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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少年社會個案工作方法技巧

社會工作者 閱讀(1.1W)

作為家長應該對兒童有義務撫養、監管以及操縱權力的人做出的,足以對兒童的健康、生存、生長髮育以及尊嚴造成實際或者潛在傷害的行為,包括各種形式的軀體上面的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和忽視等等,甚至包括經濟上的剝削、童婚現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青少年社會個案工作方法技巧,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2017年青少年社會個案工作方法技巧

  什麼是兒童虐待?

對兒童有義務撫養、監管以及操縱權力的人做出的,足以對兒童的健康、生存、生長髮育以及尊嚴造成實際或者潛在傷害的行為,包括各種形式的軀體上面的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和忽視等等,甚至包括經濟上的剝削、童婚現象。

這個概念和我國法律相比較,內容更加豐富,因為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講到的主要是監護人,而這裡不僅是監護人,擴充套件到對兒童有操縱權力的人。你位在自己的機構工作,當服務物件到機構時,你要幫助他,你就對他有操縱權。如果你對他的身體、生理、性或者是因為你的疏忽導致了他某方面的傷害,那麼你就是虐待主體了。

  第一種虐待:忽視

為什麼第一個講忽視?因為忽視的發生最為普遍。再優秀、再好的家長,也有可能因為疏忽而給兒童帶來嚴重傷害。

前不久網路上有一段視訊,一個媽媽生了二胎,把嬰兒放在桌上換尿布,轉身就走了,結果這個孩子一滾就掉下來了,幸虧他家老大在旁邊,反應很靈敏,像接足球一樣把他的小弟弟給接住了,不然這個孩子損傷就會非常嚴重。去年,在雨花區翠竹園社群走訪調研,第一個印象這個社群真好,還有露天游泳池,但我看到這個心就提到了嗓子眼,和書記講,這個社群從兒童保護的方面來講我非常不好、非常不安全,希望引起你的注意。結果我離開了不到一個禮拜,這個小區裡面就有個八九歲的小男孩晚上游泳淹死了。這就是疏忽。

所以,作為一個專業的社會組織,做任何專案安全是第一,提前要做好非常多的預案。比如,考察到這個小區的游泳池到了晚上能見度很低,就不能營業。這個孩子就是天太黑沒有人看見他沉在水底,其實水很淺,但對孩子來講就很深了,而且他媽媽就在身邊,回頭找一雙鞋子,這孩子就沒了,這就是關心太少了。

所謂的忽視就是疏於照顧,是兒童虐待的一種最常見的現象,指嚴重的重複的忽視兒童的基本需要(衣食住行、就醫就學)。江寧的兩個女童餓死案,其實就是一個嚴重的兒童忽視,沒有重視孩子的生存和發展需要,這個是非常慘的案例,不忍回首。

由於疏忽導致危害兒童的發展,這種忽視不僅在兒童時期,也有可能對未來的成長髮展(成年期)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影響,甚至會發生代際遺傳,就是上一代的孩子被他的父母忽視,等到他養育他的孩子,他依然會忽視他的孩子。這種忽視會導致兒童營養不良、生病、發展延緩、容忍量比較小、自尊心比較弱、學習上精神容易渙散。比起沒有被忽視的兒童,被忽視的兒童會更加激進,容易做出過分行為。目前社會上的大量衝突事件、傷害事件、暴力事件的行為人,在他兒童期往往遭遇過四種不同形式的虐待,忽視是其中之一。

關於忽視,有幾個簡單的評估指標。

1.在醫療方面,孩子應該就醫,但延遲或者沒有就醫,導致傷口或疾病缺乏適當的處理。

2.兒童體重過輕、營養不良、發育遲緩、個人衛生比較差。

3.在心理行為方面,可能有吸毒或其他的物質成癮。最近國內報道比較多的就是止咳糖漿成癮,很多兒童青少年在喝,尤其是在學生當中比較流行,因為學習壓力大,感覺一喝這個後就好了。這個慢性成癮非常危險,很多家長沒有察覺,但等到察覺的時候,問題已經非常嚴重了。

4.傷害。比如有意識的縱火,有意圖自殺,這都是我們成年人對他的照顧不周、長期忽視導致的。比如不願意回家或者有離家出走念頭或者已經發生,還有傷害小動物、傷害小弟弟小妹妹的行為。因為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生育生一胎,突然放開以後,需要時間去適應。獨生子女沒有感受過甚至沒有看到過一個家裡有兩個孩子,所以無法想象有了小弟弟小妹妹以後的感覺。

