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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廈門集美區教師資格認定通知(6月1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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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開展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通知》(閩教人〔2014〕86號)、《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和《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非師範類應屆畢業生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的補充通知》,為做好2017年上半年我區初級中學、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上半年廈門集美區教師資格認定通知(6月12日起)

  一、申請物件

(一)中國公民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戶籍關係或人事關係在本區(提供認定機構所在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或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的人員。

(二)就讀學校在本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2017屆本、專科應屆畢業生。

  二、申請條件

(一)學歷要求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中等幼兒師範學校或國民教育系列幼兒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2.申請國小教師資格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中等師範學校或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

(二)考試要求

1.參加全國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2.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須提供在校學習成績單、畢業實習鑑定材料和畢業生報到證)。

3.符合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條件,並參加全省中國小教師資格面試取得《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的人員。

(三)普通話要求

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證書。

(四)體檢要求

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取消乙肝專案體檢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執行。

(五)其他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其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採用網上報名。請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的網上申報欄目進行報名。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

(二)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30日(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請申請人儘早登陸網站報名,報名時間超過,網站將自動關閉,不再開通。)

(三)諮詢電話:668335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現場確認和提交材料:

(一)時間: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地點:廈門市集美區誠毅大街1號之1行政服務中心一層27號視窗

(三)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雙面列印,一式二份(貼近照);

2.《申請人體檢表》雙面列印(須由二級甲等(縣、區級及以上醫院)出具體檢結論並蓋章,體檢表格和標準可上我局網站查詢下載);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的.學校等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出具鑑定及證明)

4.畢業證書原件和影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詢列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一份(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

5.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6.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其中,申請人戶籍不在認定機構所在地的,還應提供當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原件,或當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7.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語委部門頒發)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8.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相片背後用圓珠筆寫明姓名)。

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1.參加全國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從今年開始教育部考試中心不再寄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考生網上自行下載列印,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

2.參加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應提交《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其中,“兩學”考試合格人員還應提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成績單)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3.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須提供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和影印件一份、畢業實習鑑定材料影印件一份及畢業生報到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已就業人員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影印)。

以上證件原件稽核後退還本人。

  五、領證

1、時間:2017年7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點:廈門市集美區誠毅大街1號之1行政服務中心一層27號視窗

  六、注意事項

(一)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是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上可驗證的學歷,含自考畢業證書等。

(二)申請者可委託他人辦理,須提供委託書、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和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