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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理財“黃金定律”-忽悠人理財知識

財商培訓師 閱讀(1.2W)

個人理財品種大致可以分為個人資產品種和個人負債品種,共同基金、股票、債券、存款和人壽保險等屬於個人資產品種;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消費信貸則屬於個人負債品種。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忽悠人理財“黃金定律”,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最新理財“黃金定律”-忽悠人理財知識

  誤區之一:表象

在理財領域,常見的誤區是被“表象”所迷惑。這些“表象”通常體現為長期趨勢,也就是說只有在一個長達數年的觀察期才存在這樣的結論。例如,“高風險的投資品種對應高收益”、“股市年收益率可達12%”、“基金定投可以賺錢”等等。

事實上,這些“長期趨勢”只有理論價值。在我們個人的投資生涯中,我們要對抗的都是短期趨勢,或者說是短期的市場波動。因此,當個人有了閒置資金開始投資理財的時候,一定要結合當下的市場情況而定。

比如在大牛市的2007 年,高風險的股票市場的平均收益率遠遠高於低風險的貨幣基金,投資股票的收益就高;

而在2008年,投資股票要想贏過貨幣基金就難了,因為在當時國際金融危機、股市泡沫等幾大誘因下,上證指數全年下跌超過60%,所有行業板塊無一逃脫下跌的命運。

還有一種“表象”已經被資料證明是錯誤的經驗,例如“黃金抗通脹”的說法。從長期來看,黃金是一種回報率非常低的資產。

根據瑞信的研究,從1900~2011 年,剔除通脹因素後黃金年均回報率只有1%。

  誤區之二:片面

此外,還有很多理財領域錯誤的認識源於“片面”。常常聽到的有“價值投資”等於“長期持有”、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裡、不負債是傻瓜等。這些觀點在某種情況、條件下是正確的,但如果套用在所有情況下,則會事與願違、達不到理財的目的。

例如,有人認為“價值投資”就是捂住一隻股不放,殊不知價值投資的本質是發現低估值的股票,而投資的週期也只與估值有關。如果經過一段時期這隻股票已經不再便宜,那再捂下去只會加大持股的風險。

同樣,資產配置是個不錯的理念,但前提是你有足夠多的“雞蛋”(資產)以及足夠多的“籃子”(你熟悉的投資領域)。在本金較少的情況下,“為配置而配置”則沒有必要。

  理性理財:匹配

只有認識到這些誤區,我們才可能做到理性理財。而“理性理財”的實質則可以體現在“匹配”二字上,即理財規劃與個人需求的匹配、理財手段與個人能力的匹配。

先說與個人需求匹配。在制訂個人理財規劃之前,首先要對家庭開支有個合理分配,多少用於供房及其他方面投資,多少用於家庭生活開支,多少買保險,多少存銀行以備應急之需。

當然,在單身、剛剛結婚、建立三口之家等不同階段,收入情況、實際需求都不同,你的理財規劃也要有所側重。

其次,在實際的操作中,理財手段與個人能力要匹配。一般來說,基金、股票、期貨的投資風險是逐級放大的,對個人的投資能力要求也逐級提高。

投資圈子有個經驗數字:10%的人能在股市賺錢,而這些有賺錢能力的人中也只有十分之一可以在貴金屬期貨領域賺錢。

因此,再有人以高額回報誘惑你開戶炒黃金、炒白銀等貴金屬投資業務時,你一定先要掂量一下自己的實力。

如果沒時間關注股市、研究個股,又不想錯過行情,不妨買偏股型基金。

剛剛過去的三季度,股票市場出現了近年來少有的較大級別反彈行情,因此股票型基金成為前三季度最為賺錢的基金品種,平均收益率達到12.72%。

如果資金有限,在目前對未來趨勢看好的情況下,參與基金定投也是不錯的理財方式。

  十大忽悠定律之一:高風險匹配高收益

從長期趨勢看,較高風險的投資品種對應較高的收益;但從短期的市場來看,“高風險”往往只體現出“風險”的一面,也就是說風險與收益是不一定成正比的。

俗話說“富貴險中求”,風險越高,收益越大。那麼,在現實的投資市場上,真是這樣嗎?

