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財會職務>註冊稅務師>

2015註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知識點:債的分類

註冊稅務師 閱讀(2.91W)

  1.按照債的發生原因所作的分類

2015註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知識點:債的分類

(1)合同

(2)締約上的`過失

當事人在締約過程中具有過失,導致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或者不被追認,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的,受害一方享有請求過失一方賠償的權利,形成債的關係。

(3)單獨行為

單獨行為是指表意人向相對人作出的為自己設定某種義務,使相對人取得某種權利的意思表示。

(4)侵權行為

(5)無因管理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

(6)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致使他人蒙受損失而取得利益,得到人與受損人之間形成以不當得利返還內容的債的關係。

(7)其他(如拾得遺失物)

  2.其他分類

(1)意定之債與法定之債

(2)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

(3)單一人之債與多數人之債

(4)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

(5)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

(6)主債與從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