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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指南:成績管理

註冊稅務師 閱讀(2.54W)

稅務師是指參加人事部、中國稅務師協會組織的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全科合格的人員。 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指南:成績管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指南:成績管理
  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指南:成績管理

全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從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發文《李林軍:注稅行業面臨的'挑戰與機遇》中獲悉,2015年註冊稅務師考試成績有效期可能從三年變成五年。

往年成績管理政策: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四個科目的(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兩個科目的(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須在當年通過為合格。

 報名條件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獲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工作滿1年。

7、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

關於港澳臺的規定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應符合報名條件,並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現行註冊稅務師考試共考五個科目:《稅法(一)》 、《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財務與會計》、《稅收相關法律》。其中,《稅務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其餘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