事實上,伴隨著對收益的追求,潛在的風險有可能加大;但單純地放大風險並不一定能提高收益,尤其是在短期的投資行為中;我們追求的比較理想的投資模式是用較低的、可控的風險獲得儘量多的收益。

  案例

2010 年,國際基金研究機構理柏(Lipper)研發了適合中國基金市場的風險分類指標。按照理柏基金的風險分類方法,共將基金分為高度風險、中至高度風險、中度風險、低至中度風險以及低度風險5個級別。

從一年期的業績表現看,2009年中國上證綜指增長79.98%,而風險級別居於高度風險的基金的業績也相近,一年平均回報率為76.29%,領先於其他所有風險型別。中至高度風險基金一年平均回報率亦達71% ,中度風險基金60.14%,低至中度風險45.7%,低度風險3.81%。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考察2007、2008、2009 年這3 年的情況,則有出人意料的結果產生:中度風險基金3 年來平均回報率高達92.04%,而高度風險基金3 年平均回報率反而僅為77.58%。承受的風險更高,但回報率反而降低了。

  點評

“長期趨勢”中看不中用

風險與收益是否匹配,還要從考察的時間週期來衡量。

“高風險的投資品種對應高收益”,這句話主要是指從20 年以上的長週期角度來衡量的。

美國證券市場100 多年的歷史資料顯示,像高風險的股票品種,其收益在20 年以上長週期內均高於相對低風險的債券、貨幣市場產品。

因此,平時市場上聽到的“高風險匹配高收益”就是指長期投資而言,可以理解為長期趨勢;而對於小於10 年,甚至小於1年的短期投資而言,“高風險”往往只體現出“ 風險”的一面,即“ 高波動”性,也就是說風險與收益是不一定成正比的。

對於投資者來說,則獲得“高收益”、“低收益”的可能都存在。

再以上面理柏(Lipper)對中國基金市場“風險與回報”的研究為例。在短期內(2009 年全年),高度風險基金的回報率高於中度風險的基金;而同樣在短期內(2007~2009 年共3 年),高度風險基金的回報率也可以低於中度風險的基金。為什麼會這樣呢?

就是因為“波動”性在發生威力:2009 年股市觸底反彈,上演單邊上漲行情,單從這一年看當然追求高風險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而從3 年來看,股市經歷大漲、大跌、再反彈,高度風險基金的回報率就不一定高了。

中國股市才20 多年的歷史,而一個成熟投資者的投資生命又能有多長呢?因此,作為長期趨勢的“高風險匹配高收益”只能是看上去很美,現實生活中我們時刻面對的是市場的波動性和短期趨勢,也就是風險與收益不匹配的情形。

結果有的人投資一年股票,最後輸給基金,甚至輸給“寶寶”類的理財產品,這都是很有可能的。

但這並不等於高風險的股市不可碰,而是應該學習如何控制風險,用較小的風險獲得穩定的收益。

有一個故事。一個房間裡裝滿了黃金,同時還有一顆定時炸彈。門外同時衝進去3 個人進屋裝黃金,然後又跑出來。

3 個人出來後各說了一句話,第一個人說:“什麼,裡面還有炸彈?!”第二個人說:“我裝黃金時非常害怕。”第三個人說:“我不怕,因為我知道炸彈什麼時候爆炸。”

“黃金”可以看作我們投資的預期收益。第一個人完全是憑運氣,不可持續;第二個人是冒著巨大的風險,也許他裝了半袋子黃金就跑出來了;第三個人風險最小,從容地裝滿一袋黃金。

我們投資股票就要做故事中的“第三個人”,通過學習、研究和思考,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挖到金子。

  十大忽悠定律之二:家庭資產配置“4321法則”

在投資理財之前要把“家底”先摸清,每個人、每個家庭的收入分配在不同階段應該有不同的側重。

所謂“4321 法則”是我們常說的家庭收入配置法,將40%的收入用於房產和其他方面投資,30%用於家庭生活開支,20%用於銀行存款以備應急之需,最後10%用於保險。

在不少理財師給出的家庭理財建議中,我們總能尋覓到“4321 法則”的身影,但這種資產配置法真的百試百靈嗎?

  案例

最近收到了一封有意思的讀者來信。小胡是社會新鮮人,剛剛工作不到1 年時間,月收入3700 元。他告訴我們,當他在銀行辦理業務時,理財經理建議他根據“4321 法則”來進行財務規劃,建議他每月的開支不高於1100 元,並且建議他購買保險,年保費可在4000 元左右。這讓他很困惑。“

因為本來收入就不高,房租要花費800 元,再加上飲食、購物,每月花銷至少2500 元,怎麼算都沒法控制在1100元以內。

再說保險,我不是不想買,可是現在連積蓄都沒有,哪還有心思買保險,一年花4000 元買保險,對我來說太多了些。”小胡不明白,這“4321 法則”聽來很有道理,怎麼到自己身上就不對了呢?

