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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試《卷二》單選題練習及答案

司法考試 閱讀(1.08W)

1.因關某以刻劃方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公安分局決定對其作出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關某申請複議,並向該局提出申請、交納保證金後,該局決定暫緩執行拘留決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2017司法考試《卷二》單選題練習及答案

A.關某的行為屬於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B.公安分局應告知關某有權要求舉行聽證

C.複議機關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級公安機關

D.如複議機關撤銷對關某的處罰,公安分局應當及時將收取的保證金退還關某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

選項A錯誤。關某的行為不屬於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而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選項B錯誤。《治安管理處罰》第98條規定,公安機關作出吊銷許可證以及處二千元以上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舉行聽證。據此可知,本案中公安機關對關某作出的拘留及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不屬於可以要求聽證的範圍。

選項C錯誤。《行政複議法》第12條第1款,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據此可知,本案的複議機關可以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也可以是公安分局所在的本級人民政府。

選項D正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1條規定,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被撤銷,或者行政拘留處罰開始執行的`,公安機關收取的保證金應當及時退還交納人。

【答案】D

2.某公司向規劃局交納了一定費用後獲得了該局發放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劉某的房屋緊鄰該許可規劃用地,劉某認為建築工程完成後將遮擋其房屋採光,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許可決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A.規劃局發放許可證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費用

B.因劉某不是該許可的利害關係人,規劃局審查和決定發放許可證無需聽取其意見

C.因劉某不是該許可的相對人,不具有原告資格

D.因建築工程尚未建設,劉某權益受侵犯不具有現實性,不具有原告資格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許可。

選項A正確。《行政許可法》第58條第1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和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選項B錯誤。《行政許可法》第36條規定,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係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的意見。本案中,劉某是被許可地塊的相鄰權人,是該許可的利害關係人。因此,規劃局審查和決定發放許可證時應當聽取其意見

選項C錯誤。《行政訴訟法解釋》第13條第(一)項規定,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相鄰權或者公平競爭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中,劉某雖然不是行政許可的相對人,但是其是該行政許可的利害關係人,其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選項D錯誤。雖然該建築工程尚未建設,目前還未影響到劉某的利益,但是該行政許可實施後將會給劉某的利益造成影響。因此,劉某依然屬於該行政許可的利益相關人,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答案】A

3.關於部門規章的許可權,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對違反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暫扣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且屬於規章制定部門職權的,可以設定扣押財物的行政強制措施

C.可以在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範圍內,對實施該許可作出具體規定

D.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解析】本題考核部門規章的許可權。

選項A、D錯誤。《行政處罰法》第12條第2款規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前款規定的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

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國務院規定。據此可知,部門規章無權設定暫扣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選項B錯誤。《行政強制法》第10條第4款規定,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據此可知,規章無權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選項C正確。《行政許可法》第16條第3款規定,規章可以在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範圍內,對實施該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

【答案】C

4.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償債判決為由,先將其房屋查封,後裁定將房屋過戶以抵債。杜某認為強制執行超過申請數額而申請國家賠償,要求賠償房屋過戶損失30萬元,查封造成屋內財產毀損和丟失5000元,誤工損失2000元,以及精神損失費1萬元。下列哪一事項屬於國家賠償範圍?( )

A.2000元

B.5000元

C.1萬元

D.30萬元

【解析】本題考核國家賠償的範圍。《國家賠償法》第38條,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式的規定。該法第36條規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返還財產;(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於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七)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據此可知,只有查封造成屋內財產毀損和丟失的5000元屬於國家賠償的範圍。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