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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報關水平測試《業務技能》知識考點:商品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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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商品歸類工作不僅是海關開展稅收徵管、實施貿易管制、編制進出口統計和查緝私運違規行為等工作的重要基礎,也是進出口企業辦理各項進出口報關相關業務的重要基礎。跟著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2017報關水平測試《業務技能》知識考點:商品歸類

  一、商品歸類的定義及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以下簡稱《商品歸類管理規定》)第二條對“商品歸類”的定義是:“本規定所稱的商品歸類是指在《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公約》商品分類目錄體系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為基礎,按照《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註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註釋》以及海關總署釋出的關於商品歸類的行政裁定、商品歸類決定的要求,確定進出口貨物商品編碼的活動。”

商品歸類工作不僅是海關開展稅收徵管、實施貿易管制、編制進出口統計和查緝私運違規行為等工作的重要基礎,也是進出口企業辦理各項進出口報關相關業務的重要基礎。某一進出口貨物的商品編碼一經確定,則其適用的關稅稅率、法定計量單位、監管證件等也就確定下來,因此無論是對於海關,還是對於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商品歸類均有著重要的意義。正確的商品歸類一方面可以幫助企業避免遭遇歸類稽核導致的通關“瓶頸”,從而大大提高通關效率;另一方可以提升企業對進出口貿易的可預見性,幫助企業正確預見和有效準備貨物在通關環節所需要滿足的各類海關監管要求,提升物流效率,降低進出口貿易風險。由此可見,商品歸類是報關從業人員必須掌握的最重要的技能之一。

  二、進出口商品歸類的依據

根據上述商品歸類的定義,可以看出《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公約》(以下簡稱《協調製度公約》)商品分類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進出口稅則》)、《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註釋》(以下簡稱《商品及品目註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註釋》(以下簡稱《本國子目註釋》)及商品歸類行政裁定、商品歸類決定均為進出口商品歸類的法律依據。下面對上述6個依據進行分別介紹。

  (一)《協調製度公約》商品分類目錄

  1.概述

《協調製度公約》是海關合作理事會(現名世界海關組織)主持制定的.國際公約,於1988年1月1日生效,旨在保證其附件——商品分類目錄,即《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以下簡稱《協調製度》或HS)的順利實施。公約第三條要求各締約方“必須保證從本公約在本國生效之日起使其稅則目錄及統計目錄與協調製度取得一致”。

《協調製度》是在《海關合作理事會商品分類目錄》(簡稱CCCN)和聯合國《國際貿易標準分類目錄》(簡稱SITC)的基礎上,綜合國際上多種商品分類目錄而制定的一部多用途國際貿易商品分類目錄。它廣泛應用於海關稅則、國際貿易統計、原產地規則、國際貿易談判、貿易管制等多個領域。

目前,已有200多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採用《協調製度》目錄。我國於1992年加入《協調製度公約》,並以《協調製度》為基礎編制我國的稅則目錄(《進出口稅則》)及統計目錄(《統計商品目錄》)。

隨著新產品的不斷出現和國際貿易結構的變化,世界海關組織(WCO)每4~6年對《協調製度》進行一次全面修訂(也稱為“一個審議迴圈”)。截至目前,已進行過5次修訂,形成6個版本,當前採用的是2012年生效的版本。

為使各締約方能夠統一理解、準確執行《協調製度》,海關合作理事會還同步編寫了《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註釋》(以下簡稱《協調製度註釋》)。《協調製度註釋》是對《協調製度》的官方解釋,與《協調製度》同步修訂,是《協調製度》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1992年,我國加入《協調製度公約》時,海關總署同步編譯出中文版《協調製度註釋》(現名《商品及品目註釋》),並於2007年通過法律程式,將《商品歸類管理規定》確定為進出口商品歸類的依據。

  2.《協調製度》目錄結構

《協調製度》目錄由最多6位數字的商品編碼與對應的商品名稱組成。其將國際貿易涉及的各種商品按照生產類別、自然屬性和不同功能用途等分為21類97章,每一章由若干4位數字的品目構成,品目項下又細分出若干一級(5位數字)子目和二級(6位數字)子目。為了避免各品目所列商品發生交叉歸類,需要時在類、章標題下設有類註釋、章註釋和子目註釋。為了保證《協調製度》解釋的統一性,還設立了歸類總規則,作為整個《協調製度》商品歸類的總原則。

從類來看,它基本上按社會生產的分工分類;從章來看,基本上按商品的自然屬性或功能、用途來劃分;從品目的排列看,一般是原材料先於成品,加工程度低的產品先於加工程度高的產品,列名具體的商品先於列名一般和未列名的商品。

《協調製度》的目錄結構見圖3—1—1。

  (二)《進出口稅則》

《進出口稅則》是由國務院批准釋出的,規定進出口商品關稅稅目、稅則號列①和稅率的法律文字,是《關稅條例》(以下簡稱《關稅條例》)的組成部分②。《進出口稅則》也是在我國關境內進行進出口商品歸類的基礎法律依據,商品歸類過程中,“確定進出口貨物商品編碼”即將進出口商品歸人《進出口稅則》中相應的編碼。從某種意義上講,除了《協調製度》,其他商品歸類依據都是由《進出口稅則》派生而來,其對歸類的重要性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