5.在教育方面,剝奪孩子受教育的機會。孩子在上學的時候經常遲到或缺席、企圖逃學、經常打架、學習成績突然異常。不只是突然變差,實際上突然異常也包括突然變好,突然變好背後也會發生一些故事,而且很有可能是對未成年人的傷害,比如家長逼迫,採取各種各樣的方法來對付孩子,讓這個孩子很受傷。

6.在父母照顧方面,孩子有被遺棄的可能。還有家長不願意或者無法提供給孩子適當的食物、衣服。

7.家長有明顯的精神疾病。我今天早上開了一個有關精神健康方面社群康復的研討會,父母如果有嚴重的精神類疾病的話,很容易導致對孩子的忽視,這些情況目前在兒童忽視方面我們要特別注意。

  不明腹痛的孩子

一個留守兒童,十歲,國小三年級,最近一段時間常常肚子疼,一疼就請假回家,一回家就沒事了。對此,他的爺爺束手無策。這個留守兒童的父母在家時間很少,寒暑假的`時候父母也會把他和姐姐接到他們打工的地方去玩,他在父母身邊從來不會肚子疼。這其實也是由於忽視產生的一種精神症狀。

其實,全世界範圍都有這種情況,中國人特別明顯的精神軀體化,比如不說我心理不舒服,都是說我腿疼、背疼或者肚子疼,常常用身體的語言來表達自己心裡的期望沒有被滿足,解決心裡的一些困惑,中國的成年人也常常會用這種方式來表達。

在這個專案中,我們福利主任知道這個情況後就上門,同他父母和爺爺交流,讓他家裡把孩子帶到醫院去做檢查,排除身體上的疾病,避免是急性闌尾炎等真正腹痛,這是非常重要的。作為一個有經驗的社工、兒童保護者,他覺察到背後可能隱藏的心理問題,然後去開展個案。為了證實這一點,他就讓父母去和孩子做一次深談,講出去打工掙錢的道理……我稱他們為“赤腳社工”,慢慢培養。

2010年,我們先確定村子裡誰來做兒童保護的工作,先指定一個人,這個人是六七十歲的村委會主任。我第一次去做培訓,底下坐滿了老頭老太,就想這個兒童工作怎麼做。培訓完了後我立馬和當地民政局說,我要去到村子裡面去做培訓,在縣裡面跟你們政府部門培訓。我培訓人不多,2-18歲的兒童,隔兩歲選一個兒童,他們的父母來參加,加上村幹部、兒童福利主任指定的人、縣領導,分管民政的鄉幹部、班主任、校長、各科老師也要來,三十個人濟濟一堂,讓他們談談福利主任要具備什麼樣的素養。

大家暢所欲言,小朋友提出老師要會說普通話、要會使用計算機、要跟我玩到一起去、要給我們講故事,家長加上要保證安全,老師也談。已經被選上來的福利主任認為自己不符合大家的期待,和家長一起推選了一個人選,也得到民政局認可,所以現在福利主任全部都是有知識、有才幹、有熱情的年輕人。這就是一個典型的社群參與、社群自治的案例,也是我做個案工作方面的一個起步。

後來,這個孩子慢慢的性格開朗了,心結逐漸打開了,肚子也不疼了。其實當初他的行為就是為了引起父母的關注,想把父母留在自己的身邊,用這種形式表達出來。專業社工在應急處理之後要做一個系統評估,瞭解孩子更多的需求,並且把這個需求顯性化,也是在幫孩子學會表達。這是我們很多人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的方面,因為我們不善於表達,不善於用別人能接受、自己也覺得可以接受的方法去表達。如果我們很善意很理性的表達出來了,對方可能很容易滿足我們。專業社工需要在需求評估後知道他的問題在哪裡,他用軀體化的方式來表達他對父母關愛的需求,這其實是一個病態的表達方式,是不值得提倡的,是要去矯正的,這個問題在赤腳社工那裡沒有得到重視。

我們跟進的時候先做了問題界定——他的需求是想要父母的關愛以及陪伴,然後我們要怎麼樣去滿足他的需求。首先是家裡的經濟問題,在吃飯和陪伴裡面要選一個,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要獲得一種平衡。陪伴有很多種形式,有在身邊看得見摸得著、可以撒個嬌的,也可以是通過聲音的形式,比如打電話,或者通過電腦用qq軟體、微信軟體進行視訊通話,看得見又聽得見,對於父母和孩子來講這就是一個非常好的陪伴,特別是留守兒童通過視訊和父母天天相見或者經常相見。通過這個個案讓所有孩子都受益了,服務了一個孩子,也促進村子裡的其他留守兒童也都可以和父母視訊。

