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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報名條件有什麼限制嗎

司法考試 閱讀(3.04W)

2017年司考將改革,你可能很多次報名,而沒有參加考試,你可能僅僅是第一次參加,你可能考了不止一次,卻每次都是打醬油.那麼2016,是時候通過司考了,而這一次,對許多人都是最後一次了,那麼關於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你清楚嗎?司法考試報名條件有什麼限制嗎?下面跟yjbys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司法考試報名條件有什麼限制嗎

2017年司法考試改革後的報名條件:

什麼人可以參加改革後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A)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B)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C)或獲得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即:∨可參加考試,×不可參加考試

∨ 法律全日制本科、學士學位(含取得雙證的專升本)

∨ 非法學全日制本科+法學法律碩士學位及以上

× 法學大專

× 法學自考(函授、黨校、網路)本科

× 全日制法學本科但未獲學位

× 政治、行政管理、中共黨史等專業,拿法學學位但不屬於法學專業

× 輔修法學本科專業

∨ 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法律特殊規定地區除外

哪些人需要參加改革後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改前: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還有國企私企的合規崗位(法律顧問)改後:——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廣義上的)、仲裁員;——行政處罰複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人員;鼓勵:立法、其他行政執法、法學教育科研工作者參與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常見問題:

1. 不是考試資格吧 是取得證書資格?

答:您的理解很對。報考的時候,也是會對學歷學位等有要求的,但是報考時採取形式審查,在網上完成報名,網站稽核通過後就可以參加考試。考試通過只是取得證書資格的三個條件之一。學位學歷方面的稽核,主要是在考試通過後申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的證書的時候,因為此時的審查是實質審查,要求申請者提出相關的學歷學位證件證明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從操作層面上講,很有可能會核查學歷學位證書編號、認證資訊等。因此,取得證書資格的條件與報考條件並不完全是一回事兒。當然,具體細節還是以官方檔案為準。

2. 法學類到底什麼意思?

答:法學類指的是法學相關專業,在學歷證書上寫的是,某某法學院法學專業或者刑法專業、民商法專業等與法律有關的法學專業型別。這裡的法學類並不包含政治系、思想政治系、行政管理系等能夠獲得法學學士學位的專業。當然,一切還是等待改革實施方案中對法學類專業的規定為準。這裡我們僅作一個字面意義上理解。

3. 非法本有C證算老人麼?能考2016年麼?

答:如果2016年還按照現行的司法考試製度來執行的話,如果你拿到了非法本的C證的話,就還能參加現行的司法考試,拿一個更好的證——A證。但是如果2016就實施這個意見,能不能參加這個考試還要看司法部的公告和國家的相關規定來把握。

4. 全日制大三本科 2016年還能考嗎?

答:2016年很可能是現行司考的最後一年,所以根據現行司考制度,無論是非法還是法學的大三的學生,無論是全日制還是非全日制的,不管是普通高校還是成人高校的,全能參加考試,所以要抓住這個機會。

5 本科學歷,必須是進行全日制嗎?

答:從《意見》已經公佈部分的字面上理解,改革後,對本科學歷的要求更加嚴格,必須是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學歷證書,以區別於非全日制和成人教育院校等學歷證書。但是,司法部可能會視同處理,即將這些國家承認的其他學歷等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當然,具體細節還是以官方檔案為準。

6.不是說非全日制的不讓考了嗎?

答:按照《意見》已經公佈部分的字面上理解,非全日制的需要再去獲取法律碩士或者法學碩士的“雙證”,才能夠達到取得資格的學歷學位條件。但是,司法部很有可能會對某一部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科學歷進行同等性規定,即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是否視同處理,就需要看之後司法部的官方檔案的出臺了。2016年預計是現行司考制度的最後一年,非全日制本科學歷還是可以正常報考和取得資格的。所以,參加2016年考試,趕在改革前一次性通過司法考試才能比較安全。

7. 之前修了法學二專業、 但是學信網上沒有資訊,能參加考試嗎?

答:這可能涉及到雙學位的問題,雙學位一般是在本科階段修一個雙學位,他往往拿到的學歷證書只有一個,就是主修專業的那個畢業證書,學士學位呢有可能就拿了一個,這樣的雙學位可能要分兩種情況來討論:第一種情況,就是你拿到了一個非法學類的畢業證書,例如你拿到了一個計算機專業的畢業證書,一個主修專業的畢業證書,在同時又輔修了一個法學的,最後你拿到的學位有法學的,也有非法學的,即學位有兩個,據此可知不屬於前面說的A情況,A是法學的本科加法學的學位,其實屬於B和C兩種情況了,非法學的本科,按照B情況,應該拿什麼學位才行啊,需要法學的碩士、法律的碩士或法學的博士,這個是B途徑,那麼就可以參加考試了,如果是C途徑,拿到了一個其他的學位,但是還要加三年的法律工作經驗。所以之前修了法學二專業,就是他之前拿到的那個法學畢業證書不是法學類的,所以應該按照B或者C來處理,也就是說他那個法學的學士學位沒有用。

8. 我是大學雙學位,第二學位才是法學,不知道國家承認不?

