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暫未公佈,參考2016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詳情如下,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根據《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2016年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公告》獲知,2016年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考試時間為2016年11月12日-13日,2016年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詳情如下:
考試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學、法學 、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在本年度考試前可取得經濟學、法學 、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學位)的應屆生可以報名考試。
以前年度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相關閱讀》》》》 稅務師考試變化下表列出了具體變化情況:
舊制度 | 新制度 | |
考試名稱 | 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CTA) | 稅務師職業資格(TA) |
組織管理 | 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國家稅務總局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實施工作。全國稅務師行業協會具體負責稅務師資格考試的實施工作。 |
報名條件 |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
免試條件 |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部分科目免試: | 符合《暫行規定》報考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相應科目: |
考試科目 | 《稅法(一)》 | 《稅法(一)》 《稅法(二)》 《涉稅服務實務》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財務與會計》 |
成績管理 | 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四個科目的(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兩個科目的(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須在當年通過為合格。 | 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併合格,可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檔案規定的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