能力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對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向所有指導我和給我提供幫助的法官們,史吉太老師,還有其他工作人員鞠躬,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實習順利結業付出的辛勞。

法官的工作並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樣輕鬆,除了要有紮實的法律基礎,豐富的辦案經驗之外,還要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我在法院的時候,經常能看到情緒激動的當事人,有的蠻橫無理,有的大吵大鬧,有的號啕大哭,老師們都很耐心地為他們解釋相關的法律知識,盡最大的努力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經常一講就是大半天。老師們告訴我,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張正義,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對每個來訪者都應該以禮對待,平等對待。而且身為法官,會經常遇見一些很難纏的當事人,甚至會有危險,這些問題都是要考慮到的。老師們討論案情,對判決結果及判決書的內容反覆推敲反覆修改,認真工作的態度令我十分敬佩。

二、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20xx年7月21日我們來到寧縣人民法院,雖然天下著傾盆大雨,但絲毫沒有影響我們的熱情。當天,法院的領導及各庭的庭長給我們開了座談會,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並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幹勁。最主要的就是為我們分配不同的工作及安排住宿問題。我被分配到了法院的刑庭。

會議結束後,同學們都跟著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隨著史吉太庭長來到辦公室,與辦公室的張老師等見了面,他們熱情的歡迎了我。我在法院的工作,主要就是在史老師,張志軒、等幾位老師的指導和帶領下完成的,他們都是法院資深的審判員,擁有十分紮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和豐富的辦案經驗,對我也非常照顧,我十分敬佩他們。

由於刑庭只有我一個實習生,難免有些緊張和擔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為別人添麻煩。不過,這也是個鍛鍊自己的好機會,正因為是一個人,更是需要我獨立迎接挑戰。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寧縣人民法院的實習生活。

三、充滿辛勞的書記員工作

我以前從沒在法院實習過,對書記員的工作更是一竅不通。面對自己即將獨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問題,給老師們和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還好史老師他們不停鼓勵我,給我增添信心。我認真瞭解了書記員工作的主要內容及要注意的事項。

書記員主要負責案件的記錄工作,包括庭審筆錄、送達筆錄、詢問(訊問)筆錄、調解筆錄等等,還要負責一些案卷的整理裝訂工作及一些檔案的列印送達工作。說起這記錄工作,也許有人會認為書記員的記錄毫無技術和難度可言,只是簡單的記錄罷了,但作筆錄其實是大有學問的。本來我就對記錄這個工作完全不瞭解,寫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沒有經驗,不知道各種記錄應有的格式,一開始完全摸不著門道,鬧了不少笑話。各種記錄都有一定的規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這些基本的規律和格式,記錄就會簡單很多。比如庭審筆錄、起訴書副本送達筆錄,都有“頭紙”,就是將常規的、必須要問的問題都事先列印好的紙。以庭審筆錄為例,“頭紙”的內容通常有開庭時間、地點、案由、被告人的基本情況、是適用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公開還是非公開審理、合議庭成員名單、被告人權利告知等內容,這些都是列印好的,開庭前一天,老師就會把起訴書副本給書記員,以上內容只要照著起訴書副本抄寫就好了,能省下不少時間和精力。也就是說,真正的紀錄是從法庭調查開始的。另外,在法庭調查的部分,記錄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有些程式是反覆迴圈的,將其他固定的話反覆寫,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

筆錄工作的困難還有很多,比較典型的就是語言問題。就是不知道該記什麼,不知道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用記的。庭審還好一些,詢問筆錄和調解筆錄就比較麻煩了。因為詢問筆錄的物件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屬,而調解筆錄更是在矛盾雙方間展開,往往正式發問開始後,法官會一邊給他們解釋、調解,一邊發問,對方也由於情緒激動常常詞不達意或口齒不清,有的因為文化程度不高,會說一些與問題無關的話,並且邏輯也很混亂。如果書記員經驗不足的話,要麼會把法官和當事人的每一句話全都記下來而被累死,要麼會一句都記不下來而被罵死。所以一定要有較強的歸納能力,明白提問者和答問者要表達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內容,刪掉不必要的內容,並將口語化的語言儘量轉化成書面語言記下來。而要做到這一切,還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聽得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實習期間嘗試了自己寫刑事判決書的稿紙。史庭長將兩件案子交給我讓我寫一份判決書稿紙。這對我來說是非常大的考驗,要知道,這兩件案子都是普通程式,寫判決書要求將每個證據的主要內容都寫出來,並指明該證據都證明了什麼,通常要寫十幾頁。要寫出判決書,就必須對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將厚厚的偵察卷看透。經過這兩次寫判決書稿紙,我深切地感受到寫判決書的不易和各位老師的辛苦,讓我學到了很多,鍛鍊了我克服困難的意志。

四、實習結束後的心得

在這短短一個月的實習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雖然,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麼多的難處。取證工作困難重重,知情人不願吐漏實情;有關人員漠視法律,恃權凌法不配合;弱勢群體忍氣吞聲,維權意識淡薄;當事人法律觀念匱乏,因小失大。這一切都促使我堅定了將來從事法律職業的夢想。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為檢驗自己的興趣愛好,對自己所選擇的專業和將來的職業進行重新審視,為自己將來的職業發展方向提前做好前提,為儘快調整好職業發展道路,實現自己從校園到社會的.無縫銜接。以下是我在法院參加實習的情況:

