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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廣東珠海市技師學院招聘教職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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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技工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市有關規定,我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珠海市技師學院教職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廣東珠海市技師學院招聘教職員通告

  一、招聘單位簡介

珠海市技師學院是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目前該院正在進行現有香洲吉大校區改擴建工程和金灣新校區建設工程,建成之後將有兩個校區。考生可登入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珠海市技師學院網站()(以下簡稱“兩入口網站”)進一步瞭解。

  二、招聘崗位、物件及薪酬待遇

應聘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須服從學院統一工作分配安排,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具體招聘崗位、物件、人數及條件詳見《珠海市技師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崗位表》(附件1)。專業名稱及程式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附件2)執行。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採取“郵寄報名材料”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及地點:受理報名材料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14日15:00時(以郵件寄達簽收時間為準);郵寄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吉大白蓮路42號珠海市技師學院辦公室;郵編:519015;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張老師【0756-3808361、18128125665】,曾老師【18128125638】。

3.報名材料(請考生按以下順序裝訂提交):①《珠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報名者須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1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備用);③身份證或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及暫緩就業畢業生,還須提供已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習成績單】、專業技術(職業、執業)資格證;④計劃生育證明(由戶口所在地或現暫住地的村、居委會及以上計生部門或所在院系開具);⑤國有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須徵得工作單位同意,並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⑥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須已畢業,且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並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上述報名材料除第①項提交原件外,其他項提供影印件,查驗原件。提交的影印件不予退還。

4.資格審查:根據考生郵寄的報名材料進行初步資格審查,通過初審人員名單于2016年8月18日在“兩入口網站”公佈,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不再通知考生。初審通過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驗核並領取《准考證》。

——領取准考證時間及地點:2016年8月20日(8:30-12:00,14:30-16:30)(珠海市技師學院行政樓二樓會議室);

5.其他事項:各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報考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二)考試

考試採取“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的方式,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均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1. 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

專業技能測試採取紙筆作答、技能實操等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應用能力和操作水平。在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各招聘崗位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符合面試人數進行面試。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要求等事項,於測試結束當日內在“兩入口網站”公佈。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暫定2016年8月21日,具體安排詳見《准考證》。

2.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

(1)A01-A06崗位採取 “試講+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創新能力以及有關專業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及考生課堂教育教學能力。

(2)B01-B06崗位採取答辯形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佈成績。

考試結束後,計算面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依其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各崗位體檢及考察物件。考生考試總成績、各崗位考察及體檢人員名單,於面試工作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兩入口網站”上公佈。

面試時間及地點:暫定2016年8月22日,具體安排詳見《准考證》。

備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考場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所空缺考試名額不予遞補。

(三)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四)確定擬聘人員並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兩入口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因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五)簽訂《就業協議書》

與尚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及暫緩就業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簽約時不能提供《就業協議書》者,按棄權處理,取消擬聘資格。簽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結果報主管部門認定後,辦理擬聘人員人事調動或畢業生接收、聘用等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諮詢電話:0756-3808361、3808316;監督投訴電話:0756-2128205、2128371。

(二)被聘用者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報到,須服從學院統一工作分配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將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分崗位按面試合格考生考試合格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2.因個人原因在畢業後半年內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3.不服從組織調配者;4.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5.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6.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7.放棄聘用資格者;8.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四)請考生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誠信報考,資格條件稽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規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