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管理,各個國家開始制定自己的分類標準或規定。我國在計劃經濟期間,就曾制定了汽車分類標準和車型編號規則,而在二手車評估過程中,汽車的分類對二手車的評估也非常重要。
一、汽車型別的術語和定義
汽車定義
廣義的汽車分為有動力的汽車和沒有動力的掛車,狹義的汽車為有動力的汽車。同時汽車又可分為乘用車、商用車。
汽車概念
汽車是指由動力驅動,具有4個或4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
必備條件:動力驅動、車輪數≧4、非軌道承載
乘用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座位數≤9。它也可以牽引一輛掛車。
商用車輛:用於運送人員和貨物的汽車,並且可以牽引掛車。
二、國家標準機動車輛及掛車分類
類別 | 定義 | 舉例 | |
L類 | 兩輪或三輪機動車 | 農用三輪車、摩托車 | |
M類 | M1類 | 座位數≦9的載客車輛 | 轎車、麵包車 |
M2類 | 座位數>9,且最大設計總質量≦5t得載客車輛 | 中巴車 | |
M3類 | 座位數>9,且最大設計總質量>5t的載客車輛 | 大型巴士 | |
N類(貨車) | N1類 | 最大設計總質量≦3.5t的載貨車輛 | 微型貨車 |
N2類 | 3.5t<最大設計總質量≦12t的載貨車輛 | 中型貨車 | |
N3類 | 最大設計總質量>12t的載貨車輛 | 重型貨車 | |
O類(掛車、半掛車) | O1類 | 最大設計總質量≦750kg | |
O2類 | 750kg<最大設計總質量≦3500kg的掛車 | ||
O3類 | 3500kg<最大設計總質量≦10000kg的掛車 | ||
O4類 | 最大設計總質量>10000kg的掛車 | ||
G類 | M、N類越野車 |
三、公安管理機動車輛分類
分類方法 | 類別 |
按照機動車輛型別分類 | 汽車(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重型、中型、輕型、微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 |
摩托車(普通、輕便摩托車) | |
掛車(重型、中型、輕型掛車) | |
按照使用性質分類 | 公路客運車輛 |
公交客運車輛 | |
出租客運車輛 | |
旅遊客運車輛 | |
貨運車輛 | |
租賃車輛 | |
非營運車輛 | |
特種車輛 |
特別提醒:報廢車不是二手車,舊車是二手車,二手車不一定是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