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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會計師考試考評結合制度簡介

高階會計師 閱讀(2.41W)

高階會計師考試實行考評結合制度,評定辦法是:報考人員必須先參加全國統一的《高階會計實務》考試,考試合格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後,由本人申請,單位推薦,經所在單位、省直主管部門、地方財政部門或基層職稱評委會進行考核評議,並提出考核推薦資料,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計專業高階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省級人社部門備案批准。

高階會計師考試考評結合制度簡介

考試特點

高階會計職稱考試特點採取考評相結合的制度,考試和評審均執行屬地化原則。屬地化原則意味著,各地方考務部門可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門共同制定的規則下做出更加具體或者嚴格的規定,這也使得各地區的.評審流程、考試內容等因地而異。

考試的基本流程

1、 評審準備

首先,學員要參加全國高階會計師統一考試,獲得全國或者本身認可的及格分數;然後,還要準備好職稱英語(綜合類B類)、職稱計算機、評審論文以及工作業績相關資料。

【提示1】高階會計實務、職稱英語以及職稱計算機的考試沒有參考先後順序之分,只要申請評審時,成績在有效期內即可。

【提示2】2017年,部分地區不再將職稱英語和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

2、 提交初審

上述材料準備好後,按級別報送到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制定的經辦部門(一般是地級市財政部門或者人事考試部門)進行初審。

3、 答辯

初審合格後,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論文答辯(規定不進行論文答辯的省份除外)

4、 進行公示

答辯結束後,省高會評審委員會集體評審相關資料、通過後進行公示。

5、 獲得高階會計師職稱

公示期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獲得高階會計師資格的),將正式獲得高階會計師職稱。

最後希望各位高階會計職稱考生在考試前能夠更好地瞭解考試,有針對性的備考,對於所屬地區的考試規則瞭解清楚,提前準備有關於考試的事宜,得心應手的走上考試,最後輕鬆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