在社工工作學界,我一直堅持每一個社工必須從個案開始,因為不做個案你就無法真正走入服務物件的內心,也不懂得真正的、比較系統全面的貼近對你的服務物件的服務。有的服務是面對面的,有些也需要周圍環境的改善,在個案服務當中,要在小處著手,也要在大處著眼,不是簡單的做一個服務,要通過這個個案,改變整個社群的服務。現在服務點上,每個村的孩子都可以在至少是每個週末,到兒童之家在兒童福利主任的監護下,和自己的父母視訊,有些孩子會哭、會和父母訴苦,通過這種方式,心理壓力就會減少很多。

另一個方面是孩子表達方式的問題,要引導他們把自己內心的需求適當的表達出來,不能悶在心裡,這樣才可能進行調解。把需要父母陪伴的願望表達出來,就可以進行溝通,告訴他們,爸爸媽媽掙錢是為了更長久的照顧你。可以讓兒童主任去關注每個孩子,觀察表情,及時回饋,或者可以一個個的和孩子們擊掌,有身體的接觸,這也會給孩子心理上的滿足。對非常需要母愛的孩子,不只是擊掌還可以擁抱他,讓這個孩子感受到一種母愛或父愛般的關懷,這種小小的滿足可以修復他那種被拋棄的感覺。對孩子來講,錢和父母之間父母對於他是更重要的,他無法理解父母為了掙錢而不能陪伴他。專業社工強調身體上的接觸,給我們的服務物件帶來安全感,建立起比較友好的互動關係。另外,村子裡還有很多留守婦女,讓她們加入到我們的專案中來當“志願媽媽”,由此帶動整個社群關愛留守兒童。在這個過程中,也可以讓留守媽媽意識到怎麼更好的照顧自己的孩子,這個是互益的。

從服務物件的問題、需求的評估到服務方案的制定,根據服務物件的問題制定服務的策略,回去再繼續跟蹤。這是關於忽視的部分。

  第二種虐待:身體傷害

身體傷害主要是指,兒童在他的身份、權力、力量等方面占主導地位的父母或者是他人之間,由於互動或者缺乏互動而給兒童造成的身體傷害或者痛苦。我們可以肯定或者懷疑這些傷害是意外的還是非意外的。如果是非意外的,那可能是一個加害行為,就是犯罪了。對孩子的影響,受到身體傷害的兒童比其他沒受到身體傷害的兒童今後有暴力行為的機率更大。所以我們講以暴制暴,其實從心理學上來講,也是一個學習暴力的過程,別人施加暴力的時候他就學會了這種行為,並在他的生活中繼續演繹下去。

意外傷害和非意外傷害有判斷標準。

1.不積極的尋求就醫,我們南京的個案其實很多,我記得很久以前,我在做社工的時候,我記憶深刻的案例就是,我們軍區總院曾經收到過一個孩子腸斷裂。由於父母離婚,雙胞胎由父母個帶一個,父親和小三結婚,小三虐待繼子,爸爸不在家的時候,繼母對孩子拳打腳踢。後來一次打孩子的時候,把孩子的腸都踢斷了,孩子疼的要命,後來是鄰居見他非常可憐,就報了警,警察把他送到醫院。這個就是不積極尋求治療。

2.兒童的整體狀況顯示缺乏照顧。比如受傷、很髒、很瘦、頭髮凌亂這些都是一個指標。

3.親子交往不自然,一般來說遇到外人,比如社工是從來沒和他打過交道的,小孩肯定是會抱著他的爸爸或者媽媽,往他懷裡鑽或者是躲在後面,可是他沒有這種行為,他可能離的很遠很遠,躲在某個角落裡面,甚至躲在門口個傢俱底下。

4.就是無法清楚的交代孩子的傷口是怎麼形成的。

5.在不同時間進行面談的時候,施暴者所提供的資料前後矛盾。

6.身體和心理髮展有不符合他年齡的特點,比如說身高跟健康的孩子比明顯不同,可能是有嚴重的營養不良,有可能是不給他吃或者吃不飽。

7.有所謂的意外事件屢次發生。經常發生,就說明有施暴。

施暴的評估的指標有:

①有超過三次以上的外傷記錄;

②病史不一致,前一次看的和這一次看的時候詢問傷疤的原因說法不一樣;

③病史和身體檢查不一致;

④延遲就醫;

⑤一歲以下出現任何骨折以及任何頭部受傷;