答:從通常意義上理解,您的第一學位不是法學類,說明您本科主修的是非法學專業,雖然獲得的第二學位是法學,您的學歷證書上應該仍然是以你的主修專業為準,因此,您並沒有獲得法學類專業的本科學歷,按照《意見》的字面規定,是不能算作法學類本科專業的,屬於非法本專業。您有兩種途徑可以獲取資格:A種途徑是必須再獲得一個法學碩士或者法律碩士的學位證;B種途徑是從事相關法律工作3年以上。當然,具體細節還是以官方檔案為準。

9. 非法本,但是法學研究生,三年制的,第幾年可以考?

答:通常意義上來理解,這種情況參照大三期間考司考的規定,有可能是研二就能考的。當然,具體規定還是要以官方改革方案來落實,以官方檔案為準。

10.非法學的必須要取得法律碩士才能考?

答:根據《意見》中對學歷的規定,改革後,全日制的非法學類學歷人士,獲得本專業的學位證和學歷證後,為獲得報考資格,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必須再獲得一個法學碩士、法律碩士或法學博士的學位;另一種是從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所以即使《意見》落地後,還不是必須取得法律碩士才能考,也可以是“從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當然,具體細節還是以官方檔案為準。

我們預測2016年的考試政策是不變的,非法學本科不需要其他附加條件就能報考並取得資格證書。

11. 非法學類的碩士能考嗎?

答:根據《意見》中對學歷的規定,改革後,非法學的碩士,仍屬於非法學類學歷人士,獲得本專業的學位證和學歷證後,為獲得報考資格,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必須再獲得一個法學碩士、法律碩士或法學博士的學位;另一種是從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所以即使《意見》落地後,還不是必須取得法律碩士才能考,也可以是“從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即不完全排除其報考的可能性,只是附加了條件。當然,具體細節還是以官方檔案為準。

12. 思想政治教育,獲得的學位證書是法學學位,算不演算法學類呢?

答:根據《意見》已公佈部分文字的字面意思來理解,思想政治教育專業仍然屬於非法學專業。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在本科階段並沒有進行系統的法學教育;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歷證書上仍然是思想政治教育,而非法學專業。因此,雖然類似於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這樣的學位證書上是寫法學學士學位的,仍然不能算作是法學類本科學歷。

13. 單證在職研究生行嗎?

答:如果您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在職研究生又拿的是法律碩士或者法學碩士的學位證書,改革後,您仍然可以報考。但如果您的獲取的是非法學類的碩士學位證書,您還是需要再獲取法學碩士或者法律碩士及以上學位證書,或者三年以上法律工作,才能報考。當然,具體細節還是以官方檔案為準。

14. 自學考試法律本科,獲得法學學士學位的人員能不能考呢?

答:如果從文字表面來講的話,好像高自考的法律本科和法學學士,由於他這個本科畢業證書,不是全日制的普通高校的情況,所以呢,對於這樣的人群,按照《意見》的文字表面來看,好像要進一步考研究生,提升自己的研究水平,拿一個研究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從而才能參加法律的職業資格考試,具體的還有待司法部的改革方案和公告去進一步瞭解。但是也可能等同於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所以還要等待進一步明確,所以為了保證起見,建議大家如果2016年,很可能2016年是現行國家司法考試執行的最後一年,根據現行司考來看自考是肯定能考的,而且能夠拿到A證,所以建議大家抓住2016年的這個機會。

15. 自考法律本科還能報名嗎?

答:按照《意見》已經公佈部分的字面上理解,改革後,自考本科的學歷,不能直接取得資格,需要先獲得法律碩士或者法學碩士的“雙證”學歷。但是,司法部很有可能會對其視同處理,即視為全日制法學本科學歷。是否視同處理,就需要看之後司法部的官方檔案的出臺了。2016年預計是現行司考制度的最後一年,自考本科本科學歷還是可以正常報考和取得資格的。所以,參加2016年考試,趕在改革前一次性通過司法考試才能比較安全。

16.我是自考法律本科,現在拿到了全日制法律碩士雙證,可以報名嗎?

答:您已經獲得了全日制法律碩士的學歷證和學位證,當然就可以報名了,改革後的取得資格對您是沒有影響的。但是,改革後,考試內容和難度方面還是會有一些變化,建議您抓住“改革紅利”,儘早報考,儘早通過!

17.誰能告訴我16年自考生還能考麼?

答:根據《意見》內容,預測,2016年是現行司考制度執行的最後一年;2017年是新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執行的第一年。所以2016年自考生還是可以考的。從《意見》的字面含義看,2017年改革後,自考生考試需要拿到法律碩士或者法學碩士的“雙證”才能參加考試。但司法部很有可能會對其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是否視同處理,就需要看之後司法部的官方檔案的出臺了。

18. 成教考法本無學位,不知能考不,2016年能考嗎?