  一、實習時間

6月28日----12月12日

  二、實習地點

****人民法院

  三、實習目的

從三月份準備司考以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日益深入,法律基礎知識進一步紮實、理論水平也有明顯提高,但是對於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反過來影響了理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理論實踐相結合,對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通過實踐的檢驗。此次在武進法院的實習讓我們開闊眼界,學會處理好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理論為基礎,通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力求實踐內容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達到提高法律素養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四、實習內容

此次實習,主要在訴訟服務中心展開,小組五個人分工不同,作為組長,我的主要任務是聽庭審以及協助其他組員的工作,也有幸接觸更多,學到更多。 首先,翻閱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後查閱。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後來通過向書記員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整理案卷也為我提供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閱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瞭解到一個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一審法院審理判決的具體工作程式,並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每個案件審理終結後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關於死刑複核的案件材料,又讓我對二審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有了清楚的認知。

其次,參加案件旁聽。在實習期間,每天早上我都旁聽兩到三場庭審,從簡易程式到普通程式簡化審,從民事合同糾紛到刑事犯罪,我都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激烈的辯論。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被告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於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瞭解案件事實。而在公訴人和辯護人的爭論中,我又能瞭解到案件爭議的焦點。

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刑事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瞭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最後,書寫法律文書。這幾天,我們還接待了武進區橫林鎮的幾位當事人,幫助他們書寫起訴狀、申請執行書、恢復申請執行書等。法律文書不僅格式要規範,內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雖然在校期間已經學習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對法律文書也有了一定的瞭解,但是在實際寫法律文書的的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運用的好、有說服力,光靠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一定要多進行實務鍛鍊。事後,當事人因為我們綿薄的幫助而連連感謝,更讓我們堅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來捍衛公民的權益。

  五、實習感悟: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瞭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於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後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係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在刑庭實習,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惡性刑事案件,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係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實保障,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正義得到伸張。

2.法院工作的複雜性和嚴謹性。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覆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後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覆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過數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一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是簡單的以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允許保留少數人意見,並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

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鬆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還要抵禦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一定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覆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實習期間,經常遇到群眾上訪、靜坐,甚至衝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情況卻極不樂觀。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宣傳,顯然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加強之處。我們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佔有相當比例。犯罪年齡的低齡化、犯罪手段的殘忍、對生命的漠視以及對法律的無所畏懼,讓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法官們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後甚至90後的孩子,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計後果,圖一時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給自己、家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看著他們在庭審時的懺悔,父母在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以及被害人親屬的悲痛欲絕,我的心裡十分難過,每個案件背後都是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災難。對於未成年犯罪社會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我們更要做好法制宣傳與教育工作,從娃娃抓起,避免他們染上社會的不良風氣,走上不歸路。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能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通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聖的職業更加的嚮往。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採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著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臺。如果滿足於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作為一名法律人,必須有足夠強的學習能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著數量眾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彙編,在審判工作之餘,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作為一名法律人,學習無處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夠真正的瞭解,通過其他途徑得到的難免會有偏差。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通過實習,我開闊了視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時還培養了自己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朋友,我們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直到現在還保持著密切的聯絡。從他們身上我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學到為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將來走上工作崗位的寶貴財富。

在此我由衷地向為我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感謝你們給予我們寶貴的實習機會,在我們的人生經歷中留下珍貴的一筆。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6

一.實習前言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鍊人的品質,彰現人的意志。法院工作是專業性極強的工作,司法的實質是將法律理論運用於具體的社會實踐,因而紮實的法學理論知識是成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員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斷地加強法學理論的學習,才能為自己做好本職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從學校走向社會,首要面臨的問題便是角色轉換的問題。從一個學生轉化為一個單位人,在思想的層面上,必須認識到二者的社會角色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學生時代只是單純的學習知識,而社會實踐則意味著繼續學習,並將知識應用於實踐,學生時代可以自己選擇交往的物件,而社會人則更多地被他人所選擇。諸此種種的差異。不勝列舉。但僅僅在思想的層面上認識到這一點還是不夠的,而是必須在實際的工作和生活中潛心體會,並自覺的進行這種角色的轉換。

法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通過參與社會主義法制實踐充實教學內容,是法學專業教學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其目的是使學生增強對社會主義法制的感性認識,熟悉實體法及程式法的運用方法、程式,掌握證據甄別、運用的方法、技巧,提高學生理論聯絡實際、運用法律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使學生充分了解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在保護生產關係,促進社會文明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進而使學生堅定“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信念,致力於社會主義法學制習建網設。

二.實習內容

這次實習的總要求是接觸社會,瞭解國情民意,培養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艱苦奮鬥的精神。正確認識自我價值,鞏固所學法學理論知識,培養鍛鍊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我們的實習起止時間定為20xx年7月9日——20xx年8月7日,實習場所是在山東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下屬的各地區基層人民法院。

