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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介入機構養老服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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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老齡化程序的加快,國內外社會不僅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數量要求不斷增加,而且也 對老年服務從業者的職業倫理價值、專業知識、技巧和方法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社會工作介入機構養老服務分析,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社會工作介入機構養老服務分析

  一、導言

據統計,2013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共20,243萬人,佔總人口的14.9%,其中65週歲 及以上老年人13,161萬人,佔總人口的9.7%。①而到2020年,我國的老年人口比重將增加到 11.8%。②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高齡化、失能化、空巢化趨勢日趨嚴重,但家庭養老功 能卻在不斷弱化。在此背景下,我國政府提出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群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 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以滿足老年人(物質、照料、精神、情感等方面)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 目標。

在我國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社群居家養老尚未發展成熟的背景下,機構養老在滿足老年人養 老需求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機構養老服務,是由專業人員提供醫療、衛生保健、護理照料、社會 參與等服務。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以及養老觀念的轉變,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也向多元化發展,養老機構的養護模式也相應地從傳統的以保證服務物件吃飽穿暖轉變為精細化、人性化、親 情化、人文化等全方位服務。這對養老機構的管理方式、人才隊伍、服務質量、執行機制等都提出 了新的要求和挑戰。

目前我國養老機構的發展還面臨很多問題。養老機構尚不能滿足所有老年人的入住需求,根 據2014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的資料,目前全國養老床位數達到500萬張,每一千名老年人擁有床 位約25張,遠低於發達國家50-70張的平均水平。即使入住養老機構後,尤其是民辦養老機構後, 其工作人員的職業化、專業化水平較低,服務水平、服務能力亟待提高。

社會工作者介入機構養老服務,是提高養老服務質量、滿足老年人養老需求的重要途徑。目 前我國學者從人口學、社會心理學、公共衛生等學科角度,重點關注老年人入住養老院的原因、入 住老年人的生活狀況及生活質量、入住老年人的社會支援網路等方面的內容,但是從社會工作角 度研究養老機構服務的還比較少。本文主要探討社會工作者介入機構養老服務的倫理價值及其 職責範疇,並具體分析社會工作者在不同階段應當發揮的角色功能,最後探討影響社會工作者介 入機構養老服務的影響因素。

  二、社會工作介入機構養老服務的倫理價值及職責

(一)養老機構中社會工作者的倫理價值

加拿大約克大學一項針對老年人、殘疾人及照料者連續五年的調查結果顯示,如果將社會工 作服務預期結果分為保持目前的生活質量、促進積極的改變、影響服務程序三類。那麼第二種結 果是老年社會工作最有效的,“改變”的結果包括身體機能、自信心、技巧、信念的增強與改善。①

養老機構中的社會工作者在工作過程中,應當採取多系統介入(機構、家庭、社群、社會等)、多 元化工作方法(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群工作)、多專業協作(護理員、醫生、心理學家等)的工作 模式。在這種模式下,養老機構中的社會工作者應當遵守以下六項基本倫理價值:

第一,意識到每位老年人的價值和獨特性。老年群體並不應當被看做是一個有著完全相同需 求內容的同質群體,每個老年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其自身的價值。

第二,尊敬每一位老年人。已有研究表明,老年人通常會遭受歧視,如被人認為墨守成規、刻 薄、累贅,得不到其他成年人可以得到的機會等,反對老年人歧視是有效社會工作的必要組成部 分。

第三,為每一位老年人創造成長環境。專業社會工作者應當幫助入住老年人解決入住前後的 問題,激勵他們發揮生理、心理、情感、經濟方面最大的潛能,為其創造積極的生活環境。

第四,採用綜合視角分析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健康之間的相互作用。社會工作者必須時刻 意識到那些對於入住老年人的健康產生消極影響的各類因素,如有可能,最好能夠採取措施預防 消極影響的發生。