答:根據《意見》已經公佈的內容,同時有學歷和學位才能報考。但,我們預測2016年是改革前的最後一年,各項政策應當還是不變的,成教法本在2016年還是能報考的。當然,具體細節還是以官方檔案為準。

19.同等學力研究生行不行?

答:同等學力研究生通常指申請學位者或報考研究生的考生中,雖然沒有大學本科或者碩士生、博士生學歷(包括獲得相應的學位),但通過自學或其它途徑達到了相當於大學本科或碩士生畢業以及博士生申請論文答辯時的知識和能力水平的人員。同等學力是非本科、碩士生畢業者報考碩士生、博士生,以及不具備碩士生、博士生學歷的人員申請碩士和博士學位時的必要條件。在我國,同等學力資格須經申請人所在單位證明以及接受其報考或申請的單位稽核。所以同等學力研究生是隻有研究生學位,往往沒有本科學歷,故從《意見》的字面規定看是不能參加考試而取得資格的。對於此種人士,是否視同獲得學歷,還得看司法部官方檔案如何規定。

20.三年的實習經驗可以是兼職嗎?

答:根據通常意義上的理解,這裡的相關法律工作,必須是與法律工作有直接聯絡的工作。既然是指工作,就應當是正式的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而不應當是實習。改革措施落地後,對3年工作經驗的實質性審查,從操作層面上來說,很可能是和個人社保繳費記錄掛鉤,而兼職是無法提供相關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記錄等證據證明的。因此,這裡的三年工作經驗應當是指與法律有關的全職工作。當然,具體的改革規定,還是應當以官方檔案為準。

21.會有面試嗎?

答:目前沒有增加面試,《意見》落地後估計仍僅是筆試,以案例為主。

22. 在鄉鎮計劃生育執法的算不算執法人員啊?

答:屬於,鄉政府也是行政機關,裡面肯定也有一些執法的事,計劃生育執法也是一種執法,所以在鄉鎮計劃生育執法的也算執法人員,當然了,根據意見的規定,這樣的行政執法人員不屬於必須取得資格的人,因為他儘管是徵收社會撫養費,但是這個決定,他不是行政處罰,也不是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所以這樣的執法人員是鼓勵取得這個資格,不是強制取得的。

23. 民警是不是也要考司法考試?

答:根據現行的司法考試製度,對民警沒有強制要求,將來《意見》一旦落實實施,有一些警察也要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例如從事行政處罰決定稽核的警察、從事行政複議工作的警察,但是如果不是從事這兩種的,只是鼓勵取得,不是強制性的。

24. 法律顧問具體指什麼?

答:從學理上,法律顧問是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內部設定的法律事務機構中的人員。這是廣義的法律顧問。狹義而言,法律顧問指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律師。現在的很多企事業單位都會聘用法律顧問,以備涉及相關法律問題的諮詢、相關合同的起草稽核已經相關法律行為的代理等等。《意見》中所稱的法律顧問範圍,還需等待相關法律法規明確。

25. 我有企業法律顧問證,是不是也必須考試?

答:根據《意見》已經公佈部分的文字說明,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原有的企業法律顧問證,繼續從事企業顧問相關工作,是可以的。但是,我們預測:您要是在《意見》落地後轉行做其他應當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的法律崗位的,就需要獲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當然,具體的規定,還是應以司法部官方檔案為準。

26. 勞動保障監察員用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嗎?

答:如果您在勞動監察部門從事的是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稽核工作,則屬於改革後新增加的一類應當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要參加考試;如果您從事的僅僅是一般性的勞動監察工作,則屬於國家鼓勵取得資格的人群,這取決於您目前的工作崗位的性質。

27.限制非法本,那專業律師的問題怎麼解決?

答:專業律師如果限制本科必須是理工科專業的話,那麼他們取得國家統一考試資格,就應當先行取得法律碩士或者法學碩士及以上的學位,或者從事相關法律工作3年以上。司法部還是給出了這些特殊行業的獲取途徑的,只不過要求更為嚴格了。

28. 過了的不會有什麼變化吧?

答:根據《意見》中提到的原則,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只對新進法律職業崗位人員實行考試和職前培訓,促進新舊制度妥善對接。因此,已經過了司法考試的,就沒有什麼不利的影響了。

29. 考了一年再拿資格有問題?

答: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2015年11月20日釋出的公告中的最後一條規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稽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因此,未在規定期間內申請的,過一年之後,還得在參加一次考試。因此,提醒廣大考生,一定要及時關注各地司法局官方的網站公告,及時進行成績查詢和資格稽核申請!

30. 這麼多人都要考是不是沒有含金量了?

答:您的理解是有偏差的,這說明這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含金量更高了,你拿到這個證之後就業面更大了,職業發展的空間更大了,所以他的含金量是更高了,所以要抓住機會通過,而且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你通過司考,拿到這個證就相當於以後那個更嚴格的證書了。

31. 司法部公告什麼時候出?

答:根據《意見》的內容,各項改革措施應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實到位。國家推進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程序,保證改革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具體司法部有關具體改革措施的公告,估計2016年不會。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完成後,司法部的實施方案才會具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