具體要求

1.組織紀律性方面,要求學生在實習中應認真遵守政法人員有關守則,並做到“服從領導、虛心好學、吃苦肯幹、團結互助、熱愛勞動、注意保密”。

(1)服從實習領導小組的各項安排,未經許可,不得變更實習時間和實習單位;

(2)遵守實習單位和學校的各項紀律制度,不得曠工、遲到、早退。因生病、有重要事情而不能正常實習的,必須向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帶隊教師請假。

(3)保持**大學學生的形象,遵守各項文明規範,尊重實習單位的領導、指導老師和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向實習單位提出不恰當的待遇要求。

2.業務要求,學生應根據專業性質和培養目標的要求,完成如下任務:

(1)熟悉法院、檢察院、律師、公證及其他有關司法工作的性質、任務、內容、工作方法和具體程式。

(2)在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方面,注意發現和了解具有地區特點的各類案件的新情況、新動態、新問題,注意學習指導教師的思想品質、工作作風、辦案經驗。

(3)根據情況,在實習地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參加實習所在單位的業務學習和活動。

3.實習報告,實習結束時,學生應當提交一份實習報告。

(1)參加實習的學生必須每天對實習情況做日記。實習日記應準確反映實習當天的情況,包括實習時間、場所、崗位以及實習方式和實習內容等

(2)實習結束之前,每個學生都必須認真撰寫實習報告。通過撰寫報告,系統地回顧和總結實習的全過程,將實踐性教學的感性認識昇華到一定的理論高度,從而提高實習教學效果。

法律涉及到社會各個領域,能供法律專業學生實習的場所也很多,主要地點應該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律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所、獄政管理機構)儘管各部門業務有共同之處,但差異亦很大。因實習時間較短,不可能把所有的實習地點、機構都實習一遍,這就存在優化選擇問題。人民法院擁有審判權,是一切訴訟活動的終結。它要對各種性質的訴訟案件進行審理,又要對各種訴訟主體的活動審查評價,涉及的法律、法規最豐富。因此選擇人民法院作為實習地點,有利於學生接觸實踐,便於學生把學到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但由於人民法院存在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綜合考察各級各種法院的特點後,選擇基層人民法院作為實習場所最為適宜,主要有以下理由。(1)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性質、種類最全面。(2)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最多。(3)基層人民法院涉及的法律法規最廣泛。當然,我們不是說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就不利於實習,不利於實踐,不首選這些機關,是因為公安局的案件侷限性大,基本上是與治安、刑事案件有關。而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多遇到的是自偵案件的偵查、批捕、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法律監督等法律實務,在法律的適用上,以刑事法律為主,對民事案件涉及很少,因而,我們認為選擇實習基地時,應首選基層人民法院為宜。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7

一、日常工作

(一)整理案卷

自20xx年6月29號至20xx年7月24號在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法院實習,實習之初我們一行四人進入執行局,執行局正在進行積案的清理工作,我負責填寫封面正、副卷,卷宗目錄正、副卷,恢復執行審批表及備考表,忙完一個星期,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由於下一步工作方案還未制定出,故繁忙的工作暫告一段落,因此執行局實習人員過多,在筆者自願的條件下獨自一人留在執行局繼續執行局的實習歷程。從第二星期開始工作明顯減少,甚至沒有,在刑庭的請求下,筆者暫時性地參加了刑庭繁忙的工作,但是仍然屬於執行局,在刑庭通過填寫刑事一審案件正卷目錄瞭解到了很多辦案程式,見識了很多法律文書。

(二)法庭旁聽

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之後,閒暇時間比較多,除了在刑庭做了兩天事其他的時間就自由安排,這就方便的到法庭旁聽,通過法庭旁聽及之後閱讀庭審筆錄初步掌握了庭審程式。

(三)交流

實習後一段時間不僅我的閒暇時間比較多,我的指導老師們後段時間也基本上在閒暇中度過,自然而然地交流就相應多了起來,有時候法官們的一些爭論讓我們開啟眼界,他們不僅關注時事問題,還更加註重法理的分析,他們評論時事問題的角度新穎非一般人所能及,他們分析法理的透徹非一般人所能理,他們對社會制度應然、實然的分析、爭論不禁會引發我們這些法學初學者深深地思考。有時候我只是靜靜地聽,但有時候他們的話語會以我為中心,以增進我的知識為目的,通過與他們的交流,我得到了很多啟示,下文將逐條分析。

二、法院困境

通過一個月的實習,筆者對法院困境有了初步的認識,下面主要從四個方面展開闡述:

(一)立案困境

我們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四款明確規定了起訴四個必備條件,同時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由此可見,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起訴設定了最低限度的門檻,只要求原告身份合適,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及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及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為保障人民行使起訴權奠定了法律基礎。

但是在實踐中立案門檻顯著高於立法立案門檻,以江夏區人民法院一執行案例為例,因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而裁定中止執行的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因發現被執行人有執行財產而申請執行,立案庭不予直接立案,要求申請人到執行局簽字再予立案。

