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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試改革解析

司法考試 閱讀(2.86W)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前身為律師資格考試,自2002年後,增加了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類系統內部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統稱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 。

2017司法考試改革解析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12月21日公佈,司法考試製度將調整為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主要內容如下:

  一、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堅持正確方向。

堅持黨的領導,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選拔培養社會主義法律職業人才。

堅持整體規劃。加強頂層設計,注重整體謀劃,確保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各項改革措施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堅持遵循規律。

遵循法治工作隊伍形成規律,遵循法律職業人才特殊的職業素養、職業能力、職業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標準,科學設計和實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提高法律職業人才選拔、培養的科學性和公信力。

堅持積極穩妥。

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只對新進法律職業崗位人員實行考試和職前培訓,促進新舊制度妥善對接。

  二、法律職業範圍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

明確法律職業人員範圍:

法律職業人員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職業倫理和從業資格要求,專門從事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職業群體。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稽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的人員,應當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國家鼓勵從事法律法規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執法人員、法學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職業資格。

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

取得國家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獲得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獲得通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

建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選拔合格法律職業人才的國家考試製度。將現有司法考試製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標準、統一錄取的考試方式,一年一考。根據國家法律職業從業的需要,確定年度合格比例,將現有的國家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由其負責對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的設計、改革及合格標準的確定等項工作。

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增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著重考查憲法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面的法治實踐水平。加大法律職業倫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職業道德成為法律職業人員入職的重要條件。考試以案例題為主,每年更新相當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題的分值。

加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科學化、標準化、資訊化建設,組建權威的命題與考核專家隊伍,加強題庫、案例庫建設,每年更新案例庫,推進考試測評工作科學化、標準化。

恐怕今年想參加司法考試的非法法學專業的考生會十分驚慌,那麼接下來由小編來解析一下今年司法考試《意見》:

1、《意見》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為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指明瞭方向。《意見》提出,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國家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目標,通過建立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培育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

2、《意見》明確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

A.全日制+法學類本科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B.全日制+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C.全日制+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3、《意見》擴大了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主體範圍

改前: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

改後: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稽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的人員

4、考試難度增加

根據《意見稿》,今後考試“以案例題為主,每年更新相當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題的分值。”案例題增多,意味著主觀題題量擴大,選擇題等客觀題題量縮小,它更強調對法律技能的考察。另外,著重考查的除了憲法法律知識,還有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包括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面的法治實踐水平,這說明難度有所提升。這些法律技能,難以通過書本的短期自學獲得提高。業內人士預計,即使將來公佈的改革具體方案不限制考生專業,恐怕非法學考生高通過率的優勢也將喪失。

但是說了那麼多,其實大家更關心的報考司法考試條件的問題應該是今年的改革重點。在取得法律資格的條件和主體範圍上,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今年恐怕是最後一次參加司法考試了,可是這對於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是機遇同時也是挑戰。隨著考試難度的增加,這對法學專業素養的自我提升和專業知識儲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總的來說,今年的司法考試改革重心突出,期待著它能起到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