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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會考改革招生錄取辦法「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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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網站在9月份公佈了2017年《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兩考合一、全科開考、“4+X"、大幅減少加分專案……快來看看會考改革將有哪些新變化

2017會考改革招生錄取辦法「解讀」

  改革招生錄取辦法

進一步擴大綜合改革試點,各省(區、市)要選擇有條件的地市學習借鑑一些地區改革的成功經驗,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兩考合一

推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已經實行國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的地區要統一規範為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個別沒有實行“兩考合一”的地區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過渡到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現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加重學生備考負擔。

改進考試成績呈現方式,可以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克服分分計較,避免過度競爭。

  全科開考

把《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國中教育的基本質量。

  “4+X”

試點地區要改革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從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選擇部分科目作為錄取計分科目,除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外,根據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確定其他具體科目及數量,防止群體性偏科和加重學生負擔。

要將體育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科學確定考試分值或等級要求,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煉。

  學生可自主選擇

有條件的試點地區,在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各門科目合格的前提下,可以給予學生一定的自主選擇錄取計分科目的機會,發揮學科優勢,促進學生髮展興趣愛好。

為了防止出現偏科,學生在選擇錄取計分科目時,要做到文理兼顧,不能只選文科類科目,也不能只選理科類科目。

  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

綜合素質評價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統一要求,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科學規範的評價體系。

  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要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

要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嚴格規範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式,將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減少、嚴控加分專案

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專案,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專案,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專案,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對本地區加分專案和分值進行清理和規範,取消不合理的加分專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地方實際保留的加分專案,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稽核公示制度。

  改革時間表

  2017年開始,2020年完成

為積極穩妥有序推進會考改革,保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指導意見》明確了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安排。

一是加強省級統籌管理。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統一要求;選擇有條件的地市進一步擴大綜合改革試點,積極探索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制訂會考改革實施意見,2017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

二是以地市為主實施。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一般由地市組織實施,要求地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制定具體的會考改革實施方案並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是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之後入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現在的國中在校生、非試點地市仍執行原來的考試招生辦法不變。哪些地市進行試點由自己確定。

四是總結經驗,逐步推開,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