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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知識和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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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法律知識和常識,在生活中可以幫你解決一些小麻煩。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基本法律知識和常識,希望大家喜歡。

基本法律知識和常識

  基本法律知識和常識(一)

1. 遇事就請個律師吧,不要過分相信自己有什麼關係等等。

2. 14歲以下可以不在刑法上負任何責任,14到16歲犯8種罪(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依舊要負刑事責任

3. 18歲就可以判死刑了。

4. 對於殺人,搶劫,強姦,綁架和其他惡性事件,法律說了,正當防衛,打死也沒事兒

5. 走在大街上,你看見有人瞅你的眼神不對,你一拳將其打翻在地,那不算正當防衛。

6. 拉電網防賊不算正當防衛,出了問題算故意殺人。

7. 男人強姦男人算傷害,但別以為不算強姦罪就沒事兒了。女人強姦男人不算犯罪,但女人幫助男人強姦女人算強姦罪的幫助犯。

8. 女人以為男人會給自己好處然後發生了關係,結果男人沒有給她好處,女人沒法控告男人強姦。

9. 女人被強姦之後喜歡上了男人,男人依舊是強姦罪。

10. 如是不滿14歲,即使女方承諾,依舊按強姦算。過了14,再嫩的女孩都是法律上的婦女了。

11. 安樂死是非法的,如果有人說“你把我殺了吧”然後你就把人家殺了,你是要負責任的,如果有人說“你把我手砍了吧”結果你把人家手砍了,你還是要負責任的,如果有人說“你扇我一巴掌”然後你扇了人家一巴掌,嗯,這個沒關係,不過要是打得人家桃花滿天開就另當別論

12. 如果有人說“這是我的勞斯萊斯,你去把它砸了吧”然後你去砸了人家的車,這個沒有關係,當然,前提是勞斯萊斯確實是人家的,這說明,相比於人身健康,法律對於財產的保護就賦予了人們更多的自由。你對小孩子說“把壓歲錢給蜀黍吧,蜀黍給你存在銀行攢起來”然後你拿去消費了,這是盜竊罪……

13. 老婆在家威脅你要跳樓千萬不要當沒事,她跳下去你要負責的。

你的自行車被小偷偷了,第二天你發現了這輛自行車被小偷騎著,你可以偷回來,法律支援你。如果是第三人騎著,問題有點複雜,如果那人花了大價錢,從小偷手裡買了過來,而且不知道是偷的,那你只能找小偷去了,如果他明知道這是個贓車,你可以主張他和小偷之間的交易無效。

14. 如果你因為一時衝動犯了罪,一定要盡一切可能挽回,自首也好,搶救被害者也好,只要不像藥家鑫那樣子鬧得那麼大,這些行為都會減刑的。

15. 父母包庇孩子犯罪不會被追究包庇罪。這裡是包庇,不是教唆。

16. 要在一切你覺得可能出問題的時候保留證據,太重要了。

17. 籤合同時一定要閱讀並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註解等一切資訊,對合同中不確定或者持不同意見的條款應提出商榷,如不能達成一致可以拒絕簽字。合同一旦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後來有了麻煩, “簽字的時候沒看合同”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作為抗辯的理由。

18. 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允許的行為。

19. 在證明一個人有罪之前,這個人就是無辜的。

20. 說某個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說法,說某個人對某件事情承擔法律責任則往往指民事責任。

21. 憲法是用來約束政府的,即約束政府不能踐踏個人的基本權利,沒有公民要遵守憲法一說。

22. 不是所有經簽字蓋章的檔案、檔案中的所有條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23. 在辦理比較重大的法律事務時,注意留存書面證據,有備而無患。

24. 要是你受到了身體上的傷害,一年過後才通過法院向傷害你的人提起賠償,法院是不會支援你的。

25. 乘坐計程車,司機過失駕駛造成你受傷,你可以選擇要求出租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因為你和計程車公司之間是運輸合同關係。

26. 你在轉贈財產給受贈人之前,你可以隨時反悔。但是,公證或因救災、扶貧等道德義務的捐贈不得反悔。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諾捐款xx元,後來沒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義務。

