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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員考試報關單填寫指導:標記嘜碼及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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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報關員考試報關單填寫指導:標記嘜碼及備註,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報關員考試報關單填寫指導:標記嘜碼及備註

 標記嘜碼及備註(比較重要的欄目)

本欄目實際包含兩部分內容,一是標記嘜碼,二是備註。

 (一)本欄目上部(或者說是左半部)用於填寫標記嘜碼內容

1.含義解析

標記嘜碼就是指運輸的標誌,是為方便收貨人查詢,便於在裝卸、運輸、儲運過程中識別而設。有關運輸標誌所包含的內容請考生自己看一下國際貿易實務中有關運輸標誌的內容。一般來說,在標記嘜碼中會列出如下資訊:收貨人的代號(標識)、合同號、目的地、原產國(地區)、中轉資訊、件數號碼等。這些資訊可能也會對我們填制報關單有幫助。

2.填報要求

填報貨物運輸包裝上的標記嘜碼中除圖形以外的所有文字、數字(基本是原樣照抄)。無標記嘜碼的免於填報。

3.資訊的查詢與確定

標記嘜碼一般印刷或貼在貨物的外包裝上,也標註在裝箱單、提單、發票中。(3種單證中的標記嘜碼應該與外包裝上的一致)

常用以下英文表示標記嘜碼:Marks、Marking、MKS、Marks &No. (Marks&Numbe)、Shipping Marks、MKS&Nos.、Case Mark等。填寫報關單的標記嘜碼欄目就是將上述欄目中的內容全部照抄到報關單中。填報要求中之所以說圖形不填,是因為現在都採用電子報關,圖形不方便錄入,考試應該不會考這個問題。

例如,提單中: 某些發票中: 某些裝箱單中:

MARKS&Nos. Shipping Marks CASE MARK:

BSSC FAR EAST P/O N0.03DL022

HP0065/VE044—045 SHAGNHAI PORT OSAKA

MADE IN BRAZIL C/NO.:1/2—2/2 C/NO.:22

填制報關單時把這些內容照抄填入標記嘜碼及備註欄即可(一般填在欄目的左半部)。

有的在單證的標記嘜碼欄中寫有“N/M”,是NO MARK,沒有標記嘜碼之意。

4.考試的考點

沒有特別的考點,能在單證中查詢到標記嘜碼即可。

 (二)本欄目下部(或者說是右半部)用於填報備註內容

1.含義解析

備註指報關單其他欄目不能填寫完全以及需要額外說明的內容,或其他需要備註、說明的事項。

2.填報要求

報關單其他欄目的填報要求中都有講到需要填寫在備註欄的情形,它們包括:

(1)涉及經營單位填報需要備註說明的內容:受外商投資企業委託代理其在投資總額內進口投資裝置、物品的外貿企業名稱填寫在本欄。應填寫“委託××××××公司進口”。(××××××為代理的外貿企業名稱)

(2)關聯備案號在此欄填寫。

①關聯備案號含義解析:是指和本報關單申報的貨物有關係和聯絡的其他的.報關單上填寫的備案號,按海關管理的要求要體現在本報關單上。

例如,在備案號欄講到的加工貿易成品憑《徵免稅證明》轉為享受減免稅進口貨物或囂審批備案後辦理形式進口的貨物,進口報關單填報《徵免稅證明》編號,出口報關單填報《加工貿易手冊》編號。則對於進口報關單而言出口報關單上的備案號——加工貿易手冊編號就是它的關聯備案號。而對於出口報關單而言,其關聯備案號是進口報關單上的備案號——徵免稅證明編號。

②填報要求:關聯備案號應該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註”欄。

例:加工貿易企業甲從事進料加工業務,取得《加工貿易手冊》(c×××××××××××),加工成品裝置A出口。而經批准新成立的合資企業乙欲從國外進口裝置A(享受特定減免稅),得知甲生產該裝置後與甲簽約,從甲企業購買,並向海關申請取得編號為z×××××××××××的《徵免稅證明》。

則甲乙兩企業向海關正確的申報如下:

甲企業按出口報關填寫加工貿易出口貨物報關單,報關單的“備案號”欄填手冊編號“C×××××××××××”。而乙企業的徵免稅證明編號對於甲企業來說就是報關單上要填寫的關聯備案號。其關聯備案號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註”欄,填寫的形式為:“轉至z× × ×××××××××徵免稅證明”。乙企業按進口報關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報關單的“備案號”欄填徵免稅證明編號“Z×××××××××××”。而甲企業的加工貿易手冊編號對於乙企業來說就是報關單上要填寫的關聯備案號。其關聯備案號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註”欄,填寫的形式為:“轉自C×××××××××××加工貿易手冊”。

(3)關聯報關單號在此欄填寫。

①關聯報關單號含義解析:是指與本報關單有關聯關係的,同時在海關業務管理規範方面又要求填報的報關單號,應填報在“關聯報關單”欄。

例: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貨物,同樣一批貨物,作為轉出企業加工成品報出口,而轉入企業將其作為料件報進口。按海關的規定,應該先由轉入企業報進口,並且在進口報關後把其進口報關單號等資訊通知轉出企業。轉出企業再報出口,並將轉人企業的進口報關單號作為關聯報關單號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註”欄。此處考生需要了解,同樣需要填寫關聯報關單號的情形還有加工貿易的餘料結轉報關。

②填報要求:上面提到的兩種加工貿易結轉類的報關中,由於是先報進口,所以只有出口報關單填寫關聯報關單號。應該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註”欄。

以含義解析中的例子為例,具體填報為:轉至××××……報關單(關聯報關單號)。

(4)集裝箱號:一票貨物有多個集裝箱需要填報的,在本欄目填寫其餘集裝箱的資訊。填寫的格式與集裝箱號欄相同,即“集裝箱號/規格/自重”。(應按單證中的所給集裝箱順序填寫)

(5)隨附單據欄:一個以上監管證件的,本欄目填寫其餘的監管證件的程式碼及編號。

具體填報要求為:“監管證件程式碼”+“:”+“監管證件號碼”。監管證件是優惠貿易協定下的原產地證書的,按聯網與不聯網的原產地證書的填報格式填寫。

(6)其他申報時必須說明的事項。

3.資訊的查詢與確定

由於本欄目本身是對其他欄目和內容的補充和說明,因此,本欄目要填寫的內容要根據需補充和說明的欄目而定。因此,在考試時需留意經營單位、集裝箱號、隨附單據欄目填寫中是否有需要補充說明的內容。

4.考試的考點

(1)最可能考的是集裝箱號和隨附單據在該欄目補充填寫的情況。

(2)其次可能考經營單位在此欄需要說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