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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具有免抵退稅資格成員企業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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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本文介紹集團公司具有免抵退稅資格成員企業備案如何辦理。集團公司收購視同自產貨物申報免抵退稅的,集團公司總部按規定將有關材料提交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就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如何辦理具有免抵退稅資格成員企業的備案

【事項名稱】

集團公司具有免抵退稅資格成員企業備案

【事項描述】

集團公司收購視同自產貨物申報免抵退稅的,集團公司總部按規定將有關材料提交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

已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集團公司總部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資料,重新辦理備案。

本事項為國稅業務。

【受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聯絡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辦理時限】

(一)納稅人辦理時限

無具體辦理時限要求。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受理後即時辦結。

【報送資料】

1.集團公司總部辦理集團公司成員企業備案

序號



資料名稱



原件/影印件



份數



備註



1



《集團公司成員企業備案表》及電子資料



原件



2




2



集團公司總部及控股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



影印件



1




3



集團公司總部及控股生產企業的《出口退(免)稅備案表》(或《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表》)



影印件



1




4



集團公司總部及控股生產企業的章程影印



影印件



1




2.集團公司總部辦理集團公司成員企業備案變更

序號



資料名稱



原件/影印件



份數



備註



1



《集團公司成員企業備案表》及電子資料



原件



2




2



與變更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



原件及影印件



1




【辦理流程】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全國稅務機關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範(1.0版)〉的通知》(稅總髮〔2015〕1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