27. 給別人借款只有借條不足為憑,必須提供對方收到款的憑證才行。

28. 你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到期前房東賣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訴要求補償。

29. 你在路上看見掛著“中國電信XX營業廳”,進去辦業務,裡面的人員也稱“我們是電信的”。結果發生一系列的問題,打電話給電信客服,宣稱不是電信自營營業廳而是授權營業廳,電信不承擔責任的話,可以起訴中國電信。

30. 合同裡寫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為實踐合同,不交錢即不生效。

31. 還在擔心借車給朋友以後發生車禍,自己擔不擔責的可以放心。如果你不是明知對方無證、醉酒等有過錯的情況下出藉機動車,那麼責任由駕駛者承擔。

32. 出於好意,讓朋友或同事搭你的順風車,一旦在路上出了什麼小事故涉及到人身安全,你朋友同事可以告你讓你賠償的!

33. 要是你沒證據證明有人因為挑逗激怒你的寵物咬傷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擔醫藥費吧。

34. 一棟樓上某戶人家中丟了某個物件砸傷了人,除1樓外的高層都可能被判承擔責任。除非,你能證明你當時家中空無一人。

35. 法律上不存在騙婚的說法,假設路人甲聲稱自己身價鉅萬,某女結婚後發現路人甲其實一文不名,以其欺騙為由要求離婚或申請撤銷婚姻或婚姻無效,均不被支援。

36. 進行離婚登記即為真離婚,如以假離婚時未公平分割財產為由起訴,很難得到法院支援。最常見的就是,為了買房夫妻雙方進行所謂假離婚,不動產轉移至一人名下,後來這方假戲真做拋棄另一方。

37. 在我國,10歲以下的自然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你家的小孩用ipad購買很多錢的app,或者撥通電話開通某項業務,如果家長有充分證據,蘋果和電信公司應當退還購買費用。因為10歲以下的`兒童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其合同行為歸於無效。

38. 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譽權?不,因為小偷盜取他人財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許的行為,小偷的社會評價降低是正當的——社會不可能允許出現“德高望重”的小偷。

39. 公佈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隱私?不,雖然對於小偷來說,他肯定不希望別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對公眾來說知曉其身份是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道德的一部分。

40. 在酒桌上,別人不勝酒力你仍然力勸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41. A和B共謀搶劫,中途A肚子痛離開,B單獨搶C成功。此時,A雖然沒有實施搶的行為,但是會和B一樣承擔搶劫罪的責任。所以,交朋友一定要靠譜。

42. 每次看電視,看到某某犯罪嫌疑人被判,沒收全部財產的時候,你覺得你懂它的意思嗎?這裡的沒收,是指沒收的合法財產,而犯罪所得的財產在判刑之前,已經全部予以收繳。如罪販A經營房地產合法所得1000萬元,非法經營所得150萬元。這裡150萬在判刑之前就會收繳,1000萬合法所得,在執行刑罰時罰沒。

43. 很多人不理解死緩是什麼,說A被判死緩。實際上,死緩不是刑罰,而是死刑的執行方式。對死緩正確的理解是:A被判死刑,但是緩期執行。

44. 很多作死的人在公交車上襲擊正在開車的公交車司機,這是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罪的行為。而且,該罪是行為犯。即你襲擊司機即構成,不需要任何損害結果。出現損害結果,定刑直接升格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45. 小偷入室盜竊被發現,女主人尖叫,小偷就用刀在女的手上劃了兩刀,被抓。入室盜竊除非數額巨大,不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為這兩刀,變成了入戶搶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你說你都走上這條路了,花點時間翻翻刑法又不會死,但是不翻一翻你真的會死。

46. 這兩年很多人放水,有些人甚至從銀行借錢出來放給其他人。如果你獲利巨大,可能被以此罪查水錶。

47. 有人問,我和你媽同時掉水裡,你先救誰?

