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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規劃師三級考試專業能力考點之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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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規劃師三級考試專業能力考點之保險合同,2014年理財規劃師三級考試專業能力更多考點內容請見正文。

一、2014理財規劃師三級考試專業能力考點:保險合同概述

理財規劃師三級考試專業能力考點之保險合同

(一)保險合同的定義

(二)保險合同的特點

1、保險合同是雙務合同。

2、保險合同是附和合同。

保險合同條款由保險人事先擬定,投保人只需填寫投保申請,由保險人確認,保險合同即成立。因此我們說保險合同是一種(附和性)合同。

3、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險合同的履行是建立在事件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基礎上的,這體現的是保險合同的(射幸性)。

4、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

5、保險合同是有償合同

6、保險合同是要式合同。保險合同採用特定形式訂立,強調協議的格式,因而是一種(要式合同)。

(三)保險合同的種類

1、按保險標的的性質劃分

(1)財產保險合同

(2)人身保險合同

2、按保險合同的經濟性質劃分

(1)補償性合同

(2)給付性合同

3、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關係為標準來劃分

(1)足額保險合同

(2)不足額保險合同

(3)超額保險合同

4、以保險標的的價值是否事先在保險合同中約定來劃分

(1)定值保險合同

(2)不定值保險合同

5、按保險責任範圍不同來劃分(新增)

(1)特定風險合同

(2)綜合風險合同

6、根據訂立合同的主體劃分(新增)

(1)原保險合同

(2)再保險合同

 二、2014理財規劃師三級考試專業能力考點:保險合同的主體、客體、內容及形式

(一)保險合同的主體

1、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1)投保人

(2)保險人

2、保險合同的關係人

(1)被保險人

(2)受益人

沒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險人死亡時,由其繼承人領受保險金。

(二)保險合同的客體

(三)保險合同的內容

1、保險合同的主要條款

(1)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2)保險標的

(3)保險金額

(4)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5)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6)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7)保險價值

(8)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9)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10)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2、保險合同的特約條款

(1)附加條款

(2)保證條款

(3)協會條款

3、保險合同的解釋 P176也有類似內容

(1)附加條款優於標準合同條款原則

(2)文字解釋原則

(3)當事人真實意圖解釋原則

(4)專業解釋原則

(5)“疑義的利益”的解釋原則

(四)保險合同的形式

1、投保單。投保人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要約。

2、暫保單。暫保單有效期較短,並在正式保險單簽發時自動失效。

3、保險單。保險單是指保險合同成立以後,保險人向投保人簽發的正式書面憑證,通常有多個組成部分,包括:宣告事項、保險事項、責任免除和條件事項。

4、保險憑證

小保單的法律效力與保險單相同,但若小保單的內容與正式保單的'內容相牴觸的,以(保險憑證的特約條款)為準。

5、批單

6、其他書面形式

工作要求

工作程式

第一步:分析保險合同的訂立、生效、無效及履行

(一)保險合同的訂立

1、要約與承諾

2、保險合同的訂立過程

保險合同訂立時應當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自願訂立、合法的原則。保險合同的訂立過程通常包括:填寫投保單、交付投保單、保險人承諾後合同成立。

(二)保險合同的生效

1、保險合同生效的含義

2、保險合同生效的要件

行為人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三)保險合同無效

1、認定保險合同無效的條件

(1)因具備《保險法》上的無效原因而無效

①超額保險

②無保險利益

(2)保險合同因其他的法定無效原因而無效

①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②無權代理

③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

(3)保險合同因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原因而無效

2、無效保險合同是否應退還保險費

(四)保險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應當履行的義務

2、保險人應當履行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