但是,民俗訴訟法的起訴四個必備條件的規定在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的同時也給法院帶來困境,由於立案門檻比較低,眾多的社會糾紛紛紛湧向法院,導致法院超負荷運載,法院在依法立案與社會現實之間難以抉擇。

(二)行政干預司法

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而制度建設在法制假設中處於重中之重的地位,搞好法制的制度建設,實行法治,拋棄人治是人之所向。實行法治要求一切在法律的統治之下,是法律的統治而不是用法律的統治。

法治建設要求法院依法辦案,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然而,在我國特殊的體制下,法院很難完全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現實中政府檔案、領導人的講話決定法院判決據我國的例子屢見不鮮。行政干預司法仍然極為嚴重,不是法律的統治,而是在用法律來統治。

行政干預司法加大了法院工作難度,依法理法院要嚴格依法辦案,法律就是法院的“聖經”,但是行政干預使法院工作有了兩個指導,法院到底是按照法律辦案還是依照政策辦案在考驗著法官們。依法辦案就會違背“聖旨”,依政策辦案將打亂正常的法律工作秩序,民眾缺乏預期,法律工作者也將失去往日的工作激情。

(三)法院嚴抓政治工作

法院工作者的職業素質普片低下在我國現階段是不爭的事實,退伍軍人進法院、法院幹部職工子弟留守法院等在前些年競相火熱登場,但是,從江夏區人民法院瞭解到,我國法院如今仍然重點抓政治工作,忽視了對法院法律工作者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這也為行政干預司法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氛圍”。

法院是法律的殿堂,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的法定場所,那麼法院法律工作者應該把學習重心放在法律相關知識的學習上,其他國家機關也應該積極引導,鼓勵,督促這一學習,而恰好相反,政治思想工作成了重點,而把極為重要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晾在一旁。

(四)法官壓力大

如今,法官辦案不僅要依法,而且還要照顧廣大人民群眾意見,(實習報告 )更為重要的是還要與政客的意見相差無幾,法官承擔著沉重的法律責任、社會責任及政治風

險,在辦案過程中承擔著本不應該承擔的多重社會責任、政治風險。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就要求,各級法院審理案件都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明顯違背“以法律為根據,以事實為準繩”的辦案基本原則。

房屋執行問題更加反應了法官辦案的難度,最高院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只擁有一套房屋的,此房屋不能成為執行標的物,儘管法官可以依此辦案,不執行此標的物,但是法官常常會感到良心不安。假如被執行人欠債權人幾十萬債款不還,其擁有一套幾百萬的房屋又不能被執行,法官依“法”辦案,但往往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五)心理落差

理想與現實的差異、失去的與擁有的差異使部門法院人事感到有很大的心裡落差,依法理,司法權力是幾大重要國家權力之一,應當有與其法理地位相一直的相對獨立性,但是,在我們法院系統,這種獨立性很少會體現出來。同樣,在我國過去法院對外享有極高的威望,法院要執行案件可以用很多強制手段,案件的執行率之高讓人望塵莫及,而如今案件執行難問題已越來越突出,很多以前用的強制手段如今只能成為執行員思想裡面的東西。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8

時光荏苒,轉眼間大學生活已經度過了兩個春秋,大三如期而至,隨之而來的還有我們的實習。這次實習我們班共分成五個小組,分別被派往五個實習單位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我們組被派往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雖然我們的專業並不是法學,但考慮到有一定的專業相關性,比如關於勞動糾紛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還是有一定的意義的。希望通過這次實習學習更多的專業相關知識、處理社會關係的技巧,增強社會適應能力,而這些往往是我們在課堂上學不到的。

雖然這次的實習時間只有一個月,除去雙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這短短的二十天卻讓我感觸頗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們辦公室裡有一名法官和一名書記員,這一個月來就由她們來指導我的實習工作。剛來到辦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師請教了關於法院的基本狀況,瞭解到由於金水區算是鄭州市管轄範圍比較大的一個區,因此金水區法院平時的工作較其他法院會比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幾千數之多,民一庭主要負責像離婚之類的民事糾紛,民二庭則是負責處理經濟糾紛,而我們行政庭則是負責處理行政糾紛,也就是我們說的“民告官”,此外還有處理申請行政強制執行問題的職能,這樣的性質也決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較清閒;除此之外審判庭還有刑事庭和少年庭,還有負責執行的執行局及法警隊,其他職能部門還有負責立案申請及審查的立案庭、審理監察的審監庭、負責處理信訪案件的信訪科以及從事技術鑑定的技術科等,此外金水區法院下屬的還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這就是金水區法院大致的組織職能,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才能使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而這些對於法院的基本狀況在沒有來到這裡實習之前是完全不瞭解的,這次實習的確使我受益匪淺。

在行政庭裡,必須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這裡的工作並不是那麼忙,但還是感到充實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裡包括起訴書、票據、原被告身份材料、委託書、送達地址確認書、證據材料、答辯狀、法院傳票及公告、庭審筆錄、判決書、送達回證以及上訴狀、上訴移送函、上級法院的判決書及回覆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閱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

