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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二考試題及答案(二)

司法考試 閱讀(1.53W)

  一、單項選擇題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二考試題及答案(二)

第1題 張某用紅糖和白酒的混合物生產了價值20萬元的假感冒藥,正準備銷售,被查獲,關於張某的行為的說法正確的是:( )

A.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B.以生產假藥罪(未遂)定罪處罰

C.觸犯生產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D.不構成犯罪

【正確答案】:C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對《刑法》第141條第1款的修改,只要實施生產假藥的行為,就構成生產假藥罪,不需要具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情節。因此,張某的行為成立生產假藥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的規定,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刑法》第140條規定的銷售金額3倍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張某生產偽劣產品,貨值達20萬,尚未出售就被查獲,符合司法解釋的要求,成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未遂。根據《刑法》第149條第2款的規定,生產、銷售本節第141條至第148條所列產品,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第140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所以對於張某應當按照生產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從一重處罰。所以只有C選項說法是正確的。

第2題 下列哪一段時間應計入一審案件審理期限?( )

A.需要延長審理期限的案件,辦理報請高階法院批准手續的時間

B.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經法院同意延期審理的時間

C.檢察院補充偵查完畢後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補充偵查的時間

D.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自改變管轄決定作出至改變後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時間

【正確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9條規定:下列期間不計入審理、執行期限:(1)刑事案件對被告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託、指定辯護人,法院決定延期審理的,自案件宣佈延期審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準備辯護的時間;(3)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後,合議庭同意延期審理的期間;(4)刑事案件二審期間,檢察院查閱案卷超過7日後的時間;(5)因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 重新鑑定或者勘驗,法院決定延期審理1個月之內的期間;(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鑑定的期間:(7) 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8)民事、行政、執行案件由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9)中止訴訟(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審理)或執行的期間;(10)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後,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間;(1)上級人民法院 通知暫緩執行的期閱;(12)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間。簡單對熙即可看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其實,上述法條的主要思路在於,只要是出現了不能歸責於法院原因的情形的,原則上就不 計入法院的審理期限。把握住了這一點,就不需要對上述法條死記硬背了。

第3題 甲對市地稅局在2008年6月18日作出的稅收保全措施不服,於2008年6月24日向省稅務局申請行政複議,在複議過程中,甲經複議機關同意,撤回了行政複議申請,並於9月25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法院應不予受理,因為該案屬於複議前置案件

B.法院應不予受理,因為該案超過了起訴期限

C.法院應不予受理,因為該案屬於對同~具體行政行為的重複起訴

D.法院應當受理

【正確答案】:B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88條的規定,對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複議也可以訴訟,不屬於複議前置,故A項錯誤;依《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5條規定,C項錯誤。當然,當事人撤回複議後再次起訴的,必須在法定起訴期限內。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起訴訟,甲知道的日期是6月18日,到9月25日提起行政訴訟,超出了起訴期限,法院應不予受理,故B項正確,D項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B。

第4題 關於檢察院審查起訴,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認為需要對公安機關的勘驗、檢查進行復驗、複查的,可以自行復驗、複查

B.發現偵查人員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應當自行調查取證

C.對已經退回公安機關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在審查起訴中又發現新的犯罪事實的,應當將已偵查的案件和新發現的犯罪一併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潛逃的,應當中止對全案的審查,待潛逃犯罪嫌疑人歸案後重新開始審查起訴

【正確答案】:A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5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對公安機關的勘驗、檢查,認為需要複驗、複查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複驗、複查,人民檢察院可以派員參加;也可以自行復驗、複查,商請公安機關派員參加,必要時也可以聘請專門技術人員參加。”據此,A選項正確。該規則第265條第2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在審查中發現偵查人員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同時應當要求偵查機關另行指派偵查人員重新調查取證。必要時人民檢察院也可以自行調查取訌。”據此,B選項錯誤。該規則第270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時已經退回公安機關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在審查起訴中又發現新的犯罪事實,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時已經查清的犯罪事實,應當依法提起公訴。”據此,C選項錯誤。該規則第273條第2款規定:“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潛逃的,對潛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審查;對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起訴應當照常進行。”據此,D選項錯誤。

第5題 偵查人員懷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擬對其進行鑑定。關於對甲進行鑑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式是正確的?( )

