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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17年價格鑑證師收尾考試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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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於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7〕17號)的精神,現就我市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佛山市2017年價格鑑證師收尾考試報名公告

  一、報名物件

本次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績仍在有效期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級別為免一科的,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方可報名參加本次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亦不允許更改報考級別。

  二、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9月16日

8:30-11:00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客觀題

13:00-15:30

法學基礎知識

客觀題

16:30-19:00

價格政策法規

客觀題

9月17日

9:00-11:30

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

客觀題

14:00-16:30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

主觀題

  三、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准考證標註為準。

  四、報考流程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或報名登陸介面()進行報名,網上資訊填報時間:2017年6月22日9:00-7月12日17:00。本次收尾考試不向考生收取考試費,考生網上報名資訊確認後即完成報名。

1.報名資訊填報和確認。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資訊,核對無誤後進行資訊確認,並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凡因個人填寫資訊不準確、不真實,造成稽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考生按工作屬地原則進行報名,佛山市考生須選擇“廣東省佛山市”報名點。

2.報名資訊、檔案號修改。考生如要進行資訊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資訊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資訊;已確認報名資訊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方可修改報名資訊;報名資訊修改成功後需要再次進行報名資訊確認。考試結束後,再提出個人資訊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不予受理。

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合併考試成績。出現該種情形時,考生務必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修改;考試結束後,再提出檔案號資訊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不予受理。

3.報名表列印。考生完成資訊填報和報名資訊確認後,請下載並列印《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由於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後,系統將不再支援《報名表》下載和列印。

4.報名結束後,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並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佈後,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複核。領取證書時,再一併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複核材料影印件,並交由相關部門存入個人檔案。

  五、准考證列印和考試

(一)准考證列印

考生可於 2017年9月11日 9:00-9月15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並列印准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資訊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資訊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價格鑑證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4個科目為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作答。

2.按照國家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後,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後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3.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錶、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裝置。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並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5.考試以2010版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為適應近年來部分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特編髮了《法學基礎知識》和《價格政策法規》兩科補充用書。原用書與補充用書不一致之處,以補充用書為準。

考試用書徵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會網站()查詢,聯絡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績公佈及成績複核

(一)成績公佈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11月底公佈,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佈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複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複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後資格複核

本次考試實行考後資格稽核。考試成績公佈後,請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試資訊網()公佈的考後提交報名資料要求,符合條件的應試人員在規定的時間,自主選擇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或各區考試機構(詳細地址及聯絡方式請見附件4)提交報名材料接受資格稽核。

考生資格稽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後考試機構資格複核的程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複核、制發證週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佈後,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並複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複核材料(資格複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5)。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附件6),並在之後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檔案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複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複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八、證書領取

佛山市考生在省人事考試局公佈成績後,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試資訊網()公佈的時間,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及各區考試機構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附件:點選檢視

1. 考生報考承諾書

2. 考試報名表

3. 工作簡歷表

4. 各區資格複核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

5. 資格複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6. 代辦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