第五,為老年人提供一個支援性的物理環境而非對個人有挑戰或有損害的環境。社會工作者 必須與養老機構中所有層面的工作人員以及入住老年人的家屬、朋友以及社群保持交流和互動, 這對於提高入住老年人生活的積極性是非常必要的。

第六,通過社會交往、參與決策制定等措施增強入住老年人的積極自我形象。社會工作的核 心理念是“助人自助”,社會工作者除了為入住老年人提供各種個性化的專業服務外,還需要充分 發揮老年人的各項潛能,提高老年人的自立、自決能力。

當然,養老機構中的社會工作者同樣也會面臨專業倫理價值衝突的問題,典型的衝突包括老 年人的自立自決與特殊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痴呆老年人等)的完全照料、鼓勵老年人發揮潛能與 對其安全保護等問題。諸如此類的專業倫理價值衝突是養老機構中社會工作者工作內容的重要 組成部分。

(二)養老機構中社會工作者的職責

國外對老年社會工作的研究明顯少於其他服務領域,如兒童社會工作、家庭社會工作的研究, 有學者反對將老年社會工作者和其他成年人社會工作者(彷彿老年人不是“成年人”)區分開來 (Midwinter,1990),也有學者認為老年人並不是一個有著相同需求的同質群體,老年社會工作者擁 有一些獨特的方面。如Marshall(1990)強調老年社會工作者的角色應當在於:鼓勵交流、進行需求 評估、支援老年人管理(來自於失去以及改變)的風險、對那些患病或殘疾的老年人提供支援、獲取 及組織資源、與其他專業人士合作、幫助其他幫助者(如照料者、同事等)、反對老年歧視等。在此 基礎上,Crawford & Walker(2004)又強調了以下角色的重要性:照料策劃、干預和稽核,瞭解老年人 的個人經歷以及個人檔案的重要性,賦權。近些年提高老年人的優勢及抗逆力也被其他學者所強 調(Thompson,2002)。

一般來說,養老機構中社會工作者的職責應該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幫助老年人順利完成從 以前的居住環境到機構環境的轉變過程,滿足老年人的社會/情感需要;第二部分是老年人入住機 構後,針對老年人可能產生的環境適應問題、與醫護人員相處問題、與其他老年人的問題、與家屬 關係問題、因疾病產生的心理問題等,保證入住老年人持續的需求被滿足,鼓勵老年人蔘與到照料 計劃、轉院計劃的制定與實施等,此時社會工作者的角色就應當是使每位入住老年人在社會、情感 健康方面發揮最大的潛能。

社會工作者介入養老機構的一個重大挑戰就是如何在機構環境中,利用老年人個人、家庭、機 構和社群的資源,充分運用專業的技巧與方法,幫助激發老年人各項潛能,滿足其多樣化、個性化 的服務需求,提高自身的生活質量。社會工作者在養老機構中的具體職責詳見圖1。

  三、養老機構中社會工作者的角色分析

社會工作者提供的服務要與其他“專業人士”,如護士、醫生、心理學家等區分開來,通過他們 對社群資源的瞭解、對入住老年人優勢(而非病理學)的關注、與入住老年人的交流、應用人在情境 中(P-I-E)框架等途徑,評估和應對入住老年人的生理、精神、社會心理及社會的問題,尋求入住老 年人的社會改變。

社會工作者在養老機構中應當著重關注老年人生理、心理疾病以及殘疾的預防,身體、社會功 能的保留及提高,衛生保健服務、生活質量的提高等若干方面。在不同階段,社會工作者在養老服 務機構扮演著不同的角色。

(一)市場營銷者

針對潛在的入住老年人,養老機構中的社會工作者需要與社群內的老年人保持密切聯絡,對 本地區其他養老機構進行充分的瞭解,通過製作宣傳單、小冊子介紹本機構概況,運用媒體等資源 對養老機構進行宣傳,提高養老機構的吸引力。

