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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廈門市思明區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教師資格 閱讀(1.87W)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開展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通知》(閩教人〔2014〕86號)和《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和《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非師範類應屆畢業生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的補充通知》等有關規定,為做好2017年上半年我區國中、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上半年廈門市思明區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一、認定範圍和物件

2017年在思明區申請認定幼兒園、國小、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戶籍關係在本區或人事關係在本區(提供認定機構所在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或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的畢業人員;就讀學校在廈門市思明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2017屆畢業生。

  二、認定條件

(一)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2.申請認定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3.申請認定國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二)考試要求

1.參加全國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2.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須提供在校學習成績單、畢業實習鑑定材料和畢業生報到證)。

3.符合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條件,並參加全省中國小教師資格面試取得《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面試合格證》有效期為兩年)。

(三)普通話要求

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並取得相應證書。

(四)體檢要求

體檢要求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取消乙肝專案體檢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執行,具體可上區教育局網站查詢。

(五)特別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採用網上報名。請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的網上申報欄目進行報名。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30日(工作日7:00-24:00,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請申請人儘早登陸網站報名,報名時間超過,網站將自動關閉,不再開通)。

(三)諮詢電話:586274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現場確認和提交材料:

(一)時間: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點:廈門市思明區前埔東路20號西側思明區行政服務中心8層綜合廳“思明區教育局”視窗。

(三)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雙面列印一式二份,相片與網報同版)。

2.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3.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其中,申請人戶籍不在認定機構所在地的,還應提供認定機構所在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或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原件(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的學校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出具鑑定及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6.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應提供在校學習成績單、畢業實習鑑定材料和畢業生報到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7.福建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頒發的相應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學科結業證書或省自考辦出具的成績證明;或國家自學考試師範教育類專業學歷證書及相應學歷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明和《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影印件(可由考生網上自行下載列印,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

8.《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語委部門頒發)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9.《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雙面列印)原件,須由區級(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合格並蓋章,體檢表格和標準可上教育局網站查詢下載。

10.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相片與網報同版,背後用圓珠筆寫明姓名)。

以上有關證件原件稽核後退還本人,影印件統一用A4紙影印(影印與本人有關的一面,如戶籍還需影印首頁及本人頁),按以上順序編號,並把2-9項材料用小夾子夾裝成冊。

  五、領證

(一)時間: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點:廈門市思明區前埔東路20號西側思明區行政服務中心8層綜合廳“思明區教育局”視窗。

  六、注意事項

(一)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是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上可驗證的學歷,含自考畢業證書等(為便於開展核驗工作,請申請者稽核時一併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詢列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無法查詢的請提供“學歷認證材料”,並帶到稽核現場,《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歷認證材料”稽核後退回本人)。

(二)申請者可委託他人辦理,須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影印件。

  附件:點選下載

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幼兒園除外) 2.

福建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3.

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