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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師主要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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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安全工程師主要對安全負責,是很多行業都需要的。下面是安全工程師主要工作職責,歡迎參考!

安全工程師主要工作職責

註冊安全工程師並不僅僅是一個稱號、一個頭銜,法律也賦予了他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管理辦法”,註冊安全工程師所擁有的權利還不少。“以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業務”,這是最基本的權利。除此之外還有:依法申請設立註冊安全工程師中介機構;對所在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研究及檢測檢驗、建設專案的安全評價、危害辨識或危險評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以及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向有關部門舉報;參加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並簽署意見;參與重大危險源檢查、評估、監控、登記建檔和制訂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提出達到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的建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在享受權利的同時,法律也給了註冊安全工程師相應的義務,除要求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職業道德外,還要求客觀、公正執業,不弄虛作假,承擔在相應報告上籤署意見的法律責任;維護國家、公眾的利益和聘用單位的合法權益;在執業中嚴格保守知悉的單位、個人技術和商業祕密。

“管理辦法”對不講誠信的註冊安全工程師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造假、做假的註冊安全工程師一旦被發現將被處以“警告”、“登出註冊”和“取消執業資格”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些造假行為主要有: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在申請初始註冊、續期註冊、變更註冊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取得註冊證的;未按規定辦理註冊或變更註冊手續,擅自以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名義執業或允許他人以本人名執業的;因工作失誤造成重、特大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利用工作之便**、索賄、**或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與委託人串通或故意出具虛假證明、安全技術報告的。

註冊安全工程師的相關配套政策還沒有到位,注安的作用和優勢還沒有發揮出來,我相信今後幾年,注安一定會為安全管理的主力軍,為國家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做出應有貢獻。

  崗位職責

1、組織制定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和各類安全應急預案;

2、組織安全培訓和演練,對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改進;

3、對專項安全和直接作業環節進行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4、貫徹執行公司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負責公司勞動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管理等工作。

5、參與公司內部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6、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處理,並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提出生產過程中安全措施方案。

7、開展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新入職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和其它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8、對公司消防工作進行經常性、專業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