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因原則是指是判斷風險事故與保險標的的損失直接的因果關係,從而確定保險賠償責任的一項基本原則。我們一起了來看看相關的考試內容吧。
(一)近因及近因原則的`含義
1、近因的含義。近因不是指最近的原因,而是最根本的原因。
2、近因原則的基本含義
近因是保險責任,賠償;近因是除外責任,不賠。
(二)近因原則的運用
1、確定近因原則的基本方法
(1)由因推果。A→B→C→D。如果保險事故是E。那麼A不是近因。
(2)執果索因。D→C→B→A。
2、近因原則的運用
(1)單一原因造成的損失。非常簡單,就看這一原因到底是不是保險責任(承保風險)即可。
(2)多種原因造成的損失
①多種原因相互延續
承保風險→除外責任,要承擔。除外責任→承保風險,不承擔。
②多種原因交替
新的原因介入,新原因為近因。
③多種原因並存
A多種原因各自獨立、無重合
B多種原因相互重合、共同作用
a都是保險責任。
b均為除外責任。
c沒有除外責任,只要有一個為承保風險,則賠償。
d既有承保風險,又有除外責任。可分解。只對承保風險導致的損失賠償。不可分解。除外責任為近因,可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