你如果懂點刑法,必須先救你媽。在法律上,你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義務,當父母處於危險境地時,你具有法定的救助義務。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結果的,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而女朋友,僅僅是道德義務,不救不違法。當然如果領了結婚證,就另當別論了。兩個都要救。所以各位妹子,你們領了證再來問這個問題才有意義。同理,當自己的小孩與其他小孩同時落水,應當先救自己的小孩。

48.熊孩子父母在場,也明知財物價值巨大,但在熊孩子犯熊時父母不制止而造成財物損失巨大的,熊孩子的父母構成不作為的犯罪(包括其他型別的犯罪)。

49. 如果女的被騙著睡了就不要瞎嚷嚷被強姦了。

50. 如果警察著便衣且未表明身份,且你不知道其身份,打了警察,不構成犯罪。

  基本法律知識和常識(二)

一、合同借款類

1、寫合同或讓他人打欠條,務必在對方落款名字後面讓寫上身份證號碼,否則,後果你懂的;

2、給人借錢:如果給現金,務必當日從銀行取現而後保留取現的銀行票據,ATM機取現則列印票據並保留、銀行櫃檯取現則保留底單;如果轉帳,同上,亦務必保留轉帳憑證,同時不要登出掉該帳號。否則日後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對方不認可,你亦沒有提供資金來源,很可能敗訴哦;

3、借人高息的,在給人借款同時,不要馬上就拿回當月或當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來的這部分不視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來再拿嘛,何必急於一時呢;

4、借人高息的,借條上千萬不要不好意思寫上利息哦,君知道,月息2.4分及以下都是可以支援的,寫多了,大不了超過部分法院不支援。可系,如果你不寫,對方法庭上不認可有利息,你就虧大發了哦,法院很有可能無證據不支援利息呢;

5、關於訴訟時效,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對方口頭約定還款時間,但不要寫在借條上哦,這樣,你的借條有效期20年不會超訴訟時效。什麼?那你擔心對方無限期不還款?沒關係,按你們約好的還款日子催一下,不還?不還直接法院見,沒關係,法院會認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擔心對方突然找不到人過了兩年訴訟時效哦。

二、交通事故類

1、事故發生後,務必記得拍一張對方交強險以及商業險的保單,一點都不費神,不然萬一雙方協商不好,你得到處查詢或影印,比較麻煩;

2、如果撞傷了對方,自己需要承擔責任,但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險,記住,交警讓你預付醫藥費什麼的,推說自己最近買股票虧錢了,沒有錢,不要墊付,讓找保險公司。作為法官,機動車交通事故案子一般會調解,但調解便有利益讓步,調解方案出來往往損害的是之前墊付了醫藥費方車主利益,便宜了保險公司,我很痛心卻無能為力。記住,如果購買了保險,對方損失不大,你是除了鑑定費與訴訟法無需多出一分錢的;

3、作為事故受損方,事故發生後走到訴訟階段,如果傷殘嚴重,不著急用錢,在法院組織調解時,可以不接受保險公司的調解方案,因為,因為,保險公司至少會在有可能判決賠償的數目上打折10%以上。但如果本來標的不大,還是建議接受調解吧,早點拿錢,少走程式;

4、在事故發生後,保留好一切票據,包括交通費發票、醫藥費發票、自己在小藥店買藥等等一切;

5、眾所周知,殘疾賠償金農村與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農村戶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鎮,或者在城鎮務工,均可以按照城鎮標準計算,如果務工地在發達地區,只是回老家發生交通事故,還可以按照務工地城鎮標準起訴殘疾賠償金,那又是一大比銀子。

三、勞動合同類

1、未籤勞動合同

實名反對前面有人所說未籤勞動合同可以一直要求雙倍工資至勞動者離職。沒有籤勞動合同,請保留好工作證,餐票,評先評優等一切證明你工作的證據,雙倍工資從你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計算,直至滿一年,即一共賠你11個月雙倍工資,超出一年只是視為與你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其實這個沒什麼實際效益;

2、每週未休息2天或上班超過40小時,加班工資

週六、日 雙倍,法定節假日比如五一十一等,三倍工資,貨真價實;

3、單位無故辭退

經濟補償金,工作幾年算幾月,計算標準為月平均工資,超6個月算1年,未滿6個月算半年;