這項工作看起來是一個簡單體力勞動,但是,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並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學習整理的過程中,書記員文老師手把手教導,我秉著不懂就問的精神,向她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遇到的問題,例如:缺少票據是怎麼回事?送達回證缺失怎麼辦?多餘的證據怎麼整理?經過文老師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並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時總是粘的皺巴巴的,不過所謂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幾份卷宗之後,這也不成問題了。

(二)列印文書、送達文書

列印文書同樣要細心,因為司法文書是正式的檔案不能有錯別字和不當語句。我首先將文書在電腦上打出來,然後檢查打出來的文件,修改錯字和不當措辭,然後通過法院內部的即時通訊軟體將文件傳輸給列印室的工作人員打印出來,然後去取回打印出來的檔案,發給法官。送達文書和票據一般都是當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來領,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據主要退訴訟費,送達文書還需要按照規定填寫送達回證。除此之外,每份列印的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式性。

(三)旁聽庭審

通過旁聽案件,我對行政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行政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因為行政庭審理案件的性質,多數為某人狀告某局(廳)或者某單位的行政不作為案件,這就應該是為老百姓提供了一個申訴的平臺,在審理過程中就要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為老百姓著想。這就要求法官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應該懂得替當事人著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四)擬寫並校對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

整理校對庭審筆錄和合議庭筆錄的工作也是相對比較簡單的,主要發現有無缺頁、錯別字、不當措辭等。除此之外,有時需要自己擬寫這些筆錄,由於筆錄一般上都是當事人自己說的原話,是作為證據的,不能對其進行概括總結,因此,這項工作其實也就是在開庭時將當事人的話記錄下來,而一般上法院對於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開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資訊先在電腦上寫好,這是比較簡單的,因此這項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運用電腦編排這些文字中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資訊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五)擬寫判決書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體力上的勞動的話,那麼擬寫判決書應該是最有技術含量的一項工作了。判決書前面的內容比較容易,原被告、委託人、第三人的個人情況還比較好寫,因為這些內容是現成的,直接寫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審理情況這一段有著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來寫即可。

判決書後面的內容比較多,寫起來也比較困難。原被告與第三人對案情的陳述以及相關理由等內容必須從起訴書和答辯狀中整理出來,要保持與當事人陳述的內容一致,對其中不當的措辭語句進行修改,並適當精簡不必要的內容,這是一個比較困難的過程。剩下的內容是“經審理查明?”和“法院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內容,因為這是法院調查和審理的最終結果,事關雙方當事人的具體利益,不能有一丁點兒馬虎。由於這個內容是專業方面的知識,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還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師擬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擬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後姚老師認真修改了我寫的判決書,並對我進行了指導,指出了我擬寫時的不足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在實習過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認真翻看過整理成冊的卷宗,結合自己專業,發現其中確實是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關於勞動糾紛和勞動安全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我經常會接觸到勞動糾紛案件,比如有關於社保局申請強制執行某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案件,要求被執行人支付勞動者入職以來雙倍工資、罰款和每日工資3%的滯納金,還有勞動者狀告某單位未履行繳納五險一金義務的案件、狀告社保局行政不作為的案件,以及各種關於工傷的案件等等,對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勞動者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成為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之一,國內頻頻出現拖欠工資、強迫勞動、不提供應有的勞動條件等各類勞動糾紛,而勞動者幾乎百分之百處於劣勢。因此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與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這對於保障勞動者權益至關重要。同時,勞動者應該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勞動合同進行內容審查,即審查勞動合同中有無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存留合同防範風險。勞動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單位一份,勞動者一份,單位蓋章後交給勞動者的合同,勞動者必須儲存好,雖然相關法律規章中明確規定事實勞動關係存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並依法裁決,但從證據效力上,勞動合同的證明力更強。

其中勞動安全是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永恆主題。勞動安全問題是經濟建設中必然會遇到,也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儘管我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問題,併為此採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確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從總體上講,勞動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和影響著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也嚴重影響著經濟建設與社會穩定。我覺得勞動安全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安全問題在立法上存在著空白和矛盾,在執法上存在著嚴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或業主不重視勞動安全,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勞動者又缺乏安全意識與安全技能。進而提出了應對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勞動安全方面的法律體系,並要強化這些法律規範的實施,使勞動安全問題真正得到落實,從而達到勞動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

二、關於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的想法要從一次外出送達說起,實習的某天,有個當事人過來讓我們幫他送達判決書,他是殘聯的,他想解決的問題是依照法律規定殘疾人應該被企業按照一定的比例接收,這是對殘疾人的一種就業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當地殘聯繳費,而他狀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這種中介公司實際上並沒有多少員工,這要怎麼來計算成為了一個問題。由此也引發了我對另外一個問題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問題該由誰來承擔?他們的權益要如何來維護?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關係存在於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的一種用工模式。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徵就是勞動力的僱用和使用相互分離。勞務派遣公司從事的是單純經營勞動力資源的勞務活動,它通過將員工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的方式賺取利潤。它有兩個最大的特點與其它概念相區別:一是勞動者是派遣公司的職工,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這與勞務中介、勞務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從事勞務派遣業務,不承包專案,這與勞務承包不同。

