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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省初級經濟師考試准考證列印時間

初級經濟師 閱讀(2.85W)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試點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19號)及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6湖南省初級經濟師考試准考證列印時間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和《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試政策規定條件申請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本人,即報考人員(下同),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二、資格審查

根據原人事部《關於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所在單位資格初審、考試成績公佈後人社部門組織資格複審,資格審查中的具體注意事項見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虛假資訊等,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見附件3)。

(一)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規定後方能報名(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諮詢當地人社部門)。報考人員繳費成功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後,需在“承諾人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進行真實性承諾。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名、誠信參考,不得以虛假資訊報名參考和做虛假承諾,否則,責任自負。

(二)所在單位初審。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2)到所在單位進行資料初審。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須對報考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的資訊一一核實,嚴格把關,確保其符合報名參考條件。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並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得參考、也不再參加資格複審。

所在單位應充分運用現代資訊科技進行核查,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並保留初審查驗結果以備複審。同時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三)資格複審。國家成績和合格線公佈後,湖南人事考試網和市州網站及時公佈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2)按照報名屬地原則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須再次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門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稽核部門意見”欄內簽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成績視為無效,一律不下發確認文、不予發證。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複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9月1日9:00 —9月10日17:00。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初級與中級考試分開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應注意如下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資訊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資訊,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資訊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務必檢視“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6年9月10日17:3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在我省報名。

繳費成功後,請點選“報名完成”,並及時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後資格審查和存檔時必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後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列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稽核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繳費完成之後,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資訊。

(三)在報名、考試、資格審查、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人事考試網、市州考試網和中國人事考試網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列印准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查。

(四)報名資訊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檢視所填資訊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修改。在報名資訊確認後且在繳費前報考人員仍可以通過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來修改報名資訊。報考資訊一旦確認並繳費成功將不能修改。請報考人員慎重修改資訊。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11月5日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五、科目設定、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均設定《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具體專業設定詳見附件4。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仍實行傳統的紙筆化考試。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應按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填塗試卷程式碼,因試卷程式碼填塗有誤影響考試成績的,由應試人員本人負責。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收回

(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全部施行電子化考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試點的通知》檔案精神,我省屬於電子化考試試點範圍。報考人員可登陸如下網址: ,進行經濟初級模擬考試,通過模擬系統熟悉電子化考試的作答環境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作答,題目內容與未試行初級機考的全國其他地區紙筆考試內容一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報考人員應考時,嚴禁攜帶筆、移動儲存裝置、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機考考場規則》(附件5)及《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附件6)

  六、其他

(一)考場設定。2016年度我省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我省14個市州設定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准考證。

(二)准考證列印。列印准考證時間:2016年10月31日9:00 — 11月3日17:00。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入湖南人事考試網,點選“准考證列印”,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准考證列印”。登入後,須使用A4紙張列印准考證,逾期未列印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務費每人每科61元(含上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考務費每人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