4、未購買社保

你只能在職期間與公司協商要求其繳納,否則你去勞動部門告發,勞動部門可以對其罰款。真鬧到法院,法院對這一塊是不予處理的。

5. 關於簽訂勞動合同一

大家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在法律上就承認你與企業的勞動關係了,用人單位也賴不掉。我國目前也承認事實勞動合同,就是不簽訂書面合同,但是實際存在用工關係。

注意:事實勞動合同勞動者要舉證,比如招工,面試時的名冊,工作證,工作牌,工資支付憑證,繳納社會保險,考勤記錄,其他工人記錄等,錄音錄影(你:老闆,我來上班了啊 。老闆:好,趕緊工作吧。你:老闆,這個工作我做嗎?老闆:廢話,當然你做。你:老闆,我下班了啊。老闆:好回去吧。證據就有了,手機很方便,很隱蔽,養成習慣);

6. 關於簽訂勞動合同二

如果企業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在用工1月內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不違法。用工1月內勞動者不簽訂,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不用支付補償金(概念基礎知識裡有)。用工超1月不滿用工1年未簽訂,每月支付2倍工資,也就是要哦支付11個月。起算為用工1月後,截止為簽訂之前。勞動者不簽訂,應終止,支付補償金。用工超過1年,企業未簽訂,用工1月後到用工一年,2倍工資。滿1年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概念基礎知識裡有);

7. 關於簽訂勞動合同三

招聘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牟利,不得抵押身份證,不得收取押金,定金等。勞動者也要如實說明自己的情況。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說明公司章程規則等,最好能讓勞動者簽字證明知道了,學習了。否則勞動者很可能會以不知道公司章程為由違反公司章程,企業最後還可能敗訴;

8. 關於勞務合同無效

違法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比如勞動者用假文憑等,屬於欺詐。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已經履行的,按事實勞動關係處理,該出的工資單位還得出;

9. 關於試用期

勞動合同一般有試用期,僅約定試用期的,直接視為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簽訂3個月到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1年到3年的,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解除需說明理由。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約定工資的80%,並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續訂勞動合同,不得再規定試用期;

10. 關於服務期

勞動合同可能有服務期。雙方約定,用人單位提供其專項培訓待遇,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服務滿約定期限,不得單方解除。勞動者違法,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培訓費用;

11. 關於保密事項

離職後,保密條款仍然有效,合理期限為離職後三年。也就是關鍵工作崗位人員(高管,技術等)在離職後三年要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否則要承擔違約金。法律沒有規定保密條款企業要支付任何多餘的費用給你,這是勞動者的義務。當然,有的公司願意支付給勞動者保密費用;

12. 關於競業限制

時間兩年,企業要支付兩年的錢補償給你,以你在職時的工資為標準。如果你違反,那麼要承擔違約責任;

13. 關於勞務派遣問題(人才租賃)

派遣單位需與勞動者簽訂2年以上固定期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無工作期間,按最低工資標準付給勞動者工資。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勞動者;

14. 關於勞動合同解除——企業要解僱你

如果勞動者有過錯如下的:適用期內不合格(你表現達不到企業錄用時的要求);勞動者嚴重違紀(是嚴重違紀哦);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嚴重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勞動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給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拘留不是刑事責任哈)。用人單位可以不必依法提前預告而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存在經濟補償問題;

勞動者沒有過錯的:勞動者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不是患病期間,法律概念,後面解釋)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任務,也不能另行安排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必須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然不能勝任)。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並補償金。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可代替30天,就是如果企業不想等30天,想明天就解除,就多掏一個月工資,在餐飲廚師行業比較多見,防止有的廚師在30天內使壞;

15.關於解僱的補償

如果因為上面講的勞動者過程的,那麼沒有補償金!如果不是因為勞動者過錯的。那麼:到離職時,每工作滿一年補償金算一個月1月,工作6個月到1年,按1年,工作不足6個月,按半個月;最高不超過12年的補償金;勞動者工資高於市級平均工資3倍的,按3倍計算;不足最低工資標準,按最低工資標準計;勞動者工資為解除關係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工資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等;