目前我國的勞務派遣業正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還沒有充分進入政府政策的視野。在缺乏規範的情況下,勞務派遣運作中暴露出許多方面的問題。其中,社保問題是不容忽視的焦點。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強調了“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然而,現實中大部分被派遣勞動者還是不能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問題

通過資料收集與總結,發現較多勞務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問題有以下幾個:

1、勞務派遣公司社保業務外包影響到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繳納,侵害到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入保和變更辦理不及時。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諾在被派遣勞動者工作三個月後為其補繳社保,但是否及時有效地補繳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登出辦理不及時。如果不及時辦理減員手續,新的用人單位將無法辦理參保增員手續。如果由此影響勞動者在新單位參保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原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勞動監察力度不夠從而形成應付勞動監察,實際工作卻不斷拖延的現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5、勞動者個人資訊易於洩露,侵害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實務操作中的違規做法。在社保實務操作中最為普遍的違規做法就是要求勞動者承諾“自願”不參加社會保險。

(二)以上社保問題的原因分析

1、經營地位不明確,經營的業務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

2、經營資質沒有審批,勞務派遣單位的登記註冊,收入核算以及稅法方面無詳細規定。

3、混業經營問題,造成大規模裁員,甚至使一些企業減少或不用固定職工。

4、勞務派遣三方的權益缺乏保障。具體問題就有勞動合同問題、參加社會保險問題、跨地區就業的政策銜接問題、勞動者的其他權益問題和其它容易發生爭議的問題等。

(三)勞務派遣公司社保問題的解決對策

針對於解決勞務派遣公司的社保問題,應當通過制定部門規章,讓勞務派遣業享受有關就業促進的優惠政策,成為促進就業安置的重要渠道。

1、勞務派遣許可審批制度。鑑於勞務派遣業涉及到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開辦勞務派遣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並實行年審制度。各地應根據當地情況,在堅持適度競爭的原則下,通過實行行政許可和控制進入門檻,合理控制勞務派遣機構的數量。

2、不同經營物件、經營領域的勞務派遣公司設定不同的註冊資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則,必須堅持分業經營,勞務派遣機構不得同時經營勞務承包、勞務中介和勞務代理。同時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的資質稽核,人員專業素質的稽核等。

3、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如制定勞務派遣業的稅收制度。規定以勞務費扣除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以外的收入為稅基,實行較低稅率。儘快制定勞務派遣企業工商登記的類別,使其法律單位明確。涉及到勞務派遣公司的稅收問題,應改進目前社會保險的繳費制度和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繳費憑證。

4、加強對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物件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員單位(包括家庭)。針對家政服務點多面廣現有的勞動保護監察力量手段不夠的情況,可考慮通過對派遣公司的專管員、督導員進行勞動法律政策培訓,使其持證上崗的方式,讓其擔當一部分監督職能,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5、必須建立一套完備的勞務派遣市場準入制度。勞動保障部門、工商和稅務部門設定一套對勞務派遣機構的稽核備案制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市場準入門檻,淘汰不合要求的勞務派遣單位,從而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勞務派遣從業人員採取靈活的社會保險政策。如在勞動力市場管制放開的情況下,對不同就業形式的差別政策對勞務派遣有重要影響。勞動立法、勞動制度和政策對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高,對非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低,對勞務派遣的需求就會越高。勞務派遣企業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正式職工正常繳費,臨時勞務派遣人員參照其他規定繳費。針對流動就業者的情況,應該積極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帳戶。

三、關於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時產生的勞動糾紛問題

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基於我看到的一個案件,是一個工傷保險的案件,一個59歲的老清潔工在工作中受傷,根據法律要求,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法律保護,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那麼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離退休人員再就業產生的一系列勞動糾紛該如何解決也成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目前,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引發訴訟較多,案件處理時對法律適用的問題存在一定爭議,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即如離退休人員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了,則有關勞動合同應當終止。目前常見的問題是,很多勞動者處於“退”而不“休”的狀態,在發揮他們的技術專長和才能,由此,他們也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那麼他們的合同效力應當如何確定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頒佈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難題,實施條例的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即無論有關勞動者是否開始享受養老保險,他的合同都應在他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日終止,這是法定終止條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這樣,此類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就更加明確了。因此,對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後勞動仲裁部門不能受理,離退休人員應直接通過訴訟解決。綜上,《勞動合同法》針對的勞動者,已經不包括退休後工作的人員,這些當事人和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關係。

因此建議離退休人員,在參加工作前不妨與單位簽訂僱傭或者勞務合同,明確並細化工資、福利、獎金等具體內容,並把加班費、休息日等內容約定清楚。這樣發生糾紛後,退休人員就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維權了。

而退休人員再就業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是否認定為工傷,首先需要認定該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係,如構成勞動關係才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的用工關係不構成勞動關係,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範圍,故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在務工中受到事故傷害不應認定為工傷,而應由用人單位對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這方面有這樣三個條例我們需要了解:一、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再就業與現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係;二、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民工因工受傷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實習結語

實習,就是實實在在地學習,實習中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點。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並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擬寫判決書,瞭解了法院內部的職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審判流程,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這次實習,可謂收穫頗豐。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理論與實踐脫節,無法將理論熟練地運用,專業知識不紮實,對於專業知識的學習有待於加強。

