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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稅務師考試衝刺:稅法一綜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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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Ⅰ》考核中涉及到理論章節,知識點多而雜,這對於沒有充足時間備考的在職人員而言,有點難度。以下是yjbys網小編整理的關於稅務師考試衝刺:稅法一綜合題,供大家備考。

2016稅務師考試衝刺:稅法一綜合題

資料

王某在一家企業任職總經理,2001年取得以下收入,試計算其各筆收入的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1)該企業實行年薪制,王某每月基本收入2000元,年終效益工資收入為60000元;

(2)轉讓自有門面房一間,原價160000元,轉讓價200000元;為改善住房條件,將自購已居住4年的唯一住房對外轉讓,原價100000元,轉讓價12000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適用 7%,教育費附加徵收率3%,印花稅0.5‰);

(3)1月份購入某種債券2000份,每份買入價10元,支付相關稅費共計200元。6月份將買入的債券一次賣出500份,每份賣出價12元,支付賣出債券的稅費共計150元;

(4)購買體育彩票中獎收入500000元,向紅十字基金捐款50000元;

(5)通過拍賣行將一幅珍藏多年的鄭板橋字畫拍賣,取得收入500000元,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原價為100000元;

(6)從A國取得股息所得摺合人民幣2400元,已在A國繳納個人所得稅600元;從B國取得財產租賃所得摺合人民幣40000元,已在B國繳納個人所得稅5000元。

 解答:

(1)稅法規定,對實行年薪制的企業,可採取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徵個人所得稅。即:按月領取的基本收入,在減除800元的費用之後,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並預繳,年度終了在領取效益收入後,合計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個月平均並計算實際應納的稅款,多退少補。

王某每月應納稅款=(2000-800)×10%-25=95(元)

全年應納稅額=[2000+60000÷12-800]×15%-375]×12=10380(元)

年終應補稅款=10380-95×12=9240(元)

(2)財產轉讓所得中允許減除的是資產原值及合理費用。資產原值是指不減去折舊、減值等變化的資產價值,而非淨值;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規定支付的有關費用

①轉讓門面房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應納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200000×5%×(1+7%+3%)=11000(元)

應納印花稅=200000×0.5‰=1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00-160000-11000-100)×20%=5780(元)

②轉讓住房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納稅人轉讓自購居住一年以上的房屋,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相應免徵。

應納印花稅=120000×0.5‰=6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100000-60)×20%=3988(元)

注意:如果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繳個人所得稅。

(3)一次賣出債券應扣除的買價及費用=(2000×10+200)÷2000×500+150=5200(元)

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12-5200)×20%=160(元)

注意:對股票轉讓所得,我國目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4)捐贈給紅十字基金會、青少年活動的.款項,可以全額扣除。

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0-50000)×20%=90000(元)

(5)按規定,個人將書畫作品、古玩等公開拍賣取得的收入減除其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按“財產轉讓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其財產原值確定方法為: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以憑證上註明的價格為其財產原值;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或由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機構所評估的價格確定。稅款由拍賣單位負責代扣代繳。

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0-100000)×20%=80000(元)

(6)①來自A國所得抵免限額=2400×20%=480(元)

在A國實際繳納個人所得額600元,超過了抵免限額120元(600-480),超限額部分不允許在應納稅額中抵扣,但可在以後納稅年度仍來自A國的不足限額部分中補釦。

②來自B國所得的抵免限額=(40000÷12-800)×20%×12=6080(元)

已在B國繳納個人所得額5000元,應補繳個人所得稅=6080-5000=1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