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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6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問題解答

註冊稅務師 閱讀(1.08W)

導語:根據《2015年度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告》的規定,小編現就廣大考生關心的一些共性問題收集整理了相關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2016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問題解答

一、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或軍官證號等資訊與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報名資訊不一致怎麼辦?

答:報名人員出現上述情況,視同首次報名人員處理。

二、報名時上傳個人和證書照片有什麼要求?

答:首次報名人員要求上傳個人電子照片和學歷證書圖片,申請免試的人員還要求上傳職稱證書和聘任證明圖片。報名系統裡對格式有明確的要求。個人照片一定是近期2寸免冠照片,用於稅務師考試的准考證和成績單使用,屬於身份證件照片。學歷、職稱、聘任證明等照片須拍照或掃描轉化成電子圖片格式。

  三、持國外學歷報名的要如何認證?

答:持國外學歷報名的首次報名人員,需要輸入國外學歷認證書編號。考生可前往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認證。已取得國外碩士及以上學歷但沒有認證,如在國內已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可以使用國內學歷報名。

 四、報名系統中的註冊及報名資訊能否更改?

答:註冊成功後,考生使用者名稱、姓名、身份證件型別、證件號碼不允許修改。考生在繳費之前可以對報名資訊自行更改。繳費成功以後未稽核前,報考科目、發票等資訊不允許更改,其他資訊可修改。網上稽核通過後,除手機號、電子郵箱個人聯絡方式外所有報名相關資訊均不能修改。

如網上稽核不通過且未到報名截止日期時,考生可以重新提交更新後的報名資料供網上稽核,但考生使用者名稱、姓名、身份證件型別、證件號碼、報考科目、發票等資訊不允許更改。

五、網上支付報名費扣款成功後,報名系統仍顯示未支付該怎麼辦?

答:如出現上述情況,請考生不要修改報考科目或再次支付,儲存好支付訂單號等資訊備查。如銀行扣款成功24小時以後仍顯示未支付,請聯絡客服進行處理。

  六、可以異地報名參加考試?

答:允許考生在不同年份、不同地點報名參加考試。只要在第一年資格稽核通過,以後年度不分地區均視為老考生,可以直接報名交費,考試成績均有效。

 七、報名系統什麼時間正式開放?現在可以報了嗎?

答:根據《2015年度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的`規定,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20日早上6:00起至12月20日晚18:00止。現在考試報名平臺系統正在測試,中稅協將在報名前清除系統內所有測試資料。

八、老考生中不符合新的稅務師考試學歷要求的還能繼續參加考試嗎?

答:老考生學歷如不符合《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要求,至少有一門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可以繼續參加考試。

 九、老考生還需要在新的報名系統裡註冊嗎?

答:報名時要求所有考生在稅務師考試報名系統中重新註冊。

  十、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何稽核?

答:報名人員除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基本條件外,同時還需要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

(一)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上述學科本科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2015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

(二)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上述學科類別以及工作年限以畢業證書上註明的為準,工作年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現場資格稽核程式安排在全科考試合格後的發證環節,報名期間只進行網上稽核,網上稽核不作為最終稽核結果,學科類別條件的稽核也將在發證前現場稽核,如弄虛作假,考生將自行承擔後果。

  十一、考試地點選擇有要求嗎?

答:考生在報名時,考試地點選擇原則是就近選擇考點,對屬地不作嚴格規定。

 十二、如何理解免試條件中“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

答:免試條件中明確要求“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已評聘法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涉稅工作包括在涉稅教學與科研機構、稅務機關、企事業財稅崗位、涉稅服務專業組織從事涉稅工作。

“滿兩年”是指評聘證書或證明檔案上的聘任時間至2015年12月31日滿兩年,時間可累加計算。

(從事涉稅工作,包括“從事稅收業務工作”、“從事涉稅服務工作”、“從事稅收工作”和“從事稅務相關工作等相關工作。“從事稅收業務工作”是指具體從事稅收的徵收管理,計劃統計,稅收法律、法規的研究,政策執行及解釋,稅收的稽查、檢查和調查,案件的辦理、查處,辦理有關涉稅事宜以及專門從事稅收理論的研究、宣傳和教育等項工作。“從事涉稅服務工作”是指在稅務師事務所等涉稅服務專業組織內直接從事涉稅服務工作,以及在相關管理機構中從事業務工作。“從事稅收工作”是指在稅務部門或其他單位直接從事稅收業務工作。“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