(二)諮詢者

在老年人入院前,入住養老院無論對老年人自身,還是對其家庭、朋友以及工作人員來說都是 件大事,需要入住前的計劃和協調。老年人及其家屬需要了解機構資訊、實地去感受養老機構的 環境、進行全面審查、和工作人員交流溝通、對服務內容和程式進行了解等。社會工作者通常是入 住老年人或家庭聯絡機構時首先要接觸到的人,社會工作者需要提供養老機構的基本資訊以及參 觀機會,評估入住老年人的需求,與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庭建立聯絡。

讓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員認識到養老機構中有對新入住老年人懷有濃厚興趣的社會工作 者,是比較讓人欣慰的事情。在老年人剛到達養老機構時,社會工作者應當對入住老年人或家屬 予以接待,引導他們進入養老機構。利用這個時間,觀察老年人需要如何稱呼,並對養老機構的政 策、時間表和服務內容進行介紹,並給老年人及其家屬留下充裕的提問時間。

(三)研究者

幫助新入住的老年人適應機構生活是社會工作者首先要做的一項工作,為了幫助入住老年人 更好地適應機構環境,社會工作者需要了解入住老年人基本資訊,如經濟狀況、社會保險、主要贍 養人、原工作單位、宗教信仰等,以及老年人一些附屬的裝置或服務,如特殊的藥物、床或輪椅等以 及院外服務(如交通、救護車服務)。此外,還需要針對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情況進行了解。在資料 收集過程中,社會工作者還需要通過諮詢、調解和倡導等手段,幫助家庭成員重新定義他們的角色 及關係,幫助其協調、解決因入住養老機構產生的各種衝突。

社會工作者還需要幫助識別入住老年人的社會及情感需求。傳統研究認為,老年人一旦入住 養老院,會對其產生負面的生理和心理影響,悲傷、孤獨、抑鬱是不可避免的,並將其稱之為“轉移 損傷”(transfer trauma)。作為社會工作者,需要準確研究老年人的社會和情感需求,並提供合適的 服務。

然而現代研究方法卻表明,如果入住養老機構是老年人自願的、養老機構環境是支援性的,或 者老年人已經準備好入住的話,轉移損傷並不是必然發生的。支援性的環境和入住準備工作主要集中於養老院工作人員,尤其是社會工作者,因此,社會工作者需要了解什麼是支援性環境以及如 何有效提供支援性環境。

(四)評估者

評估可以使社會工作者瞭解老年人的需求以及面對的問題。沒有對入住老年人進行全方面 的評估,社會工作者就不能制定照顧計劃。評估內容應當是全方面的,包含老年人生活的各個方 面。

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人口統計資訊、健康狀況、認知功能、功能特性、精神健康狀況、社會及 非正式支援、環境、財政狀況等。最常用的老年人評估指標是OARS(the Older Americans Resourc- es and Services)多維度功能評估問卷。社會工作者對老年人進行訪談,詢問有關入住、完成日常活 動的能力,以及一般健康狀況。基於老年人的回答,社會工作者分析老年人生活的問題所在,並在 此基礎上制定今後的`照顧計劃。

(五)策劃者

首先,社會工作者的主要任務是依據對老年人的評估結果,作為老年人照料隊伍中的一員,為 每位入住老年人制定綜合的、個性化的、團隊協調行動的照顧計劃。養老機構中的社會工作者需 要與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專業醫療人員進行合作,確保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的需求得到滿足。 這個照料隊伍中包含了提供有關社會服務、護理、營養、行動/反應治療、身體健康、語言治療等服務 的人員。

在制定服務計劃過程中,社會工作者需要確定老年人的社會資源,包括社群資源、社會福利 等,因為一些老年人可能沒有認識到他們本應獲得的社會福利或社會服務,或者以前申請過但自 身並不十分清楚瞭解。

其次,離院計劃(discharging plan)在老年人剛入住養老院時就應當著手製定,離院/轉院計劃 包括轉到其他養老機構接受其他的照料或者回到家庭。對於那些需要一直待在養老機構的老年 人,離院計劃則應當是指當入住老年人的需求發生變化時,將其轉到其他專案。

