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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計師考試報考指南:成績管理

註冊會計師 閱讀(2.63W)

導語:在國際上說會計師一般是說註冊會計師,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在其他一些國家的會計師公會,如加拿大的CGA,美國的AICPA,澳大利亞的`澳洲會計師公會, 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而不是中國的中級職稱概念的會計師。下面就由小編來告訴大家註冊會計師考試報考指南:成績管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註冊會計師考試報考指南:成績管理

問: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有效期是怎麼算時間的?

答: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通關專業階段考試的考生,可以繼續報考綜合階段考試,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考試成績起算期為通過第一門考試的那一年。註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共有6個科目,考生在連續5個年度內通關所有科目考試,即為過關。“連續”是一個關鍵詞,如果第六年還需要考試,則第一年成績失效,但第二年及以後年份成績仍然有效。

成績認定

(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有效答卷按照《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試卷評閱工作規則》,由財政部考辦統一組織集中評閱。

(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各科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確認後,由財政部考辦向地方考辦釋出,並開通網路查詢功能。

(三)考試成績向地方考辦釋出後,地方考辦應向考生制發成績通知單。對考生提出考試成績核查申請的,地方考辦應及時彙總,並在規定日期內按規定格式上報財政部考辦。

(四)財政部考辦按照成績核查工作有關規程及時組織成績核查工作。成績核查結果由財政部考辦向地方考辦釋出,並開通網路查詢功能。地方考辦應向考生制發成績核查結果回覆單。

合格標準:

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