⑥低於1.5米以下的地方跌落導致的嚴重的顱腦內傷。從床上掉下來經常會有,但床很矮,而且小孩子一直處在放鬆狀態,所以一般來說不會傷得太重。小孩子在被打的時候會產生恐懼感,比如去注射的時候醫生都會讓你放鬆,肌肉處於放鬆狀態比較好注射,可是如果害怕,肌肉就會緊張,針都打斷了還沒有打進去。所以,只是意外的話,小孩子不懂得緊張,不是攻擊受傷也不會那麼重。

有個例子:有一家4個孩子,最大的才7歲,總是調皮,爸爸忍受不了就發火了,拿起皮帶抽自己的孩子。我們所謂的赤腳社工,去處理的時候說:“你不能打孩子,你打孩子,我要去報警的,這個是犯罪行為。”這個爸爸是被嚇到了,現在村裡來了有關兒童服務的主任,就是來管家事的,這次他就不敢打了,也就到此為止,這個個案就結束了。

那麼作為一個專業的社工,這個個案應該怎麼處理?首先還是要走程式。對這個問題進行鑑定,確實是家庭暴力問題,這個問題有三個方面,一個是爸爸暴力,二是小孩哭鬧,三是孩子會不會有心裡陰影?怎麼處理?孩子之間會不會互打?小孩在外面有沒有打其他小孩?針對這三個問題去處理,看需要。

  關注孩子的哭鬧

父親對孩子的哭鬧要有認知,很多父母都是以自己的心境理解孩子的哭鬧,其實有時孩子的哭鬧是積極的。他家4個孩子,最大7歲,最小1歲。1歲孩子,哭是他的語言,哭是孩子有需求未被滿足。家長髮現並滿足孩子的需求,是解決孩子哭鬧的關鍵,同時也是避免孩子被傷害的最有效保護。

有文獻寫到,南京在90年代有一個婦產科醫生做過一個調研,孩子的意外死亡有35%是窒息,35箇中有30個是母親在生產時窒息,還有5個是例外,是出生以後照顧不周,包括有孩子是被捂在被子裡窒息的。實際上他在窒息之前一定有哭鬧,只是他被捂在被子裡沒有被聽到。我有一次在飛機上看到一個小孩哭天喊地的,原來是被媽媽包裹得過熱,趕忙叫他的媽媽幫忙脫衣服,但是他的媽媽說飛機一會兒就到了,脫的話麻煩。

但是小孩的哭鬧本身也是有學問的,一個好的父母一定會聽懂孩子的哭聲。我孩子很小的時候,什麼樣的哭聲是要上廁所,什麼樣的哭聲要喝奶,我都知道。我的鄰居和同事都說我的孩子好乖,她有一點哼哼的話我都知道。所以兒童的哭聲就是發出需求的資訊,作為家長一定要耐心的觀察和發現。

有些哭就是疾病的反應,要及時帶去就醫。好好照顧孩子,孩子的毛病就少,大一點的孩子如果沒有身體上的不適就會停止哭泣。家長需要有對孩子哭鬧的正確認知,要教家長怎樣對待孩子。有一檔節目是《挑戰不可能》,有一期一個男的育兒專家,也是位老先生,能在很短的時間把孩子都搞定,說明他完全理解了孩子哭泣的這門學問,基本採取的是對孩子身體的恰當接觸、恰當的抱孩子的姿勢、家長的表情和孩子表情的互動,家長嚴肅的表情會使孩子哭泣,而且是帶有憤怒的那種哭鬧。

怎樣應對孩子的哭鬧?你跟小一點的孩子講話,他馬上就集中注意力不哭了;跟大一點的孩子,他可能是有一些需求,你要引導他怎樣去表達,是肚子疼?是凳子太高夠不著?是飯太多吃不下?我自己的小孩2歲多就開始什麼都自己來,包括吃飯。在她吃飯的時候,我偶然發現她有一次把碗裡面的青菜用紙巾包好扔到垃圾桶裡,我就問為什麼,她說媽媽這個卡喉嚨。這也是需求出現的問題,需要改變方法。後來我就把青菜剁碎了和在肉裡面一起吃,這就沒問題了。孩子的哭鬧也許也是飲食上的,你就需要了解,引導大一點的孩子去表達。這樣的介入完了以後我們就評估一下,像這樣的一個家庭暴力的個案,第一天打過孩子了,第二天我們就需要去看,實行隨訪制度,第三天還需要去看。我們發現這個禮拜都不打了,下次就是一個禮拜去看一次,發現一個禮拜都沒打孩子,我們就一個月去看一次,那一個月都沒打了,我們就半年去一次。開始密切的隨訪後面就是長時間的隨訪,直到這個行為被固定,這樣這個個案這樣處理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