當老年人離院或轉院時,他們可能需要各種服務,如疾病治療、家庭照料服務等,社會工作者 需要為離院/轉院的老年人做好所有可能的安排。對於那些離開養老院回家或轉到其他機構的老 年人,離院計劃不僅應當關注入住老年人當下的照料需求,同時還要關注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轉院 需求。離院計劃包括對新機構的參觀、對老年人及家庭成員提供諮詢服務、對需要照料的迴歸家 庭老年人的家庭照料者提供培訓等。對在養老院待很長時間的入住者集中提升他們的自我照料 能力,並且幫助他們發揮自身最大的功能。

(六)使能者

在傳統的養老機構,老年人獲得相同的待遇,日常活動也是預先安排好的,缺乏自主性,這種 行政命令式管理方式導致老年人的依賴性增強,以及產生不快樂、絕望、孤獨、無趣、被隔離、無力 感等負面情緒。機構工作人員也普遍認為,入住老年人是無能的、具有較強依賴性的、孩子氣的, 並且患有不可治癒疾病,除了照料、服務以及治療外很少能為他們或者和他們一起做什麼。作為 成年人標誌的冒險行為,對於入住老年人來說是完全不被鼓勵的。 而社會工作專業接受的教育是:自立、自決是人們的基本權利和需要,社會工作者的責任是“助人自助”。社會工作者應當鼓勵人們冒險、改變現狀,提倡做他們想做、需要做,或者感興趣的 事。在社會工作專業理念指導下,社會工作者在此階段的工作內容是幫助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 員保障其生活正常化,在新的環境中舒服地生活,幫助入住老年人保持自我,以及獨立、自決的能 力。

在促進老年人自助過程中,社會工作者需要平衡老年人的自立自決、風險與保護。每位老年 人都是獨特的,有著豐富的生活經歷和興趣、才能、技巧、需求及願望,社會工作者通過傾聽老年人 的人生經歷,發現他們的感受,與老年人建立夥伴關係,以幫助他們認識自身生活經歷的價值,激 發老年人的能力與優勢,實現每位老年人的自立、自決。在幫助老年人實現自立自決的同時,還需 要考慮提供適當水平的保護。養老機構在鼓勵入住老年人進行一些冒險活動的同時,也要幫助他 們識別、應對風險。因此,如何平衡老年人的自立自決與對其進行適當的干預保護是社會工作者 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七)溝通、協調者

首先,社會工作者有義務保持與入住老年人的常規聯絡,聯絡頻率、聯絡內容因老年人的需求 和機構的政策而有所不同。然而,一對一的接觸應當符合一定的規律,以識別老年人持續的社會、 情感需求,並對滿足這些需求進行籌劃。

其次,社會工作者還需要與其他工作人員、老年家庭成員或朋友進行聯絡,協調老年與家庭成 員之間、家庭成員與養老服務機構之間的關係。有時,機構工作人員或家庭成員會向社會工作者 提出一些不合適社會工作者處理的問題,這時社會工作者應當放輕鬆地讓其知道在某些特殊問題 上不能給予幫助,但是可以為其提供合適的員工或機構資訊。

(八)監督者

在養老機構中,並非所有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都能達到照顧標準,因此,為了保證服務質量以 及老年人服務需求變化,社會工作者需要對養老機構服務進行定期審查,通過監督檢查可以實現 對老年人需求變化的反應和養老資源最大化利用。此外,入住老年人,尤其是有精神問題或者高 齡老年人,除了需要完全的照料外,更面臨著一些諸如老年歧視、虐待和忽視等的風險,需要社會 工作者在工作過程中對養老服務人員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工作者需要對關注或質疑服務標準的老年人及其家屬賦權,保證監督照顧計劃能夠正常 實施,以及滿足不同變化的需求。