A.應當由省級醫院進行

B.精神病鑑定意見應加蓋醫院公章

C.精神病鑑定的時間計入辦案期限

D.作為證據的精神病鑑定意見,應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正確答案】:D

《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鑑定。可見有權鑑定的僅系具有鑑定資質的鑑定人,鑑定人系自然人而非單位。據此,A、 B選項錯誤。與民事訴訟不同的是,在刑事訴訟中所有的鑑定原則上都計入辦案期限。除非根據該法第147條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據此,C項說法錯誤。該法第146條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據此,D選項正確。

  二、多項選擇題

第1題 某市建築材料廠超標準排放汙水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該市環境保護局對其處以2萬元的罰款。在規定期間內該廠既不交納罰款也未向法院提起訴訟,該市環境保護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

A.市環境保護局應當自罰款決定生效之日起90日向法院提起執行申請

B.市環境保護局如有理由認為某市建築材料廠逃避執行的,可以在提出執行申請之前要求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C.市環境保護局應當向法院提供某市建築材料廠財產狀況的材料

D.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此罰款決定前,應當對罰款決定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正確答案】:B,C,D

【詳解】根據《高法行訴解釋》第88條規定,A選項錯誤。根據《高法行訴解釋》第92條規定,B選項正確。根據《高法行訴解釋》第91條第1款規定,C選項正確。根據《高法行訴解釋》第93條規定,D選項正確。故正確答案為BCD

第2題 關於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行為,下列哪些說法是不正確的?( )

A.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設定機關均應定期對其設定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進行評價

B.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依授權行使行政處罰權和行政許可權

C.行政機關委託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組織應當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D.行政機關依法舉行聽證的,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許可決定

【正確答案】:A,C,D

【詳解】《行政許可法》第20條規定,行政許可機關應當定期對其設定的行政許可進行評價,而《行政處罰法》並沒有規定這一制度;《行政許可法》第23條和《行政處罰法》第17條均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第18、19條規定亍行政機關可以委託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而《行政許可法》第24條則規定受託機構以行政機關為限;《行政許可法》第48條第2款規定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而《行政處罰法》第38、43條規定聽證後要經過審查程式後才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所以本題的答案是ACD。

第3題 下列哪些行為不構成單位犯罪?( )

A.甲、乙、丙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專門從事販私犯罪活動

B.甲、乙、丙出資設立的公司成立後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為主要經營活動

C.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以公司名義印刷非法出版物,所獲收入由他們二人平分

D.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組織職工對前來徵稅的稅務工作人員使用暴力,拒不繳納稅款

【正確答案】:A,B,C,D

【詳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3條、《刑法》第202條、第218條,可知,抗稅罪的主體不包括單位。因此,本題的答案是ABCD。

第4題 依據刑法規定,下列哪些情形不應數罪併罰?( )

A.非法拘禁他人故意使用暴力毆打致被拘禁人重傷、死亡的

B.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死亡的

C.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抗稅致人傷殘、死亡的

D.非法組織賣肉、強迫賣肉致人重傷的

【正確答案】:A,B,C,D 法定的“轉化罪”不是數罪、不併罰:(1)非法拘禁他人故意使用暴力毆打致被拘禁人傷殘、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論處。(2)刑訊逼供、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死亡的,以故意 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論處。(3)聚眾鬥毆造成重傷 死亡的,對直接責任人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論 處。(4)非法組織賣肉、強迫賣肉致人重傷的,以故意傷害罪論處。(5)在盜竊、詐騙、搶奪過程中使用 暴力、威脅轉化為搶劫罪的。(6)攜帶凶器搶奪的,以搶劫罪論處(是否屬於轉化罪尚未定論)。因此A、 B、C、D項均為轉化罪,不實行數罪併罰。

第5題 石某殺人後棄屍河中。在法庭審理中,對下列哪些事實不必提出證據證明?( )

A.被棄屍的河流從案發村鎮穿過的事實

B.刑法關於殺人罪的法律規定

C.檢察機關和石某都沒有異議的案件基本事實

D.石某的精神狀態

【正確答案】:A,B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34條規定,在法庭審理中,下列事實不必提出證據進行證明:(1)為一般人共同知曉的常識性事實;(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認的並且未依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理的事實;(3)法律、法規的內容以及適用等屬於審判人員履行職務所應當知曉的事實;(4)在法庭審理中不存在異議的程式事實;(5)法律規定的推定事實。本題中,A選項屬於一般人共同知曉的常識性事實。不需要證據證明,正確。B選項屬於法律的內容,不需要證據證明,正確。C選項是案件基本事實,D選項;某的精神狀態有可能影響到對其的定罪量刑,均不屬於上述法條規定的免證範圍,而系應當提供證據證明的事實。據此,C、D選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