實習期間,我拓寬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認識到我還有很多知識要去學習,要去實踐,要去將自身的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積累各方面的經驗,為將來自己的工作之路做準備。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9

一、基本情況

首先,我想向為我們提供這次難能可貴的暑期法院實習的學校領導和老師表示衷心的感謝。正是因為有你們的支援和對我們學習和成長的關心,我們才能有這次與實踐接觸、與社會接軌的機會。同時,我想向所有為我在法院實習中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法院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做的幫助和努力。

作為90後的大學生,我們不再是溫室裡的花朵,不再被動地接受象牙塔裡的知識,因為社會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是能融入社會發展潮流的綜合型人才。我們這次實習的初衷除了將學到的專業知識應用到實踐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找機會努力適應這個社會的需求。兩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雖然有點早,但我想我們都已經做好了準備。2xxx年6月17日,星期一,我來到甘肅省靈臺縣人民法院開始了為期兩個月的實習生涯。

本次實習我選擇的是家鄉的基層法院,雖說實習之前已經有老師說過基層法院尤其是各縣級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種種缺陷,例如案件很普通,法官們的專業素質並不是很高,案件的審理程式不是很規範等等。開始我的確有點懷疑我是否能有所收穫,不過最終還是實踐說明了一切:我不但充分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當中,更是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其中很多經驗收穫是隻有身在基層才能真正感受和領悟到的。縣級法院的確不能和中院和高院相比,甚至在很多方面都不能和基層法院當中的區法院相提並論,但是我們在民訴法上也學到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中院、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卻是有限的,而且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它們各自起到各自的作用。所以我們不能否定它的地位和它在整個法院系統中承載的價值所在。經過實習,深入基層,我才算基本理解了為什麼要想成就一個人就讓他先在基層成長的道理。

我這次實習的靈臺縣人民法院位於靈臺縣城區,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辦公室、政工科等部門,我所在的是民二庭,據我的指導老師說我們庭是剛從民一庭分出來的,負責商事案件,主要為各大類合同案件。

因為是第一次實習,又是學校專門為我們提供的,所以我非常珍惜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雖說是專業見習,我們都知道要學習的東西遠遠不止旁聽庭審、裝訂卷宗、送達法律文書這麼簡單,而實踐總是能給我們別樣的驚喜。在實習過程中,我處處留心,從點滴中學習,把身邊的每一個人都看做我的老師,我始終相信在沒有正式步入社會之前,我們的經驗是相當匱乏的,只要做個有心人,那麼甚至一個陌生人都可能會成為我們人生道路上的貴人。生活很多時候就是親睞願意為他付出的人,到最後我們會發現我們得到的會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這次的實習的確讓我有不小的收穫,也獲得了一些初淺的體會。

二、思想收穫

(一)、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為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是有糾紛的,而法院正是為他們解決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為解決當事之間的矛盾提供一點幫助。我記得剛來法院第一天,到立案庭辦點事,因為新鮮和出於好奇,就往辦公室四周看了看,才發現立案庭原來也是來訪接待辦公室,而且還設有訴調對接視窗,與此同時,我也一眼就看到了左牆壁橫幅上醒目的字,是關於對待來訪人禁止使用的言語和接待來訪人的禮貌用語。我才知道原來對法院工作人員的要求真的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而且經過後來的親身體會,我明白了懂得以禮待人在我們人際交往過程當中還會起到不小的作用。

(二)、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在我進入法學院學習的第一天,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裡的法官、書記員身上散發著的嚴謹的氣質不得不令我折服。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記庭審筆錄或者詢問筆錄的時候,要注重原始性,有非常嚴格的格式要求,不能隨意塗改,在不得已塗改的情況下,必須有當事人的簽字和按壓指紋確認;當事人提交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核對證據清單等等。如果這些不是我親自體驗過,我真不能深刻體會法院工作人員的嚴謹的工作作風和從中體現出來的法律精神。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為強調的嚴謹。同時,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作為法律人,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有一杆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雖然我將來是否從事法律工作還未知,但是隻有從現在開始就全身心地追求公平與正義,永遠保持性情的冷靜與人格的獨立,只有這樣,我才能時刻準備著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難和挫折的考驗與挑戰!

(三)、善於做一個有心人

在我的理解“有心人”就是在生活當中處處留心自己身邊於己有幫助的人和事。後來有位恩師告訴我讓我做一個有心人,我當時問過他,怎樣做才算是一個有心人(因為當時在我看來他的意思應該不是我一直理解的那樣)。他告訴我,要做一個有心人,首先必須清楚自己需要什麼,將來會成為什麼樣的人,找準自己的奮鬥方向,那麼接下來就是要為實現這個目標而做必要的努力,而且一定要相信能夠自己能夠成功(因此要做一個有心人的前提必須是已經有了正確並且明確的奮鬥方向)。因為我已經有了明確的目標,所以這次實習不但是我將所學法學知識在實踐中加以運用的過程,同時更重要的是它也被當做我實現理想的一個重要平臺。在實習中,我處處、時時本著學習的目的,在法院中學習同事之間的相處之道、下級與上級之間的為官之道,在法官們與當事人的周旋中品味處事之妙,在日常小事中領悟法官們言談舉止當中的待人接物之禮,在農村小院感受老百姓的喜怒哀樂。這些,都是生活教會我們的,遠遠要比生活本身更加豐富,而這所有的都是我身在基層深入體會的收穫,它們將會成為我以後人生道路上重要的的一筆財富。