(九)記錄者

國外很多法律都要求社會工作者保留準確、及時的工作記錄,工作記錄是作為和每位入住老 年人保持聯絡的證據、社會和情感需求確定的依據、滿足這些需求的個性化方案設計的基礎,以及 確認這些需求被滿足的過程。此外,記載一些入住老年人在情緒、關係或環境方面的關鍵變化,如 親屬或親密朋友的死亡,為其他照料者提供更深層次的思考。

社會工作者應當對每位入住者的記錄包括:入住的歷史、社會服務評估、服務照顧計劃、社會 服務程序等,並且在記錄的過程中,嚴禁加入個人的感情、想法或解釋。

(十)資源整合者

在巨集觀領域,養老機構中的社會工作者需要在工作中整合養老機構、社群、政府,以及社會資 源,實現養老服務提供的社會化。首先,各主體之間要實現老年人資訊共享;其次,加強政府的主 導責任,建立各服務提供主體間的合作關係。

  四、社會工作者介入養老機構的影響因素

雖然我國政府已經認識到社會工作的重要性,但社會工作職業在我國還處於初步發展階段, 社會工作發展遠遠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從目前來看,影響社會工作者進入養老機構的因素主要 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一)社會認知度、認同感

我國的社會工作還處於起步發展階段,與國際社會社會工作的發展還存在較大差距。整個社 會對社會工作專業的認知度還很低,很多養老機構並沒有社會工作者崗位,甚至一些機構管理者 根本不知道有社會工作專業。

我國社會對社會工作者的認知度、認同感都比較低,社會工作者的社會地位也較低,社會工作 職業還沒有成為對青年社會工作者有吸引力和能夠穩定就業的崗位。

(二)工作的可替代性

老齡化的加劇為包括社會工作在內的很多專業提供了新的工作崗位,如註冊護士、專職人員 的助理(治療師、助理護士、家庭護理員、個人護理員,以及其他個案工作者)等。其他專業人士及 助理也可以從事目前看來專屬於社會工作範疇的服務和支援,比如,註冊護士和社會工作者都可 以作為個案管理者,如果經過合適的培訓以及頒發許可證,二者也都可以提供心理治療。同時在 社會服務領域獲得學士學位的人員和社會工作專業本科生都可以提供評估和個案管理等。

但是對未來老年社會工作服務的需求並不能準確預測,隨著對老年照顧服務需求的增長,包 括社會工作者在內的專業人士及助理員的需求也在增加,非社會工作者專業人員及助理員可能會 滿足其中一部分需求,但是其他專業人員及助理員在機構養老服務提供方面很大程度上替代社會 工作者還是非常難預計的,因為這涉及到一系列複雜因素。

(三)社會工作者的教育、培訓

影響專業社會工作者進入養老機構的一個重要因素是養老機構對在校社會工作專業學生的 職業吸引力。國外已有研究表明,阻礙社會工作專業學生進入老年/養老機構領域的障礙有三項: 一是能夠影響社會工作專業學生從事養老機構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教師/督導的數量有限;二是缺 乏對老年醫學課程的制度支援,社會工作本科及碩士教育很少或根本沒有設定老年學課程;三是 對接受社會工作培訓的學生缺乏經濟支援及激勵。如果解決這些障礙,社會工作學生對老年社會 工作事業的興趣就會提高(Lubben等,1992)。

(四)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也是影響社會工作職業選擇與供給的直接因素。國外研究表明,那些養老機 構和醫院中的全職社會工作者的工資比其他領域的社會工作者的工資低很多。養老機構中的社會工作者應該納入專業技術人員行列,與具有律師、會計師、醫師相同的地位待遇,只有這樣,才能 鼓勵大量具有專業理念和方法技巧的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生投入到養老服務中。

(五)養老機構環境變化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老年服務的提供方式和提供者都可能發生變化,如家庭護理以及社群 照料正變得越來越流行,可能導致入住養老機構的比例下降。與此類似的是,隨著老齡化的加劇, 以及高齡、空巢、失能、貧困老年人的增加,他們可能更需要集中照料。但是,要準確判定這些環境 變化如何改變養老機構中社會工作者的需求與供給則是不太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