16. 關於賠償金

賠償金的金額是兩倍補償金,企業掏了賠償金,不再掏補償金。賠償金適用情形如下:未支付補償金,有關機關限期支付,企業仍部支付,按應付金額的50%到100%追加賠償金;企業不得因員工參加工會解除勞動合同,違法的,恢復勞動關係,補發因不當解除合同而損失的工資;或者按年收入2倍支付賠償;

17. 關於工作時間

依國家法律規定勞動者在一晝夜之內和一週之內用於完成本職工作的時間;

注意:包括生產或工作前必要的準備和工作結束時的整理時間;因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的等待時間;參加與工作有直接聯絡並有法定義務性質的職業培訓和教育時間;連續有害性健康工作的間隙時間;女職工哺乳的往返時間,孕期檢查時間;

18. 關於我國工作時間概況

年工作日:250(365-104休息日-11法定節假日),季工作日:62.5,月工作日:20.83,計薪日:21.75(不是30哦),切記不是20.83,因為法定節假日是帶薪工作;

19. 關於我國目前工時計算方法

標準工時(每天8H,每週40H,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大部分人上班都是這種);

計件工時(以工人完成一定數量的合格產品或者一定的作業量來確定勞動報酬,每週40H,每天工作時間靈活);

縮短工時制(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或有特殊情況的職工,包括:過度繁重體力活;夜班工作時間減少1H;女職工哺乳期每天減少1H;未滿18歲小於8H);

不定時工作制(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能受固定時數限制。比如企業的高管,外勤,推銷等;企業的長途運輸人員)綜合計算工時制(,有的行業特殊,不能按天算,比如修路,建設工程等,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為週期計時,包括需要連續工作的崗位;受季節或自然條件限制的,不定時工時制也要遵守每年最大工時和最大加班時間的計算:大加班432(36*12);最大正常上班2088(21.75*12*8);

20. 關於休息

工作日內的間歇休息時間:4小時後休息一次,不少於半小時;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少於16H;不休加班工資150%。工作周之間的休息日:至少一個休息日。不休加班工資200%;

21. 關於法定節假日休假

國家規定11天,必須休,適逢週末,補假;不休加班工資300%;

22. 關於醫療期

勞動者患病或因公負傷停止工作的法定期間。法律已經規定好的,在這個期間內,你繼續看病不去上班,企業可以解除你!

23. 關於加班加點

只有企業安排才算加班加點,企業不安排不算。也就是你自己在那裡主動加班不算加班,沒有加班工資。每天一般不超過1小時,頁數 行業每天不超過3H,每月累計不超36h;

24. 關於值班

值班不算正常工作時間,算工作時間,值班不給工資,給一定報酬。值班一般與本職工作無關的非生產性工作,比如晚上讓你看廠子之類的;

25. 關於工資

用人單位按照法定和約定的標準,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包含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包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獨生子女補貼,養老金,喪葬補助;代償性費用:差旅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未體現勞動對價性的其他收入;

26. 關於加班加點工資

前提:用人單位安排

日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加點(也就是你每天的加班):工資的150%

休息日又不能補休:200%;法定休假日,300%

注意:兩年內(勞動糾紛)以及超過兩年的加班工資(民事糾紛)由勞動者提供證據。加班工資由以標準工資為基礎,不包含加班工資;

27. 休假期間工資

法定休假:帶薪

年休假:帶薪

婚喪假:帶薪

三期:帶薪

事假:不發

病假:病假工資

履行國家或社會義務期間工資:單位照發,如選舉,去作證等

學習和培訓期間工資:用人單位推薦或批准,照發。單位同意函授學習,照發。同意成人教育,照發;

28. 關於女職工的保護:

三期指孕期,產期,哺乳期;

不被非法辭退方面:不得以性別,婚姻辭退;三期內,不得以非過失性,經濟性辭退方式解除;三期內,合同到期,延續到哺乳期滿;孕期不得以不能勝任工作解除;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有損生理機能的工作;

生理變化過程中的保護:

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高處;低溫;冷水;經期衛生保健;

孕期:不得安排禁忌從事活動;勞動貢獻下降,不能減薪;禁止夜間勞動和休息權的保護7個月以上享有;孕期保健;

產期:產假,90天+難產15;

哺乳期:1年包括產假;每天兩次哺乳,每次30分鐘,路上時間算上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