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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從業資格證考試金融市場證券交易所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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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下面的知識要點是關於證券交易所的大綱,望對大家有幫助。

證券從業資格證考試金融市場證券交易所的要點

  一、證券交易所的定義、特徵及主要職能

(一)證券交易所的定義

證券交易所是證券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是一個高度組織化、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是整個證券市場的核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二)證券交易所的特徵

(1)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時間。(2)參加交易者為具備會員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交易採取經紀制,即一般投資者不能直接進人交易所買賣證券,只能委託會員作為經紀人間接進行交易。(3)交易的物件限於合乎一定標準的上市證券。(4)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決定交易價格。(5)集中了證券的供求雙方,具有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6)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並對證券交易加以嚴格管理。

(三)證券交易所的職能

我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證券交易所的職能包括:

(1)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2)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3)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4)組織、監督證券交易。(5)對會員進行監管。(6)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7)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8)管理和公佈市場資訊。(9)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發展歷程

1891年(清朝光緒末年),上海外商經紀人組織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眾業公所”成立,這是我國最早的證券交易市場,在這兩個交易所買賣的主要是外國企業股票、公司債券、中國政府的金幣公債以及外國在華機構發行的債券等。

1918年夏天,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北平證券交易所成立。

1920年,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1952年,天津證券交易所關閉,舊中國的證券市場相繼消失。1990年12月和1991年6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成立,我國證券市場正式形成。

  三、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

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即公司制和會員制。

公司制的證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組織並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團體,一般由金融機構及各類民營公司組建。公司制的證券交易所必須遵守本國公司法的規定,在政府證券主管機構的管理和監督下,吸收各類證券掛牌上市。同時,任何成員公司的股東、高階職員、僱員都不能擔任證券交易所的高階職員,以保證交易的公正性。

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是一個由會員自願組成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法人團體。交易所設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我國內地有兩家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家證券交易所均按會員制方式組成,是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根據我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會員大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具有以下職權:

(1)制定和修改證券交易所章程。(2)選舉和罷免會員理事。(3)審議和通過理事會、總經理的工作報告。(4)審議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財務預算、決算報告。(5)決定證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設理事會,理事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2)制定、修改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3)審定總經理提出的工作計劃。(4)審定總經理提出的財務預算、決算方案。(5)審定對會員的接納。(6)審定對會員的處分。(7)根據需要決定專門委員會的設定。(8)會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1人,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