  點評

資產配置要因人而異

做數學題有標準答案,可理財卻不同。硬要給收入配置定個“統一標準”,結果只會是“穿著汗衫戴棉帽”——不合適。

儘管“4321 法則”被普遍用於理財規劃中,但千篇一律的建議並不科學。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各有不同,在人生的不同階段也會有不同的需求,在配置時應當因人而異,有的放矢。

現在很多理財師在做理財規劃時,都會直接套用“4321 法則”來給出建議,這樣做其實忽視了不同家庭間的差異,最終效果可能並不理想。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有家庭年收入100 萬元,資產積累(包括房產、金融資產等)數千萬元,那麼根據“4321 法則”,他們需要把收入的20%即20 萬元放在銀行做存款以備不時之需,而每年要花費10 萬元保費購買保險,可是這樣的安排顯然不合理。

對高收入家庭來說,雖然需要準備應急儲備金,金額可能也不低,但佔收入的比重無需20%那麼多。

同時,在保險規劃時,也要根據家庭實際情況考慮。我們常說,保險是為了堵住財務漏洞,如果你已有的資產完全可以覆蓋身故、疾病、養老帶來的隱憂,那就無需花太多保費了。

反之,對剛剛踏入社會的年輕人來說,三四千元的月收入中僅僅只能花費30%作為日常開支顯然不夠,單是房租這一項開支可能就佔到收入的20% ~40% 。而這一階段,要求其花10%的收入買保險就有些強人所難。

又比如退休一族已經過了人生的“高峰期”,從追求財富步入享受財富的階段,這種時候退休收入和積蓄大部分用於日常生活、旅遊醫療開支等方面,若要把40%的收入用於投資,可能會違背老年人求穩的心理。

而買保險方面,由於年齡偏大,費率相對較高,也未必合適。況且,保險為的是防範財務風險,既然已經退休,收入降低,資產也已有一定積累,風險可能造成的財務危機概率較低,投保的意義自然不如中年時那麼大。

實際上,“4321 法則”是給了大家一個理財的指引和參考,以投資、消費、存款、保障來構建收放自如的收入分配方法。每個家庭在不同階段,各項的比例應該是浮動的,生搬硬套不可取。

  十大忽悠定律之三:股票投資“80定律”

是否要投資股市?投資股市的資產佔比多少合適?對於這些問題每個家庭會有不同的答案。重要的是我們應該找到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匹配的投資方式。

所謂“80 定律”,其實是股票投資佔比的一個法則。指的是個人資產中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比例等於80 減去自己的年齡。

比如30 歲時投資於股票的資產可佔比50%,40 歲時投資於股票的資產佔比40%為宜。那麼,實際生活中,這一法則是否真的能讓投資效果更好呢?

  案例

  “好鬱悶,別人的股票老是漲,我買什麼跌什麼。”錢先生最近很揪心,眼看同事買的股票個個飄紅,可自己賬戶裡還是一片綠油油,本以為找到了理財妙招,沒想到反而虧了。

其實,錢先生是個股市新手,股齡不過半年,觸動他買股票的就是這條“ 80 定律”。

第一次接觸這條定律,錢先生覺得很有道理,想想自己不過30 出頭,是應該激進一點理財,於是拿出一半存款開始炒股。沒想到,由於缺乏實戰經驗,剛剛投入的10 萬元資金轉眼間縮水後不到9 萬元。

錢先生感嘆,自己完全不是炒股的材料,每天盯著盤面不說,要下手時下不了手,錯過的都是機會,真下手了又要後悔。“我覺得還是銀行理財產品適合我,真要一直炒股,心理壓力太大了。”錢先生有些困惑,是不是理財一定要遵守“80 定律”?

  點評

“定律”都是死的

應該說,“80 定律”的投資理念符合大部分人伴隨年齡變化而產生的心理變化。年輕時比較激進,尋求高收益的投資方式;而隨著年齡增長,逐步轉為穩健至上,不求高收益,但求安全、低風險。所以,這條定律提示的是投資者對風險的把控。