三、業務收穫

既然是實地見習,那麼對於我來說在業務方面自然會有不小的收穫。聽說有的同學在實習期間比較閒,基本沒有什麼可做的。我覺得和他們相比,我還是很幸運的,雖然實習的時間並不長,但是我接觸的東西基本上卻很全面,而且負責帶我的實習指導老師們都很耐心地指導我,精心地為我答疑解惑,讓我學到了一些實實在在的本領。

1、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整理完後就會對各種卷宗的內容順序有了把握,當確定沒有問題時,我就會覺得很有成就感。儘管這些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書記員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解決我的問題,讓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這也使我更感重任在肩,任重而道遠。

2、旁聽庭審

剛開始我就旁聽了庭審,是關於一起婚約財產糾紛的。莊嚴的法庭,神聖的氛圍,嚴格的程式,激烈的辯論,無不折射出審判的嚴肅和公正,幾乎每次都能帶給我心靈的震撼和靈魂的洗禮。因為以前沒有全身心地完整旁聽過一起案件,所以這次的庭審我認真聽取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細節,從庭前準備到給當事人送達判決書到最後的生效,我都參與其中並且大有所獲。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作為剛跨入法律門檻的freshman,我們有激情、有幹勁,但是我們在擁有這些年輕財富的同時,缺乏經驗與理性是我們的致命弱點,我們有時對於案件的庭審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有時過於感性和頭腦發熱,甚至會因為當事人情緒的波動而產生惻隱之心,這些都是我們在法律職業化的過程中需要克服與避免的。

3、學習寫作法律文書

我在學校沒有接觸過有關法律文書的寫作,對相關知識也是比較陌生,這次實習我感觸頗多。因為翻閱過以往的的卷宗,所以我對其中涉及的法律文書種類有大致的瞭解。在實習中,我看過法官們寫的判決書、調解書,也在指導老師們的指導下完成過判決書、調解書、合議庭筆錄、案件審理報告、當事人申請執行書等的寫作,這些都讓我擁有小小的成就感,同時也讓我對於法律工作產生了極大的興趣。

4、小的工作反覆做好也不簡單

在法院,校對法律文書、列印、貼上裝訂、蓋章等工作都是每天必須要做的,而且一份判決書都是要列印十幾份,並且有嚴格的格式和內容要求,大處到嚴謹的用語,小處到一個正確的標點符號都是不容出錯的,如果出錯還需要重新列印,但也正是這些才體現出法律的嚴謹和公平。此外,我們還要填寫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送達回證等法律文書,有時候一天就可能填寫很多份,但要把這些事情反覆做好的確不簡單,這也能鍛鍊我們的耐心和寫字的功夫。我很幸運,基本上大部分能夠接觸到的日常業務我都接觸到了,而且就是這些看似平常瑣碎的事情,才更能鍛鍊我們的能力,同時磨練我們的性格。

四、問題和建議

雖然在法院實習的兩個月裡,從為人處事到工作業務的熟悉等各個方面,我都受益良多,但獲益的同時也有一絲遺憾。

(一)不能充分利用時間

因為實習的緣故,有些工作我沒有辦法參與,而且法官們也很照顧我,與實習業務無關的任務基本上不會攤派給我,所以很多時候我會有自己支配的時間。在空閒的時間裡,我不能嚴格要求自己,本來可以利用這些時間看自己的專業書籍或者通過翻閱卷宗熟悉有關業務,但是卻被我浪費在上網等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上。通過這件事情我認識到要完成一件事,首先要嚴於律己,其次還要有足夠的定力,這樣才不至於在浮躁的社會中迷失自我。

(二)在工作中不夠主動

不論是實習還是學習,只有我們積極主動,自己願意去探求才能夠有所收穫。在實習中,我覺得自己表現的有些靦腆,遇事還是放不開。指導老師告訴我凡事都要自己去爭取,不能表現的過於卑微,也不能表現的過於傲慢,過於卑微的人很容易讓人瞧不起,過於傲慢的人則會讓對方感覺到不受尊重,所以在以後的工作和生活當中,只有不卑不亢才能贏得尊重,也才能受益更多。

實習結束了,但我感覺並不是那麼輕鬆。我覺得自己面臨著更多的壓力與挑戰,我們現在沒有任何的優越感,一切都得從頭開始。

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使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我成長了,也成熟了,這裡包含了我的努力與付出。但我更要感謝我實習的法院,因為她給了我這次機會;還要感謝民二庭的所有老師們,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幫助與肯定;感謝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為他們的鼓勵與幫助……

如果經歷也是一種積累,那麼這兩個月無疑使我變得自信而富足。第一次的法院實習將成為我一生的寶貴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