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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報考簡章

中級會計師 閱讀(2.38W)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廣東省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5〕5號)要求, 2015年我市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中、高階資格實行紙筆考試。現將我市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廣東廣州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報考簡章

  一、報考條件

按照省財政廳、原省人事廳《轉發財政部 人事部修訂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會〔2000〕48號)規定,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除具備第(一)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考生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對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明確如下:

(1)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

(2)持工作後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後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併計入會計工作時間;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工作時間。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也須滿足上述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的合計。

(3)根據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關於“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3.1990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應攜帶有關資料到現場確認點現場審查報名。

4.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並具備第(一)點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

中級資格

5月16日至20日
(共5天、10個批次)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6:30
經濟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五、報名方式、方法及時間

(一)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式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以下簡稱現場確認)相結合的報名方式。

(二)報名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持有我市及所屬區、縣級市管理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在我市報名。

(三)現場確認點。

報考中級資格: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現隸屬管轄(或市屬單位所在地)的區、縣級市現場確認點(附件2)現場確認。

(四)報名時間。

中級資格。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8日至4月29日。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4月20日至4月29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辦理。

  六、報名程式

(一)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入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或“會計行業管理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考生應選擇所屬省區“廣東省”(非“廣東省直”),並認真閱讀報名協議,據實錄入報名資訊,細緻核對資料,切記本人註冊報名號和密碼,並將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證件照片自行上傳後,下載列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資訊表》交由所在單位稽核蓋章。

(二)現場確認。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下列資料,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並繳納考務費和考試用書款。

1.所在單位稽核蓋章及考生簽字的《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資訊表》 1份;

2.學歷(或學位)證書(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還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的原件和影印件各1份;

3.近期大一寸免冠證件照片1張,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點貼在居民身份證明覆印件空白處;

4.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影印件各1份(報考高階資格的考生提供);

5.現場確認點要求的其他資料。

各單位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重點審查考生《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資訊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受理報名。如不符合條件參加且通過了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相應考試的,也不予以核發資格證書。

(三)准考證列印。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列印准考證方式。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於2015年8月下旬在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或“會計行業管理網”查詢通知,並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入網上列印准考證。如發現准考證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有誤的,可於9月1日至2日到原現場確認點所屬區、縣級市會計考辦更正。9月4日前各區、縣級市會計考辦將更正資料彙總報市會計考辦。

逾期未能列印准考證造成的損失,由考生自負。

(四)成績公佈。

2015年10月30日前,省會計考辦公佈中級資格考試成績。

  七、報考收費

(一)按照省物價局《關於調整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問題的覆函》(粵價函〔2014〕31號)規定,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任何單位不得收取其他考試報名費。

(二)考務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考生報名確認時,統一使用“銀聯卡”在廣州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系統繳納考務費和考試用書款(據實代收)。

(三)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規定市本級與區、縣級市5:5分成(市本級分成含按照 45%比例上繳省會計考辦的金額)

  八、考試用書徵訂、領取

(一)中級資格報名現場確認工作務必於2015年4月29日結束,並於5月4日前將考試報名人數及考試用書徵訂數量報市會計考辦。

(二)考試用書下發後,各區、縣級市會計考辦應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到現場確認點領取。考生領取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本年度《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資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