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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會計實操 閱讀(2.95W)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理簡併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號)規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原則上實行按季申報。那麼,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的會計是如何處理呢?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的會計處理的知識,歡迎閱讀。

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例如,某小規模納稅人是工業企業,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徵收,應稅所得率為10%,2016年第一季度銷售收入合計為8萬元(不含稅,下同),其中1月份銷售收入為5萬元,2月份銷售收入為2萬元,3月份銷售收入為1萬元,如何申報增值稅?(暫不考慮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按照財政部印發《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規定,會計分錄如下:

  1按月申報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1.1月份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 51,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500

2.2月份會計處理

(1)繳納上月計提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500

貸:銀行存款 1,500

(2)借:應收賬款 20,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600

(3)減免稅額轉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600

貸:營業外收入 600

3.3月份會計處理

(1)借:應收賬款 10,3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300

(2)減免稅額轉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300

貸:營業外收入 300

2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1.1月份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 51,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500

2.2月份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 20,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600

3.3月份會計處理

(1)借:應收賬款 10,3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300

(2)3月末,計算本季度銷售收入是否達到免徵增值稅條件,如果達到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分錄如下: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6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300

貸:營業外收入 2,400

(3)季度末計算企業所得稅=80,000×10%×25%=2,000(元)

借:所得稅費用 2,000

貸:應交稅費——應納企業所得稅 2,000

分析:如果按月申報增值稅,1月份繳納增值稅1,500元,2月份免徵增值稅600元,3月份免徵增值稅300元;第一季度合計繳納增值稅1,500元,免徵增值稅合計900元。如果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繳納增值稅為零,免徵增值稅合計2,400元。可見。按月申報比按季度申報出現多交增值稅1,500元。因此,按季度申報增值稅時,每月只做計提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不做繳納或免徵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季度末合併計算銷售額,如果達到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就將計提的增值稅合計轉讓營業外收入,如果不符合免徵增值稅條件時,按季度合併銷售額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