不過,在運用這一定律時,投資者往往容易陷入誤區。

一是把定律中的比例認定為“標準值”,死板地根據年齡來做股票投資,每年遞減1%。

二是一味迎合定律,不顧家庭實際情況,明明應該求穩的太過積極,明明有能力多投資一些在股市的,卻又放不開手腳。

三是忽視個人的心理狀態,即便無法承受股市波動的壓力,也要硬著頭皮操作。

我們想告訴大家的是,“80 定律”傳遞的是風險把控的概念,但並不意味著對每個家庭、每個人都適用。

30 歲的人並不是一定要把所有資產的50%投資於股票,而70 歲的老人,也未必還需要投資10%資產的股票。

而且,隨著房產價格的上漲,要落實“80 定律”顯然不太可能。因為房產在家庭資產中佔據了相當高的比例,一般都能達到50%以上,甚至80%、90%的高水平。

在這種情況下,談何把“80 減去年齡”的資產比例投資於股票?只能說,在金融資產的範圍內,這種演算法還有些操作性。

另外,理財是為生活服務的,目的不僅僅是財富的累積,更是為了增加生活的質量。如果因為投資股市而產生心理壓力,理財就成為一種負擔,毫無樂趣可言。

所以,對性格比較保守、偏好穩妥的投資者來說,選擇股票投資就可能與內心背離。即便年紀較輕,也不必將高於心理承受能力的資金投入股市。

而對偏好激進的投資者來說,可能年齡到50 歲、60 歲了,也願意積極參與股市,不甘心只投入30%、20%的資產。

  十大忽悠定律之四:家庭保險“雙十定律”

何時買保險,買多少保險要和家庭不同階段、收入情況、實際需求等匹配。

家庭保險“雙十定律”是指:家庭保險的恰當額度應為家庭年收入的10 倍,保費支出的恰當比重應為家庭年收入的10%。隨著人們保險意識的增強,這條定律被普遍用於家庭理財建議中。

然而,很多家庭的實際感受卻與之有很大差距。年收入較低的家庭覺得,要解決衣食住行已經不易,何來資金投保?

而資產積累達到一定“厚度”的家庭又覺得,已經能夠抵禦各種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似乎保險的必要性不大。

那麼,“雙十定律”到底對不對,又該如何來運用呢?

  案例

如果理財師給你出具的理財建議裡,直接提到了“雙十定律”,那麼請細看一下,因為這條定律可不是人人適用的。

陳女士今年52 歲,家庭資產達到近20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部分約1500 萬元,另有500萬元投資於股票、基金、存款等方面。雖然年輕時有投保險,但額度不高,近幾年也已經不再需要繳費。

“我十多年前給先生和自己買過兩份保險,都是住院報銷型的,保險期限有20 年。”陳女士說。雖然有理財師建議她再購買保險,可是她覺得意義不大,也就沒再買。

最近,又有理財師專門為她寫了理財建議書,其中提到了保險的“雙十”原則,認為陳女士的家庭財富漏洞比較大,應該再增加養老保險、重大疾病保險和壽險方面的保險投入,將她和先生的身故保額定在100萬元,重疾險保額定在50萬元,而養老保險則是為了彌補退休後收入減少的缺口。算下來,陳女士每年需要繳納的保費金額將達到5 萬元。

這一下可把陳女士嚇得不輕,難道自己的財務風險真有那麼大嗎?明明已經積累了千萬資產,是不是真的不堪一擊,需要馬上投保呢?

  點評

購買保險不必求全

實際上,陳女士的疑惑不無道理,因為保險並不能抵禦疾病,也不會降低身故風險,它的意義只是提供了經濟上的支援,防止家庭因為各類風險而產生財務危機。

從這一點出發,對陳女士這樣的家庭來說,因為本身資產積累已形成一定規模,具備一定財務抗風險能力,所以所需要投保的保險並不用很多。

對身價千萬元、上億元的富人來說,投保幾十萬元的身故保險難道真的有意義嗎?又或者在生病時,真的需要幾十萬元的保險賠償金嗎?這樣的保險保障,其實是有些多餘的。

最需要保險的是資產還在累積階段,同時成員的收入對家庭經濟影響很大的家庭。而在這樣的家庭中,收入更多一些的人更需要保障,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 頂樑柱”。

一旦這根“頂樑柱”發生風險,不幸身故或罹患疾病,收入就會立刻減少,其他家庭成員可能難以償還銀行貸款、無力承擔高昂的醫療費用,或是隻能靠餘下的收入維持較低的生活品質。這種時候,有無保險理賠,金額是高是低就十分關鍵了。

至於本身收入水平就比較低,或是本來就不為家庭帶來收入的個人,在保險方面也不應作為重點。保險保的是未知,如果為了這種“未知”而影響當前的生活水平,勉強繳納保費並不是明智的選擇。

總之,“雙十定律”只提供了一個保險理念,具體需不需要10 倍收入的保額、10%收入的保費則因人而異,大家不用刻意為之。一切都要從家庭經濟可能出現的危機出發,用保險堵住漏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