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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會計師考試《會計實務》考點總結:行政事業單位淨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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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的淨資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資產基金、待償債淨資產等。事業單位的淨資產包括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 、專用基金、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餘、非財政補助結轉、非財政補助結餘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行政事業單位淨資產的知識,歡迎閱讀。

高階會計師考試《會計實務》考點總結:行政事業單位淨資產

  (一)淨資產的內容

行政單位的淨資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資產基金、待償債淨資產等。事業單位的淨資產包括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 、專用基金、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餘、非財政補助結轉、非財政補助結餘等。

  (二) 行政單位淨資產的核算與管理

  1.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

財政撥款結轉是指行政單位當年預算已執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滾存資金。財政撥款結餘是指行政單位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因故終止,剩餘的財政撥款滾存資金。行政單位應當於年末將財政撥款收人、經費支出 (財政撥款支出)的本年發生額結轉人財政撥款結轉,並於年末將財政撥款結轉餘額中符合財政撥款結餘性質的部分轉人財政撥款結餘。行政單位從其他單位調人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或額度,或者上繳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或額度的,相應增加或減少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

  2.其他資金結轉結餘

其他資金結轉結餘是指行政單位除財政撥款收支以外的各項收支相抵後剩餘的滾存資金。

行政單位應當於年末將其他收人、經 費 支 出 (其他資金支出)、撥出經費本年發生額結轉人其他資金結轉結餘。

  3.資產基金

資產基金是指行政單位的預付賬款、存 貨 、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 、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非貨幣性資產在淨資產中佔用的金額。資產基金應當在發生預付賬款、取得其他非貨幣性資產時予以確認,在收到預付賬款購買的物資或服務、領用和發出存貨及政府儲備物資、計提固定資產及公共基礎設施折舊、進行無形資產攤銷、對外調出、捐贈、處置資產時予以衝減。

  4.待償債淨資產

待償債淨資產是指行政單位因發生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而相應需在淨資產中衝減的金額。

待償債淨資產應當在發生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時予以確認,在償付及核銷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時予以衝減。

  (三)事業單位淨資產的核算與管理

  1.事業基金

事業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淨資產,其來源主要為非財政補助結餘扣除結餘分配後滾存的'金額,此外還包括非財政補助專項剩餘資金轉入的金額。事業基金可以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事業單位以貨幣資金取得長期投資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金額,減少事業基金並增加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對外轉讓或到期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本息時 ,應當減少相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並增加事業基金。

  2.非流動資產基金

非流動資產基金是指事業單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佔用的金額。

非流動資產基金應當在取得非流動資產或發生相關支出時予以確認,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時予以衝減,在處置非流動資產時予以沖銷。

  3.專用基金

專用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或者設定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淨資產,主要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等。專用基金管理應當遵循先提後用、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原則,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4.財政補助結轉和財政補助結餘

財政補助結轉結餘是指事業單位各項財政補助收人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後剩餘滾存的、須按規定管理和使用的結轉和結餘資金。其中,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結餘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經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餘的資金。財政補助結轉包括基本支出結轉和專案支出結轉;財政補助結餘是指財政補助專案支出結餘資金。

事業單位應當於期末將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支出(財政補助支出)的本期發生額結轉入財政補助結轉,並於年末將財政補助結轉餘額中符合財政補助結餘性質的部分轉人財政補助結餘。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調出財政補助結轉結餘資金或額度,或者收到主管部門調人財政補助結轉結餘資金或額度的,相應減少或增加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餘。

  5.非財政補助結轉

非財政補助結轉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專項資金收人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後剩餘滾存、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事業單位應當於期末將事業收人、上級補助收人、附屬單位上繳收人、其他收人本期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人結轉人非財政補助結轉,將事業支出、其他支出本期發生額中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結轉人非財政補助結轉。年末,應當對非財政補助專項結轉資金餘額進行分析,將已完成專案的專案剩餘資金繳回原專項資金撥入單位,或者留歸本單位使用轉人事業基金。非財政補助結轉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6.非財政補助結餘

非財政補助結餘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非專項資金收人與各非專項資金支出相抵後的餘額。非財政補助結餘包括事業結餘和經營結餘。

(1)事業結餘。事業結餘是指事業單位一定期間除財政補助收支、非財政專項資金收支和經營收支以外各項收支相抵後的餘額。事業單位應當於期末將事業收人、上級補助收人、附屬單位上繳收人、其他收人本期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人結轉人事業結餘,將事業支出、其他支出本期發生額中的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以及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

出的本期發生額結轉人事業結餘。年末,應將事業結餘(或虧損)轉人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

(2)經營結餘。經營結餘是指事業單位一定期間各項經營收支相抵後餘額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後的餘額。事業單位應當於期末將經營收人、經營支出的本期發生額結轉人經營結餘。

經營結餘通常在年末轉人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但如為經營虧損,則不予結轉。

(3)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事業單位當年實現的非財政補助結餘(指事業結餘與經營結餘的合計數,或經營結餘彌補事業虧損後的結餘數),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分配:一是有企業所得稅繳納業務的事業單位計算應繳所得稅;二是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進行上述分配後,應將當年未分配結餘轉人事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