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愛好>

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方法技巧

愛好 閱讀(2.42W)

我國的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還不完善,所以物業管理糾紛層出不窮。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方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方法技巧

  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方法

1、探索完善多元化糾紛調解機制。建立三級物業矛盾糾紛調解機制,整合司法部門、派出所、街道辦、社群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協會等部門和團體,通過聯席會議、聽證會等方式,讓糾紛雙方把各自的訴求提出來,以尋求合理的解決,通過溝通增進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相互理解與支援。

2、加強物業管理與監督。物業主管部門應根據物業服務的內容、質量類別構建多樣化的收費標準體系,使收費和服務基本相適應,並要求物業公司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公開服務專案、服務標準,嚴格按規定專案和標準收費,定期向業主公佈收支情況,並接受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的諮詢和監督,建立完善物業服務企業的准入和競爭機制,以增強物業公司的責任意識、競爭意識,實現物業公司的優勝劣汰。

3、完善業主自治。首先要完善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程式和執行機制,切實讓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較強並有一定組織能力的人負起業主委員會的重任,積極履行維護業主合法權益的`職責。其次,業主委員會要做好對廣大業主的普法宣傳,推動廣大業主瞭解物業管理的相關法規、政策,理解支援物業公司的工作,充分發揮廣大業主參與物業共同管理小區的的積極性。逐步減少小區物業糾紛投訴案件發生。

  物業管理糾紛的產生原因

1、物業管理服務水平亟待提高。表現為部分物業管理企業在綠化、清潔衛生、安全保障、公用設施維護等方面未盡到管理、服務的職責,物業費收支不透明,當提供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業主的期望和要求時就自然會產生矛盾糾紛,而業主方則往往以拒交物業費來對抗物業公司。

2、部分業主對物業公司收費觀念存有偏差。部分業主沒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只願意付非常少的物業管理費,卻希望得到最好的物業服務,甚至只享受服務而不交費,權利義務不對等,從而引發物業管理糾紛。

3、物業管理領域的法律法規不健全,難以有效規範物業管理矛盾糾紛。目前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過於原則,缺乏可操作性,對物業管理行為規範不足,約束不力,導致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權利不明。

4、開發商遺留問題。有的房地產開發商在售房期間進行盲目承諾甚至欺騙性宣傳,業主入住後發現原先承諾未能兌現,就把矛頭指向與其發生直接聯絡的物業管理公司。而物業服務公司由於和開發商的利益滲透關係,往往不是積極與開發商、業主溝通,促使雙方達成和解,而是對業主消極應付,使得前期物業服務中發生的物業管理糾紛得不到有效解決。從而使部分小區物業矛盾糾紛擴大化。

  物業管理糾紛處理方式

物業管理糾紛處理方式,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

1)當事人各方自行協商和解;

2)各方當事人請求第三人調解,請求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調處;

3)當事人之間約定仲裁;

4)司法訴訟。

以上幾種方式孰優孰劣,難作評定,當事人可以自己決定。自行協商和解是雙方直接對話解決糾紛的方式,而後